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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 [精校] (奥丁般虚伪)



……

“我想吻你,吻你的红唇,吻你白净的肌肤,吻你芬芳的身躯,只要想到你,我便能战胜世间最邪恶的妖魔鬼怪。”朱利尔斯呢喃着,他继续回忆着。

……

婚典和蜜月旅行,奢华而且迷醉。

他对新婚之夜应当发生的场景,早已盘算了无数遍,那将是充满情欲和爱的,是滚烫的,有鲜红的葡萄酒,有爱人轻拂的鼻息,她会偎依在自己的怀里,龙胆蓝的明亮眼眸中满是朦胧的雾,他会给她述说世间最甜蜜的话语,也许她还会说,“好吧,亲爱的朱利尔斯,我想我一直弄错了,你是个能给我幸福的男人。”

这一幕没有发生。

美好的梦境消逝,残酷的现实重新包围住他。

“我想我们应该分床睡。”

“可我们是夫妻!”

“这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哪条律法,规定妻子一定得和丈夫交配?”她回答。

瞧瞧,这是什么词,交配?

古朴的说,那发乎本能的行为,叫夜礼;罗曼蒂克的说,叫爱之旅,百科辞典上叫交媾,民间没文化的人直接喊上床。

她非得故意用这种粗俗到极点的词来形容么?

可能她是气愤于婚姻中的政治因素,没关系,他会慢慢让她相信,他对她的爱没半点杂质。

一切都会好转的。

……

他笑出声来,痴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房间中,无形地显得略微诡异。

渎神者的魂灵无言地倾听着,它一直在琢磨储君所经历的这场绑架,其中的疑点。

它需要这个可怜蛋的身体,但在占据之后,想恢复以往的神力,还需要拿回永恒之柜。它可不想重生没多久,就被区区的绑匪撕票,扔进海里。

不过从匪徒的态度中来看,他们似乎不想伤害朱利尔斯。

圣城安诺并不是一片充满纯洁信仰的净土,他昔日见识多了各种阴谋诡计,它推测到,这群绑匪想对付,或者想得到的,另有其人。

储君只不过是被利用的对象。

当然,这推断没必要好心地说给朱利尔斯听,它只需要静候事态的发展,来等待最恰当的时机。

※※※※

从窥探孔望进去,那个年轻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呆涩,整个人显得死气沉沉。

“我是否干得太过了,毕竟他并非我的仇人。”福兰合上窥探孔的遮板,皱着眉头想,就算他用所能提供的最好环境,礼遇着储君,除了人身自由,他不会受到任何苦痛,也一直运用自己的学识,研制药物,来治疗对方精神上的顽疾,但这些行径都是虚伪的,掩盖不了幕后阴险的罪恶。

这念想只能徒增良心上的煎熬,福兰早已无法回头。

“你又心软了?”劳薇塔敏感地察觉到,头儿神情中的阴郁。

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别扭的思维模式,既然决定复仇,就得抱着放弃一切的决心。

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枪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剥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剥夺的天性”、“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乱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挺虚伪。”

“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

“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

……

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挺,挤开紧实湿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第四十七章 政局

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邸,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媛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侃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媛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刚二十出头,自视甚高,为人刻薄,说出嘴的话也像刀子般锋利。

里德尔脸色变了变,眸子里散过一丝冰凉,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故作欢笑,勉强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嗨,在床上,我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让姑娘们软绵绵地求饶。”

“好啦,斗嘴只是孩子们的把戏,而莱因施曼不需要孩子。”托曼用兄长的口吻说道。

这场兄弟们的聚会显得冷清清,在竞争意识强烈的金雀花,亲情本就显得淡薄,唯一共同拥有的东西,只是血管里的血。

他们一起来到客厅,围着沙发椅坐下,想谈点什么,却找不到话题,彼此间如同初识的生人,气氛尴尬极了。

托曼犹豫了片刻,他找不到什么巧妙的措辞,于是说道,“难得碰次面,来点酒么。”

“没问题。”

“好吧。”

带白手套的仆人,端着浅底银盘,送来堪称珍品的好酒和搭配的果脯小食。

三人在无趣的氛围里,慢慢轻抿着酒。

“皇帝中风了。”良久,托曼说。

“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事,有什么好讲的。”弗朗士轻笑。

“你的嘴真像佩姬,仿佛不刺刺人,就显得不甘心。”托曼皱着眉,他解释道,“突然间,金雀花临来了天赐的机会,皇帝无法理事,储君下落不明,这便是父亲召大家回来的原因。”

“家族连同支持者,在议会拥有七成的席位。”弗朗士想表现出自己的见识,“整个拜伦,能由金雀花说了算。我觉得家族倒不应该有什么大动作,否则过于急迫了。”

“你觉得呢?”托曼问里德尔。

花花公子斟酌着用词,“我以前曾参加过一场格调高雅的外交宴会,有不少迷人的姑娘们出席,可有个小子,是俄沙大使的儿子,长得俊俏极了,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目光,等跳舞时,甚至排着队,想主动邀请他去舞池,我和其他小伙子们只能委屈地坐在角落。”

“嘿,我可不是来听你抱怨的。”弗朗士喊道。

“听我说完……于是我们想了个诡计,故意将酒洒在了他的衣服上,他只能匆匆退场,避免穿着脏衣服失仪,等他走了后,姑娘们终于发现,还有我这个社交界里很出众的男人在场,于是她们纷纷麇集到我的周围。”里德尔说,“结果呢?和那家伙一样,其余继续受到冷落的小伙子,又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把酒泼到了我身上。”

他总结道,“金雀花在此刻,太显眼了,贵族们失去了压在头顶上的皇室威胁,会发现,莱因施曼的势力过于强大,他们能容忍一个即能掌握皇室,又领导着贵族阶级的家族存在么?”

“和父亲分析的一样。”托曼点点头,“一直以来,与其说皇室是遮着金雀花阳光的参天大树,不如说它是帮忙挡住风霜的庇护伞,拜伦不止莱因施曼一个公爵家族,虽相比起来,其他公爵阁下们势力弱小,但如果他们联合起来,再威猛的狮子,也抵不住群狼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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