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岂不是一件分外令人感动的事情?
在这令人感动的一刻,花满楼却对他的敌人说:“不要死。”
宫九不死,死的岂不是陆小凤?西门吹雪?叶孤城?
又或者,就是花满楼自己。
他难道真的动了情?识了爱?
怎么可能?
当然不可能。
花满楼毕竟是庄周,庄周只会是庄周。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对你说一件事。”
这本就一个陷阱。
因为这本就是不可能的意思。
可惜,这世上所有掉入爱情的漩涡的生物都会不由自主的向往美好的光明的一面,爱情的力量让一切苦痛阴暗都看起来华美无双光芒四射,让一切蛛丝马迹讳莫如深都变得完美无缺毫不在意。
宫九缓缓的笑了。
他笑起来带着一股子矜贵之气,神情如漂浮在梦中,虽不甜蜜,也不可爱,更不漂亮温暖,却只让人一看,便觉得那是一个美梦。
“七童。”
“你就在这里,哪里都不要去。”
“你总要等着我的。”
他的话语温柔而缓慢,简直就像是要把一辈子的温柔都用尽了。
他的话语自信而傲慢,简直就像是要把一辈子的自负都用尽了。
说罢,男子站起身。
他漆黑的发鬃一丝不乱,雪白的衣衫上连一根皱纹都没有,轮廓优美如雕刻般的脸上带着种冷酷,自负而坚决的表情,睛神锐利如刀锋。
他看了一眼花满楼。
刀锋里神奇的带着一丝温柔。
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
花满楼静静的歪了歪头,似乎在注视他的远去。
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有一个很好的结局,有很多故事天真可爱完美幸福。
但是,也有很多事情,结局并不美,也不好,但是很合理。
也有很多天真可爱完美幸福的故事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
宫九迎战陆小凤三人之时。
吴明失踪。
铃儿叛变。
这个可爱的让人恨不得让人宠在手心中的小姑娘歪了歪头,蔚蓝的眼眸毫无情感。
“琴名可疑,疑似穿越者,抹杀。”
她一剑刺入了宫九的身体里,剑如惊雷,若闪电。
那是不该出现在这世间的剑,不属于人类的剑。
只有神明才能用的剑。
然后,在陆小凤惊异的目光中,宫九倒下的身体前,这个小姑娘这样说道。
清幽的宫殿中,容色艳丽的阿三默默的用一只手将花满楼的锁链解开。
花满楼笑了笑。
“谢谢你,不过,我觉得我需要一把刀,还有我的琴。”
阿三低眉顺目的为花满楼寻来了一把刀。
刀是好刀。
削铁如泥,毛发立断。
花满楼微笑着拿起这把刀,步出宫殿。
阿三沉默着抱住他的琴,紧紧的跟着他,活像是世间最忠诚的奴仆。
花满楼,哦,这时该唤作庄周。
庄周握着刀,走到陆小凤的面前,走到铃儿的身边,走到宫九的尸体旁。
“我找到了。”
他微笑着说道。
铃儿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庄周并不在意。
他垂了垂眼。
刀出。
很美的一刀。
是情人眼中的目光。
是窈窕的女子温柔的体态。
是初春的花开如海。
甚至还带着微微的花香。
很冷的一刀。
无底深渊中万年寒冰都及不上一分一毫。
冷到铃儿整个人冻在那里,一动不动。
刀至。
头断。
鲜血泼地。
庄周闭了闭眼,陌生而熟悉的力量温水一般缓缓的流淌入他的身体,被强迫封住的力量有些微的松动。
“这是一个好的开头。”
薛畅在玉佩中轻声的说。
“他还能活吗?”
庄周看了一眼宫九,在心中说道。
“你若成功,他们自能活。”
“阿三,给我琴。”
闻言,庄周淡淡道。
接过琴,庄周席地而坐,手指轻动,无名琴曲随心而出。
其声呜咽,恍若惊魂。
渺渺遥遥,直上九天碧落。
庄周微笑着看了一眼陆小凤,西门吹雪,叶孤城,缓缓闭目。
此间事已了,自该离去。
万般世界,成功之日,再见之时。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九点半才完事,写得有些赶,莫拍,此也算倾城绝恋,哦呵呵,下一张小李飞刀,现在发觉,我儿子真不是个好东西。╭(╯3╰)╮小李飞刀穿成谁好?好纠结。今天又没时间写新文==+!
