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就是中饭,他都是扒了几口,随便对付了几下,真可谓废寝忘食。
而当他终于都意识到,时候不早,而抬起头来望向落日,眼睛微微眯起的时候。
桌案边上,地上,则已经铺满了他所写的东西。
因为刚刚写完的时候,墨迹未干,所以就不适合立刻叠放在一起。
没想到,却也因为这样,反而让他现在四周看着有点吓人。
小清见到他这般忘我的模样,也是吓了一跳。
这哪里是著书啊,这是疯魔了都。
而且一个人一天怎么可能写下这么多东西。
让小清过来添纸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甚至,前不久才刚刚进了一批纸,没成想,却是这般不经书写。
“夫君?”
苏莺儿也着实被他给吓了一跳。
毕竟,若非李纵的肚子里真的有学识。
这么多东西,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本来她还真以为,自己夫君真的只是个武夫,如今看来,倒似乎也不尽然,尽管他著书的内容,实是有些冷门。
“啊,一不小心,就写到黄昏时分了,而且还写了这么多。饭菜都凉了……”
活动了下自己已然有些僵直的腰,李纵也接着道:“看来,下次还是不能一下子写这么多。”
然后看向苏莺儿。
“一来,腰承受不住,二来,才刚新婚不到七天,就把莺儿给冷落了。”
这话倒是把对方给说得两脸一红。
一旁小清也是直呼,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然后转身准备找个地方钻进去的时候,没留意差点就直接撞柱子上。
“夫君你在说什么,你看小清都……”
“没事,撞到了涂点药就好。有点饿了,饭做好了没?”
然后,两人便把地上的纸都收拾起来,不过因为不知道会不会把东西弄混了,苏莺儿也是事先问了问,就这么叠放在一起会不会太乱了。
李纵便道:“没事,我已经标上页码,再乱也能很容易重新排好。”
……
晚上。
烛光晚餐。
这还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身为一家之主的那种强烈的责任感。
以前还有母亲在,似乎还能把自己给当小孩,但现在,好像家里的一切都得听他的了。
虽说食不言寝不语。
然而没多久,苏莺儿还是道:“夫君,家里的纸已经用完了。要出去购置吗,还有,要购置多少?”
两人采取的是分餐制,一人一张小食案。
听到了苏莺儿的话,李纵也是转过头来回道:“这纸有点不经写,而且也太贵了。我原本还想着出书呢,现在,能手写一本出来都差不多了。条件有些刻苦啊。”
别看李纵现在有个漂亮的老婆,然而这个时代各方面条件都差得离谱。
吃喝用度,即便是他这样的世家,过往遗留下来的田产也不少,而且家里还有个朝中当官的爹,每月都有固定俸禄,只是,也就是比别人吃得饱一点而已。
当然!其实不吃那么好,也还行。
毕竟后世大鱼大肉吃惯了,有时候也会试着吃得清淡点。
想了想其中的差距。
随后便是道:“不着急,明日,带你出去玩。反正,今日所写的东西,内容也挺多了。”
这话李纵倒是没有说谎。
他大概已经从10以内的整数,一直写到了无限大,又把分数、小数、百分数乃至负数的概念都提了出来。
而且,对这些数如何进行加减乘除四则运算等,也都写出了基本范例。
而这基本上就已经是小学的大部分内容了。
小学生可能需要数年的学习,但是李纵不得不考虑这本书的读者面。
所以,他编写得相对来说,要更加精炼、简洁一些。
当这部分关于‘认识数字’、‘认识运算符号’结束后。
接下来,自然便是竖式计算的方法。
前面只有横式,而且是直接给出答案的。
比如举例,23+47=70。
然而这个70怎么来的,或者说,学了这套体系有什么好处。
接下来……
便是就连算筹,都难以匹敌的计算方法了。
其实算筹并不差,尤其是在计算一些比较简单、而且小的数字的时候,它甚至可以说比这套数学体系,是更好的。
因为李纵的这套数学体系,你首先还要先学会十个基础数字呢。
而算筹,则只需要知道一根横着的棍子代表一,一根竖的棍子代表五,又或者是反过来,就行了。
算筹就如同数手指,基本的加减运算,反而比李纵的数学体系还要好,但是若是到了比较高深,或者数字比较大以后,即便只是算两位数以内的乘法,都会变成李纵的要更有优势。
而且……
李纵的这种方法,有一点是算筹永远也比不上的。
那就是验错。
算筹一旦动了,错了也就很难再进行重复验算,而且数字一大时,容易造成头脑混乱,而李纵的方法则能消除这些问题,每一步都能重复验算。
今有田广十五步,从十六步。问为田几何?
