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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系统送快递/混在武林当镖师 (文利)


《我为系统送快递》
作者:文利
送快递也能被雷劈,谁说勤劳不是一种错误?
被雷劈也就算了,还带着系统穿越到混搭的金书世界中?
穿越也就算了,为何还得继续送快递……虽然,“镖师”听上去比“快递小哥”高大上了许多。
在这大侠遍地走,高手多如狗的金书世界,于梁表示,哥是萌新上路,请多关照。
第一章 哥不是睡棺材的男人



从前有座黑风山,黑风山上有个乱葬岗,乱葬岗上有横七竖八的棺材,棺材中有死人不,活人。

因为死人,绝对不会有犹如拉二胡般风骚的鼾声!

“棺材中也能睡着,你们都是人才。”

离棺材四五米开外的大石头上,坐着一个喃喃自语年轻人,他托着腮帮子,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很邪恶的想法要不,咱加点土,将这几口棺材都埋了?

当然,他看了看上衣胸口前绣着的镇远镖局标记,还是决定算了这年头,找个混口饭吃的好单位不容易。

每年江湖中都有很多和他一样年纪的年轻人,抱着满腔热血投身江湖,幻想着能够千秋万载一统天下,次一点则是开宗立派混成一方霸主,最不济也得混成一代大侠,娶个貌美如花的小师妹什么的。

“那些都是24纯的江湖萌新,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一个注定要成为镖师之王的男人!”

这是他在应聘为什么要申请加入镇远镖局时的回答,场面一度迷之尴尬,不过最终他还是顺利的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趟子手,俗称,镖局临时工。

顺便一提,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叫做于梁。

然而,于梁真的一点都不想当镖师如果,送快递也算走镖经验的话,那么他已经从事了这个职业快五年之久。

一年前,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骑着自己拉风的豪爵钻豹顶着暴雨与闪电回家时,只觉得一道白光从天而降嗯,被雷劈了。

幸运的是,他没死,不幸的是,他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位面一个扩容到违和的金书武侠世界。

唯一穿越回去的办法,就是做镖师还得做天下第一的镖师。

什么,做镖师跟穿越有什么联系?

因为,带他穿越到这里的东西叫做镖师系统!

“年轻人,你很有前途,振兴镖师界的重任就交给你了,请朝着天下第一镖师的目标不断前进,前进,前进,进。”

这是他穿越后收到系统的第一句话,读到最后他自然而然的跟着节奏唱了起来好吧,天大地大,系统最大,玩不过系统,只能被系统玩了呗。

当然,这镖师系统也不是完全坑爹,起码给他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在穿越到这世界的第一刻起,他便被迫接受了主线任务。

“任务目标一:作为踏入镖师界的第一步,请在成为江湖任意镖局的趟子手。”

“任务时限:三天。”

直到就职成功后,于梁才弄明白为何给了自己三天时限嗯,因为三天后再没人给管饭的话,他就饿死了。

简单培训了一个月的拳脚棍棒后,于梁走马上任,月俸一两银子。

系统无疑相当“体贴”,成为趟子手后,他又接受到了新的任务。

“任务目标一:完成。”

“恭喜你,镖师界的萌新少年,你当然不会仅仅满足于趟子手的待遇,然而作为镖师,你的武功实在太弱了。”

“任务目标二:请提升自身战力到级水平。”

“任务时限:一年。”

好吧,其实系统有解释的,原话是,“级战力大约能对付五六个毛贼”。

然而直到第一次跟着镖师出镖,于梁对这战力评价才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毛贼,也是能教做人的!

出一趟镖,通常要对付四五股流氓混混,山匪,马贼,偶尔也会碰到江湖败类劫镖。

所以说,实战是最好的老师,大半年下来,他将镖局教的一套太祖长拳和太祖棍法练的滚瓜烂熟练不熟的话,他坟头多半已经长草一丈高了。

眼下这次镖,是年末最后一次走镖年关将至,镖局也要休假,概不接生意。

他们一行五人,从长安城出发,将一对和田玉瓶在十天内安全护送到城中的老字号当铺“永安当”。

路途不远,镖额不高,镇远镖局有名有姓的大镖师都不感兴趣,几番推诿之下,随便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初等镖师,带着四个趟子手便上路。

如此萌新的运镖队伍,于梁觉得这很扯淡。

“一个好镖局,得平等对待任何客户,哪怕人家要送的是一筐泔水,我们也得拿出最好的服务态度,我们做的不是生意,是品牌。”

这是他的建议,遗憾的是,无人理睬谁特么会在乎一个趟子手的意见不是?

