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卿老大,你看那根东西是啥玩意?”高世雄忽然一指前方大声道。
高不凡勒马凝目望去,只见一座光秃秃的黑石山上面,有一座孤零零的奇怪建筑,可以肯定不是用来住人的,因为这玩意根本住了不了人。
“应该是烟墩,烽火传讯用的。”高不凡端详了片刻才道。
众人策马继续前行,来到黑石山下,果然在乱草间发现了一段已经风化得不成样的夯土墙,应该就是前朝修建的古长城,现在只剩下十几公分高的地基了。
高仁竖起大拇指赞道:“不凡少爷果然见多识广,山上竖起那根玩意肯定就是烟墩,嘿嘿,周幽王烽火戏诸候用的就是这玩意。”
“唉,高二还挺有学识的嘛,居然知道周幽王烽火戏诸候。”高世衡道。
高仁得意地道:“一般般吧,小的好歹服侍了少爷那么多年,多少学到了点皮毛。”
高世衡翻了个白眼:“嘿,我说高老二,说你胖还喘上了,再给你两分颜色岂不是要开染坊?”
“不敢不敢,二郎能不能别叫小的高老二,听着膈应人!”高仁客气地提议道。
“为啥膈应?老二咋了?俺也是老二,俺觉得老二挺好的。”高世衡不解道。
高首“阴笑”着解释道:“不凡少爷说,男人有两个头,上面的叫大头,是老大,下面的是小头,是老二。”
高世衡愕了一下,继而摸了摸自己的大头失声道:“竟然还有这种说法,以后谁叫俺老二,俺非揍得他连娘亲都不认得。”说完对着大哥高世雄扬了扬拳头,威胁的味道甚浓。
高世雄撇嘴道:“老二,须知吾父即汝父,俺娘即你娘。”
“奶奶的,那就揍得俺娘也认你不得。”高世衡大怒,举起了铁锏便要开打,高世雄见状一夹马腹逃了出了。
高世衡大喝:“有种别逃!”
高世雄回头嘿嘿一笑:“有种别追。”
然后高世雄继续逃,高世衡继续追,于是哥俩都变成了没种的,要是他们老子高士清在此听到,恐怕鼻子都要气歪了。
高首和高仁笑得见牙不见眼,还看热闹不嫌事大,一边喝彩鼓劲,一边策马赶上去。高不凡笑了笑,身边跟着两对活宝,虽然有时耳根不净,但赶路时却不用担心无聊,特别是在这种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外,四里下连鬼影的都没有的时候。
咦,那是?
高不凡才想起“鸟不拉屎”这个词,却见北边蔚蓝的天空下,正有数只黑影在盘旋,于是凝目望去,隐约认出竟是五六只秃鹫,不由皱了皱剑眉,秃鹫这玩意喜食腐尸,目力和嗅觉都特别灵敏,所以这玩意一出现,准没好事,如今五六只秃鹫同时出现,估计是发现不少“食物”了。
高不凡收回目光,发现高世雄等人已经跑出老远了,于是轻夹马腹,大青马撒开修长的四蹄,一溜小跑追了上去。
众人继续北行了一段路,但见山势续渐趋向平缓,四周都是低矮的黑石山,有清澈的小溪在山谷间潺潺而流,溪水两边是些草甸子,虽然眼下已经泛黄了,但仍然能想像得出春夏季节绿草如茵的样子。
复又北行了数里,眼前地势豁然开阔,但见大片草原无边无际,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天空蓝得让人心旷神怡,朵朵白云像棉絮般,仿佛触手可及。
众人都看呆了,大青马更是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长啸,然后扬开四蹄忘我的飞奔起来,这里,无疑是属于它的世界!
高不凡还是第一次见到青云如此兴奋,于是便任其放开速度飞奔,于是,青云真的就像一朵青云在辽阔的草原上飘过,眨眼便只剩下一道黑点。
“长卿老大,等等俺们啊!”高世雄哥俩大叫一声要,急忙猛抽一鞭追奋力追赶,高首和高仁也急忙使出吃奶之力打马追上去。
五匹马前后相间,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疾驰,但青云的脚力自然不是其他四匹马可比的,很快就把其他人远远地甩到了后面,幸好,青云撒了一会欢,终于慢慢地放缓了速度,最后在一处湖泊旁边停下,贪婪地啃食着湖畔嫩绿的水草。
估计是是靠近水源,湖边附近数米的范围内,水草还是绿的,在四周泛黄的水草衬托之下,就像镶在草地上的一颗绿色翡翠,美不胜收!
高不凡不由感叹:“这里真是一个养马的好地方啊!”
