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一开始只见到李纵写出来第一个苏字的时候,她还并不觉得怎么样。
没感觉出这字体跟以往的字体有什么不同。
但是当李纵写到第二个字莺字的时候。
她已经有预警了。
因为莺字有很多的横竖笔划。
而宋体在印刷时让人觉得充满美观的地方,或者说适合拿来雕刻的优点,也正在于此。
……
不过,现在还是不太明显。
因为才两个字,一般人都可以认为是随手写下来的。
直到李纵接下来又写了一列字。
而这一列字,基本上都有一个规律。
那就是一行一竖都特别多,苏莺儿这下就是眼瞎都能摸得出来,这字有何不同了。
跟一般的楷体相比,这些字放到一起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更美观。
而且……仿佛都跟自动排好队似的。
所以苏莺儿的兴致也是一下子就来了。
两眼放光地问道:“夫君写得这些是什么书法的字?”
李纵收笔:“你想学的话,我教你,教会了你,以后就不用我自己写了。”
苏莺儿:“你还没说这是什么字呢?莺儿觉得,这些字似乎都蕴藏着某种规律。夫君你连书法都会?”
李纵便道:“无聊得时候拿来玩玩,上不得什么厅堂。”
苏莺儿:“可莺儿却觉得这字写得很好。你看通过这一瘦一胖,却是莫名地让这些字体都变得端庄清秀,美丽优雅,气象稳健。”
李纵:“想不到莺儿原来这般会夸人。”
小清则是在不远处踢着石头,捂住耳朵,她不听,她不听。
苏莺儿:“夫君是如何想到要写出这样的字的?”
李纵便道:“说起这个,正好有事需要你帮忙。”
……
然后,李纵便把雕版印刷的想法给说了出去。
印玺都知道吧,而雕版印刷,就是大号一点的印玺。
先把文字写好,然后选取合适的木料,比如说梨木。
梨木首先要经过处理,比如说打磨一下平面。
然后,用浆糊把写好的字都贴在梨木上。
等浆糊都干得差不多了,用水沾湿纸,一点点地把那些不要的部分都搓掉。
之后剩下的字就会留在梨木上面。
此时再让雕工把除了字的部分都剔出来。
剔个大概两毫米那样的深度。
当然,这个就只能是用两根手指跟苏莺儿示意了。
这么做完了以后,再整理整理,然后这雕版基本上就差不多完成了。
等到需要印刷的时候,就给雕版上墨,然后再把纸覆在上面。
拿刷子把纸抹平,雕版上的字就会全部被印刷到白纸之上。
“揭开白纸,即可印刷出其中一页书出来。”
“如此一来……”
李纵说着,也是低头看向苏莺儿的脸蛋道:“我们不就没了抄书之苦。”
其实……
李纵在这里有一个思维误区,抄书,那肯定也是别人抄。
自己作为借书之人,难道还帮别人抄不成。
那他也太心善了。
准确地说,他应该说,自己学说不就更容易得到广泛传播了?
毕竟,以后见人就给他发一本。
虽说苏莺儿也不知道这事能不能成,但是听着,却又好像的确是这么一回事。
之后也是谨慎地道:“如果夫君所说的真的能成,那倒是真有可能免去了抄书之苦。”
李纵:“你也觉得能行吧!那明天还要再出去一趟。”
苏莺儿:“……”
李纵:“你不去也行,只不过是去砍一些梨木。不过你若也一起去,我们就可以去看梨花。”
有关梨花。
李纵只记得一句诗,那就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梨花是白色的,他明天穿一件白色的衣服。
然后海棠是红色的,让莺儿明天穿一件红色的。
那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起源,便即将改写。
听说明天一起去看梨花,苏莺儿的积极性也是立刻就来了。
因为如今正是梨花盛开的季节,以往她都会跟闺中之蜜一起赏梨花。
只是最近的身份变化太大了。
以至于……
她都忘了有这么一回事了。
小清一听两人又要出去,而且还是去赏梨花,也是耳朵一竖。
这么热闹的事情怎么能没有她呢。
不过这该死的恩爱!
想了想,她又懊恼地摇了摇头。
李纵目光也是直接望了过来,说道:“小清明天也一起去吧。”
这丫头立刻整张脸都像是开了花一般。
“真的?”
