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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无心[现代篇] (敛舟/洛水惊痕)

【 】
  书名:莫道无心(现代篇)
  作者:敛舟

  文案
  一代宠妃一朝穿越至现代,只为与那个命定之人再续良缘。
  看惯波谲云诡的后宫争斗,如今只想平淡度日。
  奈何人事纷争不休,只得再次出手。
  这下,世界终于清静了。
  杨琼:为啥我会的东西到了古代全都没用了,而你会的都成了宝?
  沈秋华:这就是历史的价值,本宫也没有办法。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前世今生 穿越时空 古穿今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秋华,杨琼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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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适应
  夜幕低垂,喧嚣的城市却不见半分安宁。在市中心的一幢公寓里,窗帘已经被拉上。房间里的吸顶灯也已经关闭,只有床头的台灯闪着昏黄暧昧的光亮。
  床上十分凌乱,空气中满是**的因子。两个女子的身体纠缠在一起,下面的女子昂着头,露出不太真实的精致面孔。
  “你今天好兴奋。”压在美丽女子身上的女人道。
  女子原本就很红的脸色更加红了。修长的手指抓紧了女人的肩膀,嘴边却咽下了娇吟。
  *过后,两人一同到浴室里洗了澡。站在洗手台前,女人拿起吹风机,将女子及腰的长发吹干。
  “摸着和在古代的时候一样好。”女人的手穿过女子的发丝,那丝缎一般的触感,一如当年。
  她们二人都是从古代穿越而来。所不同的是,杨琼原本就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去的。而沈秋华,却是皇帝的宠妃。一朝穿越,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上苍的垂怜?两个人已经不想去计较太多。对于她们两人来说,还能在一起,就已经足够。
  沈秋华自古代而来,对于现代所有的事物都十分陌生。好在还有杨琼在一旁帮助她适应。两个人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沈秋华的身份。杨琼以为自己要收留一个黑户了,没想到如同她穿越到古代顶替了那个叫青烨的宫女一样,沈秋华在现代也有一个现成的身份,这个身份的名字,还叫沈秋华。家里人都住在一个小县城里。
  沈秋华今年23岁,是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已经被分配到本市的一所小学工作,现在是暑假,她还没去报到。
  杨琼今年29岁,是退伍的特种兵,现在是某私企老板的贴身保镖。不过杨琼回来的第二天就已经辞了工作。那老板又是加薪又是双休的许诺半天,终于是没有留下人。
  “为什么把差事辞了?”沈秋华还在适应中,偶尔会蹦出一些古代常用的词汇。
  “保镖这工作太没有自我。以前我是一个人,无所谓。可是我现在有了你。”杨琼的答案很朴实。现在她的生命里只有沈秋华是最重要的。终于摆脱了身份的束缚,她怎么还能和沈秋华分开?
  沈秋华没有再问。虽然穿越了千年时空,但是她那一份心智并没有任何的退化。她依然是那个能够在波谲云诡的后宫之中运筹帷幄的宠妃。
  洗完澡的两人重新躺回床上,沈秋华习惯枕着杨琼的手臂入眠。这一夜,她睡得很安稳。
  最初的几天里,她每晚都会梦到过去的人和事。可是现在,她已经越来越少的想起过去了。自己需要一个新的开始,理智如沈秋华,自然知道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情。
  第二天早上醒来,阳光已经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
  沈秋华起床,丝质的睡衣勾勒出她完美的身材。肩带自她的肩膀上滑落,露出一大片**的肌肤。对于这么轻薄的衣服,她一开始是说什么都不肯穿的。后来在大街上看到很多女人都露着胳膊腿,渐渐也知道是这个世界的普遍情况。杨琼自然不会强迫她穿这些,不过大夏天穿长衣长裤也太吸引目光了。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她终于能够接受一些了。最起码在房间里,她并不太在意了。
  这样一来可就便宜了杨琼。在古代的时候沈秋华身为宫妃,自然不能有任何不庄重的举止言行。平时拉拉小手都要背着人。现在好了,整日里看着沈秋华露着白嫩的肌肤在自己眼前晃悠,杨琼感觉自己都快飙出鼻血了。
  沈秋华来到厨房,斜靠在门上。看着杨琼系着围墙在忙活。米粥的香气飘来,让她觉得自己的肚子真的有些饿了。
  “今天起得早。”杨琼扭头看了她一眼,立刻被那隐藏在睡衣里面的身材吸引。
  “不许看!”沈秋华红了脸过来伸手遮挡杨琼的视线。要改变旧有的认知并非易事,她虽然在努力地适应,到底还需要时间。
  “好好,我不看。”杨琼的手一勾,已经将沈秋华抱进了怀里。她从背后圈住沈秋华的腰肢,将自己的头放到了沈秋华的肩膀上。“饿了没?”
