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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女古代日常 (寄秋)


“我也晓得不能迟疑,可是一回府便双双毙命,恐怕还是会査到我身上。”她的嫌疑重大。
看她畏首畏尾的样子,万四同添把火推她一把。“想想你的诺衣,你想要他这辈子都屈居于人下吗?”
“这……”她心口鼓躁着。
“还有,你现在虽然是国公夫人,可是别忘了国公爷百年之后,你是要随子出府的,到时你眼前的富贵都是别人的,一样也带不走,这是你想要的?”不使狠招便满盘皆空,世子之位只有一个,看谁坐得稳。
她不要!“大哥帮我。”
一听她已下决定,万四同邪肆一笑。“你是我亲妹子,不帮你还能帮谁,咱们谁跟谁呀!”
妹妹过得好他才能跟着沾光,从中分点好处。
“那毒药……”她将声音压低。
眼神不正的万四同早有准备,从袖袋取出一物。“无色无味,入水即化,放在茶水里或洒在饭菜上都行。”
“足以致命?”她目露狠厉。
“大哥办事你可以放心,我几时误过你的事。”他阴阴桀笑,一脸万事俱备的得意。
辅国公府虽未富可敌国,但也权势滔天,若日后国公之位能落在亲外甥身上,还能不提携提携他这个亲舅舅?
万四同兄妹乃河南知府子女,其父品阶不高,也就四品官而已,万四同本身资质平庸,当年还是靠着辅国公一句话才进入吏部任职,从九品司务干到如今的六品主事。
但在满街都是大官、皇亲国戚的京城,这点芝麻绿豆大的官位实在不够看,给人提鞋都燫碍眼,因此他才汲汲钻营想挪个位置,先弄个员外郎做做,过段时日再升个侍郎什么的。
万氏便是他极欲攀附的大树,她在府里站得稳,掌控得了大权,他的仕途便一路平坦,步步高升。
靠女人升官发财有什么关系,这是他亲妹妹,鱼帮水,水帮鱼,各畅其意。
“你少沾点酒色财气我就烧高香了,我可不想你掏空了身子,让一家子失去依靠。”瞧他面色发青,准又和刚纳入府的十五岁小妾纵情终宵,年纪都多大了还如此胡闹。
“知道了,你少叨念,我也就这点小趣味……”他话到一半,精神不济的打了个哈欠。
此时,一名身着细绣百花飞蝶绦绡薄衫,下着大红撒墨团花纹藕荷长裙的美丽女子疾步过来,略显仓卒和慌乱的直往万氏所在的偏厅而来,圆盘脸上满是愤色。
“娘,您要为媳妇做主!这女人太过分了,她居然无视我的存在,不许我见胜哥哥一面……啊!舅舅也在。”怎么有外男?在外头等着伺候的婆子也不知会一声。
神色匆匆的宋明月一见到座上客,连忙福身见礼。
“还有没有规矩了,平时瞧着知书达礼、温婉她静,怎就诺儿一不在便失了礼数,慌慌张张的不成体统。”看着端庄,秀外慧中,实则善妒,眼里容不了人,老为了一点小事而醋劲大发。
没有一个当娘的不喜欢抱孙子,一开始万氏也挺中意出身相府的媳妇,认为她心美人娇,落落大方,一张脸儿像朵花似,让人看了打从心里欢喜,巴不得天天看着。
媳妇比儿子长一岁,入门两年未有所出,她也不怪媳妇肚皮不争气,先纳两名小妾开枝散叶再说。
谁知媳妇就寻死觅活的不肯点头,此事只好作罢,这时媳妇肚里有喜了,她一高兴也就搁下,不再提起,但是闹了这一场,婆媳之间难免落下嫌隙,不若往日亲近了。
而后生下的是女儿而非能继承爵位的儿子,万氏心里就多了疙瘩,对她更是冷淡许多,也有些不快媳妇不让儿子屋里添人,只让自个儿身边两名容貌尚可的丫头开脸。
尽管如此,儿子还是很少近丫头之身,其中一个到现在竟还是完璧,就因为媳妇拦着儿子,不让他碰其他女人。
“娘,媳妇也是急了,歇了个午忽然闯进一群土匪似的凶神恶煞,杀气腾腾,满脸煞气,话也不多说的就往我屋里扛人,把丫头、婆子吓得尖叫连连,以为府里闯进匪徒。”
她睡得正香甜,怀里抱着玩累了的女儿,母女俩睡意正浓,谁知一阵碰撞声惊醒了向来养得娇贵的女儿,连带着也把她吵醒了,她不快地想找个人来问问,却发现跟前一个人也没有。
而后有个体态纤细的妍美女子走了进来,语气还算客气的请她挪窝,她见是未见过的面孔,当下大怒的要唤人将她赶出去,以为是丈夫在外纳的新宠,上门来耀武扬威。
