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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知白)



“特勤,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日晒所致。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回去,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回去。”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注一)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女人知道,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阿史那去鹄看了看草庐的方向,又看了看东方青牛湖的方向。嘴角挑了挑,好像想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

北方六十里外。

霫人新任的小可汗苏啜新弥站在弱洛水边上,看着已经解冻了的河水怔怔出神。一名侍从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苏啜新弥点了点头。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对于站在他身边的壮硕男子显得太矮了些,也太瘦弱了些。所以,他看向那人时总是需要仰视,而这样的角度看那人,总觉得那人确实很高大,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兄弟!”

他抱歉的说道:“有个坏消息。”

他身边那男子正是契丹何大何部族的首领摩会,听到苏啜新弥这样说,他微微皱眉:“别告诉我,你又反悔了!”

苏啜新弥有些恼火的指了指身后说道:“我带来了一万名霫人勇士,已经到了这里难道我会反悔吗?埃力弗欺人太甚,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草场边上,即便你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紧接着,他就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可是……阿史那去鹄来了!”

他耸了耸肩膀:“你知道的,我的兄弟,阿史那去鹄不同意我出兵帮助你。”

摩会冷笑道:“苏啜新弥,同样的话我不想说两遍。我只是想让你看明白,突厥人耍的是什么阴谋诡计!如果我的部落战败了的话,下一个就是你!”

苏啜新弥一愣,苦笑道:“如果我继续带兵往南走,只怕不用轮到下一个就是我了。”

摩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自己的战马边一跃而上。他打了个呼哨将自己的侍卫们召集过来,然后俯身对苏啜新弥说道:“我的兄弟,请你相信我,我会带着我的部族勇士战斗到最后,即便失败,我们也会站着死去。而你,狗一样多活几天吧,等奚人抢了我的草场养肥了战马,有突厥人撑腰他们的刀子就会指向你。”

他拍了拍战马,带着护卫呼啸而去。

十几个契丹人高声唱着歌曲,粗犷的歌声传出去很远。

我骑着我的战马,就能走到天边。

那里有美丽的姑娘,有肥沃的田和无数珠宝。

那里不是我的家。

我会带着奴隶回来,带着粮食回来,带着荣誉回来。

骑上我的马,挥舞弯刀。

让敌人哭泣吧,让敌人流血!

(注一:突厥可汗的子弟称为特勤,本书中阿史那去鹄为虚构角色,请各位历史达人专家学者切勿深究,拱手拱手。另,突厥军事官职的称呼相当头疼,比如什么乙斤屈利啜,达干,阎洪达,苏尼之类的,繁琐且不清楚其具体职责,所以为了写作方便阅读顺畅,基本军事单位还是以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来称呼,我是为了你们阅读上能轻松些,嗯,这是真的,绝对不是我懒……)

第四十四章帮帮我

“你自己练刀想出来的办法不错,所谓刀法,其实没有那么多成规。没必要非得摆架势走套路,尤其是战场上情势千变万化且是群战,套路毫无意义。归根结底,只要能杀人保命的刀法就是好刀法。”

达溪长儒道:“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总结,就是破。”

李闲点头,他明白破的意思。

达溪长儒继续说道:“所谓破,就是破解敌人的所有杀招。无论敌人用的是什么兵器,槊,矛,陌刀,弯刀,铁锤等等,无论是什么,都能一击而破,一击必杀。破,是破绽的破,是破敌的破,所以你要要提高的就是应变能力。不需要去考虑什么招式,能杀人就是最好的招式。”

达溪长儒道:“但战场上一定要果断,不能犹豫不决。比如两军骑兵交战,相对冲杀,第一回合能杀死对方就不要手下留情。如果第一击不能杀敌,千万不要回头再去补一刀,你没那个时间!”

