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我们更漂亮吗?”夫人重复道。
“那重要吗?”他无精打采地说。
“每个人都应该希望自己尽可能漂亮,”她答道,“而且我们看不到自己。”
“我们看得到。”韦斯顿的躯体说。
“这怎么可能?”夫人转向它说,“就算你可以把眼珠转一圈看向里面,你能看到的也只是黑暗。”
“不是那样看,”它回答道,“我来演示给你看。”它走开几步,走到黄色草皮上放韦斯顿的包的地方。带着人们在焦虑和专注时常有的那种奇怪的清醒感,兰塞姆注意到了那个包确切的牌子和式样。它一定是和自己的包出自同一家伦敦商店。那个小小的事实突然提醒他韦斯顿也曾是个人,他也曾有过人的欢乐或痛苦。这几乎令他落泪。韦斯顿用以后再也无法使用的、瘆人的手指揭开搭扣,取出一个闪闪发光的小东西——一面可能值3.6镑的英国袖珍镜子,把它递给了绿夫人。她用手摆弄它。
“这是什么?我要它干什么?”她说。
“看看它。”“非人”说。
“怎么看?”
“喏,这样!”他说。然后从她手里拿过镜子,将镜子对着她的脸。她对着镜子凝视了一会儿,但显然没看出什么。突然,她吃惊地大叫,把头缩了回来,捂住了脸。兰塞姆也是一惊。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只是被动地接受一种感情。他周围的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
“哦——哦,”她叫着,“那是什么?我看到了一张脸。”
“那不过是你自己的脸,一张漂亮的脸。”“非人”说。
“我知道,”夫人说,眼睛还在避开镜子,“我的脸,在外边,在那里,在看我。我变老些了吗?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吗?我感觉……我感觉……我的心脏跳得太厉害。我浑身发冷。那是什么?”她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看看那个。她脸上的神秘感全然消失了。那表情就和一个在掩体里看着炸弹正在飞来的人类的表情一样容易看出。
“那是什么?”她重复问道。
“那叫‘害怕’。”韦斯顿的嘴里发出话来。然后,那家伙转脸看着兰塞姆,咧着嘴笑。
“‘害怕’,”她说,“这叫‘害怕’,”她想着这个新发现说;然后,她突然断然地说,“我不喜欢它。”
“它会走开的。”“非人”说。
这时兰塞姆打断了它的话。“如果你按他希望的做,它永远不会走开。他会把你领进越来越多的害怕之中去。”
“那是,”“非人”说,“那是进入大浪,穿过它们,超越它们。既然你知道这是‘害怕’,你就得代表你的族类品尝它。你知道王是不会的。你不希望他品尝。但没有害怕这种小东西的理由,理应高兴才对。它有什么可怕的?”
“一个东西变成了两个,”夫人肯定地回答道,“那个东西,”她指着镜子说,“是我又不是我。”
“但如果你不看,你就永远不知道你有多美。”
“我觉得,陌生人,”她答道,“水果不吃自己。而一个人也不可能和他自己在一起。”
“水果不能那样做是因为它仅仅是个水果。”“非人”说,“但我们能做到。我们把这个东西叫做镜子。一个人可以爱他自己,也可以和他自己在一起。做一个男人或女人就是那样——走在自己身旁,似乎其中一个人就是第二个人,可以陶醉于自己的美丽。人们造出镜子来教会这种技能。”
“它是个好东西吗?”夫人问。
“不是。”兰塞姆说。
“你不试试怎么能知道?”“非人”说。“如果你试了,你就会发现它不好,”兰塞姆说,“你怎么知道你是否能停止照镜子?”
“我已经在和我自己同行了,”夫人说,“但我还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如果我已变成两个,我最好知道另一个是什么。至于对你来说,花斑,看一眼就能让我知道这个女人的脸是什么样子,我为什么还要多看一次呢?”
她胆怯地,但稳稳地从“非人”手里拿过镜子,默默地看了大半分钟。然后手落下来,垂在一侧。
“很奇怪。”她终于说。
“它很美,你难道不这样认为吗?”“非人”说。
“是的。”
“但你还没找到你要找的东西。”
“是什么?我忘了。”
“羽毛袍使你更漂亮了还是使你不如以前漂亮了呢?”
