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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东汉末》 作者:庄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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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一个混世霸王的成长史!
精神强大的刘修并不知道,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欣喜于这个怪异而强悍的R体时,大汉的历史车轮便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
英雄?枭雄?奸雄?
剑在手,问天下谁敢称雄!
............
袁绍欲哭无泪: 这竖子哪是打酱油的,分明是打江山的嘛。
作者自定义标签:重生、权谋
读者印象:索然无味(448)、此书必火(365)、大有意味(348)
小说类别:秦汉三国
第001章我的兄弟叫刘备
“吁”刘修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又默默的坐了片刻,这才搓热双手,先擦了擦脸,然后又将全身轻轻的拍打了一遍,这才缓缓的睁开双目,借着窗缝里透出的一缕晨曦,打量着这陌生而又熟悉的房间。
来到这里三个月,经过了震惊、恐惧、迷茫和那么一丝丝重生的庆幸,他已经接受了眼前的事实,抛弃了那些无益的哀怨,转而开始考虑眼前比较实际的困难。从这一点上来说,刘修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神经粗大到无耻地步的人,面对一切困难,他总能以最快的速度把精力集中到解决问题上来,而不是沉迷于那些于事无补的情绪。
正是凭借这个优良的性格,在一个忘年交用一生的积蓄换来了一张虽然有某专家出具的鉴定证书,最后却被判定为赝品,一病不起之后,他用十年的时间让自己成为一个做伪高手,然后苦心布了一个局,让那个良心只值三千块钱的砖家付出了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代价。
大仇得报的那个夜晚,他在忘年交的灵前烧了那张浸透了他心血的伪唐伯虎簪花仕图,然后大醉一场,却在回家的途中遭到了两个混混的袭击,在艺术品作伪行当中笑傲江湖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弱书生,跑一百米都会喘得象条狗,当然不会是那两个混混的对手,虽然他愤怒得象条疯狗,奋起反抗,却还是中了两刀,凄惨的倒在街头,成了一条死狗。
在那一刹那,他突然明白,原来肉体的毁灭才是最彻底、最直接的,在蛮横的武力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也许是老天有眼,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没有站在阎罗面前受审,而是重生在东汉末的涿郡,四壁虽然和他以前熟悉的环境迥然不同,但对于骨子里不喜欢钢筋水泥构成的城市丛林的他来说,这四堵土墙并不是那么无法接受。
更何况他还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礼物,那便是他现在的身体非常强壮,强壮得象头牛,如果前世的他有现在一半强壮的话,他相信就算不是那两个混混的对手,至少可以溜之大吉,不至于死得那么窝囊。或许,他还会再一次站在那个砖家的面前,羞辱他一次,回报他一次。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他一点也不怀疑,那两个看起来是偶遇的混混是受人所雇,也许他无法找到证据,但他从来也不是拘泥于所谓证据的人,相比于那些看起来公正,实质上却变了味的法律面前,他更相信自己的力量,哪怕这个力量不够强大。
世上没有如果,所以刘修也不再去想那些事情,反正早在十年前,在准备向那个圈内外人脉极广的砖家进行报复的时候,他就有了心理准备,更何况现在的结果看起来似乎并不是最坏呢。
虽然这个结果也不是最好。
刘修只是艺术品作伪的高手,却不是历史达人,他对与艺术品有关的历史了如指掌,但除此之外,他还停留在听故事的阶段,三个多月了,他还是没搞清现在是哪一年,只知道大概是东汉末年,这里是一个叫涿县的地方,应该是北方,但具体是哪里,他也不清楚。
能知道这些,一方面和他对房中的家具装饰风格有一定的了解,知道这是汉代的东西,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听说自己这世有一个弟弟,这个弟弟虽然不是亲生的,却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牛人,再配合上自己的年龄,他大概知道现在应该是东汉末年,那场著名的黄巾起义还没有出现,大汉朝还像一幢华丽的高楼,虽然内部已经腐朽,外表却还保持着不可一世的壮观和强大。
在大致明白了这样一个年代,又得知自己这个新家虽然还算得上小康,但绝对算不上有权有势之后,刘修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要面对的最大问题便是保住这条失而复得的小命。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刘修虽然有些书生意气,这个道理却还是懂的。他也有自知之明,艺术这东西在太平盛世也许能让他过上逍遥自在的好日子,可是在乱世之中却不能给他带来哪怕一丝安全,哪怕你能妙笔生花,也不如一把刀来得实在。
刘修也不是那种霸气四溢的牛人,既然他那位据说天生贵人的弟弟都注定要做一个长跑健将,奔波一生,最后才在大西南站稳脚跟,他凭什么相信自己能虎躯一震,英雄来投,长剑一指,天下归心?
