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人还有那些汉军从来不怕他们当人看,高兴抽几鞭子,或者踢几脚,不高兴就拿他们出气,总之,说挨打就挨打,无论做什么,无论多么听话。挨打还只是一方便,关键是,那种没日没夜的恐惧。
这些日子以来,张猛已经变成有些麻木,他很想死,只是担心自己死了以后,自己还没有娶媳妇,还没有留下香火,就算死了,也没脸去见他死去的爹。
直到昨天夜里,他们被一支大军救了下来,这些人对他们这些被俘的百姓还真不错,三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吃上了热乎饭,尽管没有什么油水,他非常知足。
接着那个叫陈永顺的长官,就将他们分成了十九镇一百九十四保,他现在是第六十三保的保主。手底下管着一百多人。
随着吃过饭以后,就分配给他们十二间铁屋子,这十二间的铁屋子,有两间作为男人和女人的厕所。让他们居住,而作为保长,不仅仅要负责麾下十甲的粮食,还有所有人口不要乱跑。
这十间屋子是一种大通间的房子,面积不大,反正他们一百多人仅仅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屋里升起几堆火,倒也不是太冷。
一名身穿着铠甲的人让他们聊天,就说自己的遭遇,自己的处境,原本非常陌生的一百多人,慢慢的就熟悉了起来。
作为保长,他可以离开他们那个保的十二间屋子,清晨起来,他们还有吃饭的时候,就听到了城外的杀喊声,后金人打过来了。
他非常紧张,非常害怕全家军被后金人打败了,万一打败了,他们又要过上从前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
他握着一柄昨夜分发下来的刀,来到六十三保的屋子里,张猛望着房间大眼瞪着小眼的百姓:“老少爷们们,现在已经打了两个多时辰,咱们怎么办,大家伙说说……”
“张大哥,你说咱们怎么办?”
张猛坐在草堆上,缓缓道:“昨天我听那个咱们的镇长说了,他们是来自大名府的天雄军,人数不多,只有三千来人,抽冷子打了建奴一个措手不及,现在后金大军过来了,也不知道他们能坚持多久!”
一名妇女望着张猛:“可咱们能干啥?”
“我呢是这样想的,俺老张就一个人,死了也就死了,无牵无挂,如果侥幸能砍杀一个鞑子,那就够本了!”
张猛有些憨厚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润:“总不能让你们拖家带口的上去。郭家嫂子,您年龄大,处事公道,大家伙都听你的,俺要是没了,你就当这个保长!”
郭家嫂子摇摇头:“俺不行,俺只是一个妇道人家……要不,让韩兄弟!”
那名叫韩兄弟的男子摇摇头:“这个保长俺不能当,俺要跟张大哥一起上去……”
“张猛,张猛!”
门外传来全家军的叫声。
张猛起身,看着门外的全家军士兵道:“大人……”
“这是你们六十三保的口粮,清点一下,前面在打仗,我们要顶上去!”
张猛接过一口袋粮食,里面有大豆,也有麦子,还有一些糜子,他将这袋粮食放在郭大嫂面前:“郭家嫂子,这粮给你,你照顾着大家伙!”
说完,张猛提起手中的刀,朝着门外走去。
那名韩富的后生跟着张猛,其他男子面面相觑,又有十几人站了起来,跟着张猛走出去。
当张猛走到街道上的时候,迎面就遇到了张安世。
张安世是昨天夜里带着大家伙跟建奴拼命的带头大哥,身上还挂着伤,身后跟着足足四五百名男子。
“猛子!”
“张大哥!”
“好样子,像个男人的样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洪山口城内出现一千余名青壮男子,这些男子拿着各式各样的兵刃,带头的人正是之前发动袭击的张安世。
“全将军,张安世听从指挥!”
全旭没有理会张安世,他拿着望远镜道:“蒋百胜,给老子顶上去,把他们全部留下!”
“把他们全部留下!”
全旭指着蒋百胜所在的位置道:“他们那里只有二百人,我没人给他们派了,你要是不怕死,就带两百人过去!”
“怕死就不来了!”
张安世带着身后的二百余名汉子浩浩荡荡的冲过去。
“杀!”
