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等一会儿,我做个蛋炒饭吧。”
“好啊。”“好啊。”
村里炒蛋炒饭一般都用猪油,吃起来会很香,刚好上次也带了些猪油上来,主要是妹妹吃面的时候喜欢放猪油。
没一会,在方文吃完五个冰淇淋后饭煮好了,稍微要煮硬一些,然后倒出来冷上一会,这时候锅也洗刷好了。
既然有猪油这蛋炒饭就可以做得特别一些,等猪热化开后先是把米饭下锅炒上一会儿,然后把调制均匀的鸡蛋淋到米饭上面,接下就是不停的翻炒,加上些盐就可,如果有葱也可以放一些。
这样炒出的米饭会呈现出金黄/色,每一粒米饭都裹着蛋花,加上猪油的综合,既好吃又营养。
不过如果是用清油就不能先炒米饭了,必须要先炒蛋后炒饭,因为纯清油炒饭不是一般人能吃得下的,当然如果你有蘑菇油等奢侈品油就可以直接炒米饭。
差不多了,方文又翻腾了几下炒锅,正要转身拿盘子,没想两女一人拿着一个盘子凑上前来,露露娇憨道:“好香啊,方哥快给我来一勺。”
“好了,你们先把盘子放好。”
给两女一人舀了一盘,方文到是没饿,中午陪了两桌到现在都还没消化呢。
“唔,好吃,太好吃了。”露露鼓着小嘴说道,说完,口中的米饭还没吞下,又往嘴里送了一勺,整个小脸都是涨鼓鼓,平添了几分可爱。
爽利的叶娟整个脸蛋都趴盘子上了,不停的往嘴里送饭,搞得方文都想尝尝味道到底怎么样,他还没用过发光后的米粒炒饭吃呢。
“好饱啊!”“我也是。”两女居然都把一盘饭都吃光了,然后毫无形象的靠在沙发上,和乌龟翻过的样子差不多。
方文吃着第六个冰淇淋,询问道:“你们没事了吧。”
“我们能有什么事?”叶娟非常疑惑的问道。
“哎呀,都这么晚了,我们快去店里帮忙吧。”露露忽然一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然后急急忙忙的就要往屋外走。
叶娟也跟着跳起来,跟了上去,一边跑一边叫道:“方哥,快走了啊。”
方文差点把冰淇淋给惊得掉到地上,这到底是怎么了,情绪前后变化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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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再回首
是夜,蜀地都城,正值万家灯火时,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无论是锦衣夜行的商人,轻腰折扇的书生,风尘仆仆的镖行趟子手,劳作一天的短衣小斯,护院的虬须大汉,又或是遮面薄纱的闺中小姐,摇曳生姿的丰腴妇人……纷纷走上街头,各家酒楼也迎来了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
指针还没到八点,方文就招呼大伙关门了,晚上他还要回村里去,畜牧站后天就要开职工大会了,还有火锅底料的事情也要抓紧了。
乡村帮也换上衣服,盛装出场了,还好没出现娃子们的校服,不然难免惊世骇俗啊。少女派自然无需打扮,只是去吃饭而已。
一行总共十七个人,火锅店也不远,索性步行过去,方文这时也想起了贺艳华,连忙挂了个电话,约好美食街见。
不过在路口的时候,大伙却产生了分歧,乡村帮想吃鱼,少女派想吃串串,方文想了想,干脆还是分为两队,各自也吃得爽快一些。
好在两家店正好相邻,到也方便,没多久大伙都入座了,方文夜里还要开车回村,自然不能喝酒,点了几瓶饮料。
没等一会儿,艳华就到了,简单白色T恤,青色牛仔裤,竟让女人仿佛年轻了几分,少了些成熟,多了些青春洋溢。
八个人寻了两张小桌拼在一起,几个女孩都去挑选串串去了,就剩叶娟两女在,下午就见过了,招呼了一声艳华坐到了方文的旁边。
一顿饭下来,方文觉得这气氛一直有些压抑,到是旁边店里李大嘴他们吃得热火朝天,传闻,他们一桌已经把锅底煮干了三次,吃到最后鱼骨头足有一大桶,在看锅底就犹如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方文结帐的时候,明显看到火锅店老板的脸色有些苍白,估计是亏大发了,因为李大嘴九人吃的是自助火锅鱼,每客十八元随便吃那种,而且没叫任何酒水和饮料,只是喝了三壶茶水。
而这边,除了五个店员吃得开心之外,叶娟两女都没吃什么,艳华也只是说着话,总共也没吃几串,搞得坐在中间的方文都不好发挥,连半饱都算不上。
“方文,我们一起走一会儿吧。”艳华开口说道。
方文想了想,点头道:“恩,好啊。”
两女还想说些什么,嘴唇动了动,最后只道了句:“方哥,晚上开车小心点。”
李大嘴和村民们逛街去了,方文要走的时候在打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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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漫步在大街上,方文点上支烟,一时也不知道该聊什么。
艳华把长发扶到耳边,出声道:“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都干什么去了,我在S市读书的时候一直想联系你都联系不上。”
