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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叶黄]永夜之雨 (珞霖)


  毫无疑问,黄少天是他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人之一。他究竟喜欢黄少天喜欢了多少年,把那份不同以往的真挚感情隐藏了多少年,他也早已忘却。或许是在看到血族的新生儿中毫无畏惧地站在身为“第一人”的自己面前之时,或许是在一身轻装的剑客手握着冰蓝色长剑走上战场之时,或许是因为那双眼睛总是冰冷而又夺目的光,更或许是在最初的最初……
  说到底,一段感情的细水长流,又怎敌得过一见倾心的华美动人。
  黄少天身上,分明是欲望消弭后信息素残留的味道,诱人可口的如同稀世珍馐,却是让叶修险些顷刻间被焚起的妒火烧尽理智,他甚至想直接一口咬下去标记了那刻被紧紧地搂在怀里的人。那是纵使是他都舍不得伤害,舍不得侵犯,舍不得他受到一丝一毫违背尊严的事情的黄少天,又怎么能容忍别人去染指。
  然而叶修并没有冲动地做那些无法挽回的事情,因为他可以清晰地分辨出,那迷人的信息素还会如同那片阳光照射下折射钻石光芒的无边冰海,冰凉沁心,炫目得让人不由惊叹的美好。叶修很久很久没有闻过黄少天信息素的味道了,omega的剑客实在将自己保护的太好,但是叶修却忘不了,五百年前就在这片湖边所闻到的浓郁味道,如同魔鬼的诱惑,足以在顷刻间把任何一个alpha的意志力毁于一旦,即使那信息素有着冰霜般的凉意也熄不灭性别吸引下熊熊燃烧的欲望之火。
  真是太惹人犯罪了。叶修叹息着在心中感叹道。
  偏偏黄少天毫无自知,就像那次在酒吧里,光光是随意地坐着便轻而易举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是身为黄少天独有的魅力,认真时冷冽的气质,活跃时炫目的光芒,omega的性别不过是他魅力的一部分而已。
  他会说出之前的话来,说自己喜欢一个无可救药的omega,又何尝不是想刺激一下黄少天来探知一下那人对自己的感觉,可惜今天黄少天似乎不在状态。叶修其实也希望能在黄少天的眼中看到一丝嫉妒的情绪,哪怕是仅仅一毫也可以,然而黄少天只是稍微震惊了一瞬就开始跃跃欲试地给他出谋划策。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弟?叶修可不乐意,他们都还不是有情人啊,就直接成兄弟了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好吗。
  真是的,是因为黄少天完全没有一个身为omega的自觉吗?叶修再神通广大,也不会知道黄少天昨晚经历了什么,更不会知道其实黄少天也曾认真思考过叶修他是不是喜欢自己的问题,然而,才放进心里的问题却因为下一刻所发生的事情被消抹的一干二净。
  下一秒会经历什么,又有谁能知道。
  “对了老叶,你喜欢的omega到底是谁啊?我认识不?”黄少天清亮的声音在瀑布的击水声中传来,带着好奇的情绪。
  “认识啊,你和他很熟的。”叶修轻笑着答道。
  ——因为,就是你嘛。
  

