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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之影[全三卷] [出版] ([英]安东尼·雷恩)


  在他们提着装满柴火的篮子返回主楼的路上,维林鼓足勇气,向索利斯宗师提问:“斯蒙提宗师为什么不能说话,宗师大人?”
  他准备挨揍,可索利斯的责罚仅止于瞪了他一眼。他们的脚步都很沉重。片刻沉默后,索利斯低声说:“罗纳人割了他的舌头。”
  维林不禁发起抖来。他听说过罗纳人,没人不知道。父亲收藏的剑中,至少有一把曾用于对抗罗纳人的战役。那些山里的野人栖息在遥远的北地,热衷于劫掠仑法尔一带的村庄,强暴、偷盗、杀人,以残暴的行径为乐。有人叫他们狼人,据说他们有毛皮和利齿,能生吞敌人的血肉。
  “他咋能活下来啊,宗师大人?”邓透斯过来打听,“我叔叔塔姆跟罗纳人打过,他说罗纳人从来不留活口。”
  索利斯射向邓透斯的目光比瞪维林的时候更吓人:“他跑了。斯蒙提宗师有勇有谋,为宗会立过汗马功劳。这事不必再提。”他一棍子抽到诺塔腿上,“别慢吞吞的,森达尔。”
  干完杂活又是练剑。这一次,索利斯演示了几个动作,让他们照学。如果有人出错,就得绕操场全速奔跑。起先,他们几乎没有做对的时候,一直跑个没完,但最终把成功率提高到五成以上。
  天色渐暗,索利斯宣布结束练习,众人返回餐厅,晚饭是面包和牛奶。几乎没人说话,他们都累坏了。巴库斯开了几个玩笑,邓透斯讲了一些他某个叔叔的故事,但大家都兴致寥寥。餐毕,索利斯逼着他们列队跑步回房,他们沿着台阶往上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
  “你们在宗会的第一天结束了。”他对男孩们说,“明早,你们想走就走,这是宗会的规矩。以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苦,好好想清楚。”
  说完,他走了。他们在烛光下喘个不停,思索明天的决定。
  “你们说早饭会不会给蛋吃?”邓透斯一脸好奇。
  夜里,维林在草褥里蜷成一团,尽管累成那样,却无法入睡。巴库斯在打鼾,但这不是他睡不着的原因。他的脑袋被这一天里发生的人生巨变塞满。父亲不要他了,把他推到那扇门前,推进这个满是殴打、学习死亡的地方。他敢肯定,父亲恨他,见到他会想起亡妻,所以宁可眼不见为净。他也可以去恨,恨是简单的,如果母爱不能给他力量,恨可以。忠诚即我们的力量。他对这句话报以无声的冷笑。忠诚是你的力量,父亲。对你的恨将是我的力量。
  有人在黑暗中哭泣,在稻草上洒泪。是诺塔,还是邓透斯,凯涅斯?他无从分辨。啜泣声与巴库斯锯木头般的鼾声形成鲜明对比,一个凄凉孤独,一个漠然反复。维林也想哭,想流一流眼泪,纵情于自怜自艾的深渊,可眼泪就是出不来。他无法平静,恨和怒的狂涛此起彼伏,令心脏随之猛跳,他简直怀疑会从肋骨间蹦出来。恐慌让心跳更快,汗珠挂满额头,打湿了他的胸膛。这太可怕了,根本无法忍受,他必须出去,必须离开这个地方……“维林。”
  黑暗中传来一声呼唤,清晰而真实,他狂跳的心立刻缓了下来。他挺身坐起,两眼在房间的暗影间搜寻。他一点也不害怕,因为这声音是如此熟悉。是母亲。是她的灵魂来找他,抚慰他,拯救他。
  她没有再次显灵。虽然他竖起耳朵守了一个小时,但没有再传来任何话语。可他知道那一声呼唤是真真切切的。她来过。
  他重新躺回如针扎般令人难受的草褥,终于被疲劳感压倒。啜泣声已经停止,连巴库斯的呼噜都仿佛不那么刺耳了。他遁入一片无梦无忧的睡乡。
  


第2章
  进入修道会一年后,维林杀了第一个人。这一年,他们在严厉的宗师手底经历艰苦的训练,生活是日复一日的折磨,没有尽头。他们的日程从五点开始,先是在操场上用木剑对着柱子挥砍几个小时,然后尝试抵挡索利斯宗师的攻击,最后模仿他教的剑招,招式一天比一天复杂。格挡索利斯的攻击时,维林依然是最有办法的那个,但宗师经常能找到突破防御的法子,让他身负瘀青、沮丧倒地。大家充分掌握了不被宗师的眼神定身的技巧,可索利斯还会很多把戏。
  每周的费迪安日全天都要练剑,但伊迪安日属于弓箭,教官是切克仑宗师。这个尼塞尔人肌肉发达,嗓门不大,指导他们用适合儿童体型的强弓射靶。“节奏,孩子们,节奏就是一切。”他说,“搭箭、引弓、放弦……搭、引、放……”
  维林发觉弓术是一门很难精通的技艺。弓拉起来费劲,也很难瞄准,指尖被弓弦磨得生疼,胳膊因肌肉生长而酸胀不已。他射出的箭常常跑到靶边,或者干脆脱靶。他开始害怕弓术考试那一天的来临,考试要求在一条围巾落地的时间内从二十步外射中四次靶心。这简直是不可能的神技。
