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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人格 (FIRST)



而那个曾经总是披着蓬松长发,衣着沉闷单调,面容苍白的瘦弱女孩,现在身穿一条桃红色连身裙,头发柔顺地梳好拂到耳后,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记者的闪光灯争先恐后亮起时,她转过头向栅栏后的我露出一个很平静的微笑,她说,赤西君,不会再有人想害你了,想害你的人已经受到严厉的惩罚。

她的背后,记者们蜂拥而起的混乱后面,我看见和也向我再次展现那种神秘莫测的笑容。明明距离那么遥远,明明周围一片陷入混乱的吵杂,我却仿佛听见他那金属般锐利的声线,就在我的耳边。
仁,我相信你,我相信你没有杀他。

那个女孩子坦白交代作案动机,以及购买子弹的途径,所有的视线全部集中在她的身上,我反而成为被众人遗忘在角落里的人。
法官当庭宣布,鉴于犯人主动做出自首的悔改行为,决定择日开庭再议。赤西仁,无罪释放。

走出法院门口,闪光灯和摄影机的镜头在我面前如同钢铁围墙,无罪释放的我象一只在显微镜下被观察的白老鼠,每一根汗毛,每一个毛孔,都被扩大了无数倍呈现在众目睽睽之下。人声和无数个从张合嘴巴里发出的问题,仿佛一层又一层巨浪向我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就在我的耐性与立志宣告坍塌的前一秒,尖锐的刹车声从人墙后面突兀响起,对那群企图通过轰炸式提问来获取新闻的记者来说,异常的煞风景,但对我来说,实在是值得感激的救星了。


从我冲破重重人墙包围,动作敏捷跳上他黑色的法拉利跑车前后不过是十数秒的时间,然后我背对着那群目瞪口呆的所谓媒体工作者潇洒挥挥手,扬长而去。

那一天的风特别大,我坐在跑车上只听见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巨大声响,其余的声音全部消失无踪。我再一次近距离看清楚他的侧脸,那时距离我们在肮脏的小巷子里激烈亲吻已经将近半年。我发现自己真的无可救药爱上这个来去如风不为人探知的神秘男人,那是一种即将慢慢在不知不觉中渗进血液里的狂热迷恋。
于是,连他此刻紧抿着唇专心开车的模样,看在我的眼里也是谁亦无法取代的美。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无比相信,我们的相遇绝对不是一场偶然的事故,而是早已设定好的轨迹。
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赤西仁遇上龟梨和也,他们一定,一定会爱上彼此。我们的血液里有天然共通相连的东西。谁也无法分开。

在他公寓的门前,一直默默重视跟随他脚步的我,终于忍不住扳过他的脸,热烈地吻上去。他似乎早已料到我的热情会迫不及待被点燃,于是一边任由我不讲道理地亲吻,一边颤抖着手指去开门。因为有大半身心都已沉溺在勃发的情欲里面,他摸索了好久才开启门锁。

门啪一声自动关上,与上一次他的突然主动不同,这次换我拿回主动权。将他牢牢按在墙上亲吻。他的唇上,舌头上,衣服上,弥漫出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丝丝缕缕不动声色沾染上我的衣襟,我的唇舌。我知道这将又是一种我迷恋他的特质。我这样渴望能够真切亲吻他,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我就一直想象能够象现在这样,从头到脚亲吻他,在他肌肤上打上属于我的烙印。
我要他属于我,完完全全属于我。

大概是我还未刮净的胡渣刺疼他的皮肤,他满眼掩不住的情欲底下,竟然带上一点点孩童般的味道,笑声被低低压抑在喉咙里,欲发未发,更撩拨我早已沸腾按捺不住的滚烫欲望。我的脸贴上他的脸,肌肤的温度一样火热滚烫。他在我漫无目的和蛮不讲理的热吻间隙,浅浅笑出声来。手指顺着我的指尖,看似是在跟随我,实质是在带领我,一点一点一寸一寸带我探索开拓他的身体。
我将他压倒在沙发上,心想我们是等不及去到床上了,就在这里,跟随熊熊燃烧的原始欲望,占有与被占有,填满与被填满,或者说交付与接纳。我的目光在沿路吻上他耳垂的同时,瞥见客厅一面墙上的一幅油画。扭曲的人形,在黄昏的桥边,尖声呼喊的恐惧,色彩浓烈让人觉得突兀而且怪异。远远望过去,只看见画里的色彩旋转,宛如一个个诡异回旋的旋涡,层层包裹,那个呐喊的人身处其中已经分不清哪个是旋涡哪个是自己。

这是我第一次在和也身边看见旋涡,一瞬间,有一种猝不及防前所未有的剧烈眩晕感。也许从我见到和也第一眼起,我就已迷失在旋转收缩的一圈又一圈的旋涡里面。沦陷的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和也。只不过他才是旋涡神秘的中心,我仅仅是为他不断旋转环绕的那些晕眩的圆圈。
后来,我才在无意中知道,那幅画是大师爱德华. 蒙克的代表作,名为《The Scream》。

