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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爱:南岳北关(施定柔)


对于狼族来说,这是一次正常的狩猎。巡逻中遇到猎物或者仇家,打完架后吃掉对方十分正常。
像这样捆手捆脚地活埋反而令他意外。
或许是因为吃掉唐晚荻会令他沾染她的气味,引起怀疑。或许他只是想抢钱,没有时间干别的事。或许——
对面的工地传来两束亮光,漫不经心地向这边照了照,很快消失了。
或许是因为害怕撞见工地上巡逻的保安……
他将晚荻从垃圾箱里抱出来时,怀里的人毫无意识,了无生气。他也感受不到她的体温。
虽然不抱希望,他还是心急火燎地拆开了她身上的胶带,将手指在她颈部的动脉上摸了摸。
她居然还活着。
也许是汗液导致胶带失灵,也许是三叔粗心大意,封住鼻尖的胶带有那么一处极小的缝隙,让她勉强维持着呼吸。落在身上的也幸好没有沉重的物件,都是一个一个的塑料袋,装着食物残渣、婴儿尿布之类的东西。垃圾箱很满,将她埋在最底部,差不多过了二十四小时,她居然还留着一口气。
他抱着昏迷不醒的她以最快的速度打车去了医院。
一番检查之后女医生把他叫出病房。
“我给她打了一针镇定剂,她受到很大惊吓,需要几个小时的睡眠。”女医生说。
他不觉得唐晚荻的字典里有这个词。“惊吓”大概是女医生对这种病人的贯常理解吧。
“只是惊吓?”他试探着说,“其它的……没事?”
——从垃圾箱里把她翻出来的时候,他大致检查过她的伤势,除了一些因剧烈挣扎和拖拽引起的擦伤及淤痕,她几乎是完好的,也没有骨折。身上的衣服,也都还在,虽然已被撕得七零八落。
医生低头沉默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措辞,但终于决定直说:“有被性|侵。”
说完递给他一盒药:“这是紧急避孕药,醒来以后立即口服,一天两次,连续五天。”
“嗯。”他接过那盒药,木然地点点头,“我先出去给她买点吃的。”
“你需要报警,”医生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他的脸居然没有一丝愤怒,“罪犯应当受到严惩!”
修鱼稷懒得告诉她,罪犯已经死了,死得太快了。
唐晚荻渐渐醒来时,身边只有修鱼稷。
她的脸是肿的,一道红一道白。红的是胶带撕开后留下的印迹,白的是她的肌肤,白里透青,布满淤痕与血丝。她转头过来,看见修鱼稷跪在床边凝视着她,目光平静,充满着力量。
他给她倒了一杯水,将一颗药丸塞进她的嘴里:“吃药。”
他没说是什么药,她也没问,很听话地吃了下去。
她应当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的表情如此冷漠,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的衣服?”她坐起来,发现自己还穿着病人服,拿眼四下张望。
“在这。”他指椅子上的一个崭新的塑料袋。
趁她睡觉,他去商场给她买了全套,从里到外,包括鞋子。
换上之后一切都很合身,医生过来说他们可以走了,观察室床位紧张,好腾出来给新的病人。
出了医院的大门,她打算回家,修鱼稷叫了车,坐进去的时候才说:“先跟我去一个地方。”
若在平时,她一定会反驳。但今日的她感到一阵虚弱,下身很痛,几乎坐不直。
一只大手将她的腰用力地搂了搂,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
她没有拒绝。从小到大,她没被任何一个男人关心过,照料过。受欺负是从自己的亲人开始的:爷爷,爸爸,弟弟。
夜已深了,天空乌云密布,不见一点星光。
隔着围墙可以看见远处街灯闪烁,如印度舞娘身上的首饰,哗哗作响。
借着手电的微光,他把她带到那个巨大的垃圾箱前,她皱起眉头,安静地看着他。
昨晚一切可怕的事情,都是在这里发生的。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死在这里,或者一辈子也不回来。
但修鱼稷做事自有他的深意,越是无从揣测,越是激起了好奇。
“这个送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坚硬而发光的东西放到她的掌心。
她低头一看,是一枚式样简朴的戒指,金黄的指环,当托着一颗闪亮的水晶。
“听说这里的女人喜欢这种石头。”
她笑了笑,可怜的狼族,连水晶和钻石都分不清。但看着他一脸严肃,她也懒得揭露。任由他将戒指戴进了她的无名指。
“喜欢吗?”他问。
她抬眼看着他,点点头,忍不住解释:“你可能不知道,在我们的文化里,男人是不可以随便送女人戒指的。”
“为什么?”
