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我根本犯不着花这么多工夫对付房东?”
“对喔,而且你这家伙让我这个礼拜过得很麻烦。”
凯文沉默下来,他大概在为自己的皮夹继续埋在地底感到松一口气吧。
“马先生……不,这大概是假名吧。”真名大概也不是凯文的家伙说,“你找我要问的事情都问完了,对不对?”
“是啊,我只是想知道你埋了什么东西而已。”
“那么,你以为我会念在同行一场,放你回去吗?”凯文突然从身后掏出一把曲尺手枪,指着我。
该死的,好歹我也是你的后辈,犯不着用枪指吓我吧?
“我替你解决了一个麻烦,你反而要杀我?”我保持冷静地说道。我真的很讨厌被枪口对着,万一走火的话我便一命呜呼了。
“呵,我当然要多谢你,只是被你知道我的身份,我不会让你活下去。”
这家伙真不上道。有常识的人即使不感动流涕,至少也会说句“放心吧,咱们同业一场,我不会泄露你的身份”,而不是恩将仇报。啧,这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在这里杀我的话,枪声会引起房东老头注意,会留下更多证据喔。”
“所以我不会在这里杀你,手枪只是防止你反抗。”凯文露出狰狞的笑容,“你会跟我一起兜兜风,然后在海边消失。”
他的狞笑教我作呕,我最讨厌装模作样的家伙。为什么当杀手一定要奸笑?这是在演戏吗?这家伙见客户时或许会像电影角色那样穿得一身黑?
我瞥了时钟一眼。
“离开前可不可以听我说几句话?”我举起双手,表示不会反抗。
“没问题,反正你无法活过今晚。”
“你知道人类有多少条动脉从胸膛输血到大脑?”我问。
“这是什么?常识问答吗?”
“我想身为杀手,对人类身体有多一点认识是必需的。”我说,“你知道有多少条吗?”
“两条吧?”
“不,”我摇摇头,“四条。两条颈动脉和两条椎动脉。颈动脉就是在脖子左右两边用手指按着也会感到脉搏的血管,而两条椎动脉则附在脊椎骨左右两旁。”
“喔。”凯文只是冷淡地回应一声。
“两条椎动脉会在脑部下方接近脑桥和延髓的交界处汇流,成为叫作‘基底动脉’的血管;而两条颈动脉则连接一条环形的血管,叫作‘威利斯环’。这条环状血管就像马路的回旋处,即使其中一条动脉破损,无法供血,这个设计依然能确保有足够血液提供给大脑。”
“你说这些有的没的有什么意思?”凯文开始有点不耐烦。
“基底动脉其实也会连接到威利斯环,换言之,四条主动脉都通往同一个回旋处。即使某人不幸地左右颈动脉破裂,脑部仍可以靠椎动脉输血吊命。”
“好了,说够了,现在我们一起走吧。”他向我走过来。
“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个人,很不幸地在威利斯环和基底动脉同时出现三处破裂,脑部便会立刻缺血,这家伙会出现急性中风的病征,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救治,而死因则被当成脑内多处动脉瘤破裂,或者简单称为脑出血——虽然这种脑出血可说是万中无一的罕见病例。”
凯文停下来,往后退了几步。他大概本能上感到危险,不敢走近我伸手可及的范围。
不过,太迟了。
“啊!”凯文突然面容扭曲,双手抱头跪在地上,手枪也无力握稳,掉到一旁。我双手仍悬在空中,看着这奇妙的一幕。
“像王主席那种心肌梗死致死需要数分钟,但你这种脑出血很快,从血管破裂到死亡只要十几秒。由于脑部缺血,手脚会无法活动,连感觉也很快消失。”我蹲在凯文面前说道。
“你……你……什么……时候……下……毒……”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已经断气了。
我把手枪捡起,塞进衣服里,替凯文戴上眼镜,然后打电话叫救护车。我先回家放下手枪,再装作惊惶的样子向房东求救,说我到凯文家跟他闲聊时,他突然倒下。五分钟后,我们一同把已死的凯文送到医院。
在医院里,不用一分钟医生便断定凯文已死,不过脑干死亡的尸体相当有用,医生连忙把新鲜的器官取下,用作移植。我这人真是超好的,心、肺、肝、肾、角膜……这次大概一口气为七至八名病人带来希望。我明明可以把他的器官一一搅烂胀破,让他受尽折磨才死,可是我却选择如此人道的方法,真是个双赢的结局啊。
房东老头有点伤心,不过他没有为此事哀愁得太久,三天后他又轻松自若地骑着自行车去买药材,还跟我打招呼。
虽然我的杀人异能很厉害,但也有相当不便的时候。像那个只能输入一次指令的限制,就使我无法提早干掉凯文,演变成这星期的麻烦事。
