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莉特史密斯忙不迭地点头:“是啊,非常精彩,真遗憾,费尔法克斯小姐没有参加。”
魏莱做出遗憾的表情:“真的有那么精彩吗?说的让我更觉得可惜了。”
说完,三人都像是把一肚子的话都说完了,不知道该找什么话题继续,只能对彼此笑笑,等待着贝茨小姐的茶点。
好在沉默并没有持续多久,贝茨小姐熟悉的声音及时传来化解了尴尬:“伍德豪斯小姐,史密斯小姐,真抱歉,让你们站了这么久,快请坐,再请等一等,我泡了茶,还准备了烤苹果,非常美味的烤苹果,不过不是伍德豪斯小姐送来的苹果,是奈特利先生送来的。”
“奈特利先生?”伍德豪斯小姐睁大了眼。
“是的,奈特利先生是个慷慨的绅士,知道简回来了,特意送来苹果和猪腿肉,昨天晚上我们就炖了他送的猪腿肉,可惜简病了,没有吃多少,猪腿肉非常美味,一点也不油腻。”
伍德豪斯小姐默默地喝着茶,微笑着,没有说话。
魏莱用眼尾扫了扫她的神情,心道:简跟奈特利之间应该没有爱情吧,如果她没记错的话。
是的,就在贝茨小姐提到奈特利先生的时候,魏莱就想起来了。
她的大学专业是新闻,因为新闻系人少,就和同样人少的英语系安排在同一层寝室楼,其中一个室友就是英语系学生,曾经跟她们讲过《爱玛》的故事。虽说时间久远,她早就记不清具体情节了,但是在简奥斯汀笔下角色中能和著名的达西相提并论的奈特利先生,她记忆深刻。
那么,这位伍德豪斯小姐就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吧。
天空忽然飘来一团乌云,几阵狂风刮过,簌簌地下了一场急雨。
爱玛往窗外看了看,确认雨暂时停了,便向贝茨小姐和魏莱告别:“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会再下,我和哈莉特没有带伞,我们该告辞了。”
“现在就走吗?非常感谢你和史密斯小姐来探望简,还带来了那么好的苹果和猪腿肉。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我敢说因为你们的探望,简的病已经全好了,是吗,简?你们听,她现在都没有咳嗽了。”
爱玛说了两句“客气了”、“不用谢”之类的话后,拿上包,戴上帽子,站到门口表示真的要走了。
在走之前,她想起了什么,转身对魏莱说:“维斯顿夫人告诉我弗兰克丘吉尔要回来了,后天维斯顿家要办一场晚宴,我想贝茨小姐已经收到了维斯顿家的请帖,费尔法克斯小姐,希望到时候你已经康复了,可以参加。”
弗兰克丘吉尔…
一道闪电在魏莱脑子里炸响!
那不就是简费尔法克斯秘密订婚的未婚夫!
☆、第二章 裙子
魏莱只用了一个晚上就弄清楚现在的处境。她确实来到了简奥斯汀笔下《爱玛》的世界中,来到了海伯里,成为了简费尔法克斯。
因为一场重感冒不幸去世的简没有给魏莱留下任何记忆,好在她有写日记的习惯。
简的父母都在她三岁时去世了,外婆贝茨夫人和姨妈贝茨小姐是简最后的亲人。贝茨一家原本是牧师家庭,家境富裕,但后来家道中落,从明亮宽敞的大房子搬到了现在这间阴暗潮湿的小房子,连简的抚养和教育费用都难以承担。
她父亲生前的上司坎贝尔上校感念她父亲的救命之恩,主动提出抚养简,于是简离开了海伯里,前往伦敦生活。
在坎贝尔家里,简过了一段寄人篱下但安定的日子,坎贝尔一家很照顾她,几乎把她视如己出,给了她优良的教育,把她培养了一个家庭教师,毕竟这是目前英国为数不多允许女性从事的职业。
家庭教师?这妞原来还是个学霸!被她占了岂不是很浪费!
魏莱记得室友跟她讲过,在十八、九世纪的时候,做家庭教师的人是全才,不夸张地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她是个样样都不通的人啊,做什么鬼的家庭教师,不说别的,钢琴就一窍不通。
不过,从简的日记来看,她自己对这份工作也不甚满意,她不止一次写到如果有选择,她会马上结婚。
所以,她才秘密地和弗兰克丘吉尔订婚吗?