“这种戒指是用来求婚的。”
“我就是在向你求婚的。”
“……”
她一下子窘了,想把戒指摘下来,但戒指有点紧,她的手指也有些发肿,一时半会儿摘不下来。她还想继续使力,被他按住:“唐晚荻,我要在这里娶你,和你生儿育女,然后杀光修鱼靖一家所有的人,为你报仇。”
这种时候?这种地方?
她怔怔地看着他,心中惊愕,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昨晚发生的事,我改变不了。毫无疑问,它会影响我们一辈子。”他紧紧地握着她,“我只想对你说,从现在开始,无论有谁再敢伤害你,必须先杀了我。”
空气中飘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对面的工地不见一点灯光,高高有塔吊像只散步在太空的蜘蛛,不远处有个黑漆漆的大洞,是空旷的地基。
她有种站在地狱边缘、随时可能掉下去的感觉。身子不禁晃了晃,听见修鱼稷轻轻地说:“你愿意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吗?”
他面容严肃、语气沉稳、就连手势都带着一种仪式的味道。
而她心绪凌乱,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
“如果不愿意,我会尊重你的决定,并向你保证——”见她久不回答,修鱼稷又说,“从今以后,我会从你的人生消失,不会有任何一个狼族过来找你,打扰你的生活。”
——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被他们严重地摧毁了,不是吗?
——即便不被打扰,她的心灵和身体都已经有了一道可怕的伤疤,不是吗?
他似乎有千言万语,一阵喉结滚动之后,归于沉默。
她安静地看着他,过了片刻,点点头:“我愿意。修鱼稷,我愿意做你的妻子。”
那瞬间,他的眸子如点燃的篝火,发出雄雄的火光:“你希望我如何待你?”
“呃?”她没听明白。
“还是那句话:你强我就让你强。你弱我就让你弱。——你要哪种?”
也许这就是狼族的文化,她还没来得及消化。一切来得太快,也来不及思索,在黑暗中,她只是诧异地看着他。
“如果你选‘弱’,我会照顾你,保护你,竭尽所能,免你灾祸苦痛 。”他一字一字地说,“如果你要‘强’,我会支持你,成就你,共度患难,共享荣华。”
这次的回答很快: “强。”
“现在我宣布,”他将她的双手放到自己的嘴边,喃喃地说,“我,修鱼稷,沙澜狼王第六世子,此时此刻,与龙族女子唐晚荻结为夫妻。天地为证、人神共鉴、直到时间的终结。”
月亮不知何时从云间钻了出来,天地之间忽然明亮了许多。远处的云层是红色的,当中电光闪耀——“时间的终结”——她在体会它的含义。
“修鱼稷——”
“叫我阿稷。”
“你们来C城,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指狼族,还是指我?”
“你。”
“耳朵过来。”
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了一句话,她吃惊地退了一步,呆呆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自嘲地一笑:“我还可以反悔么?”
“不可以,”他淡淡地笑了,“你已经嫁给我了,送给你的钻戒,已经戴上了。”
“钻戒?”她扬了扬指间的戒指,“这个至少三克拉。请告诉我它不是抢来的。”
“我买的。”
“你买的?”她不信,“多少钱?”
“八十三万。”
“八十三万?”她一阵心塞,忍不住冲他吼道,“你是疯了还是被人忽悠了?告诉我谁卖给你的?我找他算账去!”