万幸的是,他们运气不错,或者是顶着萌新光环的缘故,这一路上还算太平,道上的朋友要么不屑动手,要么看到镇远镖局的镖旗给了几分薄面,总之,顺利的到了黑风山。

然而黑风山,才是最大的坎儿山上有个黑风寨,蹲守着上百号山匪,素来无法无天,只要他们盯上的财物,没什么不敢打劫的。

尤其是那两个寨主,可是被“铁面捕快”史刚史大捕头亲自挂上官府通缉令的悍匪,悬赏三千两银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了那三千两银子的花红,黑风寨可是迎接了不少“不速之客”遗憾的是,这些人上山后,便再也没有下来。

所以,这片山林在镖师业界的行话中,还有一个别名夺命山!

今日申时二刻,于梁五人赶到黑风山下的官道,他立刻提议绕道走,不过,他的建议依旧被忽略了再次重申,趟子手是没有发言权的。

拍板的是孙老大,大名孙刚,是这只镖队的头儿,拥有三十年的工龄,咋一看还算是个靠得住的人。

然而,一个在镖师业界混了三十年,却依然只有初等镖师职称的人于梁觉得,这厮很有坑队友的潜质。

事实上,他的担忧并不多余,镖队踏上官道后,立刻被黑风寨中的小喽啰盯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甩开,代价便是,他们在山中,迷路了!

直到亥时三刻,他们才终于在瞎几把乱转中,找到了这个可供歇息的地方前提是,愿与死人为伍。

乱葬岗上有的是空棺材毕竟,此地是盗墓贼的最爱,没有之一。

虽然棺材中能捞到的油水很少,不过胜在没有后顾之忧除了孤家寡人,没人会被安葬在这破地儿。

基于同样的理由,这里应该非常安全黑风寨的山贼们,总不会大半晚上来此地抢鬼吧。

不过,本着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心态,于梁还是提出得有人守夜,这一次孙刚倒是从善如流,并且亲热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嗯,那代表,守夜的人,就是你了!

“努力必有报应,我始终在用实际行动证明这个道理”

面对呼呼大睡的同伴,于梁自嘲的叹了一口气,准备找个干净的地儿和衣而眠,他是个文明人,睡棺材什么的,留着咽气了再说吧。

然而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他刚刚从石头上站起来,便听到了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第二章 周芷若“无惨”事件?



山贼还是野鬼?

于梁心中一惊,睡意全无,那脚步声来的好快,他根本来不及叫醒熟睡的同僚,只得藏身在一颗大树后面,露出半边眼睛窥探究竟。

十余秒不到,一男一女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那男的约莫四十来岁,身形高大,体格健壮,寒冬腊月的打着赤膊,胸毛迎风招展,而女子则只有十六七岁,秀丽无比,风姿卓卓,与那汉子截然不同的两个画风。

若非那小姑娘拼命的呼唤着爹,于梁实在很难想象,这是两父女基因定律何在?

“芷儿,芷儿,快走!”

那汉子身上起码有五六处致命伤,还在汩汩流血,半边身子被染的通红,他竭力将少女往前推,同时又看着身后,似乎那黑黢黢的小道上,有什么无比恐怖的东西。

江湖仇杀于梁只看了几眼便得出结论,却没有半分出去救人的想法。

干镖师这一行,爱管闲事的话,死的一定很惨,惨惨惨。

“爹,爹,我们要死一起死!”,那少女哭的梨花带雨,紧紧拉着汉子的手腕,铁了心不走,那汉子长叹一声,闭目默然不语。

“嘻嘻,小姑娘,你就是想走,那也得走得了才行。”

那少女话音刚落,远处的小道上便传来了笑声,说话声起时,还有点距离,待到最后一个字吐完,已经近在咫尺。

好高明的轻功!

于梁暗中咋舌,他一直瞪直眼睛观察着路上动静,然而等他发觉人影时,对方已经悄无声息的站在了那少女身前。

一二三四一共四个人,皆带着斗笠,穿着麻布灰衣,腰间配着又细又窄的新月弯刀,刀尖上的鲜血还未凝固!

“你们要的,是周某的项上人头,尽管拿去就是,按照江湖规矩,祸不及妻儿,我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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