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暴涨的那些年,把物权绝对权和债权相对权演绎得淋漓尽致的,都是这些“一房二卖”,是这些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定物的交易。
可是,在动产物权领域,尤其是在可量贩、可一般化、标准化的物的动产领域,这种法条几乎没被援引过。
说到底,房子具有唯一性,这套房子的户型、面积、位置,是独一无二的,被违约后,不可能拿到一套绝对一模一样的房子来偿债。
可是,苹果手机,电子产品,那是高度标准化、可量贩的。一台手机的物权被侵犯了,换一台一模一样的,甚至是新的,不就了事了么?
正是因为动产,尤其是电子产品类动产,其物权的可替代性很强,这块的研究、司法实践很空白,大家都没想过争物债的差距。
但是,偏偏今天冯见雄争了,而且是用一种这么罕见刁钻、但偏偏很正当的角度。
换句话说,甚至苹果公司用那样一种假设的、极端的行为模式来解决问题,法理上来说都是比今天打这个官司更恰当的:比如,苹果公司希望马和纱停止侵权,事实上他们可以派个人把马和纱的手机砸了,然后恭恭敬敬让那人给马和纱赔钱,赔手机的物质损失。
然后,等马和纱拿着钱再去各种苹果渠道买IPHONE时,想办法无形封杀,不让马和纱买到。如果苹果公司那么做,法律上倒是合理的。
可惜实现不了。
……
“拿着一台破手机,争‘物权绝对权、债权相对权’这口气?这冯见雄还真是能惹事儿啊。这种理由要不要采信呢?司法实践上,没有这方面的先例啊。”
王H法官陷入了深思。
他组织双方就法律适用展开了一些辩论,杜丘明和冯见雄自然是针锋相对,口若悬河,说到后面场内的记者们根本听不懂了,哪怕是法制版出身的。
王H法官觉得头痛欲裂,在庭审过程中再次提出,确认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同时,休庭15分钟供双方与自己的当事人沟通请示。
这个做法倒是没问题的,毕竟民事案件都是允许调解的,一些疑难的,前所未见的事实,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合意,自行了结,那就再好不过了。
杜丘明方面,立刻跟拉蒙德先生打了一些电话。对方似乎也意识到问题在变复杂,对于本来就很没必要的赔钱问题松了口。
“尊敬的审判长,我方愿意接受调解——只要被告也接受调解,我们甚至可以放弃经济上的赔偿请求,只要他们道歉、停止侵权就行了。”
冯见雄想都没想就怼了回去:“这不可能!我们要坚持违约!赔钱尽管提好了,只要你算得清楚该配多少,放马过来。但是不继续违约是不可能的!我们有依法违约的神圣权利!”
“被告代理人!请注意你的态度!”王H法官也有些动怒了。
这冯见雄特么什么人嘛!怎么就这么死皮赖脸,把“说话不算、没有诚信”这种行径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诶,对了,民法通则上有关于“一切民事行为应当依据诚信原则”的总纲的呀。冯见雄这么蛮横,能不能算他是违背了诚信原则、或者是恶意缔约……不对,得组织一下措辞……
还是看看领导的意见,这个案子哪方不能得罪吧。
在国内判案,尤其是大案,庭内的口述胜负,终究不是决定性因素的,还得看案子的影响力。
既然自己是背锅侠,就好好背完最后一任锅,说不定下场反而有所转机呢。
第181章 论持久战
冯见雄不但不答应和解,还坚持违约。并且,他按照庭审流程,让搭档虞美琴再次陈述了他们答辩状上关于反诉的理由。
很显然,有反诉的情况下,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苹果公司想放过都放不下的程度了。
虞美琴做惯了总结陈词,这次的内容也是她提前吃透了的,帮冯见雄分担一些,也是很容易胜任的。
“请尊敬的审判长注意——我方正是基于苹果公司通过所谓的法律手段,如此蛮横干涉我国公民对私有财产的使用处分权的行使。当庭提出反诉,要求苹果公司承担妨害的侵权责任,并立刻停止侵害。
任由我方当事人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处分其手机——包括但不限于公然使用其IPHONE3GS,在公众可探知的网络空间,发布显示为来自IPHONE3GS平台的内容。苹果公司如果觉得我们违约,可以BAN机,可以以违约为理由取消保修服务,可以禁止其使用部分网络增值服务,但唯独无权要求我方当事人停止使用。”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相信有些人也看过YOUTUBE上不少视频,上面有些卖弄自己有钱、博取网络关注和流量的用户,主要是美国用户,会使用自动枪械扫射击毁他们买来的IPHONE手机,也有些人会用液压机把IPHONE压成碎片,博取观众一笑。
从法律上来说,马和纱小姐把她自己购买的手机系统破坏掉,与那些YOUTUBER们把手机用枪打烂、用液压机压扁,是一个性质的。那就是对自己拥有绝对支配权财物的处分——。
或许,苹果公司口口声声认为这种处分中,也附随导致附着在手机上的部分可期待利益的减损、灭失——比如,苹果公司会认为:
‘我一台手机其实卖5000块还是亏的,我应该卖6000块。之所以只卖5000块,是因为这台手机上搭载了封闭APP来源的IOS系统,所以我们可以期待每台IPHONE在其生命周期中,因为 但是,这种认知和理由,是不能够对抗物权绝对权的。他可以学习索尼公司对于破解机的处罚,可以BAN机,可以禁网络对战功能,可以停保修,可以用任何违反用户协议时约定的、合法的违约条款。但,唯独不能限制用户对自己财产的神圣处分权!”