第268章 出师不利
高世雄等人终于陆续赶上来了,四匹坐骑见到湖边鲜嫩的绿草,立即便都散开来,各自占据了一块地盘大块剁颐,抢食这份来自深秋大自然的厚赠,很快就要入冬了,下次想再吃到如此鲜嫩多汁的水草,就得等到明年春暖花开了,又或者往更南的地方去。
“不凡少爷,这里真是个养马的好地方啊。”高首环顾四周,禁不住发出跟高不凡一样的感叹。
养马不同于养猪,首先你得有一片辽阔的马场供马匹奔跑撒欢,其次才是营养供给。奔跑是马儿的本能,所有的马,天生就该像风一样奔驰,没有场地施展本能的马儿等于没了灵魂,就算营养供给再丰富,养出来的不过只是“猪”罢了,别说上战场,只怕耕田拉车也难以胜任。
这地方是天然的草原,水丰草茂,辽阔无限,而且纬度还适中,的确是一片适合养马的好地方。马性耐寒,害怕燥热,越热就越容易得病,所以炎热的南方不适合养马,即便能养活,也养不出好马来。
“长卿老大,莫非这里就是御夷镇?”高世衡问道。
高不凡点头道:“根据地图上所标示,的确就是这里。”
高世衡转首四顾,挠了挠大头疑惑地问:“不是说有奚人在这一带放牧吗,怎么连鬼影也没见到一只?”
“奚人逐水草而居,估计是到别的地方放牧去了吧,嘿嘿,这不是更好吗,趁着他们不在,咱们先把这里占领了,将马场建起来。”高世雄磨拳擦掌地道。
高首翻了个白眼道:“怎么占?就咱们五个人?咱们又不是老虎,撒泡尿画个圈就完事了。现在奚人虽然不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还是会回来的,到时看到自己地盘被占了,准会跟咱们干仗。”
高世衡狞笑道:“干就干,谁怕谁,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罢了,老子还怕他们,来多来杀多少,杀到他们不敢来为止。”
“对,搞死他丫的。”高世雄难得不杠,还扬了扬手中的马槊表示对弟弟这番话的强力支持,一副杀气腾腾,跃跃欲试的样子,看来哥俩不仅是武痴,还是战争狂人。
高不凡却是不敢苟同,在他看来,若能不动武自然是最好的,毕竟奚族人虽然数量不算多,但五六万人应该还是有的,而且溪人表面臣服于大隋,杨广也默许他们在这一带放牧。
另外,杨广目前正在涿郡卯足劲头准备第二次东征高句丽,誓言一雪前耻,如果自己这边和奚族人打起来,造成涿郡的北边不稳,肯定会让杨广不爽,倘若宇文化及之流再趁机弹劾自己“擅开边衅”,只怕杨广一怒之下会下令摘了自己的脑袋来安抚奚人。
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在这里放牧的奚人部落,跟他们充分沟通,然后和谐共处,你放你的羊,我养我的马,彼此互通有无,睦邻友好,等站稳了脚跟,壮大了实力,日后是战是和再另说。
当你还弱小的时候,最好还是猥琐发育,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出来浪!
其实,高不凡来这里考察之前已经充分考虑过了,奚人部落穷得叮当响,连铁锅布匹都不能生产,若自己能给他们带来看得见的利益,颇如捎给他们需要的日用百货,想必这些奚人部落会乐意让自己在这里建马场的,反正这里的地方足够大,而奚人的人口又稀少。
当然,马场也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没有尖牙利爪的肥猪只是别人砧板上的肉而已,只有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奚人才会老老实实跟自己做生意,不敢生出歪心思来。
嘎嘎嘎……
这时,天空传来几声难听的鸣叫,众人抬头望去,原来是两头秃鹫从头顶上方飞过,幽深的眼睛打量了众人一眼便扑腾着往北飞了,这玩意对活崩乱跳的生物并不敢兴趣。
高不凡心中一动,飞身跃上马背道:“跟着这两只秃鹫。”说远率先催马追了上去。
高世雄等人也急忙上马,在主人的马鞭抽打下,四匹贪吃嫩草的战马才不情愿地离开了湖泊,跟在大青马后面往北边奔去。
秃鹫的飞行速度并不算快,再加上地势开阔,所以众人并没有跟丢,一直往北跑了约莫十里地,这里出现了一条蜿蜒的河流,仿佛镶嵌在草原上的一条玉带。
嘎嘎嘎嘎……
这时,两头秃鹫终于停下来了,在天空中盘旋怪叫,片刻之后突然俯冲下去,消失在前面一片草坡后面。
高首舔了舔嘴唇道:“这些秃鸟无利不起早,估计是发现食物了,不凡少爷,咱们跟着这些玩意作甚,忒的晦气。”
“因为跟着它们才能找到奚人部落。”高不凡说完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往草坡上走去,如果所料不差,奚人的部落应该就在草坡的那头,为免引起误会,所以高不凡牵马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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