因此,跑路似乎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而且他现在有一个似乎很适合跑路的身体。
因此,刘修现在最用心做的事就是锻炼身体,他把锻炼身体当成前世的造假事业一样,付出全身心的努力,每天早晚静坐养气,白天就在院子里耍弄那些石担、石锁,晚上还要负重出去长跑,抓紧一切时间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
而“父亲“冰冷的目光和”母亲“心疼的眼泪,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列,他甚至没有兴趣去搞清楚为什么这个父亲看着自己儿子的眼光会那样的冷漠,冷漠得还不如看向那个和他似乎已经隔得很远的弟弟,难道自己原本就不是亲生的?还是因为那小子说过一句很牛逼的话,就相信他以后一定会比自己的儿子有出息?刘修承认,那小子以后确实算是有出息的,可是目前看来,那小子除了少年老成一点,和其他的孩子并没有太多的区别,根本没有一点天生贵人的气势。
刘修站起身,走出房间,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身体,又开始摆弄那几个石锁,直练到汗流浃背、筋疲力尽才罢手,他坐在石锁上,看着汗津津的皮肤下鼓鼓的胸肌,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休息了一会,他正准备起身去前院打桶水冲一冲身子,一个约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提着水桶快步走了过来,未语先笑。
“大兄,我把水打来了,你快冲冲吧,看你一身汗,让阿伯看见可不好。“
看着眼前这个少年脸上温和得近乎讨好的笑容,刘修笑了,虽然他觉得那个断定他以后是个贵人的名士胡咧咧的成份比较高,却也不得不说,就算是胡咧咧,也是有点门道的胡咧咧。
因为这个少年,就是能让万人敌关羽、张飞和赵云死心塌地的效忠,能让多智近乎妖的诸葛亮出山辅佐,能和奸雄曹操、枭雄孙权鼎足而立的英雄刘备刘玄德。
“多谢。”刘修点了点头,刘备无声的笑了笑,放下水桶,转身又去取了一只木盆来,将水倒入木盆中,抢在刘修之前,将一块粗布手巾在水里浸了浸,然后很自然的转到刘修身后,一边帮他擦着背上的汗,一边笑道:“我帮你把背上擦擦。”
刘修应了一声,坐着没有动,享受着未来的蜀国皇帝的服侍,却没有一点得意的感觉,反而暗暗皱起了眉头。也许是因为前世见多了伪善的人,也许是因为知道这个真正从草根崛起的皇帝最擅长的就是笼络人心,他对刘备今天的举动有些本能的警惕。
因为他到这个世上三个多月,刘备来看过他几次,可是从来没有这么主动的服侍过,相反,刘备在他面前的时候,头总是昂着的,而不是像在他的“父亲”刘元起和“母亲”唐氏面前那般温顺的低着头。
刘修看着水盆里晃动的倒影,看着自己那张国字脸眉眼之间透出的些许稚嫩和粗疏,猜想着刘备今天这反常的举动背后究竟掩藏着什么秘密。为了对付那个砖家,他卧薪尝胆十年,自认为对人心的揣摩还是有一些心得的。
敌不动,我不动。
刘修背对着刘备,看不到刘备脸上的表情,只是感觉到刘备帮他擦汗的手滞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很快帮他擦干了汗,这才转到刘修面前,一边在水里搓洗着,一边说道:“大兄,看你这样子,想必是无碍了?”
“嗯。”刘修笑着点点头,曲起手臂摆了个姿势,显示自己现在健康得没话说。
刘备看了他一眼,把搓好的手巾交到他手里,松了一口气道:“这样我就放心了,去读书肯定没问题。”
“读书?”刘修一边擦着身上的汗,一边随口问道。他没有看刘备的脸色,心里却非常诧异。他不知道刘备是不是喜欢读书,想来能成就一番事业的人总不会是文盲,但是他却清楚自己这个身体原来是什么样的人,他的房间里连一张纸、一枝笔都找不到,肯定不是个喜欢读书的人。
对这一点,他有心理准备,就算到了那个所谓的盛世,不认识字的人也是一大把一大把的,而现在印刷术还没有出现,书籍的传播都靠手抄的,识文断字的更不可能到处都是,从这院子里的物事大概也能猜得出来,原本的“刘修“大概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个字不识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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