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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荣华乱世歌——BY:千暮苏华


《锦绣荣华乱世歌》

第一次十万字记录

我说不上来我的心情,我很激动,实话说,这一段时间我很彷徨,为文章的设定还是其他。我原本是想写一篇大众的总裁文,或者说是带有复仇的总裁文,因为这种题材看的人挺多。

但写到第五章或者是第六章的时候,我改变了想法,我想写的是一个姑娘成长起来的故事。没有重生,没有穿越,更或者没有金手指。

重生怎么说都是重新来一遍的人生,可人生的选择每一步都会将你引领上不同的道路,或许是我现在变得现实了,我虽然喜欢看重生文,这种文的套路也写的来,但我却不愿意选择它。

穿越的性质跟重生差不了多少,也是我不愿意选择的原因。

在写到十万字的期间,我一共发过四个悬赏,但只有几个人是看过书,认真的回答了我书的缺点,我很感激。当然最后一个悬赏我为自己拉了票,多了三个收藏,之后我觉得不安,觉得我侮辱了自己写的,可能暂时称不上作品的作品。

仍旧记得唐三和土豆渐渐地兴起,那时候狂热的追着他们的文,甚至可以整宿不眠也要一口气看完。

我觉得对于网文而言,我热爱它,从初中和朋友接触它,断断续续的写过一些但都没有几万字放弃了。

时间,可以让一个人的轻狂和灵气被打磨的殆尽,现在从零开始,重新写,心里满是敬畏。

当我决定不要写总裁的时候,我卡文卡的厉害,用词也很生硬,对此,我不开心了很久,我思考过要不要继续按原来的套路写下去,但是我放弃了这个想法。

我知道当我写自己想要写的东西的时候是快乐的,我能感觉到自己在构建着一个旁人无法理解的世界,我站在世界的中心,我感受着它如同初生婴儿啼哭,我很快乐。这种快乐难言,当我提笔,或者敲击键盘的时候,我畅游在故事中,我看着他们那些人,一个个鲜活着,或生或死,或幸福和不幸,都有着自己的人生。

只恨自己笔力太差,无法尽情的去描绘它,去演绎它。对于这一点,我快乐亦疲惫,我害怕那些愿意同我一起领略世界的人,仅仅看了它一眼就抛下了它,我害怕你们会觉得无聊和沉重,又担心自己没有得到反馈,写的久了会敷衍了事。

实话说,因为放弃了大纲,所以算的上走一步看一步,一章三千到四千对于我而言确实挺难,加上这段时间忙考试,天天熬夜,对身体影响确实不好,甚至前段时间发烧的厉害都要在夜深人静的书桌前坐上很久,因为学校十点断网,及大部分时间写题都放在了晚上,那几天,我断了一次,因为用自助服务往上发的时候,排版时间过久,错过了时间,虽然说第二天补上了,但心里还是觉得愧疚。

前段时间,我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人看,是因为写的太烂吗我问自己,我想过要放弃,但是朋友问了我一句话,你写文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认真的想了几天,为的,有很多。

一为的,是年少轻狂。

从初中开始尝试写东西的时候,总是被语文老师戏称为文艺爱好者,他始终不肯给我一个好一些的评鉴,大概是模仿力有,灵性太差,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一个不去模仿的开始,单枪匹马的绘出一个世界,至少,我不想再继续作为一个文艺爱好者。

这是其一,其二则是单纯的觉得自己想说一个故事,说给我听,也说给你们听,我把自己当做她,那个女主,我会有一个愿意守护我,爱我的男人,当然,我把他写的完美了些,他有恒久的生命,会爱我到地老天荒,不管怎么拒绝他,即便历经一切能够冲散爱情的因素,比如战争,他也依然不离不弃。

其三,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或许是因为意外,又或许是天灾人祸,我们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面对着死亡,人能留下的东西有什么,科学技术上留下的大多是有所建树者,但文学,艺术,音乐不同,它是存在于人心里面的东西,纵然有一天我不在了,我写下的东西,只要有一个人在读着,那么,我便是活着的,再不济,我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我自己的思想。想来也是极好。

其四,我最初觉得有些稿费也是好的,但现在想想,没必要为了那么点钱去吃力不讨好,这些完全没有必要。

码字快乐多,但也很苦,尤其是没有灵感的时候,尤其是你描述的场景,自己始终不满意的时候,很难。

能支撑着一个人花费大把时间在码字上,我觉得,大部分是因为热情,是因为我们看着它一步步的成长起来,还有的,就是理想。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变得同过去一刀两断,面目全非,比如现在的我。

