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这样想着的时候,她看到了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那只金色的面具。
那只是一个舞会上随处可见的贵族男子而已。但对罗莎而言——也许她此刻的确是醉了,在她注意到那个人的刹那,她感觉一道闪电打在了楼梯正中,在周遭绽放出光耀夺目的火花。在这个独自走下台阶的陌生人身上,她发现了一种说不出的蛊惑人心的魅力。
罗莎完全被对方吸引了。
“那个人是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陌生人,用手肘捅了捅费森。
费森顺着罗莎的眼神看过去,摇了摇头,“他戴着面具……我怎么会知道?”
罗莎肯定是已经醉得失去了理智,失去了一位妙龄少女所应该具有的全部矜持,她竟然想都没想就拉过了费森,“快来,我们去和他打个招呼。”
费森也醉了,没等他反应过来,罗莎已然拉着他截住了来人。
戴金色面具的人停住脚步,看了看罗莎,再把眼睛转到费森身上。罗莎昏昏沉沉的,只感觉自己脚下摇摇欲坠,她用一只手牢牢扶住楼梯扶手,仰头打量着对方的脸。
她敢确定,那就是今夜整个凡尔赛最为精致的一只面具。
面具以金色为主,眼睛周围细细的金属丝片折成繁复美丽的镂空卷叶花纹,覆盖半张脸一直延伸到帽子上缘,花纹之间点缀着无数宝石和闪亮的水晶。面具后依稀可以看到雪白的肤色,尖削的下巴,还有柔软饱满的嘴唇。面具主人的眼睛似乎是很深的蓝色,又像是褐色,在跳动的烛火中看不真切,可以看到的是里面闪亮的瞳仁,映出比蜡烛的火焰还要灿亮的光辉。
在那光辉里罗莎看到自己的脸。一种从未有过的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突然间涌上心田。她愣在那里,连费森在自己身后捏了一把都不知道。
费森看她毫无反应,只得自己硬着头皮尴尬地开口:“您……您的面具很漂亮。”
戴金色面具的人笑了,笑声亲切悦耳,“感谢您的赞美,费森伯爵大人。”
“您是?”费森愣住了,“您居然认得出我?”
“法国人很少有您这样高挑出众的身材。”对方礼貌地微笑。
罗莎注意到,陌生人说话很讲究措辞,那是法兰西宫廷遗留下来的风格,除非有机会经常和那些出身高贵、有教养的大人物来往,否则很难获得这样的习惯和口音。
“我前不久曾有幸在瑞典大使馆见过您一面。”这个人继续用他一口修辞考究的法语说道。
“噢!我想起来了!”费森恍然大悟,“你就是那时与德·蒂利伯爵在一起的……”他突然住了口,因为他发觉与对方的风范相比,自己的口吻显得既粗鲁又没教养。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一次直接伸出了手,“很荣幸与您再次相见,达图瓦子爵阁下。”
“这位是?”达图瓦子爵与他握了手,含笑望向一边还在发呆的罗莎。
“我的……”女伴二个字还未出口,费森突然看到正前方不远处一个人的身影晃了一下。那个陌生的女子戴着一只小巧的黑色蕾丝面具,穿着整套罕见的纯黑色礼服。她的一举手一投足,在年轻的瑞典军官心里浮现出来的唯一一个形容词就是:
风华绝代。
她回头看到了费森,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开。
“……我的朋友。”费森顿了一下,转过头继续介绍说,“罗莎贝尔·拉密那小姐。”他随即把罗莎推到了达图瓦身前。
达图瓦俯身亲吻罗莎的手,“很荣幸与您相识。愿万能的上主祝福您。”
“也祝福您,子爵先生。”罗莎想回礼,对方却没有放开她的手。
“请叫我加米尔。”
罗莎凝视着对方面具后面发光的眼睛。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再次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对方很显然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法国贵族,而自己在伦敦长大。我们本该没有任何交集,罗莎想,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种甚至不是一面之交的记忆,而是更深的,埋藏在血里的,一种互相知晓的熟稔。就仿佛遇到失散多年的亲人,虽然面孔并不相识,却有其他的什么东西,生来就无法逃脱的羁绊,把互不相关的两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像一张命运的网,被神写下的预言,一旦注定,就再没有人可以从中逃开。
费森把罗莎和加米尔留在楼梯上,自己则上楼去寻找那个神秘的黑衣女子。他没有看到她面具后面的脸,但是他确定她一定美艳卓绝。
这也是他的命运。他不想放弃。