多情剑客
第28章 楔子
近来,金马玉堂之上正行一件例行盛事。
帝命科举,春闱盛事。
和所有寒窗苦读数十年的年轻人一样,秦孺同样行了千里路,背着行囊踏入了京都。
一袭书生袍浆洗的发白,鞋子上沾满泥泞,高大,有才华,清秀,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一双疲惫的眼睛深处燃烧着执着的火焰。
为这一日,这个年轻人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
他志在必得。
但是,这个十分自信的青年在科举的前两日,发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既不是江湖仇杀,也不是病痛恶疾。
真的是非常小非常小的一个问题。
他没钱了。
这对江湖侠客来说并不是一个问题,对于豪杰公子来说更称不上是一个问题。
秦孺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
既无劫富济贫的武功也无遍布天下的朋友更没有辉煌显赫的身家。
没钱就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问题。
他站在杨家老伯的面摊前,挺着咕噜噜的空肚子,连两个酒窝都失去了神采、难道他准备了这么多年,却要空着肚子饿晕在考场里?
秦孺动了动嘴,挪了挪脚,既舍不得脸面讨要吃食,也舍不得锦绣前程。
他站在街旁,活像是一位思考重大问题的书生。
穷酸书生。
一辆马车慢慢悠悠平平稳稳的停在书生十步之外。
赶车的俊俏童子动作麻利的翻身下车,侍立在旁。
接着一个人掀开了帘子,走了下来。
书生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
然后呆住了。
他从未见过这么充满神气的男人。
青黛一样的眉下是一双奇异的眼睛,漆黑的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他本生的俊俏而英气,一身玉白的书生袍却又衬得他儒雅而风流。
他年轻还尚轻,多少还带着青年人特有的自在轻狂,却并不讨厌。
简直就令人喜欢。
往人群里一站,众人情不自禁的都看他。
这个令人喜欢亲切的青年人在众人的目光中坦然自若的坐到了杨家老伯的面摊上,要了一碗面,一壶浊酒。
他吃面的样子斯文的像是一位贵公子,喝酒时又活像纵横江湖多年的酒鬼侠客。
秦孺也看着他,心中忽然生出一丝卑怯来。
他足够努力,也十分自信,更有常人没有的毅力,但是这一刻,他却心中生出了些许苦闷。
是不是总有一种人天生头角峥嵘,与众不同?
他饿着肚子,眨了眨眼,心情越发不好,转身就想离去。
他忽然听到了一句话。
秦孺不由自主的回过头。
“这位公子,”那神气的青年人不知何时已经放下了筷子,遥遥的举起了酒杯。
“相逢有缘,何不一起喝上一杯?”
青年的笑容温和有礼,言语动作坦荡洒脱,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他。
他面前的桌子上也不知何时已摆上了一碗面,一杯酒。
秦孺在这一刻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理由能够说服自己拒绝他。
他握了握手指,心中方方生出的些许苦闷卑怯冰雪遇了火焰黑暗见了日光一般顷刻间消失不见。
他大步踏了过去,清秀的面容上两个酒窝明晃晃的真切。
“在下秦孺。”
书生正正经经的行了一礼。
青年笑容更盛,站起身,回了他一礼。
“李寻欢。”
通过姓名,二人方一坐下,秦孺就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开始吃面。
他吃的又快又急。
活像是三四天没有吃过一口粮食。
李寻欢看着他的吃相,面带笑意,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当他吃完的时候,他的碗里连一棵葱花一滴面汤都不剩,干净的都能照出他的脸。
秦孺放下筷子一口气灌下了一杯酒,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满足而自在。
擦了擦嘴,秦孺才抬头看向李寻欢。
“多谢你请我吃饭喝酒。”
李寻欢笑笑。
“我想请便请,你想来就来,又何须言谢字。”
秦孺也忍不住笑了。
“你真是一位可爱的人。”
“大家都这么说。”
李寻欢放下酒杯。
一碗面的功夫,他的一壶酒,已经喝完了。
他站起身。
“今日还有事,他日再见,望秦兄得偿所愿,金榜题名。”
秦孺也起身。
“科举场上,一决高下。”
“好。”
李寻欢哈哈一笑,转身行了几步踏上了马车。
俊俏的小童手起鞭落,马车再度慢慢悠悠的行于马龙车水,行人如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