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兵,至少需要三年的工夫。
这几个贼兵以前都是流民,刚被乱军裹胁的时候能够一人一把刀就算不错了,大多数人都是锄头和木棍。最近一年以来抢劫各地州府,军队的装备才算勉强得到提升,但弓兵这种技术兵的积攒需要很长时间,却不是短期就能练出来的。
看到王慎拉圆的大弓,看到搭在上面的明晃晃的箭头,所有人的头皮都是一麻,心中冒起一股寒气。
有人大喊:“古头儿,贼子箭术了得,快走!”
另外一人则尖锐地叫道:“西军,刘光世的西军精锐。”没错,西军每战以强弓硬弩压阵,也只有那些关中汉子中才能有如此高明的箭手。
这个时候,王慎的第四箭正指着那个叫古头儿的面颊,听到“刘光世”三个字,一呆,眼前的红色消失不见,他瞬间恢复了清醒:刘光世,刘光世,这名字听起来好生耳熟。
也因此,这一箭却射偏了,擦着那个古姓匪首的耳朵没入后面的草丛中。
古头儿显然是一个悍匪,死里逃生,不但不惧,反大吼一声提刀朝王慎扑来:“临敌不过三发,冲上去,冲上去!”
五十步距离何等之近,只几个起落,古头儿就奔自王慎身前二十步的地方。
敌人如何凶悍出乎王慎的意料,不过他心中却不惧怕,心中冷笑:“二三十米距离就是打苍蝇,看我在你身上射个透明窟窿!”
双手一用力,就要拉个满弓。
可就在这个时候,无力感袭来。
他臂膀一软,不但没有拉开这张硬弓,反被弓臂的反作用力拉得朝前一个趔趄。眼前突然发黑,有金星闪烁。
“糟糕,没力气了。”他心中一凉,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手中这把传统弓和现代弓箭俱乐部用来消遣的现代弓不同,是用来打仗杀人的。既然要用来杀人,弓力自然是越强越好。
以他看来,这把复合蒙古弓至少有七十磅以上。这种力量的弓让一个普通现代人来拉,可以说是要将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但对于古代弓手来说,也不过是堪堪入门。据说,南宋的战神岳飞就能开三石强弓。
三石,那就是三百斤,也就是三百多磅。俱乐部的定制弓最强的也就九十九磅,除了教练没一人拉得开,可想岳飞岳鹏举的力气大成何等程度。
王慎平日间开七十磅的弓本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他两天没有喝水。此刻一口气射了五箭,力气已经耗尽了。
“难道说我王慎今天要死在这里?”
“贼子受死!”说时迟,那时快。见王慎拉不开弓,古头儿心中狂喜,手中的直刀当头朝王慎砍来。以他的力气,以这把刀的锋利程度,他有信心把这贼秃的脑袋砍成两瓣。
“草你妈!”眼见着这一刀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去。王慎一口咬破自己的舌头,借着剧痛带来的那一丝清醒。不退反进,猛地扑进古头儿的怀里。
“碰”一声闷响,所有人头抬头看去。
却见古头儿趔趔趄趄地后退几步,捂着喉咙坐到地上。在他的咽喉处正插着一支长箭,鲜血沿着他的指缝不住渗出来。
原来,就在两人身体接触的一瞬间,王慎顾不得开弓,右手一用力,直接将箭刺进敌人的喉管中。
这一招几乎用尽了他的全身力气,眼前的金星更多,再也看不见了。
顾不得去查看古头儿的死活,王慎又摸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他也没有力气拉弓,只冷笑着看着前方。
他的眼神中一片空洞,面上溅满了古头儿的鲜血,显得分外狰狞。
“逃啊!”见王慎毫不费力就杀了四个同伴,就连武艺高强的古头儿在他手下也走不过一招,两个匪徒精神终于崩溃,丢掉手中兵器,发出一声喊,不要命地逃了。
“不能昏过去,不能昏过去,不能……”王慎心中大喊。
可是,满天满地的金星消失,一片黑幕袭来。
第四章 是何年
臭,真臭。
如入鲍鱼之肆。
苏醒过来的时候,身体软得像一团棉花,上下眼皮就好象被人用胶水粘在一起,只一动,就疼得钻心。
就在刚才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到北方出差,和客户在洗浴中心洗澡。正泡得欢畅,突然间,一个软妹子裹着浴巾进来:“大哥,要大宝剑吗?”