15×16=240(平方步)。
下面再列出一条竖式。
多么清晰易懂。
多么美丽的数学。
不过,其实李纵更习惯把广、从,说成是长宽。
因此,他的第二步,就是对这些东西进行重新定义,长方形,分长、宽,梯形,分上底,下底,高,而且有垂直、面积等概念。
不过这些已经是数学当中的小学几何学了。
在他写完了小学六年级所需要学习的大部分内容后,在这里的结尾。
李纵也是简单地罗列了一下这些几何图形的面积计算公式。
其中,就包括圆的公式。
以及,也简单地说了说,为什么长方形的面积是长乘宽,这里就需要明白,面是怎么来的,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他这一天下来,基本上,就是完成了这些。
下面再要写的话,他暂时还没有想好。
不过如果是按照顺序的话,应该也到代数式了。
但此时他还没有想好代数式应该怎么写,或者说……
怎样才能结合实际来写。
第十二章 只不过帮对方算了个等差数列
其实古代女子出门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然也就不会有养在深闺这样的词。
只是,若是真的路上一个女子都见不到,却又是完全不可能的。
女子不能出门,其实就好比,路边不能摆摊一样。
属于是屡禁不止,而且随着生活条件变好。
就越是容易发生的事。
就算士族阶层不管如何去批判,都没用。
可能他家女儿就是私自跑出去游玩的一员。
这是一种大势所趋。
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必然。
更是人性的必然。
不过今日出门,还是让苏莺儿有点不自在,以往她出门,最多就是去人少的佛寺,去郊外少人的地方看景。
那曾像今日这般,先是游走在贩夫走卒之间,然后又来到饭馆此等人多嘈杂的地方。
大概也是感觉出来对方的不适。
李纵只好缩短了本来的行程,而且,在找位置的时候,也特意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
“我还以为你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呢?”
李纵便道。
“夫君对这些感兴趣?”
苏莺儿也是道。
李纵给她倒了开水,却是回道:“兴趣倒是谈不上兴趣,只是我著书要用到,就恰好过来看看。只是一天下来,却是半点收获都没有。果然数学这种东西,还是太过于脱离现实了。学来,好像作用不大。”
“啊,那……要不,夫君再去看看?莺儿一开始不知道夫君这是在办正事,还以为……”
“还以为我只是在闲逛,而且夫君的品味怎得如此低劣是吧,与市井贩夫走卒混在一块。”
苏莺儿脸上便是一红,她之前的确有这么想过。
李纵便只好道:“你夫君我虽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可也不至于真的有那么差吧?不过这确实是我的失误,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书香闺秀,应该会喜欢体验一下那些从未体验过的事情,没想到……反而还适得其反了。”
苏莺儿便道:“主要是别人都朝这边看过来,莺儿觉得有点不习惯。”
李纵:“他们那是没有见过世面,当然会好奇,为什么这种地方会有莺儿这样的书香闺秀涉足,如果是换一身男装,估计就不会有那么惹眼了。”
不!看了看苏莺儿的胸前。
再看看她的腰。
估计还是不行,因为特征有点太明显了。
说不定还会被人怀疑,令郎的胸大肌为何如此浮夸。
“男装?”
李纵这时也是道:“当我没说过,喝水。”
“说实话,夫君是个有点奇怪的人。”
这时苏莺儿也是道。
“为何这么说?”
李纵。
“因为……夫君明明好像更加擅长射箭,但是却也能著书,而著书可以看成有点像是文人,可你又能与贩夫走卒混入其中。有时候感觉你是个君子,可有时候,你又流里流气,举止轻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