李闲道:“我明白,无论第一击是否能杀了敌人都不要再去管他,交给身后的同伴。若是回身再想去杀人的话,只能被后面快速而来的敌人杀死。”

达溪长儒嗯了一声:“两军交战,尤其是骑兵交战,双方一触即分,没时间给你犹豫。”

李闲点头。

达溪长儒道:“从今天开始,我让朝求歌他们每日与你马战过招。首先要提高你的眼力和反应判断。你的底子已经很扎实了,腕力臂力都有,欠缺的就是临战杀敌的经验。”

李闲还没说话,朝求歌从旁边插嘴问道:“怎么打都行?”

这句话决定了李闲的命运。

从怀袖草庐回来后的一个月,李闲的生活每天都在重复着练箭练刀。早晨起床后一如既往的到山林中练习射艺一个时辰,然后回到营地吃过早饭后开始和血骑四虎过招。基本上每一天他都在饱受折磨,身体上没有大伤小伤却密集到惨不忍睹的地步。无论是铁獠狼还是朝求歌又或是东方烈火,与他过招的时候绝对不会手下留情。除了战力一般的独孤锐志在一边幸灾乐祸之外,血骑四虎其中三人实打实的敲打淬炼着李闲的身体和神经。

尤其是铁獠狼,他手里那一条长槊简直如毒龙一样。攻势犀利刁钻,前几天马战李闲几乎都是在一个照面就被拍下马背的。若是真的到了两军阵前他们二人为敌的话,李闲每天都会死上二十七八次。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李闲那种近乎于妖孽的气质令人钦佩。他不喊疼不骂娘,摔倒了再爬起来啐一口带着血的吐沫,翻身上马继续挑战,然后再一次被拍落马下。

整整一个月,他从挡不住铁獠狼一击,进步神速的已经能和铁獠狼打上十几个回合。如果有人对一个月就能和铁獠狼在马背上打十几个回合算得上进步快产生质疑,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不了解马战,不了解战争。

如果是站在地面上近身格斗,铁獠狼就算再厉害也未见得能轻而易举的击倒李闲,相反,只怕他还会被李闲层出不穷的小手段逼的手忙脚乱才对。但近身格斗和马背上的交锋完全是两个概念,李闲虽然一直生活在铁浮屠那样凶悍的马贼队伍里,但实打实的没有什么战阵交锋的经验。

如果说最初铁浮屠的人拼了命的保护他是因为张仲坚的缘故,那么后来铁浮屠的硬汉们已经真的喜欢了这个有些可恶可恨但也同样可爱的小小少年郎。所以,历次危机的时候他都好像国宝一样被众人护在最中间,反而没有机会真真正正的与人厮杀过。即便是他六岁那年便破了杀戒,也不过是持弓软绵绵的射出去一箭了结了一个已经被张仲坚打残了的大隋追兵。

李闲深刻的知道,即便是以他现在的本领修为也绝不是当年那个追兵的对手。那个人的凶狠强势就算放眼整个铁浮屠也只有张仲坚能杀了他,就算以骁勇善战著称的伏虎奴,以出手快绝狠辣而出名的三十七哥洛傅同样不是那人的对手。

而那个人,被张仲坚打断了双腿扭断了双臂绑在树干上等着被他射一箭的时候,看向自己的狠辣阴毒的眼神李闲至今没有忘记。

阿爷说,那个人不过是一名侍卫头领罢了,在大兴城那座规模宏大的皇宫里,那样的侍卫多如牛毛。

张仲坚说过,大隋大业皇帝杨广身边有个亲信太监,叫文刖,杨广赐字一刀。

文一刀,据说刀法通神。

每当李闲想起自己有这么多厉害对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头疼,越发的觉得那个濒死的老尼姑有些可恶,当然,多年以后老尼姑早已化作了一具枯骨,想必她在地下看到李闲头疼的模样也会笑的很开怀吧。几十年前她带走大隋高祖文皇帝杨坚的时候,会不会是和怀抱着李闲时候有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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