我知道,有一天自己会被同化成一个为了生活而生活的人,朝九晚五。

但是,趁着自己现在尚且青春着,趁着心里还有一片江湖,趁着还有愿意做的心情,趁着自己未嫁人妇,未成人母,我要自己先去看一看属于我自己的江湖,至少要先在这个江湖中快意情仇一番。

好了,我该去刷题了,就说到这里。

以此自勉,愿不忘初心。

同时希望读过此书的人,在留言板上留下你们的意见,你可以毒舌,我会斟酌后接受建议。

不胜感激。

最后,感激老友不胜其烦的给我意见,感谢贴吧认识的男频写手郁金香同学的支持和厚爱。他的掠食法则很棒,我很喜欢,顺便就提了,当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感觉此人会成为大神,所以机智的提前抱大腿哈哈

终。

敬上

千暮苏华

sjgsf0916:

第一章 忆今昔恨悠悠 孤独人送欢喜

滴答滴答啪嗒。

一滴水珠从房梁上方的缺口坠下,清亮的圆珠子很快变成了粉面上的一块油腻水斑。

布料梭梭的摩擦声伴随着床板上一团灰色的蛹动响起,一条堪比上好白玉的手臂从这团灰色中探出,涂着红蔻丹的指甲发亮更衬着玉臂雪白。

只是晃眼功夫,灰团扁成了两条薄薄的灰线,一个身着藕粉公主裙的大姑娘坐在灰线下,被相当摩登的卷发遮挡住了容颜。

她似乎有些烦闷,如犯小孩子的脾气一般,重重将身子落在床板上,床板在她的动作下咯吱作响,许是因为床板的咯吱声和滴答的水声吵闹,她很快又恼怒的踢开了半盖的被面,最后靠在斑驳潮湿的墙壁赌气的坐着,躲开了那沥着水的“天窗口”。

她现在的模样依稀可见荣家小公主荣锦华的影子,但已经不大明显了。

“小青小青”伴随着她的叫喊,阁楼黑漆漆的楼梯口,探出个脑袋,寡黄寡黄的小脸上,一对儿宛如黑葡萄的眼珠子不住在打转,一副精明样的小女娃就这般出现在了她眼前。

“你这懒骨头,怎的才来。”

“小姐。”小青有些委屈的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使得她心里头的坚硬软化了一些。她斜眼看着小青,摆了摆手“罢罢罢,去请个师傅来修缮下房子吧。”

小青没动,支吾了一会儿,大着胆子挪到了她面前,小声道:“小姐,要不您先将就着,我们没钱了。”

“敢在我跟前卖乖了我让你去,你就去”锦华骂了一声,从床上摸出一物砸在了小青身上,小青捡起一看,是只明晃晃的金镯子,细金丝缠绕,嵌着鸽子蛋大的红宝石。

“当了吧。”锦华没看小青,懒懒的将脑袋扭在了靠墙的一边,她先是沉默了一会儿,又扭过头,看着小青细瘦小小的背影,又言了一句:ot回来买几个鸡蛋,自个儿煮吃吧,别总跟人嚼舌头说我亏待了你。ot声音有些低,但她也不管小青听见没有,又很快懒洋洋闭上眼。

小青在楼梯口停留了好一会儿,抽了抽鼻子,扭头看了床上的锦华一眼,眼眶泛红,但很快她就蹬蹬的下楼了。

听见小青下楼的声音,她睁开了眼,脸上表情麻木,坐盯着破旧窗户上飞溅的雨滴,叹气。

那镯子,是她最后的细软。

天冷。

她默默坐了一会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眼角,抬手看,手上没泪,现在连哭都艰难。

这便是欲哭无泪的意思

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咧了咧嘴,眉目娇俏带着三分天真,明媚的惊心动魄。

小青很快带着修补屋子的师傅回来了,蹬蹬上楼禀告,突见她这幅模样,不由看痴了眼。

荣家锦姐儿,可是大上海富家千金里美人中的佼佼者,自然是美丽动人。

可荣家已经是过去式了,再美的人儿,没了地位、身份、华服怎么说都是个破落户。

小青的手攥紧了,当她缓过神来的时候。

锦华见小青全身湿漉漉站在楼梯口,傻愣愣的盯着自己瞧,又想起家里没有油纸伞,晓她是淋着大雨出去的,见她瘦瘦小小,不由拿眼瞪她骂道:“贱骨头,回来了还不快用干帕子擦擦身子别生了病染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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