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夏,我决定以后不叫你小林姐了。”我哼了句。
她愣道:“我又怎么得罪你了???”
“你俩说鸟语,就欺负我听不懂。”我看这边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便转身向我那辆二手大众走去。她跟裴奚贞用其它语言聊,显然就不想让我知晓交流的内容,一想到这俩是我朝夕相处的同事,我就有种被排斥在外的感觉。
“别生气啊。”
林慕夏追上前,“裴sir只是问我一段话用法语怎么说,我就翻译了下。”她解释道。
“没骗人?”我看着她。
“没有,我想谢谢你,凌宇。”林慕夏看见我原本挺板正的头发被灼烧的坑坑洼洼,跟狗啃了似得,她强行憋住笑意,开起了玩笑:“你的形象算是毁了,多亏了你护住我,恐怕我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德行。”
我心咯噔一跳,咋还忘了这茬儿,赶紧跑到车旁边,用后视镜充当镜子照了照,简直没法见人了,我决定今晚下班后去理发店剃个光头。转身瞧见林慕夏那副幸灾乐祸的样,我气不打一处来,咬着牙道:“快别自恋了,林慕夏,我哪是护住你,刚好我往外跑的时候,不巧撞倒你而已。”
“哦。”听上去她有些淡淡的失望。
一路无话,回到d.i.e,我们全员到齐,在办公室里围绕这件事各抒己见。
我把胡一刀的话原封不动的讲给二人听,林慕夏头脑转的最快,先发表了意见,“胡一刀是在毛氏夫妻遇害之后才把店租给外地人的,接着租房的人消失了半年,胡一刀变本加厉,不但觅下八成租金,还把店铺给转手卖掉,放弃以前的身份跑路。所以胡一刀肯定不知道毛绒绒也遇害了,也就是他离开东旺街后,那里发生的事情他不知道。”
“你说的和没说有什么区别。”我耸耸肩道。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林慕夏用手敲了敲桌子,“咱们去过东旺街,毛卜顺的旧店依旧封闭,而旁边的店还营业,由此可见最后那位买下两间店的富豪,仅仅使用了胡一刀的旧店。似乎毛卜顺那间依然空着啊,为什么不用呢?”
“因为毛绒绒死了。”裴奚贞淡淡的道,“一件事让大部分人遗忘,最少需要四到五个月,毛氏夫妇惨死店里的风波过去以后,胡一刀把店铺出租给外地人,半年后才卖掉,那时也离毛绒绒死的日期不远了。所以我推测,在富豪买来没多久,店里又死了人,何况还是之前两位死者的孩子。先前人们渐渐淡忘的诡事被重新掀起,旧事被翻出来会更加容易让人铭记,也流传了许多版本。”
“头儿,我明白你啥意思了。”我分析说,“富豪都很注重风水,那间被贴上了凶地的标签,所以就此荒置。”
裴奚贞点点头,“也幸好你碰上胡一刀这事,光凭老档案资料,咱们根本不可能知道毛卜顺被杀在六一之前,第一现场还有可能是那间店。”他抬手拽断一根胡子,继续道:“今天先下班吧,不早了,案子不急于一时,精神过于疲惫了反而影响第二天的状态。”
我挠挠头,想想确实精神有些兴奋过了头。
林慕夏拿起黑色记号笔,在小白板上一口气写了五排字,分别是“毛卜顺突然搬家却遭灭门,以及行凶者、还有所谓的都市爆破者、富豪、胡一刀。”她又用红色的笔把五者之间划了一道红线,林慕夏手比划道:“这五方,必有共通之处,只要找出这一点,就可以不用再如此消耗脑力去拼凑那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晚上,我们睡觉前都好好琢磨琢磨,但愿明早能有结果。”裴奚贞盯着小白板,低声道:“这爆炸案当街发生,性质又那么恶劣,估计上头会很重视,考验咱d.i.e时候来了。”
“头儿,我觉得咱们要团结,一人有难,其它人就要万死不辞。”我往他的断指处看了眼,询问道:“你这手指究竟怎么没的?”
裴奚贞嘴唇动了动,几次想张口,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他拿过林慕夏手中的黑色记号笔,在小白板写了一个名字“摘星手。”这不是江湖贼王么!我满头雾水的盯着小白板,难道摘星手和其它五者也有联系?没等我问,裴奚贞转身拎包离开了办公室。
我问林慕夏还要不要蹭车,她说让我先走吧,她还有些事没忙完加个班。
离开了d.i.e,我开车快到家时天都半边黑了,忽然想起自己的头发还没剃,就随便在小区附近找了间发廊,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娘们,进去第一句就问我要服务不,我脸一红,摇摇头说只剃光头。老板娘三下五除二给我脑袋剃成秃老亮,末了还抓着我的手往她胸口蹭了蹭,我胀的难受,赶紧丢下十块钱逃离发廊,听见她在后面一个劲笑,我心想笑个毛线,老子还是处男。
单男的生活枯燥无味,我闲来无事在家里上网,qq里林婉婉的头像还灰的,没在线。这些日子我们经常发发短信,聊qq很少,我觉得感情已经到位了,那丫头对我有好感,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我便琢磨起来怎么表白。
打开对话框,我打了一串字,又推翻重打,重复了十多遍,全删掉,发了句“你一般什么时候在线啊?”
