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柯一声惨叫,那少女的手指死死掐住他的手臂,长长指甲直透肉中,怎么甩也甩不掉。
阿柯强忍痛楚,用剑沿着她锁骨下的伤口继续剜,要把那些烂掉的肉尽数除去。
少女被这撕心裂肺的痛楚折磨得几欲昏死,好在也明白过来,知道自己已到生死存亡关键时刻。她咬的下唇一片血肉模糊,手亦越掐越紧,几乎要捏断阿柯的骨头,却拼命硬挺着胸,让阿柯一剑剑切下去。
阿柯咬着牙关,勉强道:「丫头……撑住啊……」下手愈来愈快,切得好几处都露出白骨来……
第一章 因缘
阿柯身上的伤仍重,不能劳累,看看车里的干粮还够,在周围寻到了水源,便陪着段念夫妇的坟,待了下来。
他百无聊赖地绕着坟头旋了几圈,越看越不顺眼,辩机那家伙似乎恨不得这墓转眼间就消失一样,堆得既小又乱,恐怕不必等到来年野花野草长满,隔个几天就认不出这是什么了。
阿柯打点精神,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将坟头堆高,拍打整齐。辩机找来的石头一概抛得远远的,自去山里寻来造形奇特、易于辨认的大石头,好好的砌在坟四周,也算作标记吧。
该到哪里去呢?接下来的日子里,阿柯除了睡觉、吃饭、每日两次运气疗伤、以及心血来潮偶尔练练剑之外,满脑子翻腾的都是这个问题。
是啊,天下虽大,对于小小的阿柯来讲,却是不大好走。
自打刺杀当朝名臣马周以来,各州各郡的城门口都悬着阿柯鼻大眼小的画像,门下持刀扛枪的军爷们,阿柯可不敢招惹,晃来晃去,只有在穷乡僻壤的地方混了。
这个台面上的威胁只要不去惹,官家的大爷们也懒得出城一趟。组织……这就好比潜藏在阴暗角落里看不分明的危险,就因为白天都见不到它的踪影,在太阳落山后,往往让阿柯在睡梦中惊醒,一头的冷汗。
哎,说起来,不久前才在附近见到小真的标记,该不会就在这山里走来走去吧。自己内伤未好,况且此处山势平缓、树木稀少、视野开阔,要找地方躲藏还真是挺难的……想到这些,阿柯就算孤身一人时,也不忘戴上人皮面具,有事没事就跟猴子似的蹲在树枝上,稍有风吹草动,便溜得飞快。
就这样日防夜藏的,阿柯已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有次到溪流边取水,顺带洗洗衣服,猛然间见到水里有张老头的脸死死的瞪着自己,他便吓得魂飞魄散,待明白过来那其实只是自己的倒影时,衣服已顺水漂走,转过几处激流不见了。
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第九日的清晨,当第一声鸟叫传来时,阿柯慢慢的坐起身子,使劲擂了擂胸口。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想,虽然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这般活下去,也跟死差不了多少。阿柯这个时候突然灵光闪动,非常及时的想通了一个道理:天下如此之大,躲在一处和四处走动,被人发觉的机会也许根本就是一样!何况自己易了容,往人多的地方一站,谁还能真的认出来?反倒是在荒野里落了单,被人叫住了上下一打量,那可太容易露出马脚了。
对!阿柯想,对对对……干脆,去洛阳!林芑云不是曾经说过吗,防得最严的地方,往往因为太过注重周密,反而忘了自己要防的究竟是什么了。
哼哼,若小真所说不假,现在组织里追杀自己的人应该早已远离洛阳城了,只要能混过城门那一关,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就这样,在那个雾气弥漫、彻骨冰寒的早上,天真单纯,或者说愚笨麻木的阿柯为自己的小主意乐昏了头。他破天荒起了个大早,在段念夫妇的坟前默默祈祷了一番,说了些恭祝百年好合、早日投胎之类不着边际的话,以及多多保佑自己一路平安、多福多寿等真心话后,大步跨上马车,一甩马鞭,意气风发的走了。
当然,或许阿柯自己都未曾意识到,让他生平如此果决的,其实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到今天早上为止,所有的干粮都吃完了。
目前已是要准备过年的光景了,北风呼啸、满目霜雪。天空是永不变幻的厚厚云层,地上是永不干硬的潮湿泥浆。这个时候的淮令县城,人人抱着热酒煲狗肉,完了往炕头一钻,哪里还有心思干活?
