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在只是走了没两条街。约翰的靴子尖都还没湿,他们就到了目的地——一家小餐馆。
这里的店面并不大。玻璃上蒙着一层氤氲的雾气,里面的人坐在暖黄色的灯光下说说笑笑。门口有些褪色的鎏金招牌上用花体字写着:
“勤奋的汤”。
这里虽然只是一家街头小店,但是却是劳斯太太曾经推荐过的一家好店。
——在伦敦,想上知名餐厅吃一顿饭需要花好多大钱。所以知道一些好吃又便宜的小店是很有必要的。
劳斯太太推荐这家店时,曾对这里的羊胸肉碎和意式宽面十分推崇。
约翰收拢了伞,进门时就顺手放在了旁边的伞架上。上面已经摆了不少伞,可一个个都按照房间号摆的整整齐齐,不用担心丢失。
考虑到斯内普,他单独要了一个房间。服务生领着约翰上了二楼,选了一个有窗帘和小方桌的房间。
没错——约翰今晚突然改变主意,就是打算带斯内普好好的吃一顿。
斯内普以前是吃不到,只能看着。
现在能吃到东西了,还只能看着,这就让约翰心里很不舒服了。
尤其今晚的蘑菇汤也让他耿耿于怀。
进到了明亮的室内,斯内普怕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就再次飘上天花板。
而约翰身旁等候着服务生,他看着菜单沉吟。
……劳斯太太推荐的羊胸肉碎和意式宽面是一定要点的。
晚上斯内普没喝到的奶油蘑菇汤也一定要点。
“还有什么推荐吗?”约翰问他。
“今天大厨推荐的菜是用牛油烹制的薯条和炸鱼、也可以换成扇贝。牛排三明治也比较热卖。”服务生很快回答。
约翰点头应下,将几样全要了。然后又点了两份约克郡布丁就表示完了。
他有点心虚。
虽然自己已经到英国很久了,可平日都是劳斯太太在家做饭,对外面餐馆里的点餐还比较陌生。
他不清楚点餐要不要按照正规流程走。
但是等菜都上齐时,斯内普和服务生的表情都很正常,没有露出奇怪或疑惑的表情时,约翰才松了口气。
看来是他想多了。
菜一上齐,约翰就让服务生出去并关上房门了。
雨下的很大,窗外一片朦胧。约翰想了想,还是没有拉上窗帘。
雨景中星星点点的灯光真的很漂亮,他想让斯内普也看看,别总心情沉郁的。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有谁看到斯内普,也会以为是窗户上的雾气导致眼花了吧。
斯内普这才坐在了约翰的对面。约翰先把一碗奶油蘑菇汤递过去,放在了斯内普面前,才开始分别的菜。
斯内普深意的看他一眼。
约翰心里像在打鼓,却努力撑着让自己表情坦然,与斯内普对视。
——希望斯内普不要猜出他的想法。
“劳斯太太在家做的饭都是家常菜。今天咱们出来吃点不一样的。快吃吧。”约翰笑着说。
在家吃饭,约翰都很有顾虑。
因为害怕两份饭撑到约翰,劳斯太太每次端上来都把份量减少很多,差不多也只有一份半。
斯内普自然不肯说自己是吃饱了或是没饱。
等去剧组吃饭,就不会这么顾虑了。
约克郡布丁和约翰印象中的甜品布丁居然不一样。约翰只知道英国人饭后要吃布丁,才点的这个,没想到……
它看起来就像是松软的面包。
一个个呈圆咖啡杯状,内部凹陷进去。里面盛满了豌豆,炖肉和蔬菜。上面浇着一层浓厚的褐色酱汁。
约翰吃掉了一个,惊得他差点把舌头吞掉。
布丁——其实说面包更合适。凹陷的里面口感十分绵软,但外皮又很香脆。配上炖肉和豌豆,好吃极了。
他偷眼看了一眼斯内普——后者正用叉子叉了一块炸鱼,表情比起出门前,缓和了很多。
约翰赶紧悄不作声的把约克郡布丁的盘子往那边推了推,又装作想吃牛排三明治的样子,赶紧拿起一块掩饰。
斯内普又扫了他一眼。
约翰一阵尴尬。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自从感觉到自己喜欢斯内普后,就处处想着他。
偏生斯内普对别人防备太深,如果他示好有些明显的话,斯内普说不定会想到别的方面去。
——就像他是真心觉得斯内普的相貌很有魅力,眼睛和鹰钩鼻都很吸引自己。声音更是特别好听。可如果他说了出来,斯内普只会以为这是在嘲讽他。
而且魔法方面,他还弱的如同一个霍格沃茨的学生,战斗意识更差。在斯内普最擅长的魔药方面更是连学都没有学。
