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眼睁睁看着闺女往火坑里跳!
余成龙哪里舍得放过改变命运的机会,他看出来叶晓雨压根不在乎余禾的事,她在乎的是丢面子了。横竖将来结婚,他们俩会在县城定居,破大队里头的事跟他们能扯上什么关系。
于是,余成龙只能花大功夫哄人,可哄人得要钱,看电影吃饭送东西……
刚发工资没几天,钱就花完了,只好伸手管家里要。偏偏经过上次,钱都给了何春花,余家吃饭都快吃不上了,哪有钱。
王爱花心疼大孙子,别看自己在拘留所里吃了不少苦,身上还疼着呢,晚上担忧的全是余成龙的事。
这不,一听说余禾声名远扬,主意就打起来了。
她开始四处打听有没有好人家的儿子要娶媳妇,一打听真打听出金龟婿。
县纺织厂姓许的宣传科干事,那叫一个好哦,磊落大方,父母都是职工,家里有一个姐姐还是医生,这种好家庭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偏偏许干事的奶奶病重,他家里人着急,老人家就想看孙子成家立业,为了这个,他们家人把标准降低,农村里的也可以,但就是一点,许干事是年轻小伙,血气方刚的,就是爱漂亮姑娘,人得够漂亮才行,家庭条件嘛,都不太重要。
这件事,还是余成龙跟王爱花说的,他也想亲事能成,这样他就有钱了,在县城里也算有亲戚助力。
平心而论,真的是门好亲,所以王爱花喜气洋洋的跑到余禾家里去了,她甚至还客气的带上了六七个鸡蛋。
可以说,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然而何春花一看见这个老太婆就想起上次她强势跑到家里来逼婚的嘴角,气血上头,话都没听完,她抄起扫把就要打人。
第45章 (替换成功)
这一回, 王爱花却不敢像上次一样趾高气昂,一副长辈的面孔, 去骂何春花。
她只好一边护着篮子里少得可怜的鸡蛋,一边躲着扫把,“别打了别打了,我不是来吵架的,你自己看看,我是来送东西的。”
何春花可谓是吃足了王爱花给的苦头, 哪里愿意相信她的鬼话,冷笑着道:“骗你的鬼去,我告诉你, 以前我敬你是大壮的娘,让你三分,现在白纸黑字都写清楚了,我们两家没瓜葛,想跑过来攀亲?
做你的白日梦!
谁稀罕你的东西, 赶紧滚出去!”
王爱花什么时候受过何春花的气, 可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呢,那就只好忍住脾气,“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我真的是好意。”
在说话的间隙, 她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何春花好几扫把。
扫把是扫院子的竹扫把, 打起人来笔普通房间里的芦苇扫把疼多了, 要不怎么家长揍孩子常常是吃竹笋炒肉。
王爱花的屁股跟手都火辣辣的疼,但为了能给大孙子凑够钱, 只好咬牙忍,脸上还要堆笑, 尽管笑得和菊花似的,一脸皱纹,还露出眼色浑浊的门牙。
可惜何春花算是被坑惨了,她说的话,何春花一个字都不信,她往后一仰,脑袋再蓄力朝前冲,一口水呸了过去,正中面门。
“谁听你的鬼话。”
要说王爱花也是一个有能耐的忍,都被骂成这样,真正的唾沫落到脸上,还能忍下来,笑脸相对。
她一边被扫把抽得哎哟交换,嘴巴一边把来意说清楚,“我滴个老天爷,这回真是好事情。
余禾马上十八了,是大姑娘,村里跟她一个年纪的姑娘,基本上都嫁人了。我再不济也是她的奶奶……”
顶着何春花能吃人的脸色,王爱花连忙改口,“是,确实,我签了字,往后没甚关系了。但不妨碍我关心她啊,我托人打听过,县纺织厂的干事,二十多岁,姓许,人好着呢,他父母端的也是铁饭碗,这回是真的好人选,我不骗你!”