“正规商场,有□□。”他掏出一张纸片,“要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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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一堆稿之后,我的脑子半天回不到“结爱”的情境中,对不起……
第 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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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皮皮,我们已经到达鹆门,今天有几个会,明天启程去峻榞。听说那边很凉快,也许明年我带你过来渡假。”
“Hi皮皮,刚刚结束了最后一个会,见了最后一拨人,大家都在收拾行李。忘了告诉你,很多蚁族也逃进了北关,也许你会遇到嘤嘤和五鹿原。等一切结束后,我叫上他们,咱们在C城好好地聚一聚。”
“Hi皮皮,还有两个小时就到峻榞了,手机已经快没信号了。抱歉我们可能会失联一段时间,不过你的手表仍然可以看到我的体温和心跳。一切都好,等我回来。”
在贺兰觿离开C城的两天内,除了一些照片和自拍,皮皮一共和他通过五次电话,收过十六个语音短信。永野说峻榞那边局势紧张,接下来的一个月会有很多战事,祭司大人会相当忙碌。皮皮认为永野在暗示自己不要老用儿女私情去打扰备战中的贺兰,于是下意识地减少了联络。
与此同时,她嗅到了一股浓浓的危险气息。
而贺兰这边,发过来的照片不是蓝天白云,就是绿树红花,又或者做各种鬼脸、剪刀手,逍遥闲适、逸兴遄飞,好似是在秋游。
与贺兰同时出发的有花家的花霖、另外两个家族的首领以及一大批随从,连同狼族的北山兄弟,一群人坐满了整整三节车厢。送行时皮皮与贺兰拥抱告别,一旁的永野目光幽怨,他奉命留在C城保护皮皮,只得错过这次建功立业的机会。
回家路上皮皮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禁问永野:“今天怎么没见花青旗?”
柳灯花家以骁勇著称,族大人多,无论男女都自幼习武,在狐史中出过多名英雄及勇士。站台上满是送行的人,C城花家倾巢而动,按例花青旗擅长医术,应当随伍出征,救死扶伤,这种场合怎么可能缺席?
永野“嗯”了一声,一面开车,一面嚼着口香糖:“或许是因为你在?”
“什么意思?”
他转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有回答。
“停车,永野。”皮皮指着路边一家咖啡店,“有点事问你。”
咖啡店就在花店的对街,皮皮一口气喝下了半杯果汁:“峻榞在哪?为什么地图上没这个地方?”
狐族的领地都有专属地名,但随着与人类越来越多的混居,为避免产生歧义,渐渐合而为一。
“在北边,是北关的领地。”
“经纬度是——”
“你不必知道。”
“贺兰不让你说?”见他一脸神秘,皮皮有点不高兴,板着脸哼了一声,“怕我偷偷去找他?”
“为安全起见,是的。”他点点头,一副公职在身,不得不执行的态度。
“那你至少告诉我,贺兰在峻榞都会碰到哪些人?”
“主要应当是……”永野沉默了一下,“他叔叔一家。”
好嘛,亲戚越来越多了,现在又冒出来了一位叔叔。转念一想也对,贺兰既然有堂兄表弟,那肯定有叔叔、姑妈呀!但皮皮还是怔了一下:“叔叔?健在?”
“嗯。”永野皱眉,“你不知道贺兰有叔叔?”
“他不爱说自己的家事,有两个堂兄还是你告诉我的。”
“他的堂兄不止两个。”永野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很奇怪她居然一无所知,“先帝共有弟妹四人。大弟玉鳞王贺兰鲲去世了,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死于潼海之战,在世的只有老三贺兰翚。”
“也就是失踪的那位?”
“对。”永野接着道,“二弟平鲸王贺兰鶊,娶了昆凌族族长之女青桐,生有四子,分别是贺兰翾、贺兰翀、贺兰翊及贺兰鹰。父子均健在。大妹贺兰荆嫁给了昆凌族的大将军原枫,也就是原庆的父亲。二妹贺兰芊嫁给了柳灯族的首领姜鹤。”
“姑妈们也健在?”