说着话,她将浴巾一掀,露出满是蛆虫的身体。
红粉骷髅,色即是空。
然后,王慎就吓醒了。
疲倦,实在太疲倦了,就好象是当初熬了三天三夜做企划案时的情形;又好象是那次去西姑娘山写生,翻越冰川大坂去海螺沟。
可等到有人将臭烘烘冰凉的水灌进自己喉咙的时候,王慎已经干涸身体好象海绵一样剧烈膨胀,每一颗细胞都在欢喜地叫喊着,力气也一点一点回来了。
臭,非常的臭,草,有人往我口中灌脏水。这味儿简直……简直跟小区下水道没有任何区别,这是想毒死我吗?
一个激灵,王慎猛地睁开眼睛,一汪泉水映入眼帘。
大旱季节,那水缩得只剩一尺见方,一个小姑娘将白皙修长的手伸进水中捧水。水很浅,经她的手一搅,里面沉渣泛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败的气息。
看到王慎醒来,女孩子面露惊喜:“大……大哥你醒了?”
这女孩子大约十五六岁年纪,个头不高,看起来只到自己耳边。她的脸上虽然脏得厉害,却五官娟秀,小鼻子小嘴,大眼睛在阳光下忽闪忽闪的,亮得叫人不禁心中一跳,是一个小美人儿。
只不过,这小丫头发育得实在太好,前凸后翘,偏偏身枝窈窕如同风中垂柳。
她身上穿着一见土黄色麻布衫子,下面披着满是窟窿的黑色袄裙,怎么看都不像是现代人打扮。真要比拟,倒有些像古装片中的情形。可同后世电视中新鲜亮丽的古人比起来,她破烂的衣衫和后面的黄土地,就仿佛是被一层灰色的历史迷雾笼罩,恰是一张旧相片。而她,就是那照片中的主人公。
王慎刚才在梦中被吓得厉害,此刻脑袋里还晕得厉害,也想不起其他,只感觉心口有一股寒气涌起来,身体也禁不住微微颤抖:“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你你,你是谁?快快快,快打120,我病了,我不成了……手机,我的手机呢……”
“啊。”见他猛地睁开眼睛,女孩子一呆,脏水顺着双手指缝流下去。
见王慎浑身乱抖,小姑娘忙伸将一张湿淋淋的布巾盖在旺盛盖在他的头上:“大哥,你中了暑气,别动,别动,歇一会儿就好。”
额头一凉,王慎神智突然清明。就看到女孩子刚才这一翻忙碌,身上的衫子敞开,露出里面大红亵衣。那内衣上绣着几朵荷花,正随着里面的波涛起伏摇曳生姿。
昏迷之前的记忆突然回来了,脑海中满是人血、惨烈的叫声、羽箭刺入人体的轻响,王慎低呼:“你,就是刚才那个女子?”
发现自己的外面被刚才那个匪首用刀划破的衫子已经敞开,女孩子大羞,急忙拢了衣襟,微微一福,语含感激:“是的,正是奴家。方才若不是大哥仗义援助,我和阿弟已经死在贼人刀下,大恩不言谢。小女子身无长物,无以为报。将来若得还家,定会在案上摆上大哥的长生牌位,日日念颂为大哥祈福,却不知道大哥尊姓大名?”
“原来刚才那一幕不是梦啊,我竟然杀了那么多人,看来,在没有法律的世界杀人,却有一种不受道德道德约束的快感,这就好象网络游戏……免贵姓王,名慎,你叫什么名字?”王慎喃喃道。
“原来是王慎大哥,我叫……我叫安……娘。”小姑娘小脸微微一红,在古代,一个女子的姓名只有父母和未来的丈夫才能知道,报上自己闺名之后,她只羞得浑身躁热。
“原来是安姑娘。”王慎见她面泛桃花,想起刚才的旖旎风光,心中不觉一荡。突然间,他想起一事,面色大变,一把抓住安娘的手:“现在是什么朝代,又是在什么地方?”
王慎的力气本就不小,这一把抓过去,十指紧紧地嵌入安娘的手臂里。
“哎哟,王慎大哥你轻一些。”安娘轻呼一声,却没有挣扎,反柔声道:“什么什么朝代,这里是淮南东路泗州,难道大哥你不知道吗?”
“淮西东路是什么地方,泗州是什么地方?”王神面色大变,泗州不就是江苏省盱眙市的古称吗……做古人装扮的土匪和安娘,一言不合就杀人劫色的丛林世界,看来,我是真的穿越了。
他强忍着激荡的内心,松开安娘的手,道:“安姑娘,我老家遭了灾,这一年来都四处游荡,也不知道现在都到什么地方了。这样,我换个说法,现在是哪一年?”
安娘:“王慎大哥,现在是建炎三年,大宋建炎三年。”
……
建炎三年,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2016已是八百八十七年以后了。
王慎静静地坐在那眼泉水边上,坐在大旱之后的淮西平原上。
眼前一片枯黄,目力所及,无树无木,只远方地平线在天边勾勒出微微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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