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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女魔头 (允)


  欧景年笑了笑:“现在工艺不一样了。”晃了晃独孤桀骜的手,问她:“这里面有你喜欢的吗?”
  独孤桀骜回答得非常干脆:“都太小了。”镯子怎么能只有二两重呢?必须要一斤以上啊!还有那些项链什么的,比她之前的装饰差多了。要知道她以前连椅子都是纯金的啊,那些装饰用的护甲啊、武器啊就更不用说了。以她独孤桀骜的功力,每次打架之前,都必须要特地把那些护甲头盔之类的东西脱下来,可见那些黄金有多重,装饰起来有多费劲——惟其如此,才能显示她武林盟主的尊贵气势嘛。
  欧景年:…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这货喜欢俗气的贵重物品,买东西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却不知道她骄奢□□到这种程度。我以为100克的首饰已经很重,会妨碍平常举止了,没想到她居然还嫌轻。我真应该直接买几公斤金条,给她打个武林盟主的招牌挂在胸前的。
  大概看欧景年傻了眼,独孤桀骜非常好心地安慰了她一句:“当然,现在我们没有钱,买个小的也行,以后有了钱,我再给你换个大的。”
  欧景年:“…不是我给你买礼物吗?怎么变成你选了?!”
  独孤桀骜:“诶,不是你给我买了个礼物,然后带我来给你回礼吗?”
  欧景年:……
  独孤桀骜:“你放心,虽然只能买个小的,不过我肯定也不会委屈你的,东西小,我们就多买几个。服务员,把这个,这个,还有那个,对,都拿出来,给我女朋友戴上。”
  欧景年大惊:“…我不需要这些首饰,谢谢。”
  独孤桀骜微笑着抓起欧景年的手,往她的两手上套东西:“你不是嫌我缺少主见吗?现在我有主见,你又不听我话了?”
  欧景年:“啊?”独孤桀骜你这是报复,绝对是报复!
  独孤桀骜给欧景年套上一堆手镯,笑眼弯弯地端详,赞叹:“你皮肤白,戴金镯子好看,我觉得这一套挺配你的。”
  欧景年:“十二生肖是十二个镯子不是一套,我不要在手臂上套十二个镯子啊喂!”
  独孤桀骜:“服务员,再把那条项链拿过来,对,最重的那个,这金链子有多重,可以定做吗?我想想,我要个…两斤是多少?图案,能订鸳鸯的吗?”
  欧景年:“…宝宝,我们还要留着钱开店呢,不用买这么多吧…”两斤的链子…出去会把脖子压断吧?!
  独孤桀骜豪气干云:“再穷不能穷女友,再苦不能苦景年。”
  欧景年:……
  独孤桀骜:“而且,我刚刚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可以省好多进货的钱,正好多出来的可以多给你买点东西。”她把眼光转来转去,像是不经意般地指了指一只粗大的黄金戒指:“服务员,这个也来两个。”