谁晓得竟然是她弄错了,情形比她想得更糟。
“娘,胜哥哥是几时成的亲,为什么府里毫不知情,他还毫无顾忌地把人带进府,这不是给咱们国公府打脸吗?也不知哪里来的不三不四的野女人,也敢堂而皇之上门……”看起来就是个没教养的女子,长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宋明月的妒意表露无遗,自诩美貌过人的她多少有些私高气傲,其父为当朝宰相,自小她就受人吹捧,众星拱月般,艳色夺人,有她在的地方少有人能与她比肩,因此也成为男子眼中的洛神,争相为博取她的青睐而大使手段讨好。
京中一美当之无愧,她也因此自傲,后又嫁入皇上倚重的辅国公府为媳,她更是风光,未嫁前父亲宠着,嫁了人后有丈夫的小意温柔,婆婆也算和善,并未刁习难,除了生不出儿子外,她简直是京城里过得最快意的女人。
当和宁知秋曾以为自己的容貌算不得太出色,在京城里连前百名都不知能不能排上号,她是过于谦虚了,被京中公认的美人嫉妒着,不说第一,前十名肯定有分。
“什么胜哥哥,你还记得自己的身分吗?嫁入我们国公府就要知礼懂事,别学市井百姓那般轻化,你是大家出身的高门媳妇,不是沿街叫卖的妇道人家。”大呼小叫的真丢脸,也不看看她有客人在座,居然连通报都不通报就闯进来,有损贤妇风范。
当头一顿斥责,面子上挂不住的宋明月赧然,也有怨意,这声胜哥哥她从小叫到大,一时慌乱间压根忘了要改口。“娘,胜……大伯子带回来的女人太上不了台面,连我屋子里的一盏琉璃灯也给抢走,还嚷着我是贼,手脚不干净的弟媳偷大伯……”
弟媳偷大伯……万氏头疼的眼角一抽,什么弟媳偷大伯,是偷东西还是偷人,这话传出去能听吗?
“她要拿就给,不就一件玩意儿而已,你的眼皮子怎么这么浅?”
还相府千金,没见过好东西是不是,能用银子买的都不是事儿,她还在那儿计较个什么劲。
若不赶快除掉那命硬之人,这府里的一切都没有她的分,她还闹什么闹,不知福气即将到头。
“那是太皇太后所赐的鸾凤和鸣灯,以羊脂白玉打的底,镶上九九八十一颗七色宝石,灯上六个边各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世上只有一盏。”灯的亮光便是由夜明珠发出,从不用烛火,是外邦使者进献的贡品。

第18章 世子发威(2)
万氏一听,顿时脸色大变,气急败坏的骂道:“你……你这个败家的,谁叫你拿出来用?”
那是皇家特意赏赐给辅国公长子十三岁的生辰礼,满京城的人都晓得有这一回事,当时她要取时还犹豫了大半个月,唯恐老太君瞧见了御赐之物大发雷霆,还特意放在儿子那里,想着等过些年继子已死的消息传开来再拿出来摆放。
没想到儿子居然不识大体的给了媳妇,用来讨好被惯出坏脾气的妻子,叫她情何以堪呀!
“娘,现在不是我用不用,而是我和相公屋子里值钱的物事都被拿走了,那女人不但胆敢把我赶出明月阁,还把娘给我的头面、首饰搜括一空,硬指是先夫人之物。”明明是母亲的陪嫁,怎会是前头夫人的嫁妆。
听到这里,万氏觉得她的头更痛了,因为自己不仅“拿”了继子之物,连元配的也没放过,偷偷眛下几件。“先忍一忍,世子刚回府也得适应适应,他在外头吃了不少苦,难免性子暴躁了些。”
“娘,那要忍到什么时候?好歹给个准话,刚一回来就这么闹腾,还给人活路吗?咱们府里没住人的院子那么多,随便挑一处也能入住,为什么非要我们住了多年的院子,这不是存心欺负人。”凭什么要她搬,她才是明月阁的主人。
宋明月心里气愤着,认为宁知秋无理取闹,事有先来后到,她住了就是她的,谁来抢都没道理。
因为那是除了主院的世子正屋,唯有皇上钦点的世子能入住,她和诺儿都不够资格。
“很快,不用急。”
看来,不下手是不行了。
为了儿子和整个国公府的富贵,她不能有丝毫犹豫,该断则断,不留后患,她等了二十来年不是为了为人作嫁。
目光骤地一狠的万氏握紧手中的药包,阴冷眼神和其兄对视一眼后,她轻轻一颔首。
“说,你和那位明月美人儿是什么关系?”