何春花哪里肯相信,当初强迫何春花改嫁的时候,也把人夸得天花乱坠。
“滚!你们家里人嘴里没一句实话,害完我又想害我闺女了是不是,想的美,不可能的!”何春花叉着腰,怒目而视。
现在这年头的院子里面基本没人家里铺水泥,都是一层垒实的土地,刚刚何春花刷刷好几扫把,弄得是尘土飞扬,王爱花满脸的土,看起来狼狈可笑。
扬着这么张脸,王爱花还能笑得出来,让人总感觉她张开嘴就是再吃土。
“我的好春花哟,你就信我一次,我说的千真万确。
这样吧,我发个誓,这一回我要是骗了你,许干事不像我说的这么好,就让我孙女秀兰嫁不到好人家,一辈子被欺负,我孙子成龙开除工人身份,只能回乡种地。
你现在能信我了吧。”
要是王爱花只拿余秀兰发誓,何春花肯定不信,可她说的还有余成龙。之前好歹是一家人,何春花多多少少直到王爱花对余成龙的宝贝程度,能把誓发到这个程度,十有八九她说的是真的。
可那又怎么样,何春花可不愿意看到这一大家子,她冷笑一声,“我管许干事好不好,关我家什么事,难不成世上只有他一个好男人了不成,我告诉你,凭我闺女的好,大把好男人等着挑,不劳你这美关系的人费心。”
王爱花不妨何春花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
但是她不气馁,余禾确实长得很美,是能靠美貌吸引人。但问题的关键是,何春花他们家也不认识什么大人物,一辈子窝在小乡村里能有什么好?
总不可能随随便便在街上一站,就能遇到家世好的好女婿。所以最后肯定会对许干事心动的,只要她再多加两把劲,下次把人领着相看。
后面……
王爱花想的好,所以话说到这个地步,她脸上还是笑眯眯,甚至还把鸡蛋给放在地上,“没事,我改天再来看你,为了余禾的终生,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大队跟公社里家底再殷实的,也不过是我们田里面的泥腿子,可比不上城里捧铁饭碗的人。”
何春花仍旧是横眉冷对,看起来对王爱花说的那些丝毫不感兴趣。
实际上,最后一句话深深的听进何春花的耳朵里。
是啊,在大队跟公社,不管怎么精挑细选,还不是庄稼汉,将来吃饭都看老天爷的脸色,她闺女要是个普通的也就算了。
可余禾长得那么美,何春花敢打包票,十里八乡找不出一个长相能胜过余禾的人。再说了,余禾也不是单纯的村姑,她上过学,有初中毕业证书,父亲还是英雄,家底清清白白。
如果只是在大队里嫁人,真是可惜。
光是城里人还不够,要能是干部就好了。
当初在县城的时候,她的侄女何莲莲随口说的一句无心之言,现在可以说是扎根在何春花的心里,慢慢发芽,时不时的骚动一下。
她当时还觉得这个念头太过痴心妄想,可是到了现在,倒真觉得说的没错。
凭什么余禾这么好的条件不能嫁给干部家庭,那不是可惜了么。
至于王爱花说的那个家庭,听着虽然好,可何春花没有半点想法,要真是靠王爱花把亲事结成了,将来还能少得了接触吗?