方文也只能感叹那时候的通讯真的太差劲了,他都二十二岁了才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手机,那时候已经在外面打了四年工了。
“呵呵,高中毕业后我就出去打工了,可能是性格的原因吧,换了无数个工作,前些日子索性回村里种地去了,没想现在混得还不错。”方文感叹着说道,随后又问道:“你呢,下午你还没说怎么会回川内开小店了,这不应该啊。”
艳华知道方文指的是什么,她一个名牌大学的老牌大学生,这么多年的确不应该混得这么差劲,“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不清楚。”
“恩,只要过得开心就好。”不说别人,方文都没搞清楚自己怎么会忽然一冲动就回村里种地去了。
沉闷了一阵,艳华忽然出声道:“你说,当初我们是不是都错过了什么。”
方文停下了脚步,喃喃道:“或许我们当初该轰轰烈烈的恋爱一场吧,可惜我当初耽误不起你。”
“而我当初也没资格谈恋爱!”艳华忽然有些落寞的说道。
方文也只有感叹当初那个年代,当年的那个环境,摇了摇头,“都过去十年了,还想以前的事情干什么。”
“是啊,转眼都过去十年了,你今天晚上要回村里去吗。”
“恩,家里还有事要忙,今天晚上就要赶回去。”方文点了点头。
艳华喃喃的道:“我爸过世后我好几年都没回村里去了。”
“你爸过世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方文惊愕的问道,也由不得他不惊愕,艳华的家庭条件真的太差劲了,她是一个被人丢弃的女婴,然后被一个单身的老农拣到养大的,一个年龄本就不小的贫穷老农要供一个拣来的女儿读书,这日子可想而知。
村里当年重男轻女的思想太重了,当年那会不知道多少女婴被送出去,丢弃的更不在少数。
“呵呵,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在读大二,然后我就休学了。”女人说着眼睛已经红了起来,眼泪扑腾扑腾往下掉。
方文忽然心理很不是滋味,难怪女人现在会自己开小店,难怪会说当初错过了恋爱,现在想想,女人当初拼了命读书考上大学,却因为养父过世交不出学费而休学,真的是造化弄人。
挣扎了片刻,方文知道他现在真的不能揽上女的肩膀了,早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两人都不在是当初的半大孩子,稳了稳心神,柔声道:“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你爸他也希望你现在过得开心。”
“恩,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早就想开了,一个人也早就习惯了。”艳华深呼吸了几口,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那就好,以后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就打我电话,时候也不早了,我也该回村里去了。”方文看了看手表说道。
“好啊,过些日子我也该回村里看看了,到时候联系你。”
“恩,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村里。”方文笑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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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重卡行驶在道路上,方文大口吸着烟,没由的想起一句:孑然一身,再回首,你可是我要寻找的女子!
PS:书里面出现的女人太多了,感情方面要好好想想才敢写,不过这是长篇小说,到也不用太着急。求收藏,推荐票!
第111章 琐事
翌日一大早方文就往鱼庄跑去,杨支书也一早去赶集购买明日席面所需,这宴席光是有鱼是不行的,话说畜牧站的工作够清闲吧,但和杨支书比起来屁都不是,人家哪工作才是真正的种地上班两不误。
李大厨也彻底接管了厨房重地,带着两个小伙子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鱼庄楼顶还安了一个喇叭,连线到了周围几个村寨,如果需要购买怎么家畜在喇叭招呼一声就成。
群众的力量是无限大的,这山沟里刚建国的时候本来就是一个乡,其实以前就有了小镇的模型,其中标志性建筑也不少,有:人民公社、人民水库、供销社、打米房、屠宰场、打铁铺子、晒谷场、卫生站、农机站、林场、村小学、村初中……
而这些建筑一直都保留了下来,只是破败得不行了,初中并到了镇上,公社废弃了,供销社轮为了茶馆,打米房归了私人,打铁铺子连王麻子一家都养不活,晒谷场已经长满了杂草,真是应了那句:落后就意味着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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