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缓缓走向C1—Q10,迟疑着问:“你想……说什么?”
吉普森推着车,已经走到了电梯前,按下上升键,并不回头:
“我想说,我赢了。”
“叮!”就在这一刻,电梯门开了,四位彪形大汉从电梯里冲了出来!
他们如虎豹般猛扑向汉姆,疾如雷霆,在汉姆还未反应过来的刹那,他们已经擒住了汉姆的四肢,使他动弹不得,而后从腰间取出尼龙绳,在冰冷的地板上,将穿着睡衣的汉姆五花大绑起来。
另一边,吉普森推车走入电梯,并不回头,声音平稳:“我对生物学只知皮毛,我是一位心理学家。你知道吗?总有一些自大的生物学家,否认心理学的独立学科地位,觉得心理学不过是生物学的附庸。可他们错得离谱。”
他转身按电梯键,在电梯门合上的那一霎,向被擒在地上的她挥手告别:“谢谢你帮忙取货,汉姆二号。”
冰冷与黑暗中,尼龙绳硌得皮肤痒痛,无数男人的手掌正粗鲁地推搡着她。但此刻,她已无暇计较了,因为无数声音正在她耳边嗡鸣盘旋:
“……这是唯一的汉姆,我们再也造不出活着的汉姆了!”
记忆深处,传来门外激烈的争吵。
“此刻的汉姆,身体里是六天前你的记忆和人格……”
少年按捺住情绪,努力劝说。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汉姆不能死,他死了我就成了杀人犯!”
门外,女人情绪激动,声嘶力竭。
寂静与冰冷中,一个小时前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语,在她耳旁一遍遍重现。终止于少年那句“我会在销毁汉姆后,报警自首。”——那一刻,她在巨大的恐惧中打开卧室窗户,夺路而逃了。
此刻,她终于听懂了这些话:
她是……一个打印品。
一个仿照汉姆的打印品。
就像箱子里的六个肾,就像吉普森口中的“汉姆二号”。
而就在昨夜,那个莉莎杀死了汉姆,想要打印一个汉姆来隐藏罪恶。却不料打印出了错,“错了,全错了。他不是汉姆,他是……一个怪物。”他们创造出的她,有着汉姆的身体,身体里却是六天前的莉莎。
刹那间,剧烈的悲痛几乎要将她撕裂,滚烫的泪珠止不住地滑落,在冰冷的黑暗中升起白汽。她泪流满面,浑身颤抖。
他们杀了汉姆,他们杀了她的丈夫。
他们现在还要来杀她。
极度恐惧中,她被粗暴地架起,脑袋被硬套上黑袋,推搡着前行。她哭得撕心裂肺,豆大滚烫的泪水打湿了一片。她真恨,她恨自己为什么总是迟疑不决,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些报警,恨自己不能为丈夫报仇。
她在泪眼模糊中咬紧牙,在心里一遍遍念道:我一定要出去,我要报警,要让杀死汉姆的两个人付出代价,那个少年,那个莉莎……
那个莉莎……她忽然哽住了。
她想起来,那个莉莎才是真正的莉莎,真正的汉姆的妻子。她是莉莎的复本,或者说,她是六天前的莉莎。昨夜,莉莎杀死了汉姆。这就等同于,六天后的她,杀死了自己的丈夫!
意识到这奇异的事实,她浑身都僵住了。
六天后的她,杀了汉姆?
她和丈夫很恩爱,生活一直美满而体面。他们确实也会发生争吵,比如海边那次,可哪对夫妻不曾有矛盾呢?丈夫也有许多缺点,比如控制欲强、固执,但她一直有能力宽容他、忍耐他,用尽全力维护生活的平静稳定。人前他们也一直是和睦的夫妻,毕竟两人都是那么注重体面、那么爱惜羽毛的人。
就连吵架,她都只在海滩上爆发,从不会在家里,以防邻里听到。她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
这……太荒谬了。
SCENE XI
此刻距汉姆出逃已有五十六分钟,独奕和莉莎没有找到任何线索,陷入焦躁与恐惧。
两人恐惧的理由却不同:独奕害怕“汉姆”暴露给公众,引发社会危机。莉莎害怕“汉姆”暴露给警方,使自己成为杀人犯。
二人沿街询问,但事发时间太早,沿路商铺多数没有开门。在八点十分左右,一位路人告诉他们,有穿着睡衣的中年男子出现在Whitworth Park,两人在公园寻找了十多分钟,一无所获,还错过了最佳的寻找时机,之后找到目击路人的几率便微乎其微了。
“你回忆一下,汉姆有什么可去的地方?比如他的好朋友,兄弟姐妹,父母家里?”Oxford Road灿烂的阳光下,独奕嘴唇起皮,满头大汗地问莉莎。
“他是个工作狂人,没有什么私交很好的朋友,都是同事关系。他有一个弟弟,和父母住在底特律,关系都很冷淡。他不太喜欢社交,也没什么娱乐,平时就是公司和家里……”莉莎在焦急中有些语无伦次。
“等等。”独奕忽然说,“我们思路不对。汉姆现在的身体里是你,懂吗?你们俩的思维方式一模一样,你把自己想象成他,此刻,你会往哪里跑?”
