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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tx程志)


  卢象升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杨陆凯看着卢象升的手指冻成变得通红,他却仿佛未觉,就上前:“大人,全公子还冻着……”
  卢象升伸手道:“里面请!”
  全旭跟着卢象升进入客厅,里面摆放着两个火盆,虽然不是温暖如春,比外面的空地上感觉舒服多了。
  全旭拿着一只黑板擦,将小黑板上面的字全部擦掉:“卢大人,我用粉笔教授学生识字,让学生用粉笔练习写字,只要他们掌握了读和写的基本功,就可以发给他们笔墨纸砚,练习书法了!”
  卢象升点点头,他是大名知府,虽然每天需要处理很多公文,可事实上,远远不如在读书的时候写得字多,反而要少很多。
  虽然少些,可是每个月耗费的笔墨纸张,仍旧需要两三两银子,当然,卢象升使用的墨是上好的徽州松香墨,价格贵一些,可是练习写字的时候,学生用的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也是地方经费开支最大的一个环节。
  像大名府对府学生员发放的每月廪米六斗,一个月支出也就是二十四石米,一年下来,就是二百八十八石,但是支出最大的一部分,反而是笔墨纸砚之类,生员们需要自讨腰包,反而背负了沉重的负担。
  可是,石灰便宜啊,一斤墨可以买大车石灰。
  只是,卢象升拿着粉笔刚刚接触小黑板,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他稍微用了一点力。
  “咔嚓!”
  粉笔直接断成两截,卢象升有些尴尬的望着全旭。
  全旭解释道:“这个粉笔,使用方法用毛笔不太一样,应该这样!”
  全旭早已看着,卢象升还是使用毛笔的方式拿着粉笔,不断才怪。
  经过反复练习,卢象升终于可以用粉笔写字了,他笑眯眯的道:“好,好,这个粉笔实在是太好用了!”
  卢象升看着礼单上的四千八百斤麦子,脸色一沉:“你这是什么意思?”
  全旭道:“卢大人,这是全某托人从农家那里换来的精良麦种!”
  全旭示意袁世卿拿过来一些。
  果然,卢象升看着麦子欣喜起来。
  大名府本地产的麦子,颗粒都又瘪又小,而全旭送过来的这些麦子,每一粒几乎快赶上了本地麦子的一倍以上。
  “好地也需要良种,只有有良种,才能获得丰收!”
  全旭笑道:“我进购了一批麦种,可以与百姓兑换,只要百姓使用了我的麦种,每亩地多收……一两斗肯定没有问题!”
  其实,全旭也知道明末的土地贫瘠,这样的麦种,他也没有试过,不知道样,万一……
  所以,他只能往少了说。
  可是这话听在卢象升耳朵中却不一样了,大名府有一千六百多万亩田地,每亩别说多收两斗,就算是多收一斗,那就是多收一百六十万石。
  多收一百六十万石,这样以来,这是多大的政绩?
  最起码,农民手中除去粮税,就有足够的粮食可以果腹。
  卢象升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全公子……你还没有表字?”
  古人的习惯与现代人不一样,如果是现在人称全旭,属于正常,可是古代指名道姓,就等于在骂人。
  只有在生气或者发怒的时候才会直接大叫:“卢象升,或者全旭!”
  一直叫全公子,又显得有些见外。
  卢象升当初从全旭手中买来大量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大名府适合种植大米的地方太少,而且脱壳的大米不能当作种子。
  全旭摇摇头:“没有!”
  “日旦出貌,旭日始旦!”卢象升沉吟道:“旭者,东升,以后你就字东升吧!”
  全旭也需要借着卢象升大旗,自然顺着杆子往上爬:“谢卢大人赐字!”
  “东升!”
  “在!”
  “这个麦种,有多少?”
  “数量到不是太多,还有一两千石的样子!”
  全旭笑道:“如果卢大人愿意推广这个粮种,我愿意一斤兑换一斤半!”
  “倒也合情合理!”