  “有一点。”沈秋华的手搭在了杨琼的手上,嘴角微微弯起弧度。那是只属于她的笑容。矜持、温婉,含蓄。
  “我也饿了。”杨琼说着已经张嘴,在她优美白皙的脖颈上印下一个又一个的吻。
  “哎!”沈秋华可不干了,挣扎着挣脱了杨琼的怀抱。红着脸斥道:“你这人怎么这般无赖?”
  杨琼笑得像只偷腥的猫,痞痞地说:“从前我有多克制你是知道的。现在终于不用每天提心吊胆了,你还不让我无赖一下?”说着又扑了过来。
  “谁理你?”沈秋华微微嘟嘴,一缩身,直接出了厨房,还顺手关上了门。“砰!”的一声,杨琼饿虎扑食地直接撞到了门上。引来了沈秋华在门外清脆的笑声。
  杨琼摸摸鼻子,笑着摇摇头,继续回来熬粥。能博得美人一笑也不容易,自己出点丑算什么?
  吃完早饭,两人换了衣服出门。一路上吸引的关注自然少不了。沈秋华那江南世家浸润出来的书香之气,古典之美,真是多么现代的装扮都遮不住。她走在街上,让人感觉到这人就是从古代画卷上穿越过来的女子,与这个现代社会有着十分明显的违和感。
  面对超高的回头率,无论是沈秋华还是杨琼都已经习惯。意识到问题所在之后,沈秋华再也不会对众人的注视感到害怕。想她也是一朝宠妃,早已经习惯称为众人的焦点。各种不怀好意都能一一应付,何况只是这样单纯的注意?
  两人今天要去的是书店。为了让沈秋华迅速适应这个现代社会,杨琼除了教她生活中常用的事物外,就是买了一堆书让她看。要说这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杨琼身为特种兵,那也是业务上的尖子,身手头脑都是顶尖的人才。结果沈秋华一招过目不忘就直接秒杀她了。
  “为什么有这么牛的记忆力?”当康妃一上午看完一本不算薄的书并且能够准确背诵书中内容的时候,杨琼的下巴已经掉在地上捡都捡不起来了。
  “自然得益于自小父亲的培养。我大哥也可以做到。在沈家,这不是什么稀奇事。”沈秋华说话的神态十分平静。她父亲是大儒,历仕两朝。无论是学识、韬略、见解都在世人之上。对于子女的教育自然也十分优秀。她自幼在沈家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眼光、见识都不是一般的高。久而久之,对于旁人终日勤学苦练却不可得的东西,她可以轻易得到也不感到稀奇了。
  于是,杨琼家里的书是买了一批又一批,沈秋华就像个电脑一样,将这些书里的内容全部存入了大脑。
  不知不觉走了神的杨琼急忙将自己拉回现实,一抬头却没见到沈秋华。她急忙抬头四处寻找,发现在书店的一角,沈秋华正在写字。杨琼走过去,看见沈秋华拿着毛笔蘸着清水,在一张布上面写字。毛笔写过的地方,赫然留下了黑色的字迹。
  见到她过来,沈秋华回头笑道:“这东西倒也有趣。”说着又低头写了几个字,这才放下笔。
  “你要是喜欢就买一个回家。”杨琼知道这是练习毛笔字的。
  沈秋华却摇头,“玩玩而已,这不是我能用的东西。”
  杨琼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这当然不是沈秋华能用的东西。沈秋华的字早已经过了用这玩意练习的阶段。这几天她一直在练习用钢笔写字,虽然依旧没有写毛笔字那般流畅,但是那写出来的字又让杨琼汗颜。
  杨琼一路跟着沈秋华在不同领域的书架间穿梭,对于看什么书,沈秋华一直是很有主见的。杨琼每次看到她拿着那些一看名字就高大上的书,就觉得自己这是要养个女博士后出来的节奏啊。但是这一次,杨琼看到她手里拿着的书顿时有了无比的亲切感。
  “你确定要买本《新华字典》回家?”
  沈秋华点头。“你这里的字和我认识的有很多不同,我辨认起来有难度。刚才问了那边的姑娘,她推荐了这个。”说到这个就是沈秋华的无奈了。她认得的都是繁体字,很多和简体字都对不上号,经常要去问杨琼,或者干脆听杨琼给她读。可是她本身却不是一个喜欢麻烦别人的人,即便是杨琼也一样。她终究是个独立的女子。
  两人又挑了一些其他的书,结账后一同出了书店。“我们还要去何处?”沈秋华问。
  “去吃冰。”杨琼拉着她的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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