林婉婉头像一下子亮起,回了条:“干嘛。”
“你隐身?”我心跳加速的敲着键盘。
“对啊,什么事。”
我犹豫了会,按下回车,“我好想你。”
对方沉默了二十多秒,每一秒对于我来说都像煎熬,终于回复了,“凌宇!你敢泡我妹!找死啊。想都别想!”
吓得我差点没从椅子掉下去,林慕夏!居然上她妹qq,还恰好赶上我想表白的时候,我好霉……慌忙退了qq,躺床上压压惊,琢磨着明天上班该怎么承受她的怒火。
电话忽然响了,我拿起手机一看,果然是林慕夏,没敢接。随即她又来了条短信,我看完倒吸了口凉气,“一个小时后,我在你家小区门口等你,最好别躲,不然会死的很惨。”
第三十七章:摘星手
林慕夏打电话说她到了,我磨蹭了五分钟才下楼,来到小区门口,见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没有预想的数落和怒气,倒是她一脸的平静,看我出来了,先皱皱眉头看了眼时间,“晚了五分钟。”
“惊吓状态下的我,移动速度比平时迟缓五倍。”我哪敢正眼看她,越是平静,越像暴风雨来临的前兆,“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这个给你。”她把袋子递给我。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个帽子,不解道:“送我帽子?”
“你的头发为我光荣下岗了,补偿你的。”林慕夏笑了笑,随即话锋一转,“别追我妹了,老妈不会同意的。虽然我觉得你人品尚可,不过还达不到我理想中妹夫的标准,我想了想,你们我不想干预太多,只能提醒一下。”
“多谢好意。”我松了口气,她的表现与我设想的大有出入,葫芦里到底卖的啥药。
“别急着谢,就这事还不至于我这么晚特地来找你。”林慕夏手中多出一个盒子,她打开后,我看见盒子里装的是在毛卜顺旧店里那只皮箱中发现的带假钻戒的那截指骨。
她认真的道:“还记得下午我说有事要找你当面说吗,当时因为胡一刀爆炸就一时忘了。经过骨质分析和dna比对,这指骨不是毛氏一家三口的。”
“胡一刀不是说了么,那屋子租给过都市爆破者,也卖给了富豪,说不定是他俩谁的呢。”我拿过盒子细细端详着,接着说:“我觉得它应该有啥寓意在里面,不然能被单独保存起来?”
“鉴定出指骨属于一个25岁到28岁的成年男子,而且已经脱离人体骨骼组织7年到8年。”
“啊?”我听到她说的顿时愣住,“这指骨挺神秘啊。”
“我从情报科那,查出坊间一个传闻,真实性有待考证。”林慕夏用手捏着指骨,边把玩着边说:“江湖的贼王,摘星手,他早年出道时,第一次行窃便偷过来几根金条和一枚钻戒,他兴高彩烈的拿去献给师傅,却被一眼看出就是假货,将他逐出师门。摘星手决定自立门户,钻研盗窃之道,并把自己的小拇指给砍下,封存起来,每日拿出来观看一眼,以此明志。隐忍而厚积薄发,盗走了最不可能被盗走的东西,籍此被封为传奇贼王。”
“摘星手倒也有大魄力,怪不得现如今能以盗之名威震江湖呢,原来和古时的越王勾践的风格差不多。”我听完她所述的传闻后,赞叹不已,旋即反应过来不对劲,再看向那截指骨时,我呆住了,“你……是说,我们很有可能拿走了摘星手至关重要的东西?”
“没打招呼的就拿走,也算偷吧。”林慕夏嘴角弯起,“得知偷了传奇贼王的宝贝,蛮有成就感呢。”
“你就不怕一觉醒来,内衣内裤都不翼而飞了?”我毫不留情的打趣道。
“裴sir的手指,同样的一根也没了,你说会不会摘星手发现了之后,实施的报复?要不然下班前裴sir为什么把摘星手写上去呢。”
“还别说,真有可能,所以你来找我,是想……”我隐隐猜到了什么。
林慕夏无所谓道:“嗯,和你住几天。咱俩轮着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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