绝对不寻常。
嘴角噙笑的华胜衣轻拥住妻子,低头在她鼻上一吻。“我闻到一股好大的酸味,是食物发馊了吗?”
“哼!我就是吃醋怎样?身为你的妻子我还无动于衷的话,该哭的人是你。”宁知秋在丈夫的怀中一挣没挣开,她气呼呼地往他手臂上一拧,结果他不痛她先痛了。
太硬了,他的肉。
“是,娘子说的是,全是为夫的错。”她这吃味的模样真可人,越看越有趣,百看不厌。
“少糊弄我,别以为嘻皮笑脸的我就会把此事揭过,要不是有你的兵在场,她都要投入你的怀抱哭诉我这个人有多恶毒,居然连你送她的如意簪都要抢。”真是把自己当号人物了,眼儿生媚、含情脉脉的抹泪,当她的面勾引她的男人,她没学容嬷嬷给她插上几针已是心存厚道了。
“如意簪……我送的?有这回事吗?我不记得。”华胜衣装傻。
“你不记得有人记得,要不咱们再找美人儿聊聊,问她这簪子是几时送、为什么送,我度量大得很,绝不会计较你的前尘往事。”绝对不会只是计较,一定把那些旧帐一条条算清楚。
知晓她的性子绝对是敢说敢做,华胜衣好笑的将人抱紧。“没什么,只不过我曾跟她定过亲。”
“定过亲还叫没什么?!”柳眉轻轻一扬高。
他声音渐冷,“本就没什么,我们打小定的娃娃亲,若无意外的话会结成夫妇,但我十五岁那年犯事了,怕受牵连的她在我下狱的第十日退了婚。”
那时的他还很天真,以为很快就出去了,先皇是他姑父,德太妃又是最疼他的姑姑,父亲是最有权势的辅国公,就连未来岳父也是当朝宰相,谁敢真的拿他涮刀,不给这些贵人面子?!他顶多关上几天小小惩戒一番罢了。
谁知给他第一个打击的便是宋明月,她亲自到牢里哭着要他放过她,她不想嫁给一名罪犯,他会毁了她的一生。
可笑的是退了亲之后,她居然没退回当年的订情信物,反过来搭上华诺衣,持着该信物再度和辅国公议亲,他被流放的那一天,她和华诺衣正重新交换庚帖,人来人往的城门口竟无一人来送他,他是被拖着离开的。
“然后嫁给你弟弟?”这么荒谬的事也做得出来。
“是的,从此她如愿以偿的当起令人羡慕的国公府少夫人。”华胜衣语带嘲讽,不齿其水性杨花的行径。
“她长得很美。”美人通常都能耍点小脾气而被容许,人的双眼只看见美的事物,没人会在意美人身后的丑陋。
“我不觉得。”一张脸皮而巳。“真不心动?”她下手更重的改掐腰肉。
“不及你,她眼睛不及你好看,肤色虽白却不及你透亮,颧骨太高额头阔,不好;你纤秾秀致,她胭脂抹得太红,不及你不点而朱,滴露凝霜红。”她在他眼中唯一不满意的是太瘦。
华胜衣幽亮的眸子落在她微微隆起的前胸上,将满十六岁的宁知秋还在长胸,只是长得慢,小碗倒扣的大小。
不过比起前两年好多了,她十四岁才来癸水,那时的胸是平的,长发往前一撩真的分不清前后,是这几年来慢慢地调养,多喝些温补的汤汤水水,这才显出女子摇曳生姿的体态。
成亲以后的每一天,小夫妻俩就像正在吐丝的蚕儿,越吐越多越缠绵,紧紧缠成一个茧,分不出谁是谁。
若说没有感情是骗人的,他们早就相识,又比一般人往来亲近,只要再多点相处时间,何来不心动。
感情是处出来的,谁说他们之间无情。
连着五个不及,每说一个不及中知秋的嘴角便扬高一分,越扬越高的笑靥止不住,她眉眼飞舞。“看来夫君心仪我已久,我在你心中就没有一点不好。”
男人呐!还是会说话讨人喜欢,瞧这嘴多甜,多敲打几回,棒槌似的男人也会开窍。
有一点不好,心眼太小,不过为了皮肉着想,华胜衣没说出口。“是垂涎你甚久,不然怎会急吼吼的娶你为妻。”
认识的女子中,唯有她眼中没有野心,懒得只想过安逸的日子,不与人争,该吃就吃,该睡就睡,天塌下来推高个子去顶,她笑看风景就好。