“真的。”李纵便道,“只不过,明天一起去的还有很多人,你就负责带上吃喝的吧。”
“很多人?”苏莺儿此时也是道。
李纵便道:“嗯!很多人,因为去锯梨木至少需要两个人,运回来也需要人。”
“不过当然,这些都跟你我没有关系,让他们都去干活,我们坐坐歇歇。唔……最好把能拿来消遣的玩物也带上。”
第十九章 修身养性
由于第二天取木材很早就要出发,所以一切事项当天晚上就要做好。
马车至少需要两辆,一辆拿来载人,一辆拿来载物。另外,还需要一辆大板车,用来把木头给运回来。
至于人手方面,从府上直接抽走了八个年轻男仆。
傍晚吃饭前,像是锯、斧子什么的,也都要一应预备好。
没有的话,就要去别家借,一般来说,也没什么难度。
然后李纵自己的话,当然要把自己的弓箭带上。
梨园附近有条小溪,可以把鱼射上来,中午加菜。
至于苏莺儿这边,一开始她倒是觉得没什么好带的。
直到见到嫁过来的时候,把家里的琴也都带来了。
便问了问李纵喜不喜欢听琴。
像是这种高雅的艺术活动,就是李纵根本听不懂。
也不影响他到时候枕着苏莺儿的大腿,睡个午觉。
“带上,都带上,如果东西太多了,那就再带几个人。”
“而且席子什么的,也要带上。”
李纵整个就一去野炊的样子,倒是让苏莺儿觉得好笑。
“话说莺儿你有没有红色的衣服?”
“怎么了?”
“没有,就是问问。”
虽说这个时代比较落后,但衣物发展,却一点也不差。
已经能够做出很多看上去很漂亮的服饰。
只是当然了,这些衣服平民肯定是穿不起的。
也就只有像李纵这家的世家子,才有机会穿得上。
另外……
或许是因为近十多年来,战乱都比较少,所以朝中大部分的士族,也都喜欢穿衣袖宽大的衣服。
女子衣着方面,则也是主要表现为对襟,束腰,衣袖宽大。
说实话,莺儿的腰还是挺细的,难怪楚王好细腰。
就是他见了,他也好。
等到一切都准备好后,翌日,一行人便来到城外十里处的一处梨园。
其实……
这片梨园不是李纵家的,是瘦子家的。
不过都是老熟人了,只要跟对方说一声,对方便断然不会拒绝。
……
褚家。
褚凡良收到了信以后,也是莞尔一笑。
说道:
“老大可真的是好心情,有了嫂子以后,都把我们给忘了。”
“早就听说嫂子是个才女,就是不少豪门望族上门求亲,都被谢绝。”
“如今跟我们大哥凑成一对,怕也算得上是女才郎貌了。”
“大哥现在娶了媳妇,连你要去婺州的事都忘了。”矮子今天正好就在褚家,也是不免道。
当然,对方也就是说一下,他倒不觉得是真的忘了。
就是忍不住想吐槽。
果然,接下来褚凡良便道:“诶,罗非,大哥怎么可能会忘呢。你看,这不在信最后一段,用了一行很小很小的字,不就写了送我远行的话。”
“拿来我看看?”
“不对!我忘了,我看不懂字,还是你念出来吧。”
褚凡良将近一米八八的身高,甚至比李纵还要高出八厘米,此时也是吟道:“多情自古伤离别,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保重!”
罗非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这些简单的话,还是能够听得懂的。
他甚至能幻想出他大哥此时的样子。
“说什么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干什么,这不太像是大哥平常的性子。”
“可大哥的性子你我一向看不懂不是。”
褚凡良至今仍然还记得大哥是如何把他们这些毫不相干的人给凑到一块的。
简单地说,就是上到前来,大腿一跨,左手手肘顶着大腿,撑着上半身,右手指着你直接说道:“我觉得你人不错,当我小弟如何?”
遇到这样的人,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这人怕是得了神经病吧。
然后便是复杂的收小弟的过程。
最后……
所有人都被大哥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们这些人当中,胖子管财,他去从政,而矮子则身手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