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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再见该隐 (井上瓷鱼)


  这次我的血条没有显示伤害,它直接被清空了。
  这大概算是我和该隐相识的伊始吧,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我的哥哥。我想那个时候我大概就有了真心实意地爱护他的念头了,当然了,是像一个死妹控一样。至于故事的最终变成兄控这种事,大概只能说是上帝的安排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求求求收藏,评论~~~~

☆、一个熟练的好童工

  我估摸着我现在也就七八岁,这里不像是有学可以上的样子。吃过早饭,我觉得我应该奔向田野去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孩子,但是没想到,女人给我整了整衣领以后,递给了我一只小皮鞭。
  她揽着我,和我交代了一番,说的什么我是听不懂的。但是看着这情形和我妈在我出门时拧着我的耳朵交代的那些话是差不离的,我也就做出聆听状,不时嗯嗯啊啊也就过去了。
  女人最后果然不放心,将我带到坡下的一处草地上。这里周围扎着简陋的篱笆,里面有一群羊,大概有十几只。女人推了推我,示意我把羊放出来。我扬了扬手上的小皮鞭,简直不敢相信我竟然又要去放羊。
  我之前几百几千的羊也放过了,我是不怵这十几只羊的,只是我对这里周围的地方也不熟,去哪里放是一个问题。不过旁边有女人看着,我也不敢露怯,就装模作样把羊赶了出来,女人看我动作熟练,就笑着回去了。剩我和那些羊面面相觑,好在羊群都是有领头羊的,又有惯来吃草饮水的地方,我索性就跟在它们后面慢慢往前走。
  这里都是平原地带,一片天苍苍野茫茫的风貌。漂亮是漂亮的,但是没有什么人烟。我猜周围可能只有男人女人这么一家在这里放羊。这叫我的心情有些惆怅。我原打算趁着放羊的机会找人教我说说话的。
  这里的人并不讲英语汉语,说的话我自然是半点不懂。但是从发音方式来看,应该和英语一样同属日耳曼语系。我好歹是英语过过四级的人,到时候学起来应该不会太难。我也不指望能说得有多好,能把日常简单对话糊弄过去就成。现在男人和女人都没起疑心,大概是看在我受了活埋惊吓的份上。日子久了,恐怕就难说了。
  我其实也不介意和男人女人讲一下我的身世,但是我不确定这里这种状况会不会要拖出去烧死,我才这么小一点,还不想冒着生命危险去说实话。。。。。
  羊群一路走过不少草地都没停留,我有点纳闷,在我看来,那些草地都是极好的。这些羊见的世面真多,我都有些好奇了,什么样的草地才值得这些羊大爷停下尊蹄吃上一吃。
  这样又走上一阵,我听到一阵水声。又行了一阵,视野之中,果然有一条河流从远处蜿蜒而下,不太大,但是水声潺潺,水波清亮,看上去就是一条水很好喝的小河。没想到这群羊大爷还很有品味嘛。
  我正打算和它们一起奔向小河的上游,因为从地势上来看,这里应该是河流的下游了,水质肯定不如上游。但是羊大爷们不知道嫌弃我还是怎么着,一股脑沿着河流往下奔去了。我忙不迭跟在后面,觉得它们的心思比女人的还要难懂。
  不过河流下游因为有河水带来的泥沙,土地向来是肥沃的,也许羊大爷是瞧着那里的草长得好?
  我跟了过去,发现那里根本不是草地,而是一片麦地。里面用同样蹩脚的技术种着不少麦子,但是因为土地肥沃的缘故,都长得颗粒饱满。这些麦穗在阳光的照射下看上去金光闪闪,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麦香。这些羊大爷跟鬼子进村似的,正呼呼地吃个不停。看它们这样驾轻就熟的样子,真的不像是第一次来这里“作奸犯科”了。
  我连忙拿上小皮鞭,驱赶它们离开这片麦地。虽然吃粮食对羊来说确实挺好的,但是这粮食可不是自家地里产的,没道理让你这样糟践。
  那羊大概没挨过打,一时间叫我的小皮鞭挥得有些懵圈了,嘴里叼着新鲜咬下来的麦穗,呆呆地站在原地挨打,既不知道抓紧时间吃一吃,也不知道避上一避。
  我都要被这些蠢羊气笑了。我上前扯着头羊的角,把它往外拉,这羊终于反应过来,开始跟我较劲。
  然后我突然发现我已经不是一个一米八的汉子了,于是我们还没较量过两回合,我就被这蠢羊顶倒在地上。我心中悲愤,仰天大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想要起身和这蠢羊再战三百回合。但是腰力不够,弹了两下又躺在地上,我只好悻悻地拍了拍屁股,自己爬了起来。
  正低头,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声嗤笑。不是别人,正是在我家,混饭吃的,贵族小男孩。
  “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看着他那张嘲讽技能点满的脸,我觉得我身为男子汉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鄙视。鉴于我没有他那种浑然天成的嘲讽脸,我决定用言语来达到反击的效果。虽然他听不懂,但是骂人的最高境界不就是骂了人还让人不知道你在骂他么?
  正当我忍不住想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的时候,小男孩冲我冷笑了一声,冲了上去。我觉得狼遇上羊估计也就是这个速度了。
  他抱住了头羊的头,我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我的头羊发出一声悲惨的嘶鸣,就倒在了血泊之中。余下的羊大概是吓到了,开始四散奔逃开去。
  喷射的动脉血在小男孩白皙的脸上和一尘不染的袍子上绽开,就像一朵妖娆的红花。小男孩伸出舌头扫了扫,唇上晕出一点嫣然之色,血的味道和热度似乎叫他觉得愉快,他扯着嘴角笑了笑,冰冷的蓝眸里涌动着一种莫名的疯狂之色。
  “好厉害!”我忍不住冲小男孩生出大拇指,我像他这样大的时候杀羊可没这么利落。这是力量和技巧的完美结合,我记得我十几岁杀羊的时候还常常一刀都杀不死,那羊受了痛,挣扎开去,我还得提着刀在后面追,一路跑一路都是血,因着这个我不知道被我老子骂了多少回。
  小男孩盯着我,表情又戒备又疑惑。
  我忍不住笑了笑,从头羊脖子上拔出那把刀,在草皮上擦干血迹,插回小男孩手上握着的刀鞘中。
  然后在小男孩惊愕的目光中,箍住了小男孩的脖子,捶了捶他还很瘦小的胸膛,哈哈大笑起来。从今天起,我决定认下这个小男孩当我的兄弟啦!
  (渣鱼: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
  根富:哈哈哈,这不重要啦~~~
  该隐:……)
作者有话要说:  渣鱼:根富啊,你不觉得小该杀羊有点残忍吗?
根富:哈哈哈,吃羊肉都得杀羊呀,我家的羊养着都是要杀或者要卖的呀,一刀给个痛快不好吗
渣鱼:……

