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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插柳 +番外 (公叔度)


 
  一〇三、被人忘记的角落
 
  “我是谁很重要么?我什么都不是。”楼琛坐在水边,他的身前插着一柄长枪。他把长枪拔出来按在顽石上,想了想,没能磨下去。
  “好枪。”陆铭曲起一条腿,换了个姿势。
  “要不要比一比,少侠?”楼琛站起来,握住了长枪。他对陆铭行了正规的武士礼,这让陆铭很是感动,一下子觉得自己也算那么个武士了。
  他从墙上跳了下来,把着腰上的双剑,一步一步走到月光如水的庭院中。楼琛在他一丈之外,垂着枪尖,微微地颤动着,好像他正处在狂风之中,根本就握不住那柄把枪了。
  陆铭一边走一边想着,这个老家伙只是个普通的武人,他一定没有修习过内力,所以他也不好意思运内功,只是大喇喇地把着双剑。他跟他面对面站着,他有把握在他发动杀机的瞬间拔剑。这是来自于一个侠客的自傲。
  但是楼琛的套路跟侠客不一样,他是个武士。陆铭看不透。
  他会说好枪可不是像谢源通常那样信口雌黄,他太了解谢源了,谢源说好,那是因为他找不到别的话头。但是他说好那就一定是好,就像他说喜欢,那一定就是喜欢,全心全意。
  他很喜欢眼前的这把枪。能在纸醉金迷的西凉看到这样一把枪,是迄今为止他最兴奋的一件事。但是楼琛这个人闲闲地对地垂着枪尖,就不那么让他高兴了,楼琛黑袍缓带,看起来像个落魄的文人。这样会显得他欺负弱小。
  但是那把枪如此威武。它有八尺八寸深到发紫的枪杆,枪杆的前头是一只金豹豸,嘴里吐出足足九寸长的枪尖,包裹着精铁。它的刃很流利,完美的弧度在月光下流出一点狞利的寒星。
  陆铭一眼就看出这种设计其实是不符合重心的,只适合膂力过人的武士使用,而且不能长久。重量会影响速度,速度决定成败。
  不过楼琛这个人握着这柄枪,就看上去轻飘飘了。陆铭某种程度上很畏惧轻飘飘的人,他们本身像是星辰与流风在这个世界上的投影,无所挂念而无所畏惧,怎么都抓不到,就像谢源。也许这是惧内的结果。
  陆铭就莫名地有点泄气。每次他想到谢源的时候,就完全不能集中注意力,胸口里充满着各种感情,满到要流溢的感情。他总觉得哪一天自己不能再见他,不能再听见他的声音,不能再抱他,那些感情就会点燃他的肺腑,把他烧成灰烬。
  一片落叶轻轻落在寂静的庭院。游鱼冒头,吐了一个小小的水圈,噗得一声。
  楼琛突然就动了。
  在陆铭的眼里,那一瞬非常慢,但是他动不了。在楼琛发动杀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输了,他被那扑面而来的杀气狠狠制住,以至于根本拔不出他的怀人。
  楼琛似乎是在一瞬间动作的,他的动作很细微,全然静止的发力,而那片顽铁在这种风暴般的力量下不再沉默。他的腿,他的腰,他的手他的臂再到他的枪,他们变成了一架钢铁的机器,自动调试到最合适的位置上,对着陆铭的胸口。流风穿过长枪上金豹豸的喉咙,发出骇人的咆哮,那是武神的咆哮,而陆铭还只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孩子瞠目结舌,风过,长枪停在他胸口一寸。流刃在月光下滑过一点寒星。
  陆铭回神,像是松鼠一样跳了起来,又往后退了一步:“你疯了!你收不住怎么办?!你就杀了我了!”
  “哦?”楼琛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收了枪倒置,银色的枪尖指着月光,“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万一收不住呢?这种速度……”
  “没什么收不住,你比它快,你就可以决定它往哪儿走。”楼琛飘飘忽忽地握着枪杆,指了指他的剑,“你的剑也是昆仑纯炉钢。”
  陆铭红了红脸,不好意思说这是他情敌送他的。
  “还要再比么?”楼琛笑笑。
  陆铭抬眼,静了一会儿,刷地把他的双剑拔出来,俯下身段虎视眈眈。楼琛哈哈大笑,“你不能让敌人知道你有准备,这样他们就不会走到你嘴边。”
  他哼了一声:“我也不能相信敌人的话。”
  “好吧。”楼琛比了个怪相,枪尖在风中轻飘飘地逐转。他对着陆铭又是一弯腰,陆铭也回了个笨拙的武士礼。
  那一夜,陆铭不曾有胜,他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楼琛这个人永远都只出一招,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挡不住。他那么多的剑招都用不出来呢,连内力都使不出来。
  “那也许是因为我把长度都留给了你,你却把长度都留给了自己。”楼琛比了比他的双剑,虚晃着刺他一枪,慢吞吞的。陆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一惊一乍地退到水池边上,把楼琛逗得哈哈大笑,“在你的双剑范围内,你是安全的,你可以应付四面八方的攻击,但是你留给我的剑尖只有那么一点点,你怎么能想刺到我?不过那对一个小武士来说已经很好了,双剑是最强的防御,但是很可惜,长枪是最强的攻击。”
  “而且,”楼琛横枪,握上了枪杆的中段,他们的倒影在青石的院落中都变作了一个姿势,“你看,如果我把长度留给自己,我也可以是最强防御。”
  陆铭涨红了脸,退了几步,灰溜溜地跑回去找他夫人了:“让我想一想,我明天再来!”
