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戾枭 [精校] (李寒羽)

《戾枭》全集[精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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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寒羽
那一年,风雪天,吞枪自杀。那一年,艳阳天,破茧重生。那一年,严冬日,低调离开。
一个男人重生了的故事。


第一卷:初露锋芒

第1章破茧重生

(PS:让大家久等了,因为各种原因,新书发晚了,在这里跟大家说声抱歉。另:新书发布,需要大家多多支持,最后唠叨一句,大家喜欢本书的话,请收藏,投票~~)

东北黑河市,黑龙江畔,时值寒冬,天空飘起鹅毛大雪,江边寒风呼啸,冷入骨髓,仿佛只有置身火炉之中才能寻求到一丝温暖,进入寒冬之后便鲜少有人出现的黑龙江畔,此时人山人海,足有四五百人出现在江畔,整齐的站在河岸上,手中握着闪烁着寒光的冷兵器,甚至还有不少人拿着现代热武器,一股肃杀之气充斥在空气中。

“叶晨,老子等这一天等了十年,纳命来。”一声蕴含着滔天恨意,兴奋,激动的吼声在寂静的黑龙江畔犹如炸雷般徒然响起,而这声怒吼正是由岸上那站立于四五百人之前的中年男人发出的,此时中年男人的眼睛充满着无限杀机与浓烈恨意死死盯着岸下一个穿着单薄,身高体阔,足有一米九个头,身材魁梧,举手投足间充满阳刚气息的男人,叶晨。

时隔十年,已经成为京城某红色家族的上门女婿,凭借着妻子娘家的巨大能量,在黑白两道混的风生水起,手握大半华夏北方地下势力的凤凰男马冲再次见到杀父仇人,将自己逼出东北,一时落魄的还不如条狗的罪魁祸首叶晨时,他此时的心情就连他自己都无法言明。

叶晨平静的看着河岸上的马冲,被一条曾经留了一命的狗搞成现在这样,叶晨唯一的感觉就是后悔当年不该心慈手软留下这个祸害,经历了心腹的背叛,势力的倒戈,三天三夜的追杀,身受重伤的叶晨已经是强弩之末,面对马冲的强横实力,除非发生奇迹,让局面逆转,否则必死无疑,现在的叶晨狼狈不堪,浑身染血,在寒风的摧残下,他就像是一株小草,随风摇曳,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哪还有昔日东北天字号巨擎的风光样子。

现在的叶晨不相信会出现奇迹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因为大局已定,马冲的妻子,京城的那位红顶商界武则天已经把他的退路全部堵死,叶晨认识的达官显贵不少,但真正能和对方抗衡的,还真没几个,尤其是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会出手,对此,叶晨不恼不怒也不恨,身在官场的他们,身不由己,叶晨理解,现在他们没有落井下石,叶晨已经怀揣感激了。

看着河岸上的马冲,叶晨缓缓举起手中仅剩一发子弹的沙漠之鹰,粗犷的脸庞浮现出诡异的笑容,由此演变成最后的疯狂大笑,状若疯癫一般,大声喊道“马冲,你不是想报仇吗?好,我给你机会。”

话音未落,叶晨猛的将枪管吞入口中。

砰。

枪响。

飘血,寒风,男人,吞枪,血花四溅,构成了一幅悲凉画面。

昔日站立于东北黑暗世界顶端的男人,最后落得和楚霸王项羽一般的下场,可怜可悲?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这个时代,叶晨之名,已经随着他的自杀,变成了过去式。叶晨的死,正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人在江湖,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就算叶晨不自杀,他的日子也不好受,得势的马冲是不会放过他的。除非叶晨和他一样去做个凤凰男。拥有比他更强悍的实力。但叶晨不会这么做,他有他的坚持。那个永远停留在他记忆中23岁的女人,是他今生挚爱,为此,他能够在女人死后,将仇人全家灭门。又因为女人临终前的一句‘你要好好活着,替我照顾爸妈。’踏入黑道,在九死一生下成功上位。或许,叶晨死前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完成对女人的承诺。没有人知道,叶晨死前是快乐的,因为他终于可以去找她了。曾经他们许下约定,无论谁先死,都要在下面等着对方,一起步入轮回。

十年前那位养育了他二十年的老人死前曾说过一句莫名其妙的话“黑龙江畔,大风大雪,死了一干二净。”

叶晨一直没当回事。

结果现在一语成戳。

马冲看着吞枪自杀倒下的叶晨,发疯般的怒吼着,从开始策划到现在结束,用了整整九年时间,曾经在他眼中是魔鬼化身的叶晨已经变成了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怎么说,叶晨死了,马冲的仇也算是报了,或许马冲一生中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亲手报仇罢了。马冲如同一尊雕像般在大风大雪的江畔站立良久,才转身而去。大仇得报,他没有理由再继续留在这片让他充满仇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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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和叶晨开了个天大的荒诞玩笑,死后没有来得及去趟阴曹地府就迷迷糊糊的重生了,别人重生都是穿越或者回到小时候,可到了叶晨身上就变得不正常了,是回到了小时候,可他没有回到东北深山里的村子里,而是到了重阳市夺舍在了一个还没出满月的婴儿身上,好在这一世的名字没有变,还是叫叶晨,重生后的叶晨很迷茫,他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但后来想明白了,生活就像强-奸,既然无力反抗,就安心享受吧。

