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发生在良乡县的镶红旗惨败,镶红旗也是败在全家军的火炮之下,用皇太极的原话说,那是非战之罪。
可是,发生在洪山口城南的这场战斗,却是后金骑兵的第一次惨败,而且是对方没有使用火铳,没有使用火炮的情况下。
这不是在战斗,简直就是在屠杀。
一个牛录的骑兵顶上去,在骑兵对战之下,一个牛录的骑兵,对战上千明军骑兵,绝对不会落下下风。
然而这个牛录的骑兵悲哀的发现,他们手中的刀枪,根本就够不着对方,那种心情,就好比以短小无比闻名于世的日本男子,与非洲黑奴比屌大……
让后金骑兵欲哭无泪的是,全家军骑兵根本就不讲理。
两股骑兵浪潮毫无花招的撞上去,当然,全家军骑兵也出现了伤亡,比如有些骑兵举着长枪捅人,结果刺中了对方,把被对方带下战马。
也有的是被对方的战马撞下来,只要跌落战马,那就是死路一条。
不过,这样的人数毕竟是少数,大约也就十几名的样子。
更多的后金骑兵都是被全家军骑兵的长枪捅下战马,哪怕是有过百人斩的白甲兵,也难有例外。
他们看着胸前的长枪,看着自己的体力被迅速抽空,心有不甘的坠落战马。
全家军骑兵以百人为一排,一排过后,侥幸没死的后金骑兵,发现后面还是这样整齐的骑兵墙。
骑兵长枪如林,再次冲上去,然后,其实没有然后了。
能躲过第一排骑兵墙的已经是百中无一,更何况第二排。当然,就算第二排其实也没有用,因为第三,还有第四排。
骑兵墙的战术,准确的说,就是用人命换人命的战术。事实上,农耕民族对战游牧民族,不需要同等的人数大胜对方,哪怕是维持着一比一的交换比例,哪怕是二比一,对于游牧民族而言,都是灭顶之灾了。
农耕民族,一家五口,养活自己需要的土地其实不多,哪怕在粮食产量极低的北方,六十亩地足够。放在一年两季的南方,二十亩水田也够了。
可是在草原上,一个五口之家,想要保证自己不至于饿死,就需要六千亩地的草场,这种理论上的草场,在整个草原上是非常罕见的。
也就是说,同样的土地面积,根本就没有办法养活那么多的人口。
蒙古国的总面积与新疆差不多,沙漠地形新疆更多一些,但是,新疆有两千五百多万常住人口,还有八百到一千万的外来人口。而蒙古国只有新疆的十分之一人口。
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全家军骑兵用长枪墙将后金骑兵护军推平。
又两个牛录的骑兵冲上去,以六百对四百,以多打少。
这次用时更久一些,短短一刻钟,两个牛录的骑兵护军,也随着最后一匹战马的哀鸣,消失在后金的建制中。
李思忠用了两千多条人命,用了一整天夺下来的战果,取得突破的将近二百步距离,被全家军骑兵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成功夺回,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将后金汉军、满八旗、蒙古骑兵近万人马,打得狼狈而逃。
“骑兵居然可以这样打仗?”
三娘盯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全旭。
哪怕全家军用火炮轰击后金骑兵,上千骑兵那些需要至少一刻钟,至少砸出去几百发炮弹……
可是,现在他们居然在被六百余骑全家军骑兵的攻击之下,九百余骑,伤亡惨重,几乎全军覆没。
直到此时,全旭的脸上这才浮现一抹得意的神色:“比大炮你们不行,玩野地浪战你们还是不行!”
骑兵冲锋继续,而全家军也跟着前锋移动,他们直接离开洪山口山谷,一口气向南推进了将近十里。
全旭命令道:“陈永顺!”
“卑下在!”
“指挥民部,把这些尸体收集起来,首级斩下,用尸体在十里之外,筑一道尸墙!”
全旭冷笑道:“注意,一定要把此战中战死的后金鞑子的尸体放在最上面,让所有人都看到!”
“是!”
