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算从鄯善运到楼兰去的损耗,吾等至少要凑出两倍粮食来才勉强够啊。”
“但还有一千石的空缺,郑君,怎么办?”
郑吉看向远处的扦泥城:
“我昨日拜访鄯善王时,鄯善王说,剩下的一千石粮,由他来出!”
……
而扦泥城中,乌孙王子刘万年正式代表乌孙国,造访鄯善王尉屠耆。
双方热情会晤,携手入城,坐在汉式轺车上,往“王宫”方向而去。
“汝等只管护好乌孙王子周全,绕个远路,抵达鄯善即可,至于轮台、渠犁、铁门之困,就交给我去解决!”
刘万年不过是13岁的小屁孩,钟情于冒险,正在绘声绘色地给鄯善王讲述他们在龟兹遇险脱身的事。
“任君就这样说着,便与我阿姊轻骑离开,去乌孙搬救兵,助大汉将士脱困。”
可惜,任弘那句更过分的“一人灭一国”只讲给袍泽们听以其壮胆气,所以刘万年不知道。
“不愧是任君啊!”
但即便如此,鄯善王也为任弘之言行拊掌赞叹,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人,而后却又暗暗叹息。
“我真傻,任君是要为天汉做大事的人,我竟然还想留他在鄯善国这小地方当什么国相,唉,真是不自量力啊。”
一想到任弘与乌孙公主两骑登天山,跋山涉水历尽艰辛的场景,尉屠耆就感到自己眼含热泪。
而后尉屠耆又关切地问道:“万年王子,任君能从乌孙借到兵么?”
刘万年一拍胸脯:“当然能,一定能!有我母亲楚主相助,此事必能成功,此刻我阿姊和任君,应已带着乌孙的骑兵回到北道了,定要好好教训龟兹人!”
尉屠耆长出一口气:“这我便放心了,万年王子,请!”
在接下来的路上,刘万年还兴奋地说起他们一行人走扦弥河穿越大沙漠的历险。
“吾等沿着扦泥河走了整整十五天,眼下正值春日水小,扦泥时有些地方断了流,又遇上大风沙,吾等一时迷失了道路,幸好有赵君和卢君指引,才重新找到河道。”
“而到了扦弥后,扦弥王乃是校尉赖丹之弟,听说其兄被困于轮台,也是心急火燎,但奈何扦弥国小民寡啊,又隔着大沙漠,要走半个多月才能到轮台去,扦弥王除了向北痛哭稽首外,什么都做不了。”
“接下来十天,吾等沿着南道往东走,遇上了精绝、且末,都是同样的说辞。虽然皆是半年前被赖丹说动,已臣属于大汉,但这一战,诸邦却帮不上什么忙。”
他越这么说,尉屠耆的脸色就越不好看,最后重重一拳砸在车舆上。
“那是因为,他们都还不够爱大汉!”
尉屠耆恨恨地说道:“寻求丝帛赠赐时对大汉皆恭敬有加,可一旦遇上事,却皆不肯相助,鄯善的邻居们,与吾邦不是同道中人人啊。如果真心崇敬大汉,便会不顾一切,助大汉打赢这一仗!”
骂完他才注意到刘万年诧异的表情,连忙道:“抱歉万年王子,我失态了,前方,便是我的王宫!”
等车子拐了个弯,鄯善王宫出现在眼前时,乌孙王子刘万年脸上期待的表情就完全消失了。
啥王宫啊,就是个带葡萄园的三进小院,跟他先前在扦弥、且末见到的区别不大,果然,小国都寒酸。
也罢,好歹也能瞧瞧西域不同邦国的特点,但过分的是,这座院子,已经被改造得一点楼兰特色都没了,统统是汉式的家具、摆设,连宴飨也从葡萄园换进了小厅堂,大家分案而坐。
吃食也让刘万年不太满意:点缀着葡萄干的胡饼、一小碗粟饭,一小盘羊肉,一小盏葡萄酒,这便是鄯善的“国宴”?
“撮尔小邦,果然不能与乌孙相提并论。”
刘万年心中暗道,同时发现,鄯善王竟只干坐着,案几上除了水,什么都没有。
“鄯善王你这是……”
“哦,小王……用过飨了,不饿,不饿。”说是这么说,鄯善王眼睛却盯着刘万年案几上的食物吞咽口水,说话也有气无力。
“已吃过了?”
刘万年听闻此言,气不打一处来,他乃是大邦乌孙的王子,在北道时,姑墨等国岂敢不热情招待?宴飨舞乐从来没缺过,不想却在鄯善受辱。
他再忍不了了,一拍案几,骂道:
“原来鄯善王是先吃过好的,然后招待我狗彘食,这就是鄯善的待客之道么?”
“乌孙王子息怒!”
