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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蔺靖]诗一行 (阿不)


,和万空大师一样从那个空隙里脱出,找到放置在塔外某个隐秘处早已准备好的玉舍利,把它放回空棺之中,然后离开了这里。”
“可是就算我真的能从内部打开五重塔逃出去,五重塔也会门户洞开,将其秘密暴露于天下不是吗?”花不寻说。
“很简单,在五重塔外部也有一个机关。只要拨动机关,便可在塔外将五重塔复原。这个机关就是五重塔顶的金轮冠盖。如果我猜得没错,那个机关平
时锁住根本不可打开。但是那天蔺晨和洛青鸣的比剑太过激烈,你怕他们打碎金轮冠盖,把里面的机关露出来,所以才突然喝停蔺晨和洛青鸣的比武
。”
花不寻笑笑:“我还以为蔺少侠是不小心滑下来的。”
“我想我还分得清他是滑下来的,还是被暗器打下来的。”萧景琰说,“当时花前辈高喊小心,所有人都以为你是因为蔺晨要掉下来才这么做的,其实大
家搞错了时间顺序,是你先伸手大叫之后,蔺晨才掉下来的。你当时说的小心,不是让蔺晨小心掉下来,而是要他小心不要打碎金轮冠盖。当时你已
经决定阻止这场比剑,所以你伸手并不是无意之举动,而是便于暗器从你的袖中飞出。”
“嗯……看来你一直看着蔺晨那小子,看得比谁都仔细。”
萧景琰一怔。
“高手比剑,当然看得仔细。”他讷讷道,然后扯开了话题,“还有你说,关于无心前辈曾经教过蔺晨万源七剑的事情是从蔺晨那里听说的。这不可能。
私传万源剑法是要被逐出师门的大事,以顾盟主的师弟身份为傲的无心前辈,又怎么可能将这样的事情说与外人听。所以这一直是季无心前辈和蔺晨
之间的一个秘密,蔺晨也会一直为他守护这个秘密。而花前辈却知道了一个死去的人和一个守口如瓶的人之间的秘密,我只能揣度花前辈要么是亡魂
复生,要么是根本未死。”
“靖王殿下比我想得聪明多了。”花不寻叹了口气,“可惜啊,如果你跟我那个师兄一样傻就好了。”
“不,我没有前辈想得那么聪明。我也是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萧景琰摇头,“我不明白为什么前辈既然没有死,却不愿跟师兄相认?”
花不寻笑了,看着萧景琰:“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五重塔的秘密的?”
春秋倒转,重回去那个芙蓉城里花开得如一条锦绣河流的时节。
那时花不寻还不是他的名字,顾尊和段茹也才刚刚定亲。
季无心去看了他师兄最后一眼,然后离开了慕言山庄。
他一路拍马狂奔,走到哪里算哪里,停在哪里便在哪里喝酒,想要喝个醉生梦死,前尘尽忘。
可是他醉不了,忘不了。他的心魔纠缠着他,不让他安宁。
有一天他到了芙蓉城。因为他听闻那里有芙蓉酿,一杯顶千杯,一醉解千愁。
他抱了一坛芙蓉酿路过乡野间的时候看到一间破败的小庙。
他想,用来喝酒睡觉正合适。
他便系了马,抱着芙蓉酿进了庙去。这个寺庙那么小,里面只有一个僧人。
守寺的老僧说,他是守护着一个故事活着。
师父说给徒弟,徒弟再说给徒弟,他们就是这样把这个故事一代代传下去。
那僧人问他愿不愿意当这个故事的主人,他说我可不想当和尚。那僧人就摇头,他说你只要听懂了这个故事,便是故事的主人。然后那僧人便给他说
了五重塔的故事,一个关于远走的大师,那些苦守塔中百年老死却从未吐露这个秘密的僧人们,还有在那之后终于重新振兴的佛道的故事。
冥冥之中,许是缘分。
当初万空大师为了佛道存亡,宁可牺牲了自己高僧的身份,隐姓埋名,从此浪荡乡野,讲经化缘为生。后来他来到乡野,建立了一座小小的寺庙。
……这便是那座寺庙。
讲完之后,僧人问他有没有听懂,他说不懂。僧人却笑了,说施主懂的……所以这个故事从此便交给你了。
“有大舍,才有大得。”花不寻说,“万空大师为了他所求的,可以舍一切。而我,为了我所求的,能不能舍一切呢?”
在那个晚上,季无心听懂了那个故事。
……他脱出了自己的心魔,悟到了属于他的喜欢。


