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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 (武猎)


  就和罗吉尔《书信集》记载的一样,安普顿战役终于以英军大败告终。决战前后不到四天,指挥官格洛斯特伯爵战死,英军在元军的骑兵和火器协调战法下,死伤数万,全线崩溃。
  元军汉军用火器大挫英军士气,打乱英军的阵型,在骑兵的掩护下,抵进英军大阵用火炮轰击,令英军防线破碎,士气濒临崩溃。
  蒙古骑兵又不断骚扰英军侧翼和后阵,通过削皮战术和莽古歹战术给英军放血。
  以步兵为主的英军进退维谷,虽然兵多,却陷入全面被动。最后,元军出动三千重骑兵,一举破阵。
  元军大胜之后,在突土哈的率领下继续东进,目标直指英格兰王城伦敦。
  而大败的消息传回伦敦,威斯敏斯特宫的国王也好,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也罢,全部犹如末日降临。
  此时的英格兰,此时的伦敦,已经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东方的鞑靼人了。
  再也没有了。
  贵族云集的泰晤士河两岸,逃难的风潮一夜之间就犹如瘟疫一样蔓延。贵族也好,教士也好,都在拼命的搜集马匹,携带财物和家人往北逃去。
  去苏格兰,或者坐船去爱尔兰,那或许是唯一的活路。
  鬼知道落到蒙古人手里,会是怎样可怕的后果。
  然而讽刺的是,贵族和教士们还是低估了蒙古军队的速度。他们耽搁了宝贵的一天时间,却再也走不了了。
  蒙古人的前锋五千轻骑,已经兵临伦敦。
  空前的浩劫降临。
  谁也没有想到,遥远的东方鞑靼人,竟然有朝一日来到英格兰岛,对他们举起弯刀。
  元军攻入城中,攻入威斯敏斯特宫,攻入圣保罗大教堂。
  战争的残酷,活生生的展现在泰晤士河两岸。王宫,教堂,贵族宅院,要么传来惨叫,要么升起冲天大火。
  混乱几天之后,伦敦城重新恢复了秩序。全然不同的,残忍的秩序。
  运载城中尸体的人,足足忙碌了几天,才清理完城中的尸体和鲜血。
  国王爱德华二世,在元军攻入城中时,服毒药自尽。
  大主教被元军中的色目兵杀死。
  元军不但抢劫了王宫和教堂以及和贵族的财产,还以抵抗不降为罪名,将他们杀掉。
  王室,贵族,教士,被杀的人头滚滚。蒙古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干掉被占领国的上层,取而代之,再杀光敢于反抗的硬骨头,剩下的就是听话的奴才了。
  很多传承数百年的贵族,都烟消云散。
  随着伦敦沦陷,王室喋血,金雀花王朝宣告灭亡。
  接着,阿难答坐镇伦敦塔宫,发布“剃发令”,让翻译告诉所有英格兰人,凡是抗拒剃发者,就要以反元为罪名处死。
  阿难答下令改英格兰岛为西海行省,以突土哈为平章政事,组建行省衙门。
  只要是为大元效劳的英格兰人,就有机会捞到一官半职。
  阿难答还胡乱的任命一个色目人为大主教,又派出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去各地教堂接管权力,宣称上帝就是蒙古大汗,蒙古大汗就是上帝。让英格兰人像服从上帝那样服从大元。
  整个英格兰都被一种带着乌烟瘴气的恐怖笼罩。
  理发匠的生意,猛然就好起来了。
  …………
  约翰是个市民,锁匠。作为只占人口一成多的自由民中的一员,约翰本来属于足以在大多数人面前自豪的存在。
  每当他离开城堡,去乡下看到那些骡子一般的农奴和奴隶,他就感到上帝的仁慈和公正。
  约翰只有在需要找存在感的时候,才会骑着一头坡脚的驴子,将用来做手艺的工具挂在腰上,去乡下晃荡。
  他的尖头鞋,足够两英尺长,看上去就像两把弯刀,很是漂亮。当他向一个农奴走过去的时候,对方会因为他又长又尖的鞋子而畏惧的后退。
  每当这时,对方往往会用卑微而哀求的语气说道:“约翰先生,您是这么漂亮,这么神气,真是一个好人。天啦,您的鞋子太棒啦,不过,请你停下来…”
  尖头鞋,不是农奴有资格穿的。尖头鞋的风靡,本来就是为了让鞋子成为牛角一般的武器。
  于是,身为自由民的锁匠,就洋洋自得的停下他又尖又长的鞋子,免得伤害到可怜的农奴。
  没错,这是约翰无聊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宝贵快乐了。
  所以,约翰时不时的会下乡,理由却是诸如看看乡村的风车,或者乡村的教堂别有一种肃穆等等。
  可是这次,约翰来乡下不是为了他的快乐,而是为了他的命。
  可怕的撒旦一般的蒙古人来了。
  他们攻下城堡,杀死了里面的伯爵大人和所有的贵族,要将城堡中的一千多人,全部变成奴隶。
  约翰在蒙古人封住城堡后,才借助自己会开锁的本事,夜里偷偷开了锁逃出来的的。
  随同他一起逃出来的妻子和儿子,被蒙古人的箭射死了。为了逃命,他折断了自己引以为傲的鞋尖。
  约翰慌不择路的往最熟悉的乡下逃跑。他知道一处庄园,里面应该储藏的有食物,只要藏进去,躲个几个月不成问题。
  可是当约翰来到那处庄园时,不禁傻了眼。
  他看见二三十个留着丑陋小辫子的蒙古人,骑着马,操着叽里咕噜的粗暴语言,驱赶着四五百个乡下人,进入那个庄园。
  糟了,是抓获奴隶的蒙古兵。
  约翰哪里还敢继续往前?想都不想就要离开。
  可是蒙古骑兵已经发现了他。
  “呼喝!”