虞美琴的陈词说完时,场内是肃静的。
人人都有一种震撼,但没有人知道如何表现才好。
他们只知道,今天的事情闹大,他们似乎要见证一段历史了。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三百年来,资本主义法制化优越于封建时代的三大根基柱石,是西方世界的立国普世之本。
换句话说,今天要是在美国,有一桩案子最后被援引剖析后,被认为是动摇这三原则,那就是在断资本主义现代法治的根了。
当然,中国也有《物权法》,但我们的描述,没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资化的字眼。但意思是差不多的。
把这么多根基性的原则提到司法实践中来,而且是第一次。这已经不是一个中院的法官有水平当庭决断的了。
事情已经闹得太大。
……
“冯先生,有一点请你注意——请不要对任何媒体谈论在审案件的法律解释。如果你不能守口如瓶的话,我们会依法以‘干涉司法独立’的事由,对你进行合法、正当的处置。”
最后,离开法院,等待再次开庭或宣判时,冯见雄毫不意外地等到了一次警告,是一个带队的法警转达的。
当然,这种警告是合法的。因为民众大多是不懂法理依据的,很容易形成舆论暴力。所以不许媒体报道分析在审案件的具体内容,是世界各文明国家几乎都同行的做法。
“当然,我本来就没指望暴民支持我。何况,我相信暴民中果粉会比五毛还多。”冯见雄答应得很干脆。
“雄哥,你觉得我们希望大么?我看你说的道理都好对啊,可是那个坏法官好像没打算按法理来判呢。”
马和纱捉着冯见雄一只手,垂在那儿反复摇摆追问。因为场内人还挺多,她也不敢做出过分亲昵信赖的举动。
冯见雄还没回答,旁边的虞美琴先有些悲观地说:
“我觉得不好说,这种案子,哪里是讲法理能解决的。而且我们援引的法条,说到底司法实践化程度太低,只是些原则,没法落地的。”
“法官也不能不讲道理吧?”马和纱急了,改为追问虞美琴。因为都是妹子,所以没那么多忌惮,她直接搂着摇晃,很急切的样子。
“不是不讲道理的问题!是没法直接适用的问题!纱纱,法律的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的。”虞美琴把马和纱一只手从腰间抹开,略微烦躁地说,“我们先闪吧,回去再跟你说。”
几人出了法院直奔停车场,冯见雄开着他的保时捷,送两个妹子先回莫愁湖的公寓。
坐到车上,虞美琴才耐心地跟马和纱解释这里面的困难:
“纱纱,法律原则要落地实践,是很难的。我给你举个例子好了,宪法都说,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被剥夺,这是一个总刚性的原则。可是几十年了,有谁援引这条原则真的打官司过么?其实有过很多人诉求,也提到过这个原则,但都没判下来。
一直到最近这两年,有个鲁省的原告,因为多年前高考后录取时,被人冒名顶替的事儿,反复上访、起诉,最后一直闹到最高院,才在黄副院长的主持下,批复了一个解释,承认了这事儿‘侵犯了她的受教育权利’。
不过,黄副院长本人作风也不太好,如今又出事被**了,他当年作出的批复、解释,也都被‘对人不对事’地……唉了,所以现在官方看来,我国的宪法司法化,一直是零,原地踏步。反正,要把纲领性的原则落地,司法实践化,总之是很难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