  楼琛哈哈大笑。陆铭不知道,他对阵的那一枪在战场上砥砺了十年。
  楼琛的枪,是武神在人间的投影。当它咆哮,必将撕碎对手的爪牙。
  “你什么时候有了这样好的兴致?这是谁家的小孩?”一个邋遢的男人不知何时倚在门外,穿着普通的鳞甲,胸口的铁镜摸得异常光滑。他的皮带上挂着一把用旧了的“一点油”。西凉军制之中,只有西府军可以携带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手弩。
  而一点油旁边,挂着一块骑都尉的腰牌。
  这个人的军阶,可要吓死人。
  楼琛摇摇头,随手将长枪扎在水池里,枪杆的倒影在水面一折,像是已经断了一般。“你进城做什么?”
  “去领粮。”那个邋遢的骑都尉抛了抛手上的荷包,“秦家可好久没有那么慷慨过了,我可得好好给兄弟们敲一笔。”
  楼琛挑眉:“出了什么大事么?我离开太久了。”
  “也没什么大事,能有什么大事。”他往庭院里走了几步,又像是惧怕什么似的退了回去,“在我眼里,只有蛮族大君率五十万蛮子南下,那才是大事。只是这已经是一百年前的事了。”
  “没事就滚。”
  “据说,龙夜吟那个小家伙要回来了。”邋遢的骑都尉嘿嘿笑起来,露出一口发黑的牙,“那些老爷害怕了。”
  楼琛静了一会儿,看着那把枪,缓缓抚摸紫色枪杆上深深的纹路。那是应龙纹,银白的应龙。
  “那秦家便要大出血。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快走吧,让他们看见你跟我一道,不好。”
  “你果然已经老了,将军。”骑都尉听到他话里的冷漠,有些难过,但还是舔了舔发干的唇,转身骑上了马背。他的马背上坐着两个涂脂抹粉的粗俗女人。他就这样喝着酒唱着乡俗俚调,缓缓走远,于是楼琛的门前又只剩下一片寂静。偶尔有马车踏过青石板,也没有人注意在闹市里会有这么安静的地方。
  “所以你是个鳏夫么?”第二天,陆铭嚼着烧饼出现在墙头的时候这样问。
  楼琛坦率地承认了。
  “那你的孩子呢?”
  这个年纪没有孩子,陆铭只能想到一种可能。
  楼琛笑骂:“没有妻子,哪里来的小孩?咯吱窝里蹦出来么?”然后一脚踹在那棵玉兰树上,想把他踹下来。陆铭跳开,在墙上走来走去。
  “男人都得有个夫人啊,否则日子怎么过?”陆铭一脸我很有经验的模样,歪着头,“我现在想想,遇到我夫人之前,我就好像还没出生似的,一点劲都没有。”
  “不要看不起大人,我又不是没有过女人。”
  “哦。然后呢?”
  楼琛冷不丁问他你夫人什么样。
  陆铭坦诚道:“我夫人可漂亮了,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人。但是他懒洋洋的,看起来什么都不愿意做。”
  “那是因为他不喜欢做那种事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位置,他不在他的位置上,就什么都不愿意做。”
  “也许吧,我不知道。”陆铭吃完烧饼,开始啃玉兰花瓣。玉兰花很香,但是花瓣苦涩。“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啊,但是他好像觉得那样很没有意思,他不喜欢,开门七件事他一件都不做。我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他很温柔,可是一点也不快活。我感觉他也不喜欢我,因为他是我死皮赖脸讨来的,他可能就是骗骗我。”陆铭非常想装作无所谓,可是话里那小小年纪的辛酸还是很让人难过。
  楼琛喂喂喂,把他扯下来砸他的头:“如果真是这样,你这个傻小子就太有福了。如果这天下谁都愿意因为被死皮赖脸地追着,就愿意回头,愿意温柔地和那个人过一辈子,还哪来那么多伤心人?你知道过一辈子有多难么?只有了解,才会去关心;只有关心,才会跟你一起做许许多多细碎的琐事;只有一起做了,才会有走下去的可能。她愿意嫁给你,关心你,和你一起生活,你这么怀疑她,太不像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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