想明白了之后,叶晨发现自己只见过父亲,没见过母亲,甚至连照片都没有,平时吃的也是奶粉而不是母乳,对于自己这一世的父亲叶峰,叶晨有着很大的怨念,叶峰整天不见人影,把自己丢给一个自称是自己干妈叫做林美凤的女人,几乎一个月都见不到两三面,不禁让他觉得自己是叶峰捡来的而不是他亲生的。

春去秋来,六岁那年,干妈林美凤带着叶晨去了一幢别墅,在那里,他见到了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父亲的尸体,看着周围的人们,叶晨明白了一件事,他爹是混黑的,就连那个平时和自己亲爹一样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干爹也是混黑的,他们创立了一个叫牧峰社的黑道社团,这个事实让叶晨不禁在心底苦笑,他娘的,老子上辈子是黑一代,这辈子是黑二代。

对没什么感情的老爹,叶晨除了葬礼上出于血脉之间的关系哭了一次,然后就没再哭过,没什么特别感觉,但是不管怎么说,叶峰都是自己这辈子的亲爹,他死了,做儿子的总要报仇吧,他可不是狼心狗肺的白眼狼,但是连仇人都不知道,找谁报仇?他也知道,以现在的年龄,干爹秦牧是不会告诉他的,守灵的时候跪在垫子上,心底默默自语“便宜老爹,你放心的去吧,我会给你报仇的。”

老爹死了,老妈从没见过,本以为这辈子能有亲生父母陪伴的叶晨再次成了孤儿,两世为人的怨念彻底爆发,从自己家搬到了干爹干妈居住的别墅之后,每天拼命的锻炼身体,然后找没人的地方去练习前世练了二十多年的八极拳,每天都以近乎自虐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怨气。

上学后叶晨属于那种老师最喜欢的那一类好学生,学习成绩优异,体育成绩更是好的让体育老师多次问他要不要去体校,结果叶晨都婉言拒绝了,搞体育?他没想过,也不想去做。从重生到高中毕业的十八个春秋中,叶晨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本不属于他的世界,每每回到家,看到这一世属于自己的亲人,叶晨的心中充满了归属感。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响起,将叶晨从回忆中拉回到了现实,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下地去开门。

房门打开,叶晨见到一直对自己视如己出的干妈林美凤,笑道“妈,进来坐。”

说着侧开身,让林美凤进屋。

“晨晨,刚才你同学来电话,让我通知你今天去黄金海岸参加毕业活动。”

林美凤眼神古怪的看着叶晨,突然神秘兮兮的问道“晨晨,你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

女朋友?叶晨满头黑线的看着眼前满脑子超前思想从自己上小学时就嚷嚷着要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干妈,无语到了极点,当初要不是干爹秦牧阻止她,说不定叶晨现在已经有了好几个女朋友,叶晨无奈道“妈,您这又是听谁说的?”

林美凤似乎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晨晨,你也不小了,该交女朋友了。”

别人家长都怕孩子早恋,到了林美凤这可倒好,不仅不管早恋不早恋,还从中牵线搭桥。叶晨从很早以前就知道那个在本市上大学的哥哥秦武为什么隔三差五带女朋友回来,几乎每隔几个月就会换一个的风流行为是被林美凤教育出来,记得八岁那年叶晨好奇的问过干妈林美凤为什么总是给自己介绍女朋友的问题。当时干妈的回答十分彪悍,让叶晨这辈子都忘不了。“人不风流枉少年,晨晨啊,你要记住,将来要多给妈找几个儿媳妇。”

虽然已经习惯了林美凤的催促恋爱行为,但叶晨还是很怕干妈灌输谈恋爱要趁早的洗脑神功,那威力,比火箭炮还厉害百倍,借口洗澡,直接水遁出房间,到了浴室,坐在马桶上,掏出口袋里装着的绿色硬盒包装的小熊猫,抽出一根叼在嘴上,点燃后,深深吸了两口。

一根烟燃尽,叶晨才从浴室走出去,回到卧室,林美凤已经离开,飞快的收拾好去黄金海岸需要用的东西,把钱包,门钥匙,手机揣进口袋里,拎着黑色耐克书包来到别墅一楼客厅,林美凤一边嘱咐着叶晨不要跑水深的地方去,不要在海边和别人打架,受了欺负记得跟妈说,我倒要看看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子······一边送叶晨到门口,叶晨跟干妈林美凤说了声再见,便直接落荒而逃,他实在受不了干妈那堪比唐僧的唠叨,受不了归受不了,但叶晨却并不反感反而觉得很温馨,因为他知道,林美凤是拿自己视如己出才会对自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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