“我只看到一张脸。”
“拿远点,你就会看到你身旁的完整的另一个女人——另一个你自己。要不,我替你拿着。”
此情此景下很普通的建议也显得很怪异。她先看穿袍子的自己,然后是不穿的,然后又穿上。最后,她认定那东西不好,把它扔掉了。“非人”把它捡了起来。
“你不想保存它吗?”他说,“就算你不想整日穿着它,也许你有些日子想穿上它。”
“保存它?”她不太明白地问。
“我忘了,”“非人”说,“我忘了你不会住在固定陆地上,也不会建一所房子,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你自己日子的主人。保存意味着把一个东西放在你知道总能再次找到的地方,在一个雨水、野兽和别人都拿不走的地方。我会把这个镜子交给你保存。它将会是王后的镜子,一个从深天带到这个世界的礼物。别的女人都没有。但你已提醒了我。如果你像现在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像野兽一样地生活,就不会有礼物,就没什么可保存的,就没有好前景。”
但夫人似乎没在听它说话。她就像个大白天狂做梦的人那样目光呆滞地站着。她一点也不像一个想要新衣服的女人。她脸上的表情很高贵。太高贵了。伟大、悲剧、高尚的情操——这些显然是占据她思想的东西。兰塞姆看得出,袍子和镜子事件只是表面上与通常所说的女人的虚荣有关。她被赋予美丽的身体形象,只是作为唤醒她伟大灵魂中更危险的形象的工具。那外来的,可以说是激动人心的“自我”概念才是敌人真正的目标。它正在使她的大脑成为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那个虚幻的自我应该成为主角。它已经写好了剧本。
【注释】
[1] 原文为“the Prince of Darkness is a gentleman”,出自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编注
11
因为那天上午他起床特晚,所以第二天夜里很容易醒着。海面风平浪静,雨也停了。他背靠着树,笔直地坐在在黑暗中。另外两个就在他旁边——根据呼吸判断,夫人睡着了,而“非人”无疑在等着兰塞姆一打盹就喊醒她,继续它的诱惑。他第三次想到“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而且这次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强烈。
敌人使用的是逼供的方法。兰塞姆觉得,除非有奇迹出现,夫人的抵抗力最终必定会被磨蚀光。为什么没有奇迹出现?或者说,为什么正确的一方没有奇迹?因为,敌人的出现本身也是一种“奇迹”。地狱有制造奇迹的特权吗?为什么天堂没有制造任何奇迹?他不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在质疑天道了。他不明白为什么马莱蒂在敌人亲自出场时还不露面。
但就在他考虑这些时,好像是他周围浓浓的黑暗突然用清晰的声音说出来的一样,他突然明白马莱蒂并没有离开。那种如此宜人的,但如果不克服某种抵触情绪就永远也感应不到的感觉,那种他在皮尔兰德拉曾经历过一两次的神灵的感觉,又回到他心里了。黑暗里塞满了东西,似乎在挤压他的身子,以至于使他几乎无法呼吸:黑暗似乎像一顶令人无法忍受的重王冠紧紧地箍住他的脑袋,让他暂时几乎无法思考。而且,他以某种说不上来的方式弄明白了它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只有他自己的一些无意识的活动在过去的几天里一直忽略它。
内心的沉默是我们族类难以企及的东西。我们脑子里有一个喋喋不休的部分,除非它被告诫,它会持续不断地喋喋不休,哪怕是在最神圣的地方。因此,虽然兰塞姆的一部分好像继续降伏在类似于某种死亡的恐惧和爱的沉默中,而他内心另外的部分则完全不受敬畏之心影响,继续把质询和诘问倾倒进他的大脑里。“好吧,”那个饶舌的批评家说,“有个那样的神灵倒是不错!但敌人真在这里,真在采取行动。马莱蒂的代表在哪里呢?”
回话如击剑运动员或网球运动员的反击那样快地从寂静和黑暗中传来,惊得他喘不过气来。回话似乎有点不敬。“唉,我能做什么呢?”饶舌的自我喋喋不休,“我已尽我所能。我已谈得心烦了。我跟你说,这没用。”他试图说服自己,他兰塞姆不可能像“非人”做地狱的代表那样做马莱蒂的代表。他争辩说这种建议本身就像魔鬼似的——诱惑人走向虚幻的骄傲和自大自狂。当黑暗几乎不耐烦地径直把他的论调直接扔回到他脸上时,他被镇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之前他一直未注意到它。他被迫认识到他自己到皮尔兰德拉上来至少也和敌人的到来一样是个奇迹。那个他要求出现在正确一方的奇迹,事实上已经发生过了。他本人就是那个奇迹。
“嗨,可这是瞎扯淡。”多嘴的自我说。他,兰塞姆,身上布满滑稽的花斑,观点被批倒过十次——这算是哪门子奇迹?他的思想满怀希望地沿着旁边的一条似乎能带来逃脱希望的小道猛跑。很好。他已经被不可思议地带到这里。他在上帝的手里。只要他尽力——他已经尽力了——上帝会负责最后的问题的。他还没有成功,但已经尽力了。没有谁还能做得更多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不应该担心最终结果。马莱蒂会负责那事的。在他虽不成功但非常真心的努力后,马莱蒂会把他安全送回地球的。或许马莱蒂真正的目的就是让他告知人类他在金星上看到的真相。至于金星的命运,他的肩膀真的无力承担。它掌握在上帝的手里。他得满足于到此为止。他得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