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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贫贱夫夫百事爱 (凤不至)


  说到此处,要省略某人一万字自吹自擂,再书归正传。
  胡歌所乘坐的大船被对方报复性地击沉后,受了十分重的外伤,因此落水后昏迷了一小会儿,幸而他是在水上长大的,虽然喝了一肚子水,不多会醒来仗着憋气功夫了得,一路凫水向前,躲过了敌方的搜捕。
  只是等他浮出水面时,却不知漂到了哪里。四周虽然没有敌人,他却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了。
  恰好风浪又大,待他再次昏死片刻醒来时,感到有人拽了自己胳膊,迷糊中睁眼看见个眉清目秀的道士在水中搂着自己向前游。到了岸上,他吐完了肚子里的水,被那人换了身干爽衣服,才觉得脸上痛痒难当,原来之前落水时被一块碎木板打在左眉间,左眼已经肿涨到看不清东西。
  道士见他醒了,问了他姓名来历。胡歌胡诌自己姓胡,是杭州的客商,路上被海盗袭击才落水。道士说自己叫徐长卿,是京城蜀山道观的道士,到江南寻人来的。胡歌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飘流到了几十里外。
  本来救了人就该分手,怎奈胡歌伤得太重,当时就开始发起高烧,不多时,脸肿得面目全非不说,神志也不太清醒。
  胡歌只知道徐长卿衣不接带地一路照料自己,偶尔清醒时,胡歌还能见到徐长卿一脸柔情地看着他,他是天生天养的海盗,虽然不解风情,却很知道知恩图报。终于在一个雨夜,徐长卿伺候他服了药以后,胡歌鼓起勇气,吻了他。
  这一吻下去,徐长卿的白豆腐脸蛋热成了麻辣豆腐。
  这些天的相处,胡歌已经知道徐长卿寻的那个叫“景天”的人多半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不过看着他肿得如同猪头一般的脸,徐长卿还是迷醉般地吻了起来。胡歌便带着报恩心态勇敢地迎了上去。
  这一段本该是意外的露水姻缘直到两人到了京城也没有结束,徐长卿没有带他去道观,而是住在京郊的一处客栈里。徐长卿颇通医术,说是要替他疗伤,再送他回家。胡歌呢,说是伤重得走不得路,起不了床,其实只要徐长卿带着他的时候,他就立时生龙活虎一般。
  开始时,胡歌的确是抱着报恩心理,所以徐长卿说什么就是什么,无论是平日里偶尔教他一些道术和“景天”的事情,还是给他用上□□,穿上道服,和他一起在京城大模大样地逛街游玩。胡歌都没有丝毫心虚过,因他从未想过,他对徐长卿会真的动心。
  直到一日胡歌从京城看见满大街贴着燕王分封逍遥侯的告示,又在茶楼听见说书的讲自己大战晋王的所谓英雄事迹,他才想起自己在众人眼中已经是个战绩辉煌的死人,他从未有过真正的家人,是以这些日子一是伤重,一是顾及走漏风声,也没想过向谁报个平安。
  现在他心再大,也不禁开始设想,听了自己的死讯,众人该急成什么样子。尤其是袁弘,他可会有一丝伤感?
  想起了袁弘,就想起临走时两人吵架和恩爱,不过时过境迁,离开他久了,龃龉全都忘了,想起来的都是甜蜜往事。
  于是海盗头子胡爷自受伤以来第一次感到有些心虚,他现在伤势已经渐好,就连脸上那些难看的疤痕和破损严重的眉骨,都被徐长卿一双妙手修补好了。
  而因为有了他,徐长卿原本清冷寂寞的脸上也渐渐有了生气。他的那个“景天”也不知是死了还是负心走了,总之,这次要是自己这个冒牌货再不吭声地走了,不知徐长卿会不会疯掉。
  可是,自己确实也该走了。
  不说儿女私情,单说现下他也是个挂名侯爷,可以回去带着一帮兄弟们享福了不是?
  于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胡爷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愧疚之情,他对着救命恩人结结巴巴地说了自己身体已经养好现在要回莆田,又从头到尾将自己真实身份说了一遍,徐长卿倒是没有太过意外的表情,只是淡淡问了他一句,家里是不是还有妻子?
  胡爷憋着一口长气差点没喘上来,徐长卿脸色更淡然了。
  只说,有也没关系,我和她是不一样的是不是?