他不能放弃。
第七章 巴黎歌剧院
当晚罗莎并没有在舞会上逗留太久。待到她打算离去的时候,她才发现费森失踪了。她在哪里都找不到他。这让她立即回想起之前的那一次,布兰黛斯伯爵夫人的沙龙上那个不告而别的“皮埃尔”。看样子费森也没比他好多少,不论是法国人,还是瑞典人,男人全都是一个样。
罗莎咒骂了一句,悻悻地离开歌剧院。因为她没有找到来时瑞典大使那辆无比豪华的私人马车,只好随手招呼了辆出租马车,由两匹没了牙齿的老马拉着,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返回了巴黎市区。
因为费森一直没有消息,到第三天的时候,她甚至心烦意乱地差遣了一名旅馆男仆去了趟瑞典大使馆,向瑞典大使克罗伊茨先生询问费森的下落。平心而论,她很不情愿这样做,但费森却是她在巴黎认识的唯一一个人。他对她至关重要。为了那件至今线索全无的贵族庄园血案还有于特男爵的惨死,甚至还有一些微乎其微,但无法忽视的个人情感因素,她不想这么快就失去一个顺利进入巴黎社交界的契机。
但是那名旅馆男仆告诉她,费森伯爵并没有回大使馆。包括克罗伊茨大使本人在内,没有人一个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然后就在这一天傍晚,当罗莎终于忍不住开始替自己的这位“新朋友”担心的时候,当事人突然出现了。
费森没有差遣任何男仆,而是一身崭新的军官制服,佩着剑,披着一件罗莎平生所见过的最为华丽的貂皮大氅,亲自来到了罗莎下榻的旅店里。这很不寻常,但是女孩并未因此而有半分欣喜。她表情阴郁地看着面前精神焕发的年轻人——他本就英俊绝伦,如今一身华贵的新衣衬得整张脸都在发光。
“你不要告诉我,你失踪整整三天就为了赶制这件斗篷。”她嘲讽地说道。
“怎么样,漂亮吧?可花了我不少钱。”费森居然并未否认,他得意地转了半个圈子。
“你专程来向我展示这件衣服?”罗莎瞪着他。
“喔,我是来向你道歉的。”费森眨眨眼,有点儿讪讪地开口。
“那我可真是受宠若惊。”罗莎冷冷地回答。
“真的抱歉嘛。”费森的语气极度兴奋,和他要表达的含义完全背道而驰。他满面红光地在桌子上甩出两张巴黎歌剧院的门票,那副气派的模样就好像是在巴黎最大的赌场里下注。
“今晚我请你去看歌剧。”他趾高气扬地说。
“你竟然还敢邀请我?”罗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家伙三天前刚在凡尔赛放过她鸽子,现在难道打算再来一次?他的脸皮简直比君士坦丁堡的城墙还厚!
“我就是来赔礼道歉的呀。”费森面色如常,完全没有一丝悔过的意思,他若无其事地耸了耸肩,“今晚是格鲁克的新歌剧在巴黎首演,由苏菲·阿诺德夫人主唱,我好不容易才搞到了一个包厢!你看过阿诺德夫人的演出吗?”
罗莎摇了摇头。
“她简直就是全巴黎的缪斯女神!当年蓬皮杜夫人爱她爱得发狂,大赞她的唱腔,她因此而红遍朝野。”费森露出一脸向往的样子,但对方却不以为意。
“这位格鲁克先生……他是波西米亚人吧?”罗莎突然问道。
“是呀,怎么?”
罗莎撇了撇嘴:“我以为巴黎人只对法兰西和意大利的歌剧感兴趣呢!”
“可不是,之前这部戏闹得沸沸扬扬的,连在巴黎公演都成问题。现在嘛,那是多亏了……”费森卖了个关子,只说到这里就住了口。他眨了眨眼睛,“好啦,快换衣服吧,我的马车就等在外面,我们已经没多少时间浪费啦!”
罗莎没有机会反驳,她被对方推推搡搡地送入内室,然后砰的一声撞上了门。费森自己则在外面找了个椅子坐下来,过不多久却又站了起来,罗莎听到他的脚步声,咚咚地敲击在地板上,来来回回,透着主人内心深处的不安和兴奋。
就和舞蹈一样,罗莎对歌剧也兴趣泛泛。轻快幽默的民间喜剧或是充满咏叹调的历史正剧,她自然多少看过一些,但她毕竟不像同龄的其他女孩子那样,有着若干打发时间的休闲活动和广博的社交。她的所谓兴趣爱好,往往还未兴起就被外公埃德蒙强制熄灭。但是她毕竟还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也很好奇,这位神通广大的瑞典军官去而复返,又是如此大费周章——看他身上那件充满了暴发户气焰的新斗篷,肯定不止是为了看一出歌剧而已——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尽管罗莎还在生对方的气,但却依言迅速换好了衣服,调整了头发和妆容,然后极不情愿地挽住了费森伯爵迫不及待伸出来的手臂。
其实她也等不及揭开谜底。
巴黎歌剧院坐落在巴黎市中心,和凡尔赛歌剧院同样巍峨气派、奢华耀目。就让我们省去再一次重复介绍华丽的室内装潢和布歇名画的工夫,只说罗莎和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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