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莺儿便轻轻地吟读起来,道:“莺儿觉得这诗写得并不差啊。首两句用典,写对离家越远的心切,又包含了来到这里之后,对清平治世的渴望,之后是登楼后所见的美景,尤其是这个静字跟练字,都用得极好。”
李纵也是重新打量起这首诗来,自己老婆都说得这么好,他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然后看了良久。
李纵还是道:“我觉得不行!”
第十四章 知我不如人
为什么李纵觉得不行,因为这些人写的诗,都有一种很难以言喻的晦涩感。
大概是此时的诗发展还比较早吧,又或者是时代离李纵所熟知的世界太远。
在遣词造句的时候,仿佛还停留在一些似是上古所流传下来的用词的习惯。
而这些东西对李纵来说,自然是觉得没什么美感,虽然看起来词藻华丽,堆金彻玉。
但诗歌的韵律一点都不优美,有些甚至就连是平仄,都仿佛不太注意。
这应该是一个就连古诗词,都比较缺乏的时代,没有佳篇,佳句倒是有一些。
当然,又或者说是他现在的眼界还太小了,就这么一个小县城,也并不能说明问题。
李纵随后接着道:“为何我会说觉得不行,因为太拗口。”
“凡是太过于拗口的诗,我都觉得不行。”
作为一个武夫,李纵当然要有自己的评判标准。
苏莺儿听他这么说,倒也不觉得意外。
反而还觉得,他这么说才是正常的。
下面便有意识地给李纵讲解起了这首诗:“这首诗虽说有些拗口,但是却是难得的佳作。”
“你看头两句,其实是化用了前秦王桀跟后赵潘岳的诗句……”
……
只能说李纵也算是比较虚心向学。
自己不懂的,别人与他说,他也不至于不耐烦。
不过听完了苏莺儿这么一解释,他顿时就懂了。
我就说你这句子怎么这么拗口,原来你也是抄来的啊。
别人常安,你就也望常安,别人视京县,你就换成视京室。
然后再说上一句,致敬先人。
“喧鸟覆春洲,杂英满芳甸。意思也就是喧闹的归鸟盖满了江中的沙洲,各色野花开遍了芬芳的郊野。”
李纵听着苏莺儿的解读,画面这才重现出来。
顿时也是不由得夸奖道:“莺儿果然不愧是书香闺秀,感觉听你这么一说,比他写的还好得多。”
“野花就野花,说什么杂英。莫名其妙!”
苏莺儿被他这么一说,倒是觉得好笑。
她哪里比的上这位县令啊,若不是刚刚看到了外面正好开着不少花,她其实也很难说清杂英是什么。
但是当你看过了窗外那些野花,再去看杂英这个词,岂不觉得他用得清丽脱俗?
而且……
她感觉这个杂英应该也是有出处的,只是她暂时还没想到而已。
所以明明这首诗真的写的很好,只是因为夫君什么都不懂,觉得有些晦涩,就自我放弃罢了。
……
有时候的确是这样。
以李纵的暴脾气,当然很难沉下心来,去看对方在这首诗上都用了什么。
所以说,他说这些诗词藻华丽,堆金彻玉也没有问题。
因为按照苏莺儿所想,这个杂英其实也是有出处,那这个出处,肯定又是不知道那本书上的了。
好好的野花你不写,非要去古籍里面找一个杂英出来。
这就好比高考作文,正路你不走,偏偏要走歪门邪道。
……
李纵笑着道:“所以说,看来之前是为夫看走眼了。没想到这县令还是有点东西的,若不是有莺儿你在,倒是差点就误会了对方到底会不会写诗了。”
苏莺儿对李纵这态度倒是很满意,回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夫君虽然不懂诗,不过却也能虚心向别人学习。”
李纵便揽了揽苏莺儿道:“主要是莺儿教得好,以后有机会,我也要写一首,比这首好的。”
这时苏莺儿竟然敢开始打趣他道:“夫君你是指‘一朵两朵三四朵,五朵六朵七八朵’那种吗?”