  卢象升望着身边的老仆道:“准备好酒,好菜……”
  ……
  就在全旭进入卢象升的府邸时,各大家族的眼线也将这个消息迅速传递到了各自的家主耳朵中。
  吕家是大名府的一户小士绅,自从先祖吕盛在正统十年高中进士以后,吕家就没有再出过一个进士,现任家主吕元忠考了三十年,至今只是一个秀才,他的三个儿子,特别是最有希望高中的吕成祥,却在参加乡试的路上暴毙,成了吕家最大的遗憾。
  吕元忠听着家仆说全旭进了卢象升的府邸,足足半个时辰没有出来,他这下沉默了。
  卢象升自从担任大名知府以来,无论是哪家哪户,哪怕当时黄立极担任内阁首辅,他一样敢不给黄立极面子,几乎所有的士绅,都吃过卢象升的闭门羹。
  正是因为如此,这可是三年多以来,唯一一个可以进入卢象升府邸,并且是携带礼物进去的人。
  哪怕不用脑袋想,也知道卢象升与全旭的关系不一般。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可是悬在大名士绅头上的一柄利剑,并不是所有士绅都有能量像黄立极一样,可以在京师与卢象升打擂。
  好在,卢象升对大名士绅还算有底线,没有赶尽杀绝。可是,不与卢象升合作,下场是非常明显的。
  就像一个多月前,卢象升雷霆一击,扫了大名府城的城狐社鼠,吕家也被搂草打了兔子,吕家唯一一个暗中圈养的打手头目也被抓进了大牢,如今就在大同吃沙子,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长顺!”
  “老爷有何吩咐?”
  “你拿着咱们家的地契,给全爷送过去!”
  几乎同时,像赵家,付家、雷家,等十几个小家族,分别派人拿着地契,冒着寒风,赶往金梯全氏大院。
  谁也不是傻子,特别是肉食者的士绅豪强们。他们都有眼力劲,聪明着呢,他们都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没有办法,这个社会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自己送上去,总比被搞得家破人亡要好!
  别说要地,就算要他们的闺女,他们也会洗干净,送上门去。


第九十一章 女人坊就是女人的天堂
  “东升,路上慢点!”
  卢象升非常难得的出门来送全旭离开。
  卢象升送全旭出来,可真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尊贵,而是因为全旭愿意为百姓做实事,这种可以每亩增产的种子,别说一兑一斤半,就算是一兑换三四斤,那都不算过份。
  如果真能每亩多收一斗,卢象升肯定会向崇祯皇帝上道奏折,为其请功。
  这种颗粒饱满的麦子,卢象升可从来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过,他不相信这是所谓的外来购买。
  从全旭第一次见到自己,卢象升就发现全旭在有意有目的的接近自己。
  大明的知府其实不值钱,全国有一百四十个府,一百九十三个州,知府知州三百多人。全旭为什么选择他?
  全旭有好东西,做工精良的棉衣,颗粒饱满的大米。这些物资送个任何一个知府,得到最好的礼遇。
  作为南直隶人,卢象升会对大米陌生吗?
  答案是肯定的。
  哪怕在江南最好的上等田,所产出的大米一样半干瘪,从来不会像全旭送过来的大米一样饱满。
  在卢象升开来,这个来自湖广的全旭,应该是一个农家,想推广自己的粮种。
  当然,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全旭晕晕乎乎朝着卢象升摆摆手:“卢大人留步,东升先回了!”
  全旭登上了马车,开始一脸得意。
  全旭在卢象升府邸里吃完午饭,非常简单四菜两汤,两荤两素,有菜有肉,算不上丰盛,只能算是便饭。
  全旭的心情不错,他与卢象升达成了两千石种子换粮的协议,也就相当于他又赚了一千石粮食。
  对于全旭来说,粮食的好坏对他影响不大,反正都是庄上的百姓吃的。
  多了一千石就相当于可以让庄户们多吃一千石。
  全旭还顺便把粉笔推了出去,有些可惜的是,粉笔和黑板这些东西的技术难度太低,在明末完全的工匠完全可以做,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方面而已。
  就像黑火药的发明者孙思邈,他在《丹经内伏硫黄法》的记载,用硝石二两、硫黄二两制成粉状,加入三个皂角子,一起燃烧。等待燃烧完毕时,便取三斤木炭来炒,待退火未冷却时取出此炼丹后产生的药物。此一混合药物,并不会再产生爆炸燃烧,这就表示火已经被制伏了。
  但是,事实上这就是火药的雏形,只是配方不对而已。火药最初只是用来助燃,直到南宋才形成原始的突火枪。
  石灰这种东西,早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国就开始运用,不过除了用于建筑材料,还会用来药用,粉笔的功能一直等十九世纪才慢慢开始运用。
  等到全旭离开卢象升的府邸,卢象升还亲自送全旭离开,这件小事,落在大名府士绅眼中,全旭的身份更加让人琢磨不透。
  当刘荣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正与顾顺东一起在勾栏院里喝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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