早在我跟凯文第一次见面时,握手的一刻,就已输入“一星期后……加九个钟头,基底动脉充气破裂、威利斯环与颈动脉的两个连接处充气破裂”,让他在七日后的晚上悄悄死去。
因为已经输入了指令,我无法在察觉他行为有异时提早了结他,让他有机会对老头下杀手,还要麻烦我陪他演猴子戏。其实我对清酒和牛肉锅没有兴趣,更讨厌跟陌生人同桌吃饭。
就是知道他死期将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那天晚上我才会去跟他摊牌。如果让他把杀人动机带进棺材去,变成无人知晓的秘密,我想我会失眠好一阵子。
至于我当初为什么要对一个见面不到一分钟的陌生人下杀手,理由跟我努力确保房东老头活命相同。
凯文住进我家前方的空屋,我的举动、外出回家也会被他看到,而我最讨厌被人观察,被人盯着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难得找到一个没人留意、安静无忧的家园,我才不想被陌生人破坏嘛。
就像仓鼠,会把入侵家园的同类的头啃掉喔。
第2章 十面埋伏
在市中心的马可波罗饭店,这一夜显得贵气非常。虽然这里已是五星级饭店,获得外国数本杂志评为本地最豪华最气派的饭店之一,但它今晚与平时不同,笼罩着一股不凡的氛围。下榻的旅客都感到气氛有异,欧洲名车一辆接一辆地停在饭店门前,一身奢靡华丽打扮的女士伴随着穿正统礼服的男士鱼贯进场。
然而,在这些华衣鬓影之中,也有一些格格不入的家伙。
葛幸一警官便是其中之一。
虽然葛警官也穿上了一套三件式黑色礼服,领口结上暗红色的领结,外表上跟那些达官贵人分别不大,可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家伙是异类。他身上每一处都流露着不同阶级的俗气,没有那些挥金如土的上流人物身上的光芒。
“靠,所以老子最讨厌有钱人。”站在饭店大厅一旁的葛警官,看到偷瞥自己的一位贵妇面露鄙夷之色,心里暗骂道。
即使旁人的目光令葛警官如坐针毡,他也只能默默忍耐。穿上这身“猴子衣”到饭店赴宴并不是他的意愿;他是因为工作需要,才不得不置身于这个不自在的环境。
今天是跨国制药公司布伦特史克的大日子。这间美国企业本来是全球第二大的制药、生物科技及卫生保健产品公司,不过,当该公司公布收购本地的富通药业,布伦特史克的市场占有率便超过瑞士的伯恩制药,成为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布伦特史克的执行长弗雷??史密斯医生亲自来签约,而今晚的宴会便是收购仪式后的庆祝晚会。
这样的商业活动本来跟葛警官扯不上半点关系,可是在晚会举办前的一个礼拜,他收到情报,说有人打算对史密斯医生不利。
弗雷??史密斯医生现年五十九岁,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出生,大学毕业执业十五年后加入布伦特史克,担任药厂的研发顾问。凭着灵活的行政手腕和敏锐的市场嗅觉,史密斯医生在公司里的职位一再擢升,在他主导的新产品抗抑郁药乐凡适成功上市后,三个月前被董事会委任为公司的执行长。即使他的财富不及各地的富豪,但他掌握了全球最大药厂的命脉,在讲究医疗保健、生物科技的今天,他犹如天之骄子,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人愈有钱,就愈怕死。富豪们都愿意散尽家财,来换取延长一丁点寿命的机会,而掌握这把钥匙的,正是史密斯医生。
理论上,这样的重要人物出门在外,聘请了贴身保镖,没有罪犯会笨得打他们的主意——对付“有权力”的人,倒不如绑架“有钱财”的人要来得实际。
问题是葛警官收到犯人的犯罪预告。
“我会在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晚宴上杀死弗雷??史密斯医生。为了证明我是认真的,我会先杀掉他雇用的保全公司的老板。”
一个星期前,葛警官收到这样的字条。
警局里所有人都认为是无聊的恶作剧,只有葛警官一人认真对待。他熬夜联络布伦特史克的公关部门,先查知对方雇用的本地保全公司,再一大早前往公司老板的寓所,没料到,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具诡异的、扭曲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