  邓透斯很快证明自己是最好的弓手,几乎箭箭正中靶心。“孩子,你以前练过?”切克仑问他。
  “嗯,宗师大人。我叔叔杜雷特教过我,他以前偷猎封地令主的鹿,被砍了手指才不干的。”
  让维林恼火的是,诺塔仅次于邓透斯,射中靶心如家常便饭,总是刺激到他。两人之间的紧张状态从第一顿饭开始滋长,因那个金发男孩的傲慢而膨胀。他嘲笑其他男孩的失败,常常在他们背后数落;还成天炫耀自己的家族,而别人都不这么做。诺塔谈到家族的土地,谈到数不清的房屋,谈到和父亲一起打猎、骑马的日子,还说他父亲是国王的第一大臣。正是父亲教他弓术,用的是一把紫杉木做的长弓,就和库姆布莱人用的一样,而不是他们手中这种牛角和梣木做的复合强弓。诺塔认为,综合考虑一切因素,长弓是最好的武器,他父亲也信誓旦旦地这么讲。诺塔的父亲似乎有很多想法。
  欧普里安日用来学习棍术,由豪恩林宗师指导,就是维林在餐厅初次见到的那个焦了头皮的男子。他们拿着长约四英尺的木棍练习对战,以后要换成五英尺长的战戟,这是宗会结阵战斗的标准武器。豪恩林性情开朗,动不动就笑,喜欢唱歌。他经常在孩子们练习时唱歌或吟诵,大部分是战士的曲子,也有一些爱情歌谣,调子出人意料的精准,吐音也清晰,让维林回想起他在王宫里见过的歌手。
  他的棍法学得很快。他喜欢挥棍的呼啸声,还有棍子在手中的感觉。有时他甚至觉得棍比剑更好,易于操控,也更结实。当诺塔暴露出棍术上的无能,他对棍子的喜爱又深了一层——诺塔经常被对手打落棍子,成天都在吸吮被敲麻的手指。
  基格里安日很快就成为他们讨厌的日子,因为那天要在马厩干活,连续几个小时铲粪、闪躲锋利的马齿和上了蹄铁的踢踹,然后清理黏在墙上的无数污垢。壬希尔宗师是马房的主人,和他相比,索利斯宗师用起杖子来简直称得上克制有加。“我叫你使劲擦,不是抹灰,蠢货!”他冲正给一块马镫抛光的凯涅斯咆哮,在男孩的脖子上抽出一道道潮红的杖痕。不管对孩子有多凶残,壬希尔对他的马倒是爱护得紧,时常跟它们轻声耳语,满怀爱意地为它们刷毛。这个男人的眼睛是空洞的。发现这一点后,维林对他的厌恶也有所缓和。壬希尔宗师对马的喜爱超过了人,他的手成天抽搐,常常破口大骂到半途突然闭嘴,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喃喃自语。他的眼睛诉说了一切:壬希尔宗师是疯子。
  瑞特里安日是大部分男孩最喜欢的日子,在那天,胡提尔宗师会教导他们野外生存的技能。宗师带他们长途跋涉,穿林越岭,分辨哪些植物可以吃,哪些可以当作抹箭头的毒药。他们学习如何不靠燧石生火,如何用陷阱捕捉野兔。他们会在灌木丛里躺几个小时,努力隐藏行踪,和胡提尔玩捉迷藏,而宗师通常只要几分钟就能把他们揪出来。维林常常是倒数第二个被发现的,凯涅斯则藏得最久。在所有男孩中,他最适应野外,甚至比在林地和田野长大的孩子更强,尤其擅长追踪。有时,他们要在丛林里过夜,第一个找来食物的人总是凯涅斯。
  胡提尔宗师是少数从不使用杖子的宗师之一,但他的惩罚也会很严厉。一次,诺塔和维林对设套索的最佳方式各执一词、争吵不休,宗师就让他们光着屁股跑步穿过一片针叶林。他说话不带嗓门,自信而平和,惜字如金,似乎更喜欢用某些宗师使用的手语。那种手语和断了舌头的斯蒙提宗师与索利斯沟通时用的类似,但更简单,是靠近敌人或猎物时使用的。维林和巴库斯都学得很快,可凯涅斯似乎一下子就掌握了,他那修长的手指能结出各种错综复杂的形状,准得出奇。
  奇怪的是,虽然资质非凡,凯涅斯却得不到胡提尔宗师的亲近,连赞扬的话都很少听到。在野外宿营时,维林有时会看到胡提尔从营地另一头凝视凯涅斯,火光中,他的表情无法捉摸。
  赫尔迪安日是最艰难的一天,男孩们有时要两手各举一块石头绕操场跑几个小时,有时要穿越冰冷的河面。另一项日程是艰苦的徒手搏斗课程,宗师是因特里斯,他断了鼻子,还缺了几颗牙,个头不高但快如闪电。他传授使用拳脚的秘诀:如何在出拳的最后一瞬改变角度,如何先抬膝后出腿,如何格挡拳头、绊倒对手,或来个过肩摔。几乎没有孩子喜欢赫尔迪安日,这一天总是令他们鼻青脸肿、精疲力尽,连晚饭都没胃口。只有巴库斯喜欢。他硕大的体格最适合承受击打,仿佛不知疼痛为何物。没人乐意在对打时和他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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