  这次胡爷飞快点头。
  徐长卿倒是笑了。笑得十分疏离,胡爷看不懂。
  后来徐长卿仍是不离不弃地跟着,说是不放心胡歌的身体,直到分手的那天,徐长卿道了告辞转身就走,反倒是胡歌稳不住了。
  胡歌一把搂住了徐长卿,这几天来他也算想的清楚,莆田的那朵小红花他是舍不得的,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人动了情,京城的这块白豆腐他也是舍不得的,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人动了心。
  这两个人,一个对他有情,一个对他有义,他也不知该怎么办,只知道坚决不能放手,徐长卿被他缠得无法,只好答应送他回来莆田,到了地方,便要回去,胡歌胡乱答应,只求能多见他一刻也是好的。
  连这些乱七八糟的□□,胡歌也都挑重点说了,屋子太小,外头雨又太大,徐长卿没地方可去,只好坐在一旁一杯杯喝茶掩饰尴尬,直到喝得快吐。小半个时辰后,外头的雨还是下得噼里啪啦,屋子里头睡着的老人孩子都醒了,胡歌的讲述方才告一段落。
  天大地大,什么也没有吃饭事大。
  吴宗伦和刘海先去搜罗了一遍家里的粮食,发现捞上来的活鱼显然不够,吴宗伦把准备过节才吃的仔鸡给宰了,亲自下厨弄了一桌子菜,虽然都是粗茶淡饭,可是看上去也很丰盛。端着饭菜进入,于氏笑眯眯地摸着胡歌的头,笑道:“早就看你是个福气的,回来就好,听刘海说你封了官,也是时候该娶个媳妇了。”
  胡歌抱着奇缘狡黠一笑:“您老还不知道吧,我现在有两个媳妇了。”
  奇缘正扒在他肩头吐泡泡,听到这里“啪”的一声泡泡就破了:“干爹?什么叫媳妇?”
  “就是你可以每天搂着睡觉的人。”
  “那爹亲就是我媳妇么?”
  胡歌大笑:“你爹亲是吴二的媳……哎呦!”
  回头,吴宗伦正黑着脸看他:“吃饭了!”
  一大家围坐桌边热热闹闹地吃了顿饭,期间鸡飞狗跳,于氏和孩子先吃好了,她下了大雨也无事可做,不声不响地回屋取了两对金光闪闪的耳环,把胡歌叫过去偷偷塞给他:“刚才听说你都有两个媳妇了?你之前叫过我一声娘,不能白叫,这是娘给儿媳妇的见面礼。”
  胡歌大大方方收了谢了,从屋里喜滋滋出来。见徐长卿不在屋里,急道:“白豆腐呢?”
  刘海刚吃完饭正要收拾碗筷:“白豆,呃,徐道长说雨下得小了,他先回去了。”
  胡歌脸都黑了:“回去?这么大的雨,他能去哪儿?”
  刘海看了看外头渐缓的雨势:“说是要回县城去找个客栈,大概是这里房间太小,他住不惯吧。你放心,吴大哥去送他了。”
  胡歌这才放下心,上前拍拍刘海眨眨眼道:“哎,觉得怎么样?”
  刘海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问他这个新“老婆”怎么样,没好气地瞥他一眼:“袁县令这些日子都不太精神,你这次回来见过他了?”
  胡歌立时笑容收敛,坐下用两手慢慢托住了头:“还没见过,因为昨天宵禁嘛,今天我当然会去的……”
  话音未落,门外响了两声象征性的敲门声,有人就推门进来。
  刘海家本也没有关门的习惯,今天实在是胡歌身份太过特殊,才关了门的。
  刘海见了来人,眼睛都瞪圆了。
  “晓、晓海?”
  晋王沈晓海这几天心情舒畅,得了宝物重夺天下有望是一桩,那个整日围着他屋外打转的聂远几日都没来打扰又是一桩,他自觉自己将来是要登基为帝的,现下能够在民间多待一阵子,体会民风民俗也不错,尤其是在刘海家里,一大家子和和睦睦,妻贤子孝,亲情真挚,倒令他有些留恋不已。
  所以他在莆田一带准备起兵,却不住下属安排的更好的住处,硬是要住在先前的大屋里,好方便自己时不时过来骚扰这一家子。
  “海哥~”晋王笑眯眯喊了声,见到胡歌时笑容斂了一半。一副狐疑神色定定看着胡歌。
  刘海心提到了嗓子眼,双手握拳,站了起来。
  为什么吴大哥偏偏挑这个时候出门?!
  胡歌也歪着头打量半天,笑道:“在下是胡……”想起吴宗伦说过不要暴露身份,必定有什么缘故的,改口道:“胡大海,吴二的好兄弟,您是哪位?怎么以前没见过?”
  晋王心说吴宗伦的兄弟岂能是泛泛之辈,倒有心拉拢起来,微微一笑,换了一副无害的无辜表情:“这么巧,您叫胡大海,我叫吴晓海,是吴宗……吴二的堂弟。”
  刘海听得扶着额头又坐了下来。
  还好还好,这两位仇人互相不认识!
  一番“久仰”寒暄之后,吴晓海看了看桌上杯盘狼藉:“你们都吃过了?”
  刘海有点结巴:“您、您还没吃?”
  吴晓海点头:“天凉起迟了,雨又下个不停,懒得吃他们送来的那些个菜,不过呢,我把酒带过来了。海哥,我好喜欢你上次煮的海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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