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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阙 (七月新番)


  ……
  骑上萝卜准备出发时,任弘依旧在想着解忧公主没有说透的隐忧。
  乌孙在婚姻制度上,与匈奴一样,父子兄弟死,娶后母嫂子为妻,就是中原在春秋后已经抛弃的烝母报嫂。
  当年细君公主和亲乌孙,嫁给七十多岁的猎骄靡后,猎骄靡大概是寻思着,自己老了受用不起年轻美貌的汉公主,就提议说:“不如你嫁给吾孙军须靡罢!”
  细君公主当时肯定是震惊的,任弘也觉得,猎骄靡这喝狼奶长大的糟老头子真是坏极,成亲前你怎么不说?
  对细君公主来说,这是极大的羞辱。无奈之下,她想到了自己的母邦,想到了将自己送到这里的大汉天子。
  大汉不是很强大么,大汉不是我的依靠么?大汉与乌孙的和亲是两厢情愿,我聘你嫁,不是和亲匈奴那样的被迫之举啊,或许,还有商榷余地!
  她犹如抓住了黑暗当中的最后一丝光明,一封万里急报送到了长安。
  可汉武帝只回了细君十一个字。
  “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
  意思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到了人家乌孙就要遵守人家的规矩,为了国家,你便牺牲一下吧。
  细君公主无奈遵从,后来忧虑而死。
  解忧也一样,先嫁军须靡,再嫁其堂弟翁归靡,这跨度还不算太出格。她也比细君幸运,翁归靡长得是肥了些,但看得出来,对解忧还算爱惜。
  可一旦肥王先解忧而去呢?
  一股寒意从任弘脚底升起,他知道,始终萦绕在解忧头顶的恐惧是什么了。
  按照约定,肥王的继承人,是其堂兄军须靡的儿子,那个匈奴公主所生的泥靡!
  “若是胡妇之子泥靡继承了昆弥之位,岂不是意味着解忧公主,要再嫁给那厮?”
  历史上便是如此,年过五旬,爱夫刚死,就得被迫嫁给斗了二十年的敌人之子。遭到强暴,遭到凌辱折磨,甚至要为其生孩子,这便是解忧的悲剧和痛苦。
  若一直按照乌孙这规矩来,一嫁再嫁,她永远都等不到和亲结束,重返故土的那天。使命如同枷锁,铐在纤细的手上,就再也解不下来。
  解忧为大汉做了那么多牺牲又如何?一切都要靠自己打拼,根本没人来解救她,国中的一些人,甚至在鄙夷,在戏谑,在嘲笑。
  你看那个叛王女孙,不但嫁给戎狄,为其养育杂种,还连嫁三人,效禽兽俗,真是丢人现眼啊。
  于是原本的历史上,解忧只能自救啊,谋划刺杀泥靡,却失败了。带着汉家节杖的汉使来了,解忧解释事情缘由,长拜顿首,却被尊贵的汉使揪着头发往地上砸,边砸边骂:“你这叛王女孙,忍忍便不行?为何要破坏大汉与乌孙的昆弟之好!”
  够了。
  萝卜能感受到任弘似是动了怒气,握辔的手捏成了拳头。
  他在为解忧公主不平!
  于情于理,任弘都不会让这件事,如历史上那般重演!
  “所以楚主才希望元贵靡能够成器,靠这一仗得到乌孙的认可,再借助大汉的支持,破除旧约,成为肥王的继承人,她便不必一辱再辱。”
  只是这个元贵靡,扶得起来么?
  任弘摇头:“也罢,扶一扶吧,他毕竟是汉家外孙,昆弥之位,是万万不能落到亲匈奴一派手里的。”
  对了,若是元贵靡继承昆弥之位时,那伺候过猎骄靡的匈奴公主还没死,元贵靡要不要烝了她?那岂不是创下了连续服侍四代人的壮举了。柔懦的元贵靡,独自面对鹤发鸡皮躺在他面前的奶奶辈匈奴公主,那画面真是难以想象。
  “其实解忧公主也是想轴了。”
  任弘说服自己消消气,暗道:“谁说乌孙,就一定要保持统一,只能有一位昆弥呢?往后在大汉帮助下,解除匈奴威胁后,弄个大昆弥中昆弥小昆弥,几个儿子分家过也挺好的。”
  “而若是改一改乌孙的规矩,女子也能继承就更好了。”
  迎面骑行而来的是英姿飒爽的瑶光,看着她被风拂起的头发,任弘摸了摸自己的小胡须,上下打量着瑶光想:“乌孙女王瑶光,似乎不错。”
  许多年前,带领大月氏翻山越岭,西迁到中亚阿富汗的,就是一位女王啊。
  这时候,远处却响起了一声大呼:“任君,任君,我来了!”