虽然他常被她恼得很想拆了她一身懒骨头,可一到休沐,总是待不住营中,不由自主的又回到流放村,或劈柴、或练武的待在院子,等着时不时从墙头那边探出的小脑袋。
她让他有“回家”的感觉。
“分明是把我当枪使,保护你不受后娘觊觎。”她是盾牌,专门挡继母的不怀好意。
“觊觎?”华胜衣语气危险的靠近。
宁知秋噗哧一笑,水眸亮如黑玉。“啊!用错词了,是对你心存不轨,当她看到你还活着的眼神,好像见到鬼似的错愕不已,我差点当场就喷笑了,你到底有多讨人厌呀!”
当初他择她为妻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管他是防后娘为他择一门“重体”的婚事,还是不愿后娘安插自己娘家人在他身边,如今他们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不同舟其济只有翻船的分,生与死同系一线。
所以她能做的是让他顺心,他过得好,她自是高枕无优,大树底下好乘凉,他站得稳她才有浓荫。
唉,上了贼船了,不想被剁了当人肉包子就一起当贼,抡起刀子杀后娘去。
有仇报仇,无仇练拳脚。
他成了别人的眼中钉,她还笑得出来,这女人……真是招人恨。“你也不赖,听说你一脸惊吓的数银子,泫然欲泣的逼走哭得梨花带雨的妯娌,引得下人一阵怜惜。”
能把柔弱无依扮得无人起疑,那也是她本事,滑溜得像泥鳅谁也捉不住,反而溅了一身泥。
她面有得意的装羞,“谁?是谁出卖我?我身边有内奸,我只是拿回该我的东西,天底下想占我便宜的人尚未出生。”
“你的?”口气真大。
宁知秋把眉一挑,“别忘了你当初给我爹的聘礼单子写着“倾我所有皆为聘”。所以你连一根头发都是我的,更遑论你名下所有值钱之物,那都是我的,我把它拿回来天经地义。”
不动还不知情,一动才知继婆婆有多贪,国公府的中馈已握在手中了仍不知足,还把手伸长到继子的私产里,一点一点的拿,蚂蚁搬家似,让她望着空空如也的库房,真的傻眼。
无语问苍天呀!好歹也留下点什么当“陪葬品”吧!堂堂世子爷“身后”孑然一身?这事若传出去多叫人唏嘘。
“嗯,说的有理,是不能便宜他人。”当年他已经为一时冲动付出代价,谁还敢再来踩他的头就是自寻死路,最好的防守是攻击,出其不意。
华胜衣一回府闹得那一场便是先声夺人,以霸气的气势强势回归,一是震慑胆敢搞鬼的下人,他回来了,仍是昔日狂妄张扬的京城小霸王,他们小心点,别与他作对,犯在他手上有他们好果子吃,二是逼出藏在暗处的魑魅魍魉,促使他们再动手,只要动了手,就不愁没理由人要想死不怕没有机会。
宁知秋顺着接话,“听娘子的话大富大贵,我这么懒的人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所以你要听我的。”
他一笑,眼中满是谑色。“给你根竿子就顺势往上爬,我可以放心了,身手娇健。”
“放心把我丢进狼群?”她不满的一瞪眼。
他忍俊不禁。“谁是羊,谁是狼你心里有数,我还真怕你胃口太大吃撑了,任何看得见的活物都生吞入肚。”
“你娶我不就为了让我来当凶兽,将一只只扭曲变形的肥羊吞了。”她有自知之明,她最擅长的是耍阴招。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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