“都去世了。上一辈的天星族只剩下了平鲸王,领地在北欧一带。平鲸王性情高傲、以皇族自居,不怎么与中原各族往来。说到武艺也算高强,只是运气不太好。当年狼族入侵沙澜,他是主帅,结果潼海之役败绩,玉鳞王一家差不多全部阵亡,先帝震怒,平鲸王于是失宠。真永之乱,他与赵松同为主将,与贺兰大战三年,又以失败告终,致使南北分治,先帝大失所望,与他越发疏远。”
难怪贺兰觿不愿意提到这个叔叔。
“平鲸王子嗣众多,对皇位虎视眈眈。而先帝只有一子,体弱多病。贺兰的堂兄们要么年纪比他大、要么修行比他高。可以想象先帝对祭司大人的未来有多么焦虑,生怕这个儿子输给了别人。真永之后,他宁肯扶植弟子赵松,也不肯在自己的侄儿当中挑一个继任祭司,就是害怕大权旁落。平鲸王的心里自然知道先帝的顾虑,怕招来灭门之祸,一面公开宣誓效忠、绝无二心,一面举家迁移、离开中原、只为避嫌。心里头嘛,不免怨气冲天……”
信息量有点大,若不是事关狐族,皮皮还以为永野聊的是三国演义。她的脑子有点乱,但很快找到了重点:“这位青桐,也就是平鲸王妃……跟青桑有什么关系?”
“青桐是青桑的姐姐。青家是昆凌大族,世袭族长之职。”
皮皮渐渐有点明白:天星族虽为帝王一脉,但人丁稀少。北关势力最大的是昆凌族,光是皮皮知道的大姓就有青、原、萧、谢、千、关、子、永等,比如千家的千花、千蕊、子家的子阳、原家的原庆、关家的关鹖、永家的永野。平鲸王与青家互为婚姻,是天然的联盟。更何况青桑支持贺兰翾继位,政治利益、家族利益都挷到一起,狼族入侵北关,平鲸王率兵支援理所当然。
不知不觉,皮皮起了一身的冷汗:“那么,以你看来,现在进入峻榞地区的三家,究竟哪家实力最强?”
永野想了想,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论打仗,狼族肯定最行,说他们以一敌十也不为过。北关有平鲸王人马的支持,人数上肯定多于南岳……”
“所以三方之中,南岳最弱?”
“也不一定。”永野看着窗外,“几百年来,南岳崇尚独立修行,部族之间联络松散,短时间内集合不了多少兵力。但是——跟着贺兰去鹆门的都是真永时期的旧部,战斗力绝对不差。狼族那边很多人染上瘟疫,而且还在蔓延,能打仗的究竟还剩下多少,值得怀疑。倒是青桑的几个亲信……青阳、子阳还有关鹖比较厉害,平鲸王和他的四个儿子也都能打,此外还有灵鸦和豢灵师们助阵。要我说的话,贺兰的主要对手是北关,不是狼族。平鲸王此番过来,就是为了借助狼族消灭贺兰,然后一统南岳,为自己儿子继位扫清道路。”
皮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也是狐族的一员,这么重要的战事,为什么我不能参加?贺兰若是战败,无论狼族还是北关都不会放过我啊。”
“祭司大人临走前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包括最坏的情况。”永野的语气十分自信,“请放心,万一发生了什么,我们会带着你全身而退。”
皮皮眼睛眯了起来:“我们?”
“当然。保护你的不止我一个。”
“可是——”皮皮心中还有很多疑问,永野的目光忽然移向左前方,呶呶嘴:“看,那不就是花青旗吗?”
花店门口站着一个笑盈盈的女子,抱着一大捧牡丹,看见他们出来,亲切地向她们招手。
“我从奶奶那里买了一大把花儿,她可高兴了!多送了我两朵不说,还给我了一张贵宾卡。”
两人在花店的接待室里坐下来,花青旗接过皮皮泡的花茶,高兴地说道。
与往日不同,今天的青旗化了个靓妆,闪亮的唇彩晃得皮皮眼都瞎了。那一头瀑布般的长发被编成十几个小辫,串着五彩的珠子,挽起来聚在头顶,用一只镶满水晶的发簪卡住。
看得出她着意地打扮过自己,面色红润,目光喜悦,好像遇到了什么喜事。
她居然没去车站送别,皮皮不禁又想。
“你没听我的劝告,仍然选择留在这里。”花青旗一面喝茶,一面淡淡看着她。
皮皮不接话碴:“你没去给你哥送行?”
“我还有病人需要最后一个疗程,过几天我也去峻榞。昨晚陪他们喝了很多酒,”她指着自己脸,“看,现在脸还是红的。对于我们南岳人来说,这些年都是和平年代。以前天天打仗,哪有什么送行不送行的。送行——是你们人类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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