  却是韩敢当,他浑身脏兮兮的,是这会才从雪山上磨磨蹭蹭下来啊。没办法,高反太严重了,走一步歇三步,可算是赶上了。
  幸好任弘硬扛着翻过了山口,不然铁定要耽搁到现在。
  任弘没给他好脸色,斥道:“你若再晚半刻,吾等便出发了。”
  “出发,去哪?”韩敢当还没反应过来,只看到草原上乌孙骑从三五成群的汇聚到一起,这才大喜。
  “这才一夜,任君便已经说服乌孙出兵了?”
  任弘没回答,只是和刘瑶光一起,朝元贵靡那边竖立起来的狼头旗赶去。
  “走罢老韩,别愣着了。”
  韩敢当诧异地发现,虽然才过了一昼夜,但从雪山上下来后,任弘的精神气,与以前全然不同了。踌躇和小聪明尽去,取而代之的是自信与豪迈。
  “让吾等去灭国。”
  “去解救袍泽。”
  “去立下大功。”
  “然后,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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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自干汉
  元凤五年(公元前76年),夏历四月中,鄯善的日头一天比一天辣。
  数不清的鲜花在田埂边怒放,而一双双汉军屯田士的脚却无情踩过它们,往来于田间。别说赏花,大伙忙得连坐下休憩的时间都没有。
  奉命在鄯善国扦泥城屯田的五十多名士卒,正在打一场艰难的战斗。
  远远望去,经过冬雪的掩埋,春阳的照耀,任弘走前种下的冬小麦已经成熟。麦浪像金黄的地毯,铺在平坦肥沃的土地上,一阵风吹过,甚至能闻到空气中泛着的麦子的清香。
  二十多名晒得黝黑的屯田士,都手持铁镰弯着腰,把麦搂在腿上,只听到割断麦秆的“沙沙”声。割完一捆后扎好,扔到田埂上,立刻就有人扛上板车,拖到打谷场,亦有十余人在那,围着打谷木桶,挥动麦捆拍打,“乒乓乓乓”的声音不绝于耳。
  宋力田背着手,绕过打谷的众人,来到一个正弯腰割麦的小矮个子身后。
  却见此人,双腿稳稳站在田中,手里的镰刀割起粟来飞快,且十分投入,若非宋力田大声呼喊,根本不会抬起头来。
  “郑君,你虽是南人,割麦手艺却不错啊。”
  郑吉转过身来,他头发上沾满了麦芒,皮肤比去年黑了几成,汗水从额头流下,留下了斑驳的盐斑。
  见是宋力田,郑吉正要回答,却被麦穗挠到鼻子,猛地打了个喷嚏。
  唉,还是吃了身材娇小的亏。
  郑吉有些不好意思,揉着鼻子道:“在会稽时下水田里割过稻子,差不多,差不多。”
  昨日,赵汉儿、卢九舌等人护送着乌孙王子刘万年,经过二十多天跋涉,终于抵达鄯善。
  二人将西域北道的战事告知了他们,并转达了任弘的请求:
  “玉门汉军五月中方能抵达楼兰,还望鄯善提前运送粮秣至楼兰城等待。”
  北道近千汉军被匈奴、龟兹围攻,大家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按理说西域的屯田卒,都要听校尉赖丹的指挥,但赖丹这厮自己被困在轮台,音讯不通,各处在玉门关的傅介子遣使到来前,便只能便宜行事了。
  幸好有任弘第一时间将事情通知鄯善,让他们做好准备。
  于是,屯田士们就必须尽快将地里丰收的麦子割完。但即便他们用的是铁镰,割起麦茬来依然不算快,这活计是很累人的,一天下来,腰都快断了。
  要把麦子变成食物,工序还多着呢,郑吉坐下喝水时,询问起宋力田坞院那边的情况。
  “鄯善王送来的十多头驴,正在日夜拉磨,给麦子脱壳,再磨成面。”
  麦饭很难吃,而且也不好携带,在远处,一股股炊烟正在冒起,那是七八个馕坑在烧火。郑吉打算将所有麦面都烤制成最简单的馕,作为汉军的干粮。
  宋力田庆幸地说道:“幸好任君走前,让吾等多打些石磨,多造些馕坑,否则还真赶不及。”
  “是啊,鄯善屯田能有今日成果,多亏任君打下了根基,算起来,这五百亩地,最后大概能收到一千石脱壳的麦。”郑吉又灌了一口水,准备回到田地里继续忙活。
  “渠犁派出的驿骑,眼下应该抵达玉门关了,大汉的援军五月中便能抵达楼兰,吾等还有一个月时间准备。”
  宋力田担心的不是这个:“时间不算紧,但一千石粮食,够么?”
  别指望汉军能从玉门带来一粒粮食,过白龙堆,翻三垄沙,都太难了,傅介子就算带来两千援军,也得靠鄯善、楼兰的粮食支撑。
  宋力田掰着粗糙的指头给郑吉算了笔帐:“一千石粮食,若省着些,两千汉军吃半个月。”
  “若加上他们的马匹,谷子混草一起吃,那就只够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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