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碍,那天多谢了。”烈火脸上没什么表情,看着澄歌的眼神却温和多了。
“不用不用,大哥哥你救过我,我很感激的,而且那天晚上就算不是我别人也愿意救你的。”澄歌笑着说道。
烈火看着澄歌充满笑意的黑亮眸子,觉得自己可能多想了,一个小姑娘能弄到金疮药也可能是戏班里备着的,毕竟在戏班里跌打损伤是常有的事。只是他的内息原本紊乱不堪,少时间是无法调整好的,可是那天之后他的内息竟然平稳了很多!
一个戏班的孤儿,身上又没有武功,虽说气质相貌一点也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但也只是个孩子罢了。既然不是澄歌的原因,那么他的内息是怎么回事?这是他怎么也想不通的地方。
恰好这时小二哥敲门送菜,荤素十几样摆满了不大的桌子。烈火想要报答小姑娘的救命之恩,可是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该送小姑娘什么。
若说金银,她一个小姑娘根本藏不住,恐怕就被班主收走了;若说房子,她一个人也守不住,纵使他可以给她请下人婆子也怕奴大欺主,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怀璧其罪的道理他也知道。
想到小姑娘瘦弱的身体,他也只好先把人叫过来,叫了一桌子饭菜,他要把人养的白白胖胖的才好,至少要把小姑娘养多些肉。
烈火捡了双干净的筷子给小姑娘夹菜,边说道:“今天请你来是为了那天的谢礼,你所有什么要求,我一定尽力为你办到。”
正吃着东西的澄歌放下了筷子,抿着唇,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真的什么都可以?”
烈火见了她小心翼翼的眼神,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不过他既然说了就一定会做到,“你要什么?”
澄歌咬了咬牙,终于说出口,“那个,大哥哥,你能不能治好银花鼓的病?”看着烈火有些惊讶的表情,澄歌以为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了,银花鼓的病不说能不能治好,光药费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那个如果不行的话……”
烈火终于回神,看着小姑娘急得好似要哭出来的表情,心里怜惜之情忽而涌出,放缓了声音道:“不,我说的是可以,不过我得先看看病人的情况,这样吧,我今晚来找你,给那位姑娘看看。我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不过我答应你会尽力的。”
澄歌听了烈火的话瞬间笑开了,高兴地直点头,“谢谢大哥哥!”
被澄歌的喜悦感染,烈火唇角弯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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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扬花鼓【5】
黄精(古代人参的雅称)是大补之物,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益智的功效。
烈火拿来的黄精表面棕红色 ,半透明,有大纵皱纹,环纹不明显,有枝根痕,根茎上部土黄色,顶端有芦碗,正是黄精中比较名贵的红参。
《本经》 :"主补五脏,安精神,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黄精一向名贵,普通黄精一般人都买不起,更别说红参了,烈火能找来红参看得出来对澄歌的事很上心。
银花鼓是气虚体弱,需要长期调养,汤药不断,就算现在病好了也会时常病发,烈火虽不是大夫也懂得些岐黄之术,把过脉之后如实和澄歌说了银花鼓的情况。
澄歌小心翼翼地用湿布包裹着红参,待参条回软后,切成薄片,取三片放入瓷碗中,再用湿布包裹,加水半碗,隔水炖两刻钟。
班主不会管澄歌的红参从哪来的,但他绝不乐意掏钱买鸡给银花鼓炖着喝,所以澄歌自己掏钱在一个大娘那里买了只小鸡仔,让大娘帮忙弄干净了和着红参一起炖。
将鸡肉挑出来先让两个小姑娘吃着,等汤放凉后澄歌才端进屋里,让银花鼓喝。
煎了半条红参,银花鼓的身体才完全好了,班主立刻让她上场子。
自从那次救命之恩过后,烈火和澄歌的关系就亲近了许多,只是烈火没有告诉澄歌他的名字,她也只好一直叫他大哥哥。
烈火组织的赤色火焰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其恐怖程度就连小老百姓也知道了赤色火焰的声势。烈火恐是怕吓到小姑娘,又不愿意骗她,所以才一直不说自己的名字,让她叫大哥哥。
烈火很忙,但偶尔也会来听她唱戏或者看她跳舞,每次来都会叫她去客栈的包厢,然后点一桌子的菜。烈火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亲昵,现在已经会管澄歌的挑食了,之前看到澄歌不吃胡萝卜只是皱眉,几次后就直接上筷子!