斯内普是自卑的,可他更是自傲的。
追不上斯内普的他,又怎么会走进斯内普的眼中呢?现在只是斯内普不得不待在他身边而已。
这也就导致了约翰现在小心翼翼,遮遮掩掩的示好行为。
“西弗勒斯,今晚回去就教我‘愈合如初’吧。我要抓紧时间学了……你的魔药课本写的怎么样了?”他下定决心要更快的学习。
斯内普停下了刀叉,唇角微勾。露出一个似是期待——好像又硬拐成了讽刺的笑:“先教你最基础的疥疮药水还是没有问题的。”
“材料是干荨麻,粉碎的蛇的毒牙,蒸煮过的带触角的鼻涕虫,还有豪猪刺。”他放慢了语速。
“明早我就去买材料。”约翰立刻说。
等他吃的肚皮滚圆,倒在椅背上再也不想动一下的时候,他用手机搜了一下鼻涕虫。
——约翰比较担忧这是不是一种魔法界才有的材料。
不过还好。鼻涕虫又称蛞蝓,是一种很平常的软体动物。传说中能用盐杀死的蜗牛其实指的就是蛞蝓。
他又搜了一下豪猪刺,更为吃惊了。
本来约翰还以为豪猪刺是豪猪身上的刺呢,心想他要是从外国买,不知道得耽搁几日才能运回来。可搜索后大吃一惊。
——豪猪刺居然是一种常绿的灌木!
☆、第三十一章
等到了第二天,约翰费了一番工夫才把材料找齐。
——虽然疥疮药水的材料都有,但真心生僻。
斯内普在拿到材料后,就把约翰从书房里赶了出去——把魔杖留在了书房里。他要自己蒸煮鼻涕虫。
让约翰一个毫无基础的人去处理魔药材料,简直就是浪费。
约翰蹲在书房门口等着,突然间变得若有所思。
……既然斯内普是靠魔杖来确定活动范围的。那岂不是他想分床睡也是可以的?
问题是……从知道魔杖控制活动的这件事后都过了这么久了,他们还在同一张床上睡!他是没想到。西弗勒斯……难道也没想到?
还是说他——
约翰心中一喜。
不过这件事他只能在心中想想,绝不能说出来或者求证。
不然就算西弗勒斯之前是真的默认了,也绝对会搬到客房的!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斯内普才允许他进去。
约翰一走进书房,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怪气味。
斯内普正站在桌前。桌上摆着一个白色的石英坩埚,正往外缓慢的飘着蒸气。
“这里面泡的是鼻涕虫?”约翰好奇的凑近了看,看到坩埚里只剩很少的一点水,勉强覆盖住里面的鼻涕虫,气味闻起来很咸。
“只需要再泡上一个小时,这一锅鼻涕虫就能蒸煮好了。”斯内普说,“我用了盐和水。以三比一的比例添加,再加两小勺生姜粉,调配的蒸煮药水。”
约翰点点头,暗自记下了这个配方。
书房的气味不太好闻,坩埚也不需要再看管了,斯内普和约翰就改为下楼,去门外的小花园里转转。
花园并不大,在门口一排排、种满了紫色的杜鹃花。
这里一向也是劳斯太太打理,约翰每天只路过看几眼,没怎么来过。
淡紫色的花看起来赏心悦目,气味也不浓郁,基本闻不到,不让人心生厌烦。因此斯内普也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
约翰带了两把椅子过来。他打算在这里和西弗勒斯一起写一会儿的——他写书稿,西弗勒斯写魔药课本。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约翰看了一下号码,上面显示着“瑞查德”。
瑞查德?这名字好熟悉。
约翰想了想,恍然大悟,突然想起来了。
——当时卖出周边的时候,有一个叫瑞查德的商人要了所有人物和霍格沃茨模型的授权。
他当时就在瑞查德那里下了全套的单呢。
“喂?瑞查德,好久不见,怎么了吗?”约翰心中隐有猜测。
难不成做好了?
“斯内普先生,你的全套订单都做好了呀。我这就给你送过来吧?”瑞查德的声音很热情。
“都做好了!那就太麻烦了,我现在就在家里,请送来吧。”预想成真,约翰很是惊喜。
前面说了,兵人是制作非常精细的模型。
不仅手部肘部等身上的关节可以活动,衣服可以穿脱,也有配套的物品,恍惚间就像是原著人物在身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