  ☆、第221章

  除了给欧景年买的礼物,独孤桀骜自己也买了不少东西,基本都是纯粹的黄金制品,她们买的实在太多,热情的店员们甚至反复强调要不要帮忙叫一辆押运车护送,独孤桀骜断然拒绝了她们的好意,要了几个塑料袋,把东西随便装进袋子里,在店员们巴结的笑脸中走出了门。
  欧景年觉得自己简直还像没从梦中醒来一样,走起路来一脚轻一脚重,望向前路的眼神也茫然无措,神思不属。付款的时候她想抢先,却被独孤桀骜拦住,她想要偷偷看一下总金额,也被独孤桀骜挡住了,她于是把心思放在认真思考自己的钱到底够不够养独孤桀骜这个问题,以及自己是不是要再去做点投资,或者打个零工什么的来补贴家用。
  独孤桀骜对欧景年的小心思一无所觉,她的全部心神都放在另外一件事上——为了追女朋友而鉴阅了不少言情剧的独孤盟主发现,所有的男主在向女主求婚的时候都会买钻戒。
  一心结婚的盟主大人迅速地查阅了关于钻戒的所有资料,顺带连婚戒订婚戒以及戒指戴在各个手指的含义也了如指掌,然而在最后实施的阶段又犯了难:电视里的男主求婚自然是无往不利(除非他不是男主而是男配),可是现实里的求婚未必会有这么顺利。独孤桀骜只要一想到自己费了大心思挑了戒指跪在欧景年面前求婚却被无情拒绝的场景就感到心悸,何况欧景年这人脾气那么大,一开始就上钻戒,不给点回旋余地,谈崩了怎么办?
  独孤桀骜至今对欧景年的脾气心有余悸,宁可自己委屈点,损失些许虚无缥缈不许别人发现损耗别人就不敢发现的自尊,也不愿意惹怒自己那位实实在在的胸大腰细肤白貌美脾气差的女朋友。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是也。
  但是钻戒不能买,普通的戒指就不一样了。独孤桀骜内心作如是想,一面偷偷地瞄了一眼自己手里的塑料袋。左边装着大大小小的金条,这是独孤桀骜需要用到的东西,右边装着十二只手镯,一对重达400克(在欧景年的强烈要求下,独孤盟主不情愿地减少了克重和款式)的步步高金链(俗称狗链),一朵金玫瑰,一对耳环,以及两枚一模一样的金戒指。
  两枚戒指是趁着欧景年不注意的时候买的,结账的时候独孤桀骜特地不许欧景年看账单,一半是不想让欧景年为钱担心,一半则是怕她发现这对戒指,但是现在,戒指顺利地买到了,独孤桀骜却又忐忑不安,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说服欧景年,让她肯跟自己戴上情侣对戒——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独孤桀骜悄悄地,悄悄地扫了欧景年一眼。欧景年什么都没拎,看上去却比拎着一堆东西的独孤桀骜更累,她茫然地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出既虚弱又毫无节奏的声点,走着走着,突然又停下来,看了一眼独孤桀骜:“宝宝,我来拎一会?”
  独孤桀骜无语地看了欧景年一眼:“你拎不动。”光是最大的一公斤的金条她就买了5根,其他的小金条还不算,就欧景年那小身板…好吧,欧景年最近的力气已经大了很多了,但!是!身为一位武林盟主(前),怎么能让女眷搬东西呢?
  欧景年看见独孤桀骜嫌弃的表情,忍不住就在她鼻子上刮了下:“别小瞧我。”手臂弯曲,摆出一个健美的姿势:“姐现在也是有肌肉的。”
  独孤桀骜对欧景年露出了一个鄙视的眼神,这眼神要放在男人身上,就是妥妥的大男子主义,放在独孤桀骜身上,也完美地体现出了“直男癌”这种属性中的某些特质:“重活还是让我来吧,你这弱质女子就在家里好好地貌美如花就行了。”
  欧景年的回答是一个又快又狠的爆栗,然后强行从独孤桀骜手里抢下一个袋子,吃力地在前面带路:“那边。”
  独孤桀骜发现她拿走的正好是装戒指的袋子,赶紧想要抢回来,可惜欧景年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东西抱在胸前,对着凑进来的独孤桀骜严防死守,顺便还下了死命令:“不许拿任何招式或者内力对付我。”独孤桀骜无奈之下,只好亦步亦趋地跟了过去,绕了不少路,才走进一家门面不大的饭店。
  独孤桀骜一走进去,就发现这家店看起来虽小,档次却绝对不低——这家店比欧景年的品味要富贵很多,却又没有富贵到土气的程度,里面的装潢都是她所熟悉却模仿不来的风格,整个江湖上只有一两个百年世家才有这样的装饰,摆着的物价虽然不多,却个个都是精品。独孤桀骜粗略地估量了一下,发现哪怕自己还是武林盟主,在这家店里招待客人,也完全不会觉得失了身份档次。再考虑到她自己异于常人的食量,独孤桀骜暗暗地把这家店给归入了“奢侈”的行列。
  自从独孤桀骜折腾着开店以来,欧景年的支出消费明显比以前要节约了,平常两人不是去快餐店,就是去些街头排档,连点评网上人均200的餐厅都舍不得去,却突然进了这家独孤桀骜一个人就足够吃掉几千上万块的店,这让独孤桀骜更不安了。
  欧景年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说。独孤桀骜这么想着,舔了舔嘴唇,看了欧景年一眼。欧景年现在比刚才看起来平静,但是心跳却比刚才更快了。这说明她在刻意压制着情绪。压制什么情绪呢?生气?似乎有点。悲伤?似乎也有点。茫然?感觉有很多。
  不会是…家里人以死相逼所以欧景年决定分手吧?要是那样的话,她独孤桀骜就…就也只能乖乖地接受事实,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窝上几年,治疗情伤。不,不对,她本该愤而出手,把欧景年的家人都杀掉才是!至少…至少要杀掉欧阳泰才行。可是景年不让她杀人。
  她杀了人,景年会不开心的。而且,那毕竟是景年的叔叔。所以,她还是只能跑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孤独终老,哭泣的时候没有可以埋的胸,调皮的时候没有可以绕着跑的人,一辈子没有奶喝,也不会有人在冬天里逼着自己穿丑得吓人的秋裤,更不会有人在她做了错事的时候跑出来,义正辞严地约束她,管着她,又在教育她之后,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更重要的是,她或许能够让其他人为自己做这些事,可惜她们,都不是欧景年。
  独孤桀骜被自己的脑洞吓了一跳,赶紧甩掉满脑子奇怪的想法,小步凑到欧景年身边,撒娇似的黏黏腻腻的说:“景年,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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