对于这个凭空冒出来的未婚夫,简的日记里没写,魏莱也没能从她的记忆中搜索到任何信息。
因为怕露馅,魏莱不怎么说话,何况贝茨小姐一个人就能承包所有人的话,只是听她说就够了。魏莱有时候会回想起她上辈子的事,虽然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被扔在寄宿学校里自生自灭,上了一个不好不坏的大学,有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像一根漂泊不定的浮萍,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但是,现在也没多好啊,她连通过工作养活自己的机会都没有。
难道,要靠着贝茨一家生活?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被魏莱否定了。
一来,她这个简费尔法克斯不是原装的,从内心来讲,她是个陌生人,没那么厚的脸皮在“别人”家白吃白喝;二来,就算是真正的简费尔法克斯也不会靠着她的外婆和姨妈生活,因为她的家人也过着拮据的生活,不然她也不会在日记里写“从此要像修女一样,献身于家庭教师,摒弃世间的欢乐、平等的交往和幸福的希望”这样绝望的句子。
魏莱都快愁死了,还以为毕业后奔东西走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可以从此安定下来,谁曾想死过一次后还要面临更严峻的生存形式。
为工作赚钱愁了一会儿,魏莱发现她面临的众多困难中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那个她一点都不了解的未婚夫,弗兰克丘吉尔。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今天的晚宴就是见面的时候吧!
“简,你准备好了吗?我们要出门了。”贝茨小姐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来,“简,你还没换好衣服,快点,我们要来不及了。”
魏莱看了一眼小怀表:“现在才下午四点半,晚宴不是六点半吗?需要这么早就去吗?”
“当然了,我们没有马车,要早点出发。昨天下了雨,今天的路肯定很滑,我们得走另一条路,虽然要远一些,但是能保证路上没有稀泥弄脏裙子。”
贝茨小姐穿了一条黄白相间的高腰长裙,裙摆有褶皱,样式很简单,但是能看出布料质量不错,裁剪也好,比她昨天穿的那一身类似学校食堂厨房大妈工作服的灰色长裙好看不少,人也精神了。
这条裙子是参加类似今晚的晚宴这样的场合才拿出来穿的吧。不过,魏莱还是看见了袖口没有隐藏起来的缝补痕迹。
“简,简,你在想什么,你快换衣服,我们要出发了,去迟了就不好了。”贝茨小姐说着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淡蓝色的长裙,“上个月你来信说要回来,这是给你新做的裙子,这块布料是我们隔壁约翰森太太的儿子从印度带回来的,是最好的平纹细布,一直给你存着,看看,喜欢吗?”
裙子的样式跟贝茨小姐的裙子一样,高腰长裙,不繁复,没有魏莱想象中的需要穿裙撑的大裙摆,她看着看着,眼前忽然浮现贝茨小姐坐在昏暗的烛光下一针一线地做这条裙子。
过惯了现代生活,她已经想象不出手工做一条裙子需要费多少时间,多少心力,但是这样一条样式、布料都很普通的裙子却让魏莱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看着贝茨小姐满心期待的欢喜模样,她忽然有些伤感,这条裙子真正的主人已经香消玉殒了。
“简,怎么了,如果你不喜欢这条裙子,就换一条吧,你从伦敦带回来的几条裙子都很漂亮。我敢说海伯里的姑娘们都没有见过那些样式,可能连伍德豪斯小姐都没有。”虽然笑着,还是掩盖不住贝茨小姐的失落。
这是担心她看不上吗?
魏莱急忙摇了摇头:“不,不用,我很喜欢这条裙子,很喜欢。”
从海伯里到朗道尔步行需要一个小时左右,魏莱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间已经比预定晚了快半小时,她和贝茨小姐慌慌忙忙地往楼下冲,就怕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迟到,更怕的是在半路中遇上下雨。
走到楼下,一开门,一辆马车停在门口,车边站着一个穿着黑色礼服,戴着黑色高礼帽的男人,贝茨小姐惊讶地叫起来:“奈特利先生!”
奈特利先生!男主角这么快就出现了!
当初,全寝室窝在一起看BBC拍09版的《Emma》,男主角约翰李米勒一口低音炮苏爆了,每当拍到他看向爱玛的各种眼神,宠溺的,无可奈何的,惊讶的,深沉的…..让寝室四个单身妹子鬼哭狼嚎。
眼前这位奈特利先生比起米勒扮演的角色迷人程度更甚。深棕色的头发和眼睛,眼窝很深,身材颀长,没有大肚腩和秃顶,穿上一本正经的礼服,手拿一根手杖,典型的英式禁欲感。
“贝茨小姐,费尔法克斯小姐,如果不介意的话,和我一道去朗道尔参加维斯顿夫妇的晚宴,可以吗?”声音略带一点沙哑,低沉,像一根天鹅毛在撩拨耳朵,痒痒的,麻麻的,一个大写的苏。
听听,明明是来帮忙的,却说得像是让贝茨小姐和简赏脸一样。是为了顾及她们的自尊和脸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