  “秋萨乌尔思!”
  一个五官扁平,满脸横肉,眼睛细长漆黑的蒙古兵,纵马拉弓的向约翰冲来。
  “嗖!”的一声,一支羽箭精准的插在约翰脚下,差点射中他,吓得约翰腿都软了。
  那蒙古骑士呼喝着呵斥,语气中满是警告之色,似乎是告诉自己,再敢逃跑就射死自己。
  约翰只好举起双手,战战兢兢的站在原地。
  那面容狞恶的蒙古骑兵纵马而来,晃荡着两条细细的辫子,手一抖,一个套绳就套子约翰脖子上,吆喝着拖在马后。
  约翰跌跌撞撞的抓住脖子上的绳子,跟在战马屁股后面。
  他很想上去拼命,可是他又没有那个勇气。他很清楚,只要自己敢拼命,这个凶狠的鞑靼人一扬弯刀就能要自己的命。
  约翰被带入庄园,发现庄园里竟然足有七八百人,都被蒙古人呵斥着坐在地上。
  而蒙古兵,最多也就几十人。
  一个似乎的商人模样的英格兰人,操着约翰能听懂的英语说道:
  “将军阁下说了,要是不剃头留着一样的辫子,那就是大元的敌人,就会被无情的处死。斩首,嚓,嚓!”
  这商人指着自己的剃的光秃秃的后脑勺,以及耳边的小辫子,“就要像我这样,你们看,多精神。”
  一个明显是蒙古兵百户的所谓‘将军’,骑在马上冷冷的看着人们,嘴里叽里咕噜的说了一串话。
  那商人赶紧翻译道:“将军阁下说了,只给你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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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5、966节 迁都长安!

  最后,庄园里的七八百人,全部被剃了头。只要是男人,都要髡头辫发。他们金色或者褐色的头发被剃掉,只在前额留一撮,耳边各留一撮,再编成两条小辫子。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人种不同的缘故,他们留辫子的样子看起来似乎比蒙古人更丑更怪异。
  之后,所有人包括鞋匠约翰一起,被蒙古骑兵用绳索连成一串,押往附近已经变成军营的教堂。
  他们将成为蒙古贵族的奴隶。
  夕阳之下,一大群人被数十个骑兵押着,行进在泰晤士河边。蒙古骑兵跃马扬鞭的不断呵斥恫吓,不时在马上哈哈大笑。
  高兴的时候,他们中的某一个人,还纵马突驰,手一抄就抓起一个女子,放在马背上,一边骑马一边取乐。他们精湛的骑术,此时也显露无余。
  野蛮粗犷,有恃无恐。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际,肆无忌惮的蹂躏女子。
  对他们来说,虽然这些黄头色目女子长得怪异,可终究是女人,也别有一种风味。
  还有蒙古人唱起牧歌,吹起马头琴和羌笛,使得气氛苍凉中充满难以言喻的荒诞。被掠为奴隶的人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些东方草原上的野蛮人,竟然能唱出这么好听的歌,奏出这么好听的曲子。
  眼前出现了一个村庄,死寂死寂的村庄。
  人都死的死逃的逃,只有一架孤独的风车,还在村头无聊的转动。
  同样感觉有些无聊的蒙古百户,忽然摘下一张步弓,跳下马背,抽出一支鈚箭(六两重箭),粗壮的两臂一拉,臀部往后一沉,嘴里“嗬”的一声低吼。
  “咔咔—”三石强弓响起一阵令人心悸牙酸的声音,被拉成满月。铲刀般的巨大箭头,一直被拉到弓背位置。
  “嗖!”的一声暴响,沉重的鈚箭离弦而出,撕开空气,轰在十丈外风车的正中心。
  “咔嚓”一声,风车顿时被重箭射的散架,变成几片风叶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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