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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无心[现代篇] (敛舟/洛水惊痕)


  她说完就大咧咧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这几个满脸血的男人。
  听说警察要来,那不跑可就是傻子了。杨琼身手厉害他们承认,但是也不能因为她一句话就坐以待毙啊。
  几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起身四散奔逃。
  没跑两步,其中一个就觉得腿上一疼,人已经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其他几人也不过是晚了几秒,都纷纷享受到杨琼在前世学来的点穴功夫。一个个躺在地上,别说跑,这会儿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说什么都不听。以为我吓唬你们?啊?对付你们我还用得着吓唬?”杨琼生气地踹了他们好几脚。这回她也不坐大石头上了,直接回到车里检查沈秋华的伤势。
  沈秋华的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这会儿已经红肿起来。杨琼车里备着药油,倒了一点帮她揉着。“是我不好。”
  沈秋华很安静,闻言拉下她的手,主动吻上她的唇。“是你救了我。”不是谁都能屡次将她救出的。身边的这个满脸歉意的女人,一直是自己最忠实的守护者。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这份守护始终未变。
  擦了药油,看沈秋华的样子并没有什么大碍,杨琼这才放心。两人等了没多久,远处传来了警车的声音,很快,数辆警车到场。
  金局第一个从车里走下来。先是看到几个满脸血的人在地上躺着,把他也吓了一跳。在转头看到杨琼从车里走出来,他立刻问:“你打的?”
  杨琼点头。“没打太狠,就是把他们的鼻梁骨打折了。那些是鼻血,不可怕。”
  “他们怎么都躺着?”金局指着一地的人问。
  “他们要跑,被我点住了。”杨琼说着又过来踹了几脚,发现还真是完全跑不了了。
  

☆、第105章 天伦
  金局一听点穴,这可不是部队教的。“行啊,什么时候学的这手?看着还挺管用的。”他这时看到这群人满脸是血,虽然杨琼说是鼻血。可鼻血也是血,“哎我说你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他们要伤害秋华。”一句话,就把金局堵没词儿了。杨琼对于沈秋华的好,就算是他这个外人也看得出来那已经完全不是友情的范畴了。不过人家现在不是自己手下的兵,以一个朋友的立场来说,他觉得这没什么。
  “小沈怎么样?”金局是接到沈秋华的报警电话才来的,所以觉得沈秋华应该没什么大碍。
  “没什么大事。不过……”杨琼瞪着金局,“你们警察怎么当的?居然让这种人满街乱窜!”
  “这不正围着吗?谁知道他会劫持你们啊?不过也幸亏是你,要不然啊……”金局还是挺庆幸的。
  杨琼却不干了。“什么叫幸亏是我?他要是劫持我还好了呢,可他劫持的是秋华!你们……”
  眼看着杨琼越说越气,大有不依不饶的架势,金局急忙打断。“好了好了,你们这次协助警方抓捕歹徒,回去我给你报个见义勇为奖。我说你真不着急啊,小沈还等着你呢。”
  用沈秋华来说服杨琼那绝对是百试百灵。杨琼一听“哼”了一声,“那这里交给你了,我先回去了。”说着上了自己的车子,发动,开远了。
  “哎!这臭丫头,搞得跟领导似的!”金局听着这话怎么就不太对劲呢,仔细一想,这一副交代任务的语气不就是他从前经常对杨琼说的吗?
  杨琼打算带着沈秋华去医院看看,被沈秋华拒绝了。
  “没什么大碍,别弄得兴师动众的。我还没有那么脆弱。”
  两人回到家,杨琼再次用药油好好帮她按摩了一下,看着红肿已经消退了很多,这才放心。
  “怎么总是你受伤呢?那人要是劫持我多好。”杨琼嘀咕着。
  沈秋华失笑。“劫持谁都不好。好在每次我出事的时候,都有你在身边。”
  因为受伤的事情,杨琼借机向学校请了假。有了警方的证明,学校很痛快地批准了。
  “先陪你回趟家,然后再陪我回家。”在去沈家的路上,杨琼很满意自己的安排。
  “我被劫持的事别跟二老说,免得他们担心。”两三天的工夫,沈秋华脖子上的瘀伤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这才敢回家。
  “我知道。”
  回到沈家,两人将车上的东西拿下来。这些都是给沈家二老的礼物。给沈父的营养品和一些杨琼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小零件。据说组装到一起可以当收音机用。沈秋华成了一色裁的代言人,自然不能亏了自己的漂亮妈妈。临回来之前去一色裁挑了几套适合沈母的衣服,这下都带了回来。
  母女俩在房间里折腾了半天,当沈母再出现的时候,杨琼和沈父都张大了嘴。沈母的美,和沈秋华不同。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优雅,或许没有青春的活力,但是美得让人安心。
  沈母此时还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杨琼和沈父的反应,转头问沈秋华:“秋华,我这么穿是不是太艳了?”
