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打扰了。”叶景印道,“我们这次上门拜访,是想问店家买口脂。”
“不知二位看中了哪一种?”
“点绛唇。”
房采蓝手一抖,用来调和药材的青瓷葵瓣口盘跌落在地,摔了个粉碎。
“抱歉。”他有些慌乱,忙唤婆子进来打扫,“这些日子眼睛不太好了,老是打碎东西。实不相瞒。这点绛唇每年只能制成一盒,今年已经制成,不过几日前卖出去了。二位还是等明年吧。”
叶景印说:“是不是缺了什么珍贵药材?我去寻来便是。”
房采蓝面有难色:“这药材……寻不来的。”
“不是我自夸,只要是这世上有的东西,我便能找来。”叶景印家大业大,自然口气也大,“店家但说无妨。”
房采蓝默然不语,白谨嘉忽然道:“在下曾见过贵店的点绛唇,说句冒犯的话,在下发现,里面加了人血。”
房采蓝大惊,将他上下打量,良久才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位公子是行家,我在你面前也就不遮掩了。我在北边时曾有一位夫人,甚为贤惠,我与她相敬如宾,很是恩爱。那年南渡,拙荆身子瘦弱,在路上得了重病,而我的盘缠又恰好用完了,请不起大夫,贻误了病情,她就这么撒手去了。”他动了情,眼圈渐红,“这么多年,我一直很思念她。当年我为她做过一盒口脂,她十分喜爱,起名叫‘点绛唇’,这十年来,我每年都要做一盒口脂来纪念她。去年有位道士告诉我,我因为太过想念拙荆,相思淤积在血液中,伤身伤心,恐折寿,让我每年的仲夏在心口上割一刀,放出一盏血来,既可以排解思念之毒,又可以将血加入‘点绛唇’中,做出绝世的口脂来。”
“竟有这等事?”叶景印奇道,“既然是做来纪念尊夫人的,为何要将它卖出去?”
“本来是不卖的。但自从我用相思血做出绝世的‘点绛唇’后,觉得这样的物件如果让它永远存在仓库中蒙尘,实在是暴殄天物,拙荆想必也不会高兴,便将它卖给有缘人了。”
白谨嘉摇着洒金折扇,目光落在房采蓝的鞋子上,那只是一双很普通的皂靴:“原来其中有这个缘由,倒是我们兄弟冒犯了,还望店家海涵。”
“两位千万别这么说,折杀我了。”
二人拱手告辞,走到门边,白谨嘉像是又想到了什么:“店家,请问您这双鞋是在哪位裁缝那做的?”
房采蓝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是问一位道士买的。去年的这个时候,他提了这双鞋到我店里来卖,我看他衣衫破烂,很落魄,便买下了,就当接济他。”
白谨嘉笑吟吟道:“你可知道他的名号?”
“这个……倒没有多问。”
从里屋出来,叶景印问:“你怎么突然对他的鞋感兴趣?”白谨嘉笑得意味深长:“其实我是对那位道士感兴趣,若能见上一面,倒要向他讨教讨教。”
“两位公子,”小厮跑过来,笑容满面,“已经画好了。”
“是吗?”两人饶有兴味地说,“快叫她出来。”
“我,我不敢……”竹帘后的少女战战兢兢,叶景印没什么耐心,冲过去掀开帘子,将她拉了出来。
然后,他愣住了。
肌如雪,眉如黛,唇似朱,身穿合欢裙,头梳随云髻,姿色平庸的少女经过一番打扮,竟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并没有突然变得很美,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秀丽如初春的阳光般动人。
白谨嘉抚掌大笑:“好!好!好!浅妆居果然名不虚传,这丹青妙手,将芸娘子的美全画了出来,有赏!”
小厮和婆子接过钱引,笑得合不拢嘴。
叶景印发现自己失态,尴尬地望了望天:“点唇涂颊之下,谁人不是美人?看来平日里我们所见的那些美女,都是化妆化出来的,以后若是娶妻纳妾,还是要见过对方的素颜才好。”顿了顿,对芸奴道:“上次我赏你的梳子呢?”
芸奴从怀里掏出锦囊,二公子取了梳子,替她插在发髻之中:“这样才像个富贵人家的大丫头。”
芸奴羞红了脸,只是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白谨嘉用扇子托起她的下巴:“叶兄,你真的不肯把她让给我?”
“别妄想了,我都没要到手呢。”
芸奴脸颊更红,嗫嚅道:“两位公子,求你们不要再拿我打趣了。”
“小娘子生气了。”白谨嘉笑道,“这样吧,为了庆祝芸娘子今日娇艳动人的妆容,晚上我做东,去尝尝竹筠楼的大闸蟹。”
三人并没有发现,一双眼睛盯着芸奴,目露凶光。
这一日芸奴回清泠轩时,天色尚早,算算时辰,该去喂鸟了,便往长廊而来。却没想到竟碰上了大夫人,她穿着一件沉香色对襟衫子,带了个丫鬟,径直而来,芸奴躲避不及,只得欠身行礼:“拜见大夫人。”
大夫人将她上上下下打量几遍,疑惑地说:“你是芸奴?”