其八 解两字喜欢

季无心是个孤儿。
生来无父无母。无亲无故。从小便尝尽人情冷暖。
可是他命硬,穿百家衣,吃百家饭,也依然长大了。
他长在季家村,所以大概知道自己姓季。
而无心这个名字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
因为他说,他没有心。
因为他想,没有心的人,就不知道苦,就不知道痛,就不会难过,就不会流泪。
所以他从来不哭,他总是笑。因为没有心的人,是不会哭的。
可是他也从来不知道,笑跟笑是不同的。
后来遇到了顾尊,他才第一次知道,原来笑的滋味这么好。
他永远记得那个大雨的晚上,他和顾尊挤在客栈那个小小的房间的地板上。
顾尊在背后对他说:我以后也对你好,你能不能也学着对我好?
他明明没有心的,可是那个时候胸膛里却突然长出了一颗奇怪的玩意。
那玩意会颤栗,会搏动,会悲伤,会欢喜。
他全身都是硬甲,只有那个地方却柔软得要命,只要顾尊轻轻用手碰一碰,就会痛。
可是那么痛,却依然欢喜。
那个时候,虽然他什么也没有说。
但是他心里却许下了一个承诺,一个就连窗外瓢泼嘈杂的雨声也无法淹没的振聋发聩的承诺。
我会对你好的,一直对你好,他想,直到我死。
少年时的怦然心动,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
可是那个时候,他还太小,还不懂那种感情到底是什么。
但是那个晚上,第一次当他睡着,他是笑着的。那种隐隐的快乐和满足从他的心里涌起来,无需也无法掩饰。
终其一生,季无心都是一个无所求的人。他从不特别在乎什么,也不特别想要什么。
于他来说,天下第一只是一个名号,功成名就也不过过眼烟云。
少年的他站在万源宗的青山之巅,让清风猎猎地吹着他的衣襟和头发。
他觉得就是现在最好。他在,师兄在。另外一切便不再重要。
“但凡师兄有一点点喜欢我,我就算拼尽性命也要和他在一起。可惜师兄对我,却一点也不是那种喜欢。那么我的喜欢,便什么也不是了。”他对萧景
琰说,“可是喜欢这两个字却是不讲道理的。求之不得,却不得不求。因为再锋利的剑,也斩不断相思,再冠冕堂皇的谎言,也骗不过自己。”
对那个人的喜欢就在他的灵魂里疯长,杀不死。怎么杀也不肯死。
可是他又无法对那个人说。只是多看一眼那个人便是心满意足了,他又怎么敢行差踏错,让自己万劫不复。
他只有把他的喜欢锁起来,一道又一道,锁成一个密不透风的茧。
他觉得自己已经锁得足够严实,假装得足够好。直到春末一个响雷,惊醒了懵懵懂懂的他。
顾尊和段茹定亲的消息传来。
他终于发现他所有关于伪装的幻想不过都是假象。
他是有心的。不然为什么他会体会到“心如刀绞”到底是什么滋味。
他装不了的。他只有走。千山万水,朝着远离那个人的路走,走得越远越好。
萧景琰突然想起来柳氏的话。
这世上最难的便是喜欢二字。你若不喜欢,你便不能假装喜欢。你若喜欢,你又不能假装不喜欢。
“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有喜欢吗?”萧景琰有些迷惘地问。
“世间万物,一花一木,一沙一石,都有喜欢。我对师兄,又怎么不能是喜欢呢?”那个人回答。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喜欢。
同床共枕,同器共食是喜欢。
……那么我的喜欢呢?
在江湖浪荡的几年,季无心总是如此自问。却找不到答案。
终于在那个破败的古庙里,在那个故事里,他脱出心魔,悟出了自己的喜欢。
有大舍,才有大得。
季无心想,他的喜欢,便是为了那个人舍却一切,生前事,或死后名。
从那以后,他戒了酒,重新振作自己,行走江湖之间,去探索武林治学之道、剑法精进之术。
闻鸡起舞,日落不息,他日日苦练,希望早日突破万源第七剑。
也许有一天,他想,师兄会需要他的,或者他的剑。
后来,那个时刻终于来了,虽然比他想得稍微早了一点。
谢十一,就如同他那道狠辣的刀锋,一击劈开了中原武林,把江湖搅成了一锅烫手的水。
长风门和落梅堡已经落败,接下来谢十一要去的就是万源宗。
第七剑还未完全练成,但是季无心必须回去。
因为任云踪是师兄的剑,他也是师兄的剑。
就摒弃杂念,舍弃万物,以此命为剑锋,杀他个神鬼莫当。
师兄和谢十一决战前的那个晚上,他带着芙蓉酿上了万源宗。
芙蓉酿当然不只是芙蓉酿。不然顾尊也不会喝一杯就醉了。
而季无心就坐在那里,坐了一晚,在月色之下静静地看着睡着的顾尊。
看不够他。何况明日一战,生死莫测,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看见。
但是却不敢伸手触碰。
那么多年的风流云转,少年心事,冷梦缠绵,情毒入骨,早已化成了成结的相思和飘零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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