远远的,李思忠、范文程、包括阿敏静静地看着全家军骑兵正在收割着最后的后金勇士的性命。
后金留在遵化的兵马不少,加上汉军、蒙古仆从军超过万人,可是这一战下来,就把遵化城最大一股机动兵力干得七零八落。
李思忠麾下不到两千人,当然,可能没有阵亡三千人,也有一部分趁机逃跑,谁知道呢。
可关键是,四五千蒙古骑兵却没有加入战斗,连营救后金骑兵的意思都没有。
这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很现实的蒙古人。
第二九五章 直转而下皇太极想跑
蒙古人非常清楚,无论是跟着后金的女真人,还是跟着大明,他们都是当狗,依附强者,跟随强者,这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永乐皇帝五征漠北,打得蒙古人灵魂出窍,于是朵颜三卫、三千营,都是大明忠实的鹰犬,也是北征大漠的先锋军,带路党。
大明不争气了,后金崛起,他们投降后金,属于正常反应。
现在他们是在考虑要不要,反正归明?
后金虽然很强,毕竟太小,后金八旗,加在一起不过是大明一个镇的人口和兵马,毕竟大明可是有二百多万兵马。
后金输不起!
就在这时,山谷中的全家军开始出现在李思忠的视线中,为首的正是全家军的拳头部队,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其次才是火枪兵。
经过一整天的战斗,有勇气,不怕死,主动愿意参加战斗的百姓青壮,总共有两千余人,他们之中也阵亡三百余人。
多少都见过血。
在这个时候,全旭这才把他们编入全家军中,首先是将五个步兵团一千余人,扩编成了两千余人,按照天雄军的把总编制,每个团扩充一半,四百人。
以老代新,兵刃装备以破军刀盾牌、长枪、盾牌以及火铳为主,增加的主要是冷兵器,火铳倒是有,不过没有装备而已。
全旭希望的是先从思想上着手,完全融合以后,才决定分配火铳。
其他的部分人员,则是补充到了炮兵部队,同样的三个炮团,人数从六百人增加到一千二百人。
先学习操作火炮,等熟练以后,火炮才会相应增加。
当然,棉衣、劳保服,则是很快就分发了下去。
全旭其实想多了,每个士兵看着全家军的装备和福利待遇,根本就不想走了,更何况,大明有重家丁兵的传统。
成为将领的家丁兵,他们成为将领的自己人,这才能过上像人一样的日子。
更多的则是那些被命令着过来干活的青壮们,他们推着大车,将尸体运到山脚下,若无其事的将尸体堆起来,浇水冻成尸体冰墙。
全家军还生怕后金人看不清楚,他们高举着火把,将整个山脚新筑的防线,照耀得如同白昼。
望着那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被筑成冰墙。
李思忠的心态瞬间爆炸了,他朝着全家军阵前大吼道:“他娘的,我操他祖宗!”
李思忠握着拳头,青筋暴起,他拳头已经颤抖起来:“这是什么人?”
李思忠是大明的参将,对于大明非常熟悉,那些官员丑态,军队的腐朽,他都清清楚楚,也是因此,他们才会放弃大明,投降女真……
可是,他何曾在大明见过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人物?
全旭看着大车上的首级,淡淡的笑道:“朝廷不认汉军首级,还会认为本将军杀良冒功,将这些首级扔在外面,接下来,让他们踩着人头来攻!”
后金不把汉军当人,全旭也不会把他们当人。既然选择了当狗,那么就要承担当狗的后果。
对于敌人,他是从来不带怜悯的。
一颗颗的人头划过半空,落在雪地上,更远处汉军阵中,他们看着这一切,看着汉军将士的那些人头一颗颗的被抛出去,浑身都在发抖。
“万胜!”
负责领着骑兵冲锋的戚元弼兴奋的大吼起来:“全爷,俺赢了!”
“干得不错!”
全旭上前拍了拍戚元弼的肩膀,他仿佛从血水里洗过澡一般,此时那些血污,已经在他的铠甲上结了一层壳。
随着全旭一巴掌下去,扑簌扑簌往下掉。
“吃饭,今天晚上加餐,骑兵团人人加一个鸡腿,两颗鸡蛋,参战将士,人人一个罐头,十枚银币!”
“谢全爷赏赐!”
四百余骑出战,归来三百余骑,近百骑阵亡,他们却取得了决定性的战果。
那些百姓们也跟着大笑起来,他们第一次感觉到,跟着全家军似乎不错,很有安全感。
整个洪山口城都为了这第一场胜利而沸腾起来……
全旭获得了上千匹战马的马肉,所有的百姓,也可以喝到一碗热呼呼的肉粥。
此时的六十三保,张猛正在将自己卧铺上的那条破毯子,小心翼翼的递给一名面相憨厚的中年男子:“齐叔,这条毯子给你,我以后用不到了!”
张猛身上穿着一件崭新的棉衣、棉裤,还有一件军大衣,这是全家军的标配装备,除了这些东西,他还有一床被褥,也是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