芸奴点头。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芸奴依言抬头,大夫人脸色一沉:“你打扮得这么妖妖娆娆的给谁看呢?”芸奴吓得赶紧跪下磕头:“大夫人息怒,奴婢以后不敢了。”
大夫人瞥了她一眼:“都入叶府十多年了,该知道分寸。你向来老实本分,怎么今天倒学起那些狐媚子来?”
“奴婢再也不敢了。”芸奴磕头道,“请大夫人原谅奴婢。”
“好了,起来吧。”大夫人看见她头上的包金梳子,皱起眉头,“这头饰是哪里来的?”
芸奴不会撒谎,照实说:“是上次二夫人生辰赏的。”
大夫人眼中满是不悦,但她向来以贤明自诩,不便发火,只是冷冷道:“你倒机灵,知道风往哪儿吹,就往哪儿倒。整日里分内的事情不做,就赶这些巧宗儿去了。”
芸奴被骂得不敢说话,连忙将那梳子拔了:“奴婢以后不戴了。”
大夫人冷哼了一声,面色阴沉地走了。芸奴连忙去井边打水将妆容洗去,她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眼睛有些酸痛模糊,温热的东西滴了下去,漾起层层涟漪。
她只不过是个丫鬟,就应该本本分分地过日子,不该有什么幻想的。
可是,心痛得好难受。
她只不过,做了几个时辰的美梦罢了。
这个晚上芸奴睡得很早,熏炉中袅袅烟雾升腾而起,小小的屋子里传出女孩们轻微的鼾声。
万籁俱寂,不知从哪里来的光,映照在纱窗上,一道人影飘然而至,从窗外无声无息地飘过,门,轻轻地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穿白衣的人,长长的头发被微风勾起,她来到床边,俯下身摸女孩子们的头,一个一个摸过去,像在地里挑拣西瓜。直到摸到了芸奴的头上,这位少女立刻睁开了眼睛,大喊道:“谁?”
白衣人转身便走,速度极快,芸奴睁大了眼睛,满脸不敢置信。
她并不是在跑,而是在飘,她白色的衣服下,没有脚!
是女鬼!
女孩们被芸奴的叫声惊醒,看见一晃而过的白衣女鬼,吓得连连惨叫,一时间屋中炸开了锅。女鬼从窗户逃出去,芸奴本想追赶,但身边全是眼睛,她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忽然间,她听到了一声惨叫。
芸奴连忙扑到窗边,看见一道颀长的身影站在百步之外,身穿青袍,手拿大弓,月光洒在他的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冷霜。
大公子?
离窗户不足十步远的地方,躺着那个白衣女鬼,一支长箭从正面射入,贯穿了她的胸膛,将她钉在地里。
芸奴开门出去,迫不及待地掀开女鬼的头发,那浓密的青丝竟被她扯了下来,竟然是假的!借着月光,她仔细看那女鬼的脸,那眉眼,她认识。
是浅妆居的小厮金贵!
难道那个连害两条人命的白衣女鬼,就是这个小厮?叶府戒备森严,连苍蝇都飞不进来,他又是怎么进来的?难不成他还是武林高手?
或者,他本就是鬼。
芸奴掀开金贵所穿的白衣,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皂靴,鞋是黑色,也难怪在黑暗之中会看成无脚鬼魂。她摸了摸靴子,有些厚,这个天气穿这么厚的鞋子,真是太奇怪了。
“他会飞。”大公子走过来,冷冷说道。
会飞?芸奴像是想到了什么,正想将那双皂靴脱下,上夜的婆子丫鬟们就都赶了过来,一时间闹得不可开交,到处都点了灯,将叶府照得明晃晃的,宛如白昼。
“大,大公子……”一个主事的婆子战战兢兢地看着地上的尸体,“这人……”
“这贼人胆大包天,竟敢入我叶府行窃,已经被我射杀了。”叶景淮看也不看芸奴一眼,“告诉管家,把尸体抬出去,明天一早送官。”
此事本该禀报大夫人,但大夫人房里的丫头回话说夫人已睡下,不便惊动,让明日再报,闹了一场,到四更天的时候又各睡下。芸奴剪了个纸人,幻化出自己的模样,睡在被中,悄悄出来,往前院而去。
小厮的尸身暂时停在柴房中,芸奴身姿轻盈,小心地躲开巡夜的婆子,经这小贼一闹,内院的戒备更加森严,巡夜人也多了不止一倍。翻过围墙,芸奴轻轻巧巧地落在柴房的青瓦上,往下张望,却一下子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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