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走了出来,却是鄯善王夫人郭宫人。
郭宫人含着泪,为丈夫解释:“王子有所不知,从昨日起,良人一天只吃一顿朝食,傍晚便不再与妾用飨,就这样饿着,而除了妾以外,整个王宫的奴婢们也每日只食一餐。”
“这,为何啊……”刘万年震惊了,他从小到锦衣玉食,顿顿有肉,从来不知道饿是什么滋味,根本无法理解鄯善王的做法。
难道说鄯善,已经穷到这种地步了?
“因为只有先足食,方能足兵!吾等每省下一点食物,汉军援兵到了西域后,便能多吃一顿干粮。”鄯善王坐得端正,哪怕腹中再饿,也不去看食物一眼,目视前方。
“我现在每日只吃一餐,除此之外,还要节省王室开支,丝竹歌舞,琵琶乐曲,统统停掉,我不要享受,不要排场,不要钟鸣鼎食。”
“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给全鄯善的贵人做个表率!我希望那些听任君的话,用力田所教之法种了宿麦,得到丰收的富裕人家,能将家中余粮借给我,再由我转交给郑司马,做成干粮,送去楼兰,作为汉军的粮食。”
尉屠耆站起身来,将腹部的腰带收了收,有点楚国细腰的样子了。
虽然饿得头昏眼花,脚步有些虚浮,但这一刻,在郭宫人和刘万年眼中,尉屠耆整个人都在发光!
“鄯善国,要勒紧纨裤腰带,全力支持大汉,打赢这场仗!”
“大汉,必胜!”
……
PS:第二章 在下午。
第121章 天马徕从西极
而另一边,虽然借到了乌孙兵,甚至人数比预想中还更多一些,但任弘他们却没法原路返回。古素尔山口太过陡峭,几个人为了赶时间冒险穿行还好,若是四千人马上去,估计等下来时,损失会达到十分之一。
若是汉军为了救自己人,拿出当年霍去病河西之战的精神,咬咬牙也就上了。但乌孙人自是不愿如此拼命,于是便只能沿着伊列河(伊犁河)往西走。
伊列在塞语中意为光明显达,时值三月底,河水在太阳照耀下碧波粼粼,行进的路上时常能看到三五成群放牧的牧民,听说要去抢劫龟兹,还不时有男人带着弓马加入进来,说说笑笑不似去打仗,而是赚外快。
乌孙四千骑在伊犁河畔驰骋,马儿匹匹膘肥体壮,皮毛光滑油亮,它们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大多是乌孙西极马。据说其他种类的马会怕狼,这种马遇到单只的狼,却浑然不惧,又踢又咬能将狼给弄死。
而被骑上时也桀骜不驯,拼命想要摔下身上的人,可一旦被驯服后,却会对主人无比的忠诚。
“确实如此啊,比如我的小萝卜。”
任弘抚摸着爱马的鬃毛,它有一半乌孙马血统,这里也算它的家乡。
可萝卜却打了主人的脸,她忽然兴奋起来,又蹦又跳。
任弘发现了,萝卜最近情绪极其不稳,恰逢春天马匹发情的高峰期,沿途休憩的时候,总有那么三五匹没阉割的公马想往萝卜身边蹭。
“住手!它还是个孩子!”
任弘连忙勒住缰绳,将萝卜单独栓在一处,它却郁郁不乐。
唉,真是女大不中留。
而一路上,刘瑶光骑行在任弘旁边,给他讲述自己听闻的故事。
“母亲告诉我,孝武皇帝先得到了乌孙进贡的马匹,见此马神俊挺拨,便赐名‘天马’。后来又得到了大宛的汗血马,以为比乌孙马更好,便将乌孙马更名为西极马,而天马之名,就落到了大宛汗血马身上。”
“为此孝武皇帝还作了一首歌……”
“西极天马歌。”任弘笑道,主席说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其实汉武帝不但爱好文学,曾征辟枚皋、司马相如等人,自己也是个高产的辞赋家,《秋风辞》《李夫人赋》等都还不错,至于是不是代笔就不得而知了。
然后任弘故意道:“只可惜,我虽知道此歌,却从来没听人唱过。”
“我唱给任君听听?”瑶光自告奋勇。
于是与右大将商议扎营地点的元贵靡惊讶地看到,一向对除家人之外,不假颜色的妹妹,竟还真的坐在任弘对面,弹起了秦琵琶。
“天马徕从西极。
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
涉流沙兮四夷服。”
对的嘛,这种雄迈的歌,才适合瑶光那藏了剑的秦琵琶弹来,铿锵之声,配合上好听的女音,真是绝妙。
任弘一边击节,一边暗想:“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汉武帝虽然被史学家诟病多多,但这份天汉之梦的雄心,确实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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