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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 (薪越)


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

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

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

林子轩的案子说到底是两个华人之间的官司,而且只在美国文学界有一定的反响,不是具有轰动性的社会新闻。

所以,法院没有对陪审员进行隔离。

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在波士顿流行开来的时候,那些陪审员是能看到新闻报道的,即便不看新闻,也能听到周围人的议论。

有些陪审员甚至买了一本小说。

事先没有人知道这本小说的作者就是林子轩,也是陪审员需要回避的当事人。

当法院看到新闻报道,意识到社会舆论可能影响到陪审员判决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即便重新选择陪审员,但《乱世佳人》造成的影响很难抹除。

这就是彼得逊律师的打算,他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

他并没有和陪审员接触,但社会舆论间接的影响了陪审员,从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1922年1月25日,过两日就是农历新年了。

波士顿地方法院对林子轩起诉季鸿明的案子开庭审理,今日将做出宣判。

律师做最后一次陈述。

季鸿明的律师对林子轩一方试图通过庭外因素影响陪审团做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样做有违法律的公正。

并把林子轩说成是一个通过强权欺压善良之人的恶魔。

法官也提醒陪审团只能以法庭上的证据作为唯一判断标准,不能受外界因素影响。

彼得逊律师则从文学写作的方面证实林子轩的写作才华,而季鸿明只发表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学评论,根本不具有写出《老人与海》的能力。

陪审团的12名成员进行秘密商议。

陪审团采取的是多数原则。

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至少有9名陪审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裁决结果。

也就是说,如果有9名陪审员认为林子轩有道理,就会做出对季鸿明不利的判决,反之则会判决季鸿明获胜。

在法庭选择陪审员的时候,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法官为了公正,他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

在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在林子轩的案子上,如果按照法庭上展示出来的证据,季鸿明无疑更具有说服力。

毕竟他拥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轩只有中文手稿,在美国人看来,中文他们又看不懂,不具有证明效力,也可能是林子轩翻译季鸿明的作品。

有关笔名的争论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可汉语拼音是什么?能吃么?

至于季鸿明和林子轩的说辞,各有各的道理,但季鸿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些美国人是从波士顿本地随机选择的,不是都具有大学教育背景,也可能只是普通的工人,对于文学上的事情根本搞不清楚。

他们判断的标准更多的是依靠直觉。

而季鸿明的律师把林子轩塑造成了一个有钱有势的恶霸,很容易引起陪审员对于季鸿明的同情心。

当然《乱世佳人》对陪审团也有一定的影响,这说明林子轩有写作畅销小说的能力。

这是一场心理的较量。

陪审团的成员争论不休,从上午到下午,还是没有结果。

在陪审团中,有八人支持季鸿明,另外四人支持林子轩,达不到九人的多数。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陪审团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讨论,仍然无法调节分歧做出裁决,这样的陪审团称为“死结陪审团”,此时被告可以请求法官直接判无罪,原告也可以请求重新审判此案。

终于,其中一名白人改变了立场,支持季鸿明。

他改变立场的理由是《乱世佳人》对于美国南方社会的描写不实,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三观不正。

他不会把这个理由说出来,但这个因素的确影响到了他的判断。

彼得逊律师没有想到,波士顿是一座北方城市,在这里生活的都是北方人,《乱世佳人》的出版可以证明林子轩的写作才华,也能引起北方人的反感。

特别是一个中国人站在美国南方人的立场写这样一部小说,更是得不到北方人的理解。

如果这件案子在亚特兰大审判,林子轩必然会获胜。

或者等过了几年,《乱世佳人》彻底征服美国人后,林子轩也可能会获胜。

这就是时间和地域的影响,所以说,法律从来都不是绝对公正的。

法庭的判决出来,林子轩败诉。

“林,这次我们的运气不好。”彼得逊律师安慰道,“没关系,还有下一次。”

彼得逊律师有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林子轩耗不起,他不可能一直呆在美国,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他要的是速战速决。

或许,应该用一些法庭之外的手段了。

第七十二章法庭之外的手段

林子轩托人给季鸿明送了一封信。

信中说官司败诉,他要回国了,不想再折腾着上诉了,他不可能无限制的留在美国,只想在临走前见季鸿明一面。

大家都是中国人,林子轩希望季鸿明在美国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新年将至,就让我们一起度过这个在异国的节日吧。

季鸿明收到信件,颇为惊讶。

这是鸿门宴?

季鸿明第一个感觉是林子轩气急败坏,想要干掉他,不过他随即轻笑起来。

这里是美国,林子轩不敢这么做,否则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后的关系在美国毫无用处,林子轩不会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和他同归于尽。

为了《老人与海》,别开玩笑了。

季鸿明知道林子轩又写了一本《乱世佳人》,在美国比《老人与海》还受欢迎,林子轩虽然官司败了,但仅凭着《乱世佳人》也能扬名美国了。

那么林子轩为什么要邀请他相聚呢?

是为了和解?

季鸿明将心比心,并不相信,他觉得林子轩想出气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子轩官司失败,气不过,想要当面斥责他一番,这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季鸿明没有被人骂的嗜好,他现在是胜利者,没必要去找不自在。

自从法院宣判后,以前对他冷淡的记者和出版商纷纷找上门来,准备继续合作,他又可以过上舒心逍遥的日子了。

季鸿明正处在春风得意的时候,胜利者不需要理会失败者的哀嚎。

他果断拒绝了林子轩要求见面的请求。

然而,林子轩并不气馁,又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真的只是想要和解,没其他意思。

并写下了两句诗表明心意“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季鸿明承认这两句诗写的还不错,不过还是无法打动他,在他心里压根不相信林子轩真心诚意的和他和解。

于是,他再次拒绝。

林子轩再接再厉,写了第三封信。

意思是《老人与海》的中文版要在国内出版,既然美国法庭把《老人与海》的归属权判给了季鸿明,那么林子轩理当给季鸿明稿酬和版税,大概有一千美元左右。

既然用感情打动不了季鸿明,那就只有利诱了。

听到有钱拿,季鸿明犹豫了,一千美元可不是小数目。

在1922年的美国,一辆福特汽车只要300美元,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大概是4美元,三个月的工资可以购买一辆汽车。

一千美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当然,不要用普通工人的工资来衡量美国上层社会的生活,这是个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富人豪宅里的一块地毯都不止一千美元。

但对季鸿明来说,一千美元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不过就是和林子轩见上一面,就能拿到一千美元,他觉得这个买卖可以做。

反正法庭已经宣判了,只要自己小心,他不信林子轩还能玩出什么花样,作为胜利者,去见识一下失败者的哭嚎也不错。

于是,在除夕这一天,季鸿明来到林子轩所住的饭店,赴约而来。

美国人可不过农历新年,所以饭店内并没有什么庆祝活动,为了保险起见,季鸿明还带着自己的律师,防止林子轩耍诈。

在会客室内,林子轩热情接待了季鸿明和那名律师。

他拿出一份合同,上面是《老人与海》中文版的出版授权,只要季鸿明签了这份合同,就能拿到一千美元了。

合同分成中文和英文两份,季鸿明的律师正在对合同进行审核。

林子轩和季鸿明闲聊,两个中国人交谈,自然用的是中文。

“鸿明兄,没想到咱们会是这么个结果。”林子轩苦笑道,“明人不说暗话,我这次见你就想知道一件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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