李纵顿时便忍不住了,“竟然敢笑话你夫君,看我不挠你痒痒。”
……
下午下了很长时间的雨。
不过这倒是给了两人不少独处的时间与空间。
李纵发现谈到诗,苏莺儿便不困了,因此,他便也跟苏莺儿玩起了游戏,这走马楼不是还有很多诗么。
李纵就建议,每人都给这些诗排个序,然后每人都说出为什么要这么排的原因。
他倒是想看看两人的审美差距相差了多少。
当然,像是这种对别人的诗评头论足的,自是不好的。
但只要不让写诗的人发现就行了。
品完了诗,双方也对对方的喜好十分清楚了。
果然两人的审美有着很大的鸿沟。
苏莺儿似乎更关注诗所表达的内容。
而李纵则更在乎诗的韵律。
必须要是那种简单又朗朗上口的,才会被李纵选上。
但苏莺儿就不是这样,她会很认真地去读懂诗所表达的内容。
与此同时……
估计还会产生一定的代入感。
因此无形中……
李纵也是给自己招来了全县的年轻才俊作为对手。
要知道文字这种东西,有时候也很危险。
‘所以说,我这是自己把自己给绿了?’
这就让李纵有点不淡定了,他哼了一声。
苏莺儿反应过来,还不等她明白怎么回事。
这时李纵也是道:“莺儿好像很喜欢面前的这首诗啊,为夫有点生气了。下次,我一定会写出比这首诗更好的诗来。”
这一次苏莺儿倒是没有嘲笑他,反而是点了点头,重重地‘嗯!’了一声。
笑得很好看地道:“夫君你一定可以的!”
诶诶!
我随便说说的。
你竟然这么轻易就信了吗?
那就让他不得不现在就露一手了。
抄什么好呢?
但是好像抄来的,不管怎么说,都很难跟此情此景相合。
难道要真的自己写一首吗。
不过可惜这里也没有笔墨纸砚。
就是想在纸上打个草稿,都不行。
而且……
相对来说,那些诗容易代入感更高。
很快。
李纵便有了主意。
当然是卖惨的诗代入感高。
然后李纵便看着面前的诗道:
“知我不如人,生来百病身。”
“世间多冷眼,残月绕星辰。”
你还别说,就这首诗的完成度。
可以说是很高很高了。
而且……
这首诗简直完美契合如今的场景。
原本苏莺儿看了这位名叫xxx的大才子的诗,都差点陷进去了,然而他的这首诗,却是把苏莺儿从虚幻中,又拉了回来。
李纵吟完了以后,也是问道:“我是残月,你是星辰,你觉得怎样?当然,你肯定不是某一颗,你就是天上全部。”
第十五章 霸气
‘知我不如人’,说的自然是李纵自己也知道自己比不上墙上的这些人。
‘生来百病身’,用夸张的手法,暗喻自己不是什么都会,什么都行,其余小毛病可能也有很多,总之,他并非什么圣人。
‘世间多冷眼’,描写对于他这种毛病多多的人,世间之人的态度。
‘残月绕星辰’,比把自己比作残缺的月亮,四周却环绕着无数星辰,暗喻苏莺儿的鼓励、支持,不离不弃。
以苏莺儿的书香世家的出身,哪里不明白他这首诗的意思,而且此诗一出,岂不比墙上的都好。
说完,李纵紧接着又道:“题目就叫做嫉妒好了。又或者吃醋也行。莺儿你也太喜欢看这首诗了。”
李纵看着墙上那首诗,摸着下巴,眉头直皱。这首诗到底哪里好了?
回味过来的苏莺儿当然立刻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上来就把李纵抱住,躲在李纵的怀里,仰头道:“夫君你又打趣我。”
李纵便也是霸气地道:“迟早这里有一半的诗,都是我写的。而且全部排在最前面。”
……
这一刻,苏莺儿顿时感觉李纵无比高大英武。
然而李纵心里却慌得一匹,果然,这世间有些事情,容不得你退缩。
抱了抱苏莺儿柔软的身子,道:“雨停了,回家吧。”
苏莺儿便点点头。
不过还是舍不得放开李纵的腰。
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不自觉地、忽然抱上一个男人的腰。
即便这个男人现在好像已经是她丈夫。
嗅着他身上的阳刚气息,总有一种恋恋不舍。
不过李纵却没有感觉出来,他现在正在想,完了,回去以后,还是赶紧把已经尘封的记忆都唤醒吧。
不然时间一久,忘记得可能也就更多了。
……
今天早上出门前。
李纵便事先让下人去给胖子送了一封信。
让胖子支助些纸来。
等到两人回来后,胖子也把纸给拿来了。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这么简单,也就不用特意去写一封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