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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 (米糕羊)


  若是为了平息舆论,强行定罪,那么接下来,万一又有沿海百姓指控某个少府寺的员外郎,当初是屠村海寇的头目,那该怎么办?
  但是,这些村民在大堂之上言之凿凿,对凶手的指控那是声泪俱下,甚至赌咒发誓,说自己绝无半点虚言。
  许多旁观审案的人,情绪被感染,不由得义愤填膺,对嫌疑人(代为过堂、辩驳的僮仆,不是本人到场)喊打喊杀。
  群情激奋已经是事实,按照民间朴素的善恶观,当地百姓们大多认为这些村民若不是真有血海深仇,哪里会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毕竟也有许多人当年深受海寇之害,无论是家里人出海捕鱼,还是跑船经商,多有从此消失、生死不明的痛苦经历。
  人们苦海寇久矣,对指控海寇罪行的苦主,本能的同情。
  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有司若是以冷冰冰的态度,用“查无实据”的措辞,宣判嫌疑人无罪,会直接激化矛盾。
  会让百姓认为,朝廷为了赚海贸的几个臭钱,豢养双手沾满百姓鲜血的人渣当鹰犬。
  所以地方官进退两难,提刑司也不敢轻易下定论,案件层层往上走,到了刑部。
  因为报纸的不断报道,这件案子已经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在开封,也成了许多清流议论的“时事”。
  于是,情况有些不对了。
  围绕这件案子,有不少暗流涌动,舆论开始质疑朝廷大兴海贸之际,有司“用人良莠不分”的行为。
  什么是“用人良莠不分”?
  就是目前主管海贸事务的少府寺,把一些臭名昭著的海寇头目“招安”,授予“员外郎”官职,使其成为官商。
  随着舆论的发酵,有更多的人抨击少府寺这种“良莠不分”的行为,认为是给朝廷抹黑,折损天子在民间的威名。
  案件因为舆论的发酵,愈发变得棘手,刑部尚书很机灵,要求把案子拿到“八座议事”上来讨论,一副“八位兄弟一起扛”的样子。
  为何不是提请大理寺挑头组织会审?
  因为提刑司的直属上级大理寺,几位主官对此案意见不一,相持不下,也想着“八座尚书”来扛。
  对此,八座尚书之中的其他几位“机灵人”,当然有话说:
  这种“简单”的民间诉讼案件,且发生在前朝,又过了差不多三十年,关我楚国吏/工/兵/民/礼部什么事?
  有必要拿到“八座议事”会议上议论么?
  于是刑部尚书今日把案子拿到朝会上说,李笠见这位一脸“请陛下为民做主”的表情,觉得有些恼火:
  我高薪聘请你们做高管……尚书,现在有黑锅你们不扛,装傻扔给我?
  想着想着,邪火死灰复燃。
  这案子并不是不能妥善解决,毕竟也复杂不到哪里去,李笠恼火的是自己定下的规则,这么快就被人用来折腾自己。
  报纸,成了此案舆论发酵的关键;尚书任职制,尚书只要没有犯下大错,皇帝“一般”不将其免职,于是尚书开始“踢皮球”。
  官僚们果然擅长利用规则来搞事,而那些利益群体,也学会了用报纸这个新式舆论工具来影响决策。
  李笠只觉自己是不是作茧自缚。
  然而,他又不能破坏自己定下的规则,毕竟这规则若贯彻执行下去,最后受益的必然有他的子孙。
  报纸这个舆论工具,用好了,事半功倍,所以决不能废除或者阉割。
  但这种作茧自缚的感觉,真是让他恼火。
  邪火蹭蹭蹭冒起来,需要发泄。
  萧妙淽感受到李笠的变化,却没有趁热打铁,而是摩挲着李笠面颊,劝道:
  “三郎莫要着恼,能有什么事,难得住三郎呢?”