漫漫长夜,任由自己抱着心爱的他沉溺在无边无际的快感里,欲望是寻找到入海口的奔腾河流,哗哗作响。旋涡不断旋转,消失,消失,再旋转。汩汩不息。情欲是身体里最澎湃的海潮,一浪高过一浪,咆哮着将我们覆盖。然而激情却如同热烈燃烧的火焰,无法用冷静与理智来熄灭。从来没有和男人做过爱,但和也可以给予我的,除了那些浓妆艳抹惺惺作态的女人能给予我的身体上的快慰,还有心灵上从未有过的巨大满足感。

能够全身心拥有一个人,一个我爱着的人,听他在自己的耳畔发出弥漫浓烈爱欲的声音,看他在自己身下如一朵最冷艳的昙花,用尽全力盛放再盛放,对于我这样一个习惯于寂寞黑夜里饮鸩止渴的猎人,无疑是一场最盛大无声的洗礼。
如果可以,如果和也愿意,我以后只爱他一个人,只要他一个。龟梨和也不是我的毒,他是我的解药。

清晨时分,我醒过来,看见和也只穿一件宽大的白衬衫,光着脚坐在窗台上抽烟。他的背后,玻璃外面,是东京黎明覆盖下的灰色钢铁森林。天色的灰蒙蒙,不是和也房间里的暧昧灰。而是另一种透出颓废荒芜的厚重深灰,骨灰色的天空下面,我爱的男人在抽一支烟。他侧脸的模样,坐在晨光里的模样,我总隐约觉得在哪里见过,但还没来得及细想,和也就夹着烟走过来。

我喜欢这种烟的味道,你要不要试一下?
我微笑接过他递给我的白色长烟,他凑身上前,两支烟在清晨冷冷的空气里相触。零星的火光,我望见他的眼眸,深邃漆黑如同隐藏无数揉碎星光在其中。
深不见底的温柔,来自我的和也。
仁,我想为你做一件事。

我安静坐在冰凉的大理石窗台上,让和也为我刮胡子。这个男子似乎很享受替我刮胡子的时光,脸的轮廓泛起淡淡的光,小心替我刮干净几天未曾清理过的胡渣。嘴唇明明是认真紧抿住,却仿佛有微笑噙在嘴角边。
好了。他说。我在他的瞳孔深处望见那个浅浅微笑的自己,他定定望住我,想必也在我的眼里看见他自己。我环住他的细腰,嘴唇轻轻俯上去,鼻尖碰触到他的鼻尖,他微微闭上眼睛,全心全意接受我的吻。
浅尝不能辄止的吻,由浅至深,呼吸滚烫得再次灼烧理智,又将我们拉向情欲的旋涡。
我的手指解开他身上唯一穿着的衬衫扣钮时,他俯在我耳边,很轻很轻对我说:仁,只有你,才有资格当我笔下的主角。
被情欲遮蔽以前,他的脸依旧带着那样琢磨不透的微笑。
第四章

我比以前更红了。
在代替死去的山下接演第一男主角后,新剧的收视率创下历史新高。那些之前连篇累牍报道我的“罪行”的报纸杂志,现在统统巨细靡遗刊登对我演技的溢美之词,甚至是我每天的行程。我不知道原来公众的心理可以在一夜之间转变如此快,居然就这么坦然接受他们之前眼中的杀人犯摇身一变,变成智商超人的侦探。
如果真的有什么值得我高兴的地方,大概只有一个:没有人发现我与和也的亲密关系,我自有自己一套对付狗仔队的方法。只要我有空闲时间,必定会第一时间飞奔到他的寓所。不能见面的话,也要发简讯给他,不厌其烦讲述从今天早上一直到睡觉前的大事小事给他听。通常是我发十条,他才回我一条。

和也不喜欢现代的通讯工具,正如他不喜欢白天上街一样。在这种角度而言,他比我更类似于夜间出行的夜行性动物。喜欢到人声吵杂的酒吧夜店,什么也不说,只是喝酒,喝完就离开。喜欢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常常深夜里买回一大袋各式各样的食物,却极少去碰,放在冰箱里让它们慢慢腐烂变质。白天时间几乎都在睡觉,只有入夜才开始打开电脑,写那些诡异阴郁的文字,然后看它们被印成铅字,在灯光明亮或阴暗的地方,被无数只手翻阅。
这样颓废而且几乎没有声音的生活,在我的出现后有了很大的改变。起码他家里那个巨大冰箱里的食物,不需要等到腐败坏掉进垃圾箱就直接填满了我的胃。
和也是对什么都不奇怪的人。无论是我手忙脚乱在厨房为一只烧热的锅子该放水还是放菜而大呼小叫,还是我七手八脚乱七八糟晾一大堆我和他平时穿的昂贵衣物,他总是光着脚,坐在干净的地板上不时在写作间隙,抬头看着我微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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