“砰砰砰……”
随着一连串的火铳声响起,一阵呛人的硝烟弥漫开来。
张安世永远记得这一天,崇祯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他成为全家军士兵的第一天。
第二九四章 非常现实的蒙古人
一场惨烈的撕杀,围绕着洪山口城外的全家军大营进行着。
“噗嗤……”
刀枪如肉的声音响起。
“啊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响起。
战场是一个大熔炉,可以将懦夫,变得勇士,也可以将勇士变成懦夫。
此时的洪山口城成了一座血肉磨坊,超过两千余名汉军士兵,在女真人的监督下,死在了全家军阵前。
同样,全家军也付出了不少的伤亡。这些伤亡数字,大都是由新近加入的全家军士兵中产生的。
经过将近一年的训练,全家军士兵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也自己如何与战友相互配合,减少伤亡。
相较而言,无论是被俘虏的普通青壮,或者是明军士兵们,他们却要差得太多。
经过整合,全旭充分利用了洪山口城这两万余百姓的力量,有的百姓不敢上战场拼杀,他们自觉的帮助全家军士兵救治伤员,或者修补战场上损坏的刀枪、铠甲。也有的帮助全家军士兵们做饭,烧水。
也有的负责维持洪山口城内的治安,将偷鸡摸狗,或者浑水摸鱼的渣渣揪出来,以正军法。
汉军的战斗力、战斗意志,比明军最精锐的精锐部队可强多了,五六千汉军伤亡过半,他们却没有崩溃,仍旧在战斗。
当然,相较而言,全家军其实一直在利用他们在练兵,如果不是全旭有意控制着战场上的节奏,光用九十六门一零五野炮,就足以将李思忠麾下的汉军炸得灵魂出窍。
有意掩藏火炮,所以汉军还是有机会翻过冰墙,对全家军将士进行撕杀,全家军的步兵装备太好了,绝非那些汉军炮灰部队可以相比的。
他们就算再武勇,挥刀砍着全家军士兵好几刀,全家军士兵屁事没有,只需要一刀,那些汉军士兵不死也会重伤。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仿佛从血水里流过澡一般的蒋百胜大吼道:“还有谁,还有谁!”
张猛感觉非常解气,他在下午的一战中,用刀砍死了一名汉军士兵,砍伤了一名汉军士兵。
看着汉军士兵仿佛雪崩一样溃退。
他感觉非常兴奋,跟着蒋百胜一起大吼:“还有谁,不怕死的来啊!”
“得得得……”
马蹄声响起。
此时全家军的骑兵们,排成整齐的队伍,朝着汉军溃退的后部追杀而去。
全旭思来想去,感觉自己训练骑兵进入了一个误区。
以骑射对骑射,理论上是没错的。
可问题是,无论怎么训练,他都无法把全家军骑兵训练得比后金骑兵更加精锐,以骑射功夫,最厉害的还是打遍世界的蒙古骑兵。
其次是哥特骑兵,不过,无论是哥特骑兵,还是蒙古骑兵都败给了波兰翼骑兵。
波兰人与汉人一样,也是农耕民族,农耕民族在骑射方面先天弱于游牧民族,他们取长补短,以骑兵密集阵,端着长达四米多的长枪,以骑兵密集阵冲击敌人。
无论敌骑如何训练有素,他们在局部力量通常是以多打少,就像骑兵冲锋,他们每个战马之间间隔三四米,甚至更远。
可是,波兰的翼骑兵战马与战马之间毫无缝隙,两名骑兵之间甚至可以夹着苹果前进,这样以来,任一名哥特骑兵,面对波兰骑兵的时候,都是一对四或一对五。
五根长枪刺过去,根本就没有闪躲的空间。
这次试验,全旭使用全家军骑兵四百余骑,不用马刀砍杀,也不用弩机射击,他们的兵刃只有一个,就是长达四米六的长枪。
一寸长,一寸强。将长兵发挥到极致。
李思忠看着大营里的全家军骑兵出现,他急忙下令道:“快撤,快撤……,不行换骑兵接应!”
双条腿的人,怎么也不可能跑过四条腿的马。
更何况,这些后金汉军士兵打了一整天,而全家军骑兵却养精蓄锐,休息了一天,战马如龙,长枪如墙,缓缓推进。
“噗嗤,噗嗤……”
那些后金汉军士兵被全家军骑兵的长枪串在长枪上,死得惨不忍睹。
一些跑也跑不过的汉军士兵,转身想要拼命。
只是非常可惜,他们的战刀太短,刚刚举起刀,长枪已经穿透了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挑飞在地上,就算侥幸不死,碗口粗的马蹄踩上去。
“噗嗤!”
人的脑袋就像被踩碎的西瓜。
一路溃退,一路血肉。
自后金破关以来,明军骑兵也好,步兵也罢,在后金铁骑之下,向来都是望风而逃,或者溃不成军,从无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