  这是真心话,萧妙淽觉得李笠真的什么都懂,面对任何问题,总是能想出解决的办法。
  李笠见萧妙淽一脸认真的劝自己,那方面的心思刚复燃,就熄火了:“嗯,不生气。”
  两人起身更衣,李笠还没穿好衣服,内侍在外间禀报,说左仆射在外求见。
  刚散朝不久,本该回尚书省处理事务的祖珽,却来找皇帝汇报工作,那就有很大概率,是为了今日朝会上提起的那件案子……
  李笠的心情忽然好了许多:来,让我听听,你有什么好主意。


第二百二十三章 是忠是奸?(续)
  听涛阁,李笠和祖珽交谈,开场的话题却不是李笠想象的那样:祖珽有一个担心,担心周国在战争中采取断尾求生的策略。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后对周国开战已经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虽然仗怎么打,和尚书左仆射祖珽无关,但他还是有献言献策的权力。
  李笠不动声色,听祖珽分析。
  什么是断尾求生?
  壁虎的尾巴被人抓住后,它会选择自断尾巴,以求得逃生机会。
  而祖珽担心的“断尾求生”,是周国执政宇文护主动放弃长安,将军队、官员及家眷撤往陇右,并尽可能带走能带走的粮草。
  如此一来,关中那么多张等着吃饭的嘴,就甩给攻入关中的楚军。
  若安置不当,引起大规模的民变或者饥荒,可是件麻烦事。
  而且,这些关中百姓之中,到底潜伏着多少周国细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说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担心,是因为周军已经无法在正面挡住楚军的进攻,要想绝境求生,就只能另辟蹊径。
  这样的可能,行军参谋部的参谋们不是没想到,只是思来想去,觉得不太可能出现。
  因为政治上这么做,和自杀没区别:对于周国而言,当陕、洛和益、梁相继丢失后,若朝廷放弃长安,撤往陇右,后果就是众叛亲离,不战自溃。
  周国之前接连丢失要地,国势已然是日薄西山,让执政的宇文护威望大损。
  如果宇文护放弃长安,撤向陇右,以避开楚军兵锋,那么在文武官员以及关陇地区的豪强看来,宇文护已经不行了。
  或者说,周国已经不行了,彻底没了指望。
  那么,谁先拿到宇文护的人头,或者“护送”周国国主向楚军投降,谁就能在新朝有一个不错的开端。
  所以,当周国放弃长安的那一刻,这个朝廷就会人心尽失,哪怕跑到陇右,也待不住。
  参谋们认为,宇文护是不可能放弃长安的,哪怕周军确实在正面交战中打不过楚军,宇文护也不能放弃长安。
  毕竟,周国是宇文氏的周国,其他文武官员投降楚国,完全可以保住身家性命,日子照过。
  而李笠也考虑过这个可能,现在祖珽提起,他觉得此事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若宇文护真的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能:对方就只能寄希望于潜伏的刺客,在短时间内刺杀他成功。
  他这开国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稳住局面么?
  周国或许还能赌一把楚国爆发内乱,自己才能绝境逢生。
  君臣议论了一番,觉得可能性不大,而祖珽其实本意并不是插手军务,而是用一个话题开场,之后,再切入正题:
  他特地入见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决这件案子,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解决?朕听得你说的是‘解决’这个词。”
  “没错,就是解决,如同解决一件事情那般。”
  “可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说无凭的指控,臣以为并不是案子,而是诬告。”
  “祖卿,这话,越州官员可不敢当众向百姓说。”
  “陛下,苦主或许真的想要大仇得报,而围观百姓要的当然是杀人偿命、凶手伏法,然而从司法上来说,此案指控口说无凭,查无实据……”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决,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决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办法自然就有讲究。
  沿海百姓,有时会受海寇袭扰,天长日久之后心中有不少怨气。
  而朝廷大兴海贸,许多纵横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里亦寇亦民,如今纷纷登堂入室,日子过得愈发有滋有味,百姓们看在眼中,怨气愈发高涨。
  所以需要发泄。
  这些年来,在检寺、检地、检籍之中利益受损的人们,趁着这个案子引发各方关注,便煽风点火,发泄一下怨气。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们必然有仇家,仇家们趁机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并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若有司总是纠结这点,只会陷入绝境。
  祖珽认为,既然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指控者并没有实据),那么,怎么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损,就是首要之务。
  朝廷必然大兴海贸,当然也包括草原边贸,肯定得任用边地豪强(沿海地区的船主,边塞的豪族)。
  这些边地豪强,哪家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没有几个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于民间舆论,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杀嫌疑人平息民愤,后果就是其他人有样学样,也来个“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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