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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三]苍云 (伦河玫瑰)


不过这寨主卢彦,看起来却远没有想象中的那般英雄气概。
在邬琅的概念里,能够建立东昌寨这种大势力的一方豪强怎么也要气度豪迈,个人魅力出众,这样才能吸引五湖四海的人才心甘情愿为其效力。
至于卢彦,一看便是二流胆气,也不知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不过,那一桌美食,只看色泽,只嗅香味,便知是出自一流厨师之手。邬琅可不会客气!
扫一眼这精致厢房的布置,又看看圆桌上的几人。除了卢彦外,只有两个身材壮硕的粗脸汉子陪坐。
邬琅脸上漾着笑意,在座却没人敢小瞧了他。
“贤弟方才说来自苍云堡,愚兄孤陋寡闻,不知这苍云堡所在何处?”
卢彦有意表现自己的知恩图报,加之邬琅的配合。刚剑拔弩张不久的两人现在已然称兄道弟。
邬琅微微一笑,心中腹稿已好:“卢大哥谦虚了。我苍云堡建于极北之北,终年飘雪之地,久不出世,不为外人所知,你不知晓也是正常。说起来,小弟我还要为刚才的事向卢大哥道个歉,是小弟无礼了。”
卢彦哈哈一笑,无所谓地摆摆手:“这有什么,不正好证明了贤弟武功盖世,不是凡人吗。”
邬琅笑着点点头,又举了酒杯面朝北常山削了一块后颈肉的大汉,“黄大哥,家仆无礼,得罪了。看在他是维护我的份上,还请黄大哥海涵呐。喝了这杯酒,便是给我面子,我先干为敬!”
那黄姓汉子先前被常山神出鬼没的功夫吓了个半死,现在听到邬琅道歉,心里是半分畏惧,半分怒气。在卢彦一个眼刀下,也就喝了那杯道歉酒。
ok,邬琅觉得现在可以开始装逼了。
“卢大哥,实不相瞒,我此番奉师命离开苍云堡出世,实为寻一明主为之效力。”邬琅余光仔细观察着卢彦的表情,见他先是一惊,随后很快恢复如常,但眼神也有掩饰不住的兴奋激动。
卢彦说:“哦,不知贤弟的意思是?”
邬琅说:“大商朝建国已三百余年,皇帝先后有十三任。当今圣上重文轻武,征夷大将军十几年前便因功高盖主而被灭满门,武将名门只剩天策府杨家,不过独木难支。漠西如今蠢蠢欲动,安西都护府分割在外已快三十年,音讯全无,或许早被漠西王族吞并。然而大商北有北戎虎视眈眈,东有齐国狼子野心。偌大边境线没有一处是安全的。先皇好大喜功,几次大兵北伐,国库不再充盈。现如今必然是需要修生养息了。只是,捕猎的豹子会因为羚羊疲倦而放过他吗。不,豹子更加会乘胜追击,一击必杀。”
“……贤弟慎言。”
“有何须慎言的,不过你我之间闲谈不是?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冥冥定律。”邬琅将斟满酒夜的杯盏往卢彦方向一推,笑言:“我苍云堡每一代只培养一名弟子,出世只为天下之主而来。琅不敢说文韬天下第一,武略却是略懂一二。这天下往后定是群雄割据的时代,卢大哥不妨早作打算。”
卢彦恍然想起邬琅那神鬼莫测的功夫,以及他那更为神秘的家仆,心下已然信了邬琅三分。他内心激动奋然,却要佯装镇定。
“贤弟看高愚兄了,愚兄不过是这东昌山的绿林土匪而已,怎么比得上那些出生豪门的王公贵族。贤弟有高才,还是另觅人选吧。”
邬琅心里发笑,面上陡然肃穆起来:“卢大哥这是何意,难道要赶我走?我游历大商这几年,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不知凡几。也只有卢大哥能让我生出一股跟随的冲动来。卢大哥白手起家以一己之力创建东昌寨已是不凡,其后又将东昌寨经营得如此辉煌,实乃不世之枭雄。那些吃祖上老本的纨绔怎能和你比。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卢大哥难道不想子孙后代也被称一声王公贵族?”
卢彦满眼震惊地看着邬琅,有些结巴:“贤……贤弟……”
卢彦的反应实在是有些不够看,不过看在他是二流人物的份上,不对他有过高的要求和期望了。
眼看着卢彦被夸得快要飞起来,邬琅话锋一转:“卢大哥在民政上本领过人,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
卢彦连忙追问:“然而什么?”
邬琅勾唇一笑:“然而,对于杨记川的精兵来说,东昌寨不过乌合之众。现下他只是被北戎骑兵绊住了手脚,待来日,他腾了空子,亲自带兵前来剿匪。我看,东昌寨撑不过三日。”
“龟缩于东昌山,利用山脉地形做防守不过权宜之计。别人打不进来,我们也出不去。若想走出东昌山,成为真正的一方霸主,你需要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当然,还有一个领兵阵仗的前锋大将!”
“卢大哥,你需要我,所以,我来了。”

  ☆、第三十三章 恶人浩气

邬琅狂吗,很狂!敢明目张胆讨论王朝气数,敢说皇帝昏庸无度,敢说戍边名将杨记川不过尔尔,普天之下恐怕真的找不出第二个比他更狂妄的人了。
不过,一个合格的演员,合格的骗子,在花言巧语勾引得对方蠢蠢欲动的同时,自身表现出来的人格魅力也很重要。
他出场本来就拉风得要死,恨不得和天下人为敌,这才是一代只出一个精英弟子该有的傲气!他就是这么狂,你来打我啊。你又打不过我。
没让你们全体跪拜喊爹已经是开恩了。
不需要什么演技,本色出演而已。
当然,这个嘴炮效果还是不错的。因为第二天,卢彦就笑容满面地将他介绍给东昌寨各位实权人物。
这是邬琅和沈蓬生的第一次会面。
沈蓬生坐着轮椅,身边皆是五大三粗的粗犷大汉,相较之下便显得尤为瘦弱、扎眼。
他穿青色长衫,眉目温雅秀美。膝上常年盖着暖毯,唇无血色,三五不时便要掩唇止咳。
邬琅第一眼看过去,却不是惊讶于土匪窝里居然有个这样的病美人,他觉得沈蓬生眉目有几分熟识,只是怎么也记不起这种熟悉感从哪来。但他可以断定,他和沈蓬生是第一次见面。
作为东昌寨第一智囊,沈蓬生言谈举止可以甩卢彦一条街。常山打听到,沈蓬生在卢彦还是空手套白狼时就跟着他,呕心沥血付出,东