时不时上门,动不动拿牵线搭桥的事一说,有什么麻烦顾念着这个情分,就不好袖手旁观。
所以说,女婿可以好好找,但不能事通过王爱花她的手里。
要是在何春花看来,当初帮了她们的那个公安晁建阳就是最好的人选,可惜余禾看起来对人家没意思,好像还拒绝了。
而且人家庭虽然好,可父母都在北平,将来说不定哪一天就调回去了,到时候留她一个糟老婆子在老家,她没人照顾无所谓,关键是余禾。
如果余禾跟他们家人闹矛盾了,北平离这边这么远,光是坐火车就得两天,娘家人想上门撑腰都不成。万一婆家人不好,那得多遭罪。
所以要能是本地县城的干部家庭就好了。
余禾她舅舅何有根就在县城上班,将来她大表哥也是县城的工人,有啥事不用怕。何春花最了解自己的娘家人,通情达理,将来不用愁。
还真得托何有根帮着留意才是。
至于杨怀成……
从那天余禾情绪不对,她怀疑两个人吵架开始,仿佛就没有交集了。
何春花看在眼里,确实是着急,但这种事情不能强求,说不定两个孩子真没缘分呢,年轻人的感情不坚固,哪里比得上父母眼中的实惠。
再说了,如果晁建阳的家庭让何春花感到担忧,那杨怀成家里的问题更多,孩子都是好孩子,就是没缘分。
何春花叹了口气,决定明天就去找嫂子帮忙。
何春花心态上的转变,余禾还不知情,她正有模有样的在山上找人参。
是的,人参。
余禾倒是没有要采了卖钱的意思,关键是现在还没有开放,大动荡也没有彻底宣布解散,随随便便跑去买东西,真有可能牢底坐穿,还有被批判的风险。
她可不想担这个风险。
要买东西的话,等到宣布改革开放再来,那不香吗?
可以明目张胆卖东西,说不定还能卖得贵一点。
余禾有金手指在,山上所有的草木她都能感应到,人参、灵芝、野生何首乌……
她甚至还能催生,让它们生长得更快。
这么一想,等到高考之后,她的学费也有着落了。说不定赚的钱多,还能买座四合院之类的,再赚到能投资杨怀成生意的本钱,他下海经商,吃了刚开始遇到点挫折,后面那眼光真是厉害了,他投资什么什么赚钱。
这样的日子光是想想就叫人心动。
余禾摸了摸人参叶子,笑得一脸满足。
躺平的快乐人生呀,什么时候才能来临~
等到她有钱了,什么空调、冰箱,她都要!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空调,但是冰箱跟微波炉她记得好像是有的,她在现代的时候,常常看一些西方老剧,其实就已经很现代话了,包括电梯之类的,甚至还有电动车,就是跟现在长的不太一样,还蛮有复古色彩的……
但是现在的话,能买一台大彩电应该就算是人生赢家了。
唉,她怎么穿书穿的时间不晚几年呢。而且城市跟农村差别太大了。
余禾一边想,一边拨了旁边的草,掩盖住自己发现的人参。
满山的宝贝啊,等到改革开放了,我就来挖你们!
余禾还跟周围的花花草草告了别,然后就下山了。
她这些天,日子过得很充实,总能找到不少乐子。
余禾走在回去的路上,现在其实已经差不多五六点了,但是天气渐渐变热,天色暗的也很晚,要是换成冬天,这个点天已经是浓浓墨色。
大家都已经下工回家,农民晚饭吃得都早,因为早上很早就会起来干旱或,所以顿顿都早。
不少人已经吃完饭在乘凉了,乡下有一个很神奇的现象,就是一到天气热的时候,就能看见不少男人,年轻的、年老的,会光着膀子散步,甚至还有些人特别过分,直接穿着条蓝色带白边的宽松大四角裤。
不过大家基本上见怪不怪。
至于大姑娘小媳妇们,甚至是上了年纪的大娘,一个个都严严实实,有时候头上多戴多花,长得再娇艳一些,基本上就是大娘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男人晚上戏谑的对象。
基本上没有公平的。
余禾一开始也不太能接受,如果是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叫她看见全身上下只穿一条四角内裤还敢漫山遍野到处玩的男人,她是一定会报警的。现在只能被迫接受,就是松松垮垮的肚皮看久了,总想洗洗眼睛。
好不容易快到家,偏偏碰上知青点的几个知青在大队部闹成一团。