  ☆、- 7 -

  黄少天和叶修再次回到血族领域——永夜之森,已是三天后。
  然后仅仅是短短的三天时间,那片数千年来庇佑着血族的子民、笼罩在黑暗中的广袤森林,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令人难以置信的变化。纵使阅历宽泛如叶修,都在看到的一瞬间,露出了极度震惊的神色,久久不能回复。
  那是一场血红色的磅礴暴雨,疯狂地染红天幕,覆盖上整片森林。
  厚重的云层如同翻滚着的暗红色巨浪,波涛汹涌把天空的艳阳意图穿透云雨的每一缕阳光拍打至灰飞烟灭,那对于血族来说致命的威胁,在那片倒印的凶暴大海中无力地挣扎,再挣扎,却是始终被淹没在妖异的暗红色中,再也散发不出一丝光芒与温度。
  如果仅此而已,完美至极地隔绝阳光,便是整个血族的福音。
  然而,并没有那么简单。
  永夜之森的永夜树,在被焚烧,被炙烤,被侵蚀,每一片树叶每一根枝干似乎在炽白色的火焰下发出嘶哑如鬼怪般涩耳的痛苦哀嚎,苦苦支撑着却终逃不过化为焦炭的惨烈命运。
  这片树林,从来不曾这般脆弱过,永夜树有着金刚石般的硬度,有着石英砂般的抗火耐热能力,即使是叶修曾用过的世上最为锋利的战矛却邪也难以轻易将其穿透,即使是黄少天手中削铁如泥的冰雨也无法轻松地在永夜树的树干上留下印迹。无论是各系魔法,还是真金铁器,人族血族争斗多年,甚至被光魔法攻击进了皇城,唯有永夜之森的一棵棵巨树从未被摧毁过分毫,它兢兢业业数千年平稳地守护着整个血族远离被涂抹着剧毒的阳光。
  而这一刻,永夜之森哭泣着,在血雨中无助地呼喊着哭嚎着。它的枝叶在高温下瑟瑟发抖,它的躯干在那惨白的烈焰下变得脆弱不堪,它的根系都动摇了,蜷缩着似乎连这块大地都在跟着它一起剧烈的颤抖。
  颤抖了。
  是真的颤抖了。
  ——每一个血族的子民,每一个看着这场血雨的生灵。
  简直如同一片埋葬着万千尸体的血海,炽白色的火焰在眼前不断地跳动着焚烧那片暗黑色的森林,黄少天僵硬而茫然地看着这片不知从何而来的雨,早已握紧的手中指甲深深地掐进肉里仍是毫无知觉。
  永夜之森周边至少数百米的森林已经消失地一干二净,只剩下黄褐色的土地上那曾经扎根深厚的树根存在过的痕迹。是的,仅仅是存在过的痕迹,那炽白色的火焰分明连泥土都不会烧灼出任何焦黑的色泽,唯独永夜树被焚烧得哪怕是一须一叶都没有残留,燃烧殆尽。肉眼可见的范围,血雨下的火焰而在不知疲倦地燃烧着,销毁着血族的庇佑之森。
  “老叶……”黄少天颤抖地喊出身侧站立的人的名字,却再也说不出别的话语。他只觉得双腿在看清这一切的刹那就失去了力气,勉强维持着战力的姿势便已拼尽全力。永夜之森若是就此被焚毁,那血族……又将何去何从,是从此仓皇地逃隐深山躲避阳光,还是在人族猎人与教会的征讨下尽数逝亡,总之他们都不会再有如今的生活,只能在阳光与人族的追杀中苟且偷生。
  “少天,冷静一点。”叶修觉得自己的肺叶在急剧膨胀,胸膛仿佛要炸裂一般的疼。但他远比黄少天冷静得多,身为一个血族活了两千多年的岁月终究不是黄少天能比的。
  叶修伸手帮黄少天拉好凌乱的宽大黑袍,他们此时在阳光下,唯有附加过特殊咒术的黑袍才能帮他们暂时抵御阳光。这种对于血族几乎是逆天而行——血族因为永生而注定无法存活在阳光之下——的咒术,自然不可能毫无限制毫无代价,有资格拥有这种黑袍的,至少是伯爵以上的贵族,而像黄少天和叶修所拥有的,由血族第一术士索克萨尔公爵喻文州所施加咒术可以在艳阳下整整抵御阳光十二个时辰的黑色长袍,仅仅是十四公爵才有资格穿戴。
  七天,一次,这是抵御阳光的代价,无论是叶修还是黄少天都见过那位术士施展过这个咒术后苍白至极的脸色,足以把每一丝魔力都硬生生地尽数从身体中剥离,虚弱的要整整一天才能恢复正常行动的能力。那还是全血族的最强的术士,因此想要给每一个血族都有在阳光下存活的权利,又怎么可能付诸于行动?
  所以,即便是身为血族最强战士的他们,都只有十二个时辰这于血族漫长生命中短暂的不能再短暂的时间,那普通的血族子民呢?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不出一刻,便会痛苦至极地被焚烧过每一寸皮肤,被蒸发尽每一滴血液最终化为灰烬。
  “知道。”黄少天合上双目回答道,再睁开眼时,那浅蓝色的眸隐没在碎发的阴影里,转变为幽暗的深蓝色蕴着危险的点点星光。他深吸了一口气,抬起了自己的右手,那常年握着名剑冰雨的右手,每一毫动作都透露着霜冰般的凌厉,即使此刻冰雨没有显形,但那仍是守护了血族五百年的“剑圣”夜雨声烦的右手。
  ——要用这双手,要用手中的剑,拼尽全力去守护自己的种族。
  这是血族的战士,血族的剑圣,无声的宣誓。
  叶修站在一侧一言不发地看着黄少天毫无征兆的动作,深邃的黑眸中流露的是由衷自豪的情绪,正因为这样,黄少天才配得上他叶修的喜欢不是吗?与性别无关,与种族无关,与外貌无关,光光是那份对于心中认定的目标穷尽一生的执着追求,那份不论什么艰难险阻都阻拦不了的不懈坚持,便已是吸引得自己无法自拔。
  他默默地伸出手去,握住黄少天攥紧的拳头,迎上对方偏过头来疑惑的目光,笑得傲然而平静。下一刻,他便看到男子僵硬的表情渐渐生动起来,那双清浅冷冽的眸中愉悦地闪烁起了耀目星光。
  “走吧,我们先回王城和其他人汇合。”
  并肩飞奔的两人,每踏下一步都会在积起的水洼中飞溅开艳丽的血花。猩红的血雨不断拍打在身体上,却阻拦不了前行的步伐。他们知道,若是此刻便妄言血族末路,那才是将一切希望散尽,仅仅是刚刚开始,不在最后一刻又怎么能说下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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