只有城中唯一的客栈——令城老店的汪老板,仍旧忙个不歇。看那张浑圆丰厚的脸,都已经这个时节了还热腾腾的挂着油汗,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忙了。此时他正挺着那比常人大上不止一两倍的肚子,抡圆了两只相比之下让人禁不住担心会被他自己的重量压断的短短小腿,踩得桐木楼板“嘎吱嘎吱”的怪叫,跑下楼去。
“哎哟,这不是伦四爷么,您老人家真是稀客!多长时间没到咱令城来了?哎哟,您是打猎来了吧,哈哈哈哈,我就说呢,近日里这西山沟里,狼崽子特别多,我就想吧,伦四爷他老人家只怕也坐不住,要来猎个鲜,这不特意早为您备下客房了吗?哈哈哈哈,怎么就叫我说着了……哎哟,这是新打的麃子吧,瞧这毛皮,啧啧……”
他伸出肥肥的手去牵伦四爷的袖子,被伦四爷翻着白眼老大不耐烦甩开。旁边一个侍从上来一把推开汪老板,发威道:“乱扯些什么?爷是你叫的么?快点拿好酒来,我们爷在山里冻了几宿了!”
汪老板毫不着恼——被“神风门”门主伦四爷的手下推了一下,这是多大的荣耀?于是脸上突然肃穆起来,觉得应该为伦四爷保持一点风度——大声吆喝道:“听见没有?个个都聋了?赶紧给伦四爷准备呀!”
听着伙计们有气没力的应声,汪老板一肚子的火。他极力陪着笑脸,安顿伦四爷几人在雅间里坐下,亲自端了茶水,自去厨房里吆喝去了。
伦四爷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落腮胡子修得整整齐齐,好不威严,却穿一件颜色鲜艳的外套,看起来不伦不类。
他家乃是这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家族,数代经营,单是那西山的祠堂,就比县太爷府第还大、还奢华。他祖父本是做丝绸买卖,所获甚巨,后来隋末大乱,携妻拖子回到家乡,一口气买了上千顷的田产,几乎买断了一个县城,好整以暇的做起老爷来。
这些年来,老天爷似乎存心与靠天吃饭的人过不去,不是大旱就是大水,三年一小灾,五年一大灾,破落的庄稼人十几万。伦家凭着家产丰厚,也似乎还没有广积善缘的打算,乘着灾荒四处收购土地,倒越做越红火。逃难的饥民卖儿卖女,伦家也毫不含糊,一口气收罗了数千奴仆,数年间,竟一跃成为西南一带的大家族,声名远播。
寻常的县太爷上任,首先进的不是自己的衙门,而是先到伦府里请安、打点,否则就别想太太平平干完任期。就算郡一级官员,也是伦家的常客,排场之大,也是这一带数百年来仅见的了。
除了家产丰厚,伦老太爷起家的还有一套六十四路“神风拳”,也曾“微震”了一下武林。那几年天灾人祸,战乱频繁,就算练家子也不好过日子呀。好在伦老太爷自命江湖好汉,对落魄的江湖人士颇为照顾。你若是拿刀子提枪的人,到伦府门口吆喝几声,耍两下卖弄卖弄,伦府就给管饭,管住。要是稍有名气的,还可与伦老太爷“秉烛夜谈”,走的时候,一、两百两银子是少不了的。就这样,吃饱喝足了的江湖人士,一口一个“伦大侠”,让伦老太爷也轻飘飘起来,干脆拉几个精壮小厮,组了个“神风门”,算得上是光宗耀祖了。
伦四爷在伦家当前第二辈中排行老四,最小的一个,本名伦常德,人称“小太岁”。他虽然在伦家排末尾,却因是大太太生的,最得伦老爷欢喜,从小恃宠放旷、打架斗殴、狎妓赌博,无所不为。几个哥哥统统不放在眼里,就是族里的长辈,面对这个眼睛里天王老子也不在话下的楞角,也只有陪小心的份。
此刻他一边胡乱地嚼着脆香瓜子,一边斜着眼,打量店里坐着的其他人。
靠窗边坐了一个庄稼汉子模样的人,赤着脚,打着绑腿,一双极粗的手臂上满是黑毛。他提了壶黄酒,大咧咧的喝着,却不吃饭,只望着窗外泥泞的道路,似乎在等着什么人。
旁边一桌上坐着个书生,一看就是家道败落,只得出门投奔亲戚的角色: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但显然就是当家衣裳,洗过多次已到脱色的地步,原来的藏青变成了淡蓝;头发长短不齐,特别是额头前,左边明显比右边短,伦四爷也算见过世面的,知道是囊中羞涩,自己剪出来的结果;他脑袋上戴的白色方巾帽更是夸张的打了老大一个褐色补丁,随着他摇头晃脑的喝茶,像招牌似的摇动,他却怡然自得。
伦四爷皱皱眉头,“呸”的一声,转头再看门前那一对夫妇打扮的人。
那女的身着白衣,头上顶着斗篷,白纱直垂到胸前,连吃饭也只用筷子夹了菜,小心的送到白纱里吃,看不见面容。但看她穿着臃肿,想来样子也不怎么样。伦四爷略有些失望,再看那男的,三四十岁模样,肩宽体阔,壮得似头牛,却已经谢了顶,脑袋油光水滑,只剩后脑还有几缕头发,被他不厌其烦的梳到头顶。但他只要一低头吃饭,头发就会滑落,偏那桌子又矮,那人便只有极力弓着腰,伸长脖子,尽量让头保持平行的姿势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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