因为挨家挨户送信麻烦,像这种乡下,一般就是把信送到大队部。而大队部的门口有一块挂起来的小黑板,会写上谁谁谁的信到了请来领取。
吴燕晴就是来取信的,她收到的是报社的报酬 ,因为她写的文章被报社刊登了,所以寄了一块钱的稿费过来。
原本取个信而已,是不需要这么多人跟着过来的,但是谁让吴燕晴有心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
这一次,她投的可是全国数得上名字的报社俞阳报纸。
按照俞阳报纸的习惯,如果是落选了,通常会隔上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才会往回寄,如果是选上了,基本上两三天之内就会把信寄回去,至于什么时候到写稿人的手上,就要看邮政在路上花的时间了。
吴燕晴就是因为知道这个,才特意提出来饭后出来散步,再假装才知道自己有一封来自俞阳报社的信。
她惊讶的当着所有知青的面打开,果不其然就是她的文章被俞阳报社选用,还寄来了一块钱的稿费。
男知青对吴燕晴的观感还好,就是美丽高傲的孔雀,而且对杨怀成有意思。
但是女知青嘛,两个人是吴燕晴忠实的拥趸者,其他的女知青或多或少对她看不顺眼。
大家都是五湖四海来的,基本上都是正常人,没有说特别爱挑起事端,但是面都已自私的公主病,任谁长时间相处都忍不了。
所以时不时讽刺几句,在吴燕晴犯病的时候绝对不惯着,这事大家一致的认知。
这回吴燕晴的精心设计,可以说是让她出尽了风头。
一个矮个子的男知青神情万分佩服,“吴同志,你太厉害了!写的文章竟然能被俞阳报社选中,我投过很多次,基本都被拒之门外。”
吴燕晴昂着下巴,脸上带着自傲的笑容,颧骨明显。她像是高傲的白天鹅,架势十足,一点也不谦虚,“我一直写的很好,他们选中我的文章是应该的。”
话说的狂,但有本事的人狂,还是能忍受的了。
所以矮个子的男知青没说什么,其他女知青虽然不喜欢吴燕晴,但也忍住了要脱口而出的话。
倒是她身为她拥趸者的两个女知青,开始毫不吝啬言语的夸,“燕晴可真厉害!”
“是啊是啊,要不是下乡了,说不定燕晴已经进了报社做记者。”
“也有可能是大作家!”
吴燕晴被马屁拍得很舒服,眉眼得意,想笑又克制住,只是扬着嘴角。
就是这么刚好,从山上下来的余禾恰巧遇见这群知青。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这么多知青都在,但是无所谓,跟她没关系,所以余禾自己走自己的。
可是吴燕晴也看见了余禾,没办法谁让余禾白,又是个大活人,只要有眼睛就能看见。
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吴燕晴,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她一直都没追上的杨怀成。
虽然知道了杨怀成的家里被批判过,但是她依旧喜欢杨怀成。
她对杨怀成的喜欢是热烈的,不管是杨怀成的文采,还是他的相貌,甚至是他的待人接物,都深深的吸引着吴燕晴。
因此,她才不能忍受自己喜欢的高岭之花会被一个村姑摘下。
哪怕余禾长得再好看,也掩盖不了她是村姑的事实,连穿的衣服都是土里土气的。吴燕晴见过余禾的亲人,尤其是她奶奶,蛮横无理,妥妥的乡野泼妇。
可是这么不堪的余禾,却能俘获杨怀成的信,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吴燕晴可以。
她能看出来,杨怀成对余禾一定是不同的,他喜欢余禾。
同为女性,她也能察觉出余禾不喜欢杨怀成。
这才是令吴燕晴最生气的地方,凭什么这么优秀的杨怀成会喜欢村姑余禾,余禾却还不喜欢他?自己苦苦追求爱而不得,余禾却把人当成什么?肆意玩弄。
所以在看清余禾的脸时,吴燕晴突然笑得具有攻击性,眼睛一眯,半边嘴角上扬,“余禾,好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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