烈火送澄歌回去的时候天已暗下来了,街上却很热闹,三三两两的姑娘们结伴而行,脸上都带着羞涩和憧憬的笑。
见澄歌盯着她们看,烈火听到了那些女孩子们的话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西郊有一棵活了上百年的许愿树,据说许愿特别灵验,这个地方有一个传统,每到特殊的日子,带字闺阁的女孩们就会出门去许愿树许愿,末了用一条丝带写上祈愿和自己的名字,上抛挂在树上,愿望就会实现。
烈火见澄歌盯着那些女孩看以为她也想去但不好意思说,毕竟去的大多女孩都是为了求姻缘,而澄歌今年也才十一岁,说姻缘也太早了。不过他还是微微弯下身子,放柔了声音问道:“澄歌想去吗?”
澄歌听到他的话瞪大了眼睛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想去那么幼稚又无聊的地方。
对,在米丽古丽看来,许愿是幼稚的小女孩才会做的无聊的消遣。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灵的,所谓特别灵验也是主观意识加客观条件造成的,若是每个女孩只要到许愿树上挂上祈愿就能实现的话还要媒婆做什么?
但是她现在是澄歌,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所以她脸颊微红,摇了摇头,看起来羞涩极了。在这里待了好几天,这个传统她自然知道,十一岁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至少她知道姻缘这个词。
女儿家总归是脸皮薄的,烈火自以为了解澄歌的心思,低笑道:“想去我陪你去,许愿树也并非全是求姻缘的,只不过大多去的女孩都求这个,所以许愿树也被当地人叫做姻缘树。”
然后她就被烈火抱着飞去了许愿树那里。
澄歌:“……”
西郊很近,没多久就到了,他们来的比较早,还没多少人,烈火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条明黄色的丝带给了澄歌。又拿出一支笔,走到许愿树前,树上已经挂了好些丝带了,甚至有一些因为经年风雨,变得有些破旧。
“会写字吗?”烈火对澄歌招了招手,等她走过来后开口问道。
澄歌鼓起了脸,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抓过烈火手上的笔,蹲在地上,把丝带铺在地上,漂亮的簪花小楷浮现在丝带上。
烈火有些惊讶,虽然他知道澄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过这个年龄能把字写得这么好看,平时一定下了不少苦功夫,而戏班又特别多的训练,可想而知澄歌平时有多累了。
他常年如一日的习武、研究铸剑,常常做起事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他自己没什么感觉,澄歌的训练比起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放在小姑娘身上他就心疼了。谁家的女孩不是从小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家里也是宠着的,连他师妹也因为是师傅唯一的女儿而从小宠到大。
烈火不知道自己看着澄歌的眼神有多温柔,在小姑娘写好后直接就抱着小姑娘飞身上树,让小姑娘将丝带绑在树梢上。
送小姑娘回到戏班的暂居地,烈火看着澄歌走进去了才离开。
一进去就看到袁平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在喝酒,澄歌原本想当做没看到回房的,冷不丁的袁平叫了她一句,顿了顿脚步,转了弯走到班主前,微蹙着眉道:“班主,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
其实原因她大概猜到了,这几天班主没怎么要求他们训练,也很少出场子,有好几个人已经提前离开戏班了,今天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有时间和烈火出去。难得班主良心大发,戏班的伙食也好了很多,就像最后的散席宴。
果然,袁平说道:“澄歌啊,以后有什么打算?”
澄歌知道自己猜对了,她淡笑着说道:“没什么打算,平平淡淡度日罢了。”
听了澄歌的话,袁平笑了,“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不说也猜到了我的意思。你的卖身契在我这,其他人我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打算,金花鼓和金花鼓两个都是我捡回来养的,我好歹养了她们好几年,要不是我,她们早不知道死在哪个旮旯里了!”
又灌了一大口酒,说道:“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虽然穿得不好,但是气质也非普通人家能养的出来的。我虽然脾气不好,但对你还是不错的。这些年我走过太多地方了,想回乡下买几亩田,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娃,哈哈哈,那日子才是人过的!”
这几年戏班借着澄歌赚了不少,钱全都攥在班主手里,戏班的人敢怒不敢言,本来他还想着银花鼓的病反反复复的,趁早扔了她,后来也不知道澄歌哪弄来的黄精给银花鼓补身体,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