  沈母身上穿的是一件高领旗袍。暗红绣金,梅花吐蕊。显得沈母格外的高贵。
  “怎么会呢?妈,你这样最好看了。你看把我爸迷的。”沈秋华说着朝沈父那边努努嘴。
  沈母看到沈父的表情,居然还有些脸红。
  杨琼转头问沈父:“叔叔,您当年是怎么把这么漂亮的阿姨追到手的?传授一下呗。”
  “你这孩子……”沈母被逗乐了。气氛也比方才自然了很多。
  “你阿姨漂亮吧?当年就是这县城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不过我跟你说啊,叔叔我当年也不差。”沈父一向话不多,今天看见妻女皆是貌美如花,妻贤女孝,便觉得人生如此,夫复何求?这话匣子一打开,还就收不住了。
  晚饭后,沈秋华和杨琼手拉手出去散步。小县城的感觉是安静。街上虽然也有很多人,但还是感觉很安静。
  “难怪你想隐居,远离尘世,我觉得咱们都能多活几年。”杨琼感慨道。
  “只怕到时候你就耐不住寂寞了。”这是沈秋华担心的。
  杨琼转头看着她,“怎么会呢?有你我还能寂寞?”
  “没个正经。”
  两人正边走边聊,迎面走过来几个年轻的女人。走在正中间的女人穿着一套和沈秋华所穿差不多样式的衣服,这会儿正被其他几人夸赞着。
  “你这套衣服真好看,城里买的吧?”
  “古装样式呢。我可不敢穿,也只有你才能穿得这么好看。”
  “很贵吧?我看网上的价格都不便宜。”
  几人说得热烈,其中一人看到了沈秋华,立刻指着她道:“哎,你们看,她这件衣服和苏颖的差不多。”
  那个叫苏颖的女人也注意到了。然而她惊讶的不是别的,是这个女人就是她买衣服看到的那个宣传海报上的模特。她也是看了宣传海报才下定决心买的。
  “你……是一色裁的那个模特?”苏颖过来问。
  沈秋华点点头。不明白她激动什么。
  “真的是你!哇!你本人比照片上的还要好看!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拍外景吗?”苏颖说着已经开始转头去找照相机了。
  沈秋华看了一眼杨琼,有些无奈。杨琼也搞不清这是个什么状况,怎么看着像是米分丝啊?
  苏颖找了一圈没看到照相机,此时却也反应过来。拍外景那也要有个景不是?这里除了马路和绿化带啥都没有,拍啥?
  见两个人都不说话,苏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么冲过来是很失礼的事情。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后退了一步,“不好意思啊,打扰你们了。我就是看到你太激动了。”
  看得出这是个很外向的姑娘。沈秋华笑道:“我家在这附近,我只是出来散步的。”
  “哦哦,这样啊。真没想到,我居然和你家住得这么近。”苏颖满眼睛都是星星。她有一种追星的感觉。
  沈秋华除了微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旁边有同行的女人拉了拉苏颖的手,苏颖这才意识到自己打扰人家的时间有些长了。急忙道:“那个……不打扰你们了。我叫苏颖,呃……能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姓沈,双名秋华。”
  沈秋华?这名字有点土耶。苏颖在心里吐槽。不过表面上还是很感谢的。
  一群女人雀跃着离开了。杨琼有些好笑地问:“第一次遇到崇拜者,感觉如何?”
  “那姑娘脑子有些乱。大概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沈秋华摇摇头。“陌生人希望还是少遇到吧。”
  回到家,沈父沈母那屋的灯已经熄了。两人轻手轻脚地洗了澡,然后回房间睡觉。
  躺在床上,杨琼摸着沈秋华的肋骨道:“怎么又瘦了?肋骨都这么明显了。”
  “不知道。我感觉最近吃得不少。”沈秋华是典型地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不仅胖不起来,一不留神,就瘦得厉害。
  骨感美成了当下的流行审美标准。可是杨琼却不喜欢。一堆骨头架子抱起来多不舒服。她希望她家秋华胖一点,摸起来肉肉的手感才好。
  不过这个愿望真的只能是愿望了。沈秋华就从来没有肉肉的感觉,不瘦得硌手就不错了。
  “看来我得研究一下怎么科学喂养。”杨琼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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