☆、我竟然活着见到了上帝

  故事的结局是小男孩和我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才怪。
  作为一个没有被主角光环加身的人类,我即便穿越了,也没有得到杰克苏大神的眷顾。现实版是小男孩给了我一个过肩摔,留下我一个人孤单地在河边龇着牙放羊——屁股好疼好疼的,PS:还被勒令不准糟蹋粮食。
  没错,河岸边(我很怀疑还包括我最早见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麦子就是他种的,怪不得他摔我摔得那样重。说起来,这个世界用童工还真是好丧心病狂啊,连小男孩这种一看就应该是雇佣童工而不是被雇佣的家伙都不放过。
  我真是是好满意啊,哈哈哈哈哈哈。我忍不住叽叽咕咕笑了一阵,突然,眼角有个白影出现,我连忙正襟危坐,一脸严肃地看着眼前奔流的河水。缓缓吟哦道:“逝者如斯夫——”
  既然我的美貌无法打动小男孩,我决定用我的才华来征服他。我这样穿着白袍吟诵孔老夫子的名句一定充满了哲人的风采,小男孩一定会被我表现出来的睿智所折服吧。
  “亚伯。”我还没念完,身后,或者确切地说我脑子里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次我没有迟疑,因为我确定这就是我现在的名字。
  我转过身,双腿不受控制地跪在了地上。在我完全五体投地之前,我看到了一个手拿金色权杖的男人。他的容貌已经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寻常的一瞥恐怕根本无法看清他的全貌。他的身体很山川一样伟岸,他的眼神像天空一样庄严,他就像一颗行走在人间的太阳,充满了难以直视的光辉和力量。
  形容了这么多,我得再报告一个我的发现,这个好像天神一样的男人长得和那个贵族小男孩真的是蛮像的。这种相似程度足以让我怀疑这个男人就是小男孩他爹,当然如果有人硬要说是舅舅我也是不能反驳的,毕竟现在也不能去做DNA鉴定。
  总之肯定是有亲缘关系就是了。
  “亚伯,不可含怒到日落。不轻易发怒的人,大有智慧。”男人如是说。
  他的发音和男人女人相似,但是奇怪的是,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听懂了,仿佛他说出来的字在我脑子都自带翻译功能。
  但是我很怀疑这个翻译机器乱码了,因为这些字连在一起我还是不懂是什么意思。
  “您说得很有道理,不过我不太明白您说的是啥呀。”不懂就要问,这是老师从小教我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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