莉莎闭上眼睛思考,过了一会儿说:“如果有人要追杀我,首先,我肯定会逃向最热闹的街道,但我会踟蹰很久来决定去不去警局。”
“很好。”独奕说,“你还要把自己带入他的情景:现在,你没有这六天的记忆,做着海边的梦在卧室里醒来,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丈夫汉姆的样子,另一个莉莎和一位陌生少年在追杀你,你会怎么办?”
“我会……马上去警局。”
“没有第二个选择吗?”
“不,这样荒谬丢人的事情,我倒宁愿不让熟人知道,何况情形如此危险,我不愿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
“但是,问题来了。”独奕舔着干燥的嘴唇,“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警察并没有来。两种可能:一,你去警局报案了,但警方根本不相信;二,你根本没去警局。”
“应该是警方不信吧。”
“不,我认为是你没有去警局。因为我刚刚弄出那么大的枪声,警方如果接到报案,没有理由不来查看。现在的问题是,你一心想去警局,但在一个小时后还没有赶到,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想,”莉莎把眼睛闭得更紧,“是有熟人打乱了我的计划。”
“是汉姆的熟人,还是你的熟人?”
她思考了一会儿,说:“汉姆的。同事偶尔会接汉姆上班,有时周末公司有急事,老板会忽然让人来接。”
独奕的眼睛亮了:“你见过那些同事吗?都谁来接过汉姆?”
“吉普森,他是最常来的。还有两个棕发年轻人,都只来过一次。”
“你有吉普森的联系方式吗?”
“我有。”莉莎终于睁开了眼睛,掏出手机。
两人来到一处僻静的街角,独奕从兜中掏出一副有通话功能的耳塞,插入手机,将带麦克风的一头给莉莎,另一头插进自己的耳朵。然后他与莉莎耳语一番,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出几行字递给莉莎,莉莎点头同意。
两人拨通了吉普森的电话。
西蒙医药大厦。
吉普森推车进入会议室,向德国客户致礼后,绕到谈判桌的另一侧,将银色培养箱依次摆在老板面前。
老板身边左侧是秘书,右侧空荡荡。吉普森站在原属于汉姆的空位上,与老板交换了一个复杂的眼神。但老板并没有让他留下的意思,反而吩咐他去为奥德博士做杂活,吉普森只好推着空车走出会议室。
就在出门的一霎,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
莉莎·斯皮尔斯。
汉姆的妻子打电话来做什么?吉普森转身进入走廊杂货间,按下接听。
“喂,是吉普森吗?我是莉莎,今天早上你来接汉姆了吗?”
吉普森微微一顿:这问题实在巧妙,只给予他回答“是与不是”的权利,却没有暴露丈夫的任何状态,例如一般人会问“你见过汉姆吗?”或“你知道汉姆在哪吗?”这种会被迅速推断出丈夫此刻正与妻子失联。但莉莎这句话,既不能推测失联与否,也不能推测上班与否,更不能推测莉莎是真不知情还是明知故问。
吉普森谨慎了起来,他怀疑莉莎目睹了汉姆坐上他的车,因为此刻距汉姆离家刚刚一个小时,她却准确无误地找到了带走汉姆的人。但吉普森又怕只是巧合,于是回答道:
“汉姆?你在找汉姆吗?”
街角。
独奕在听到吉普森这句话后,微微一笑,对莉莎比了一个“三”的手势。
莉莎拿着独奕的手机,用平和的语气,注视屏幕一字一字念着:
“找汉姆?汉姆不是在公司吗。他的手机忘在家里了,我想现在就给他送去。”
话音刚落,吉普森皱起眉头。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莉莎对汉姆已经有了打印品的事实毫不知情吗?可是,汉姆是穿着睡衣从家里跑出来的啊。吉普森回忆着汉姆当时匆忙又害怕的神态,觉得不对劲。
原来的汉姆去哪了?他之前一直认为,汉姆二号会杀死汉姆,但这也只是他个人的推论。但现在莉莎的语气如此平静,仿佛这个推论并没有发生。但是,莉莎的平静又说明她没有见过两个汉姆,说不定,汉姆二号是秘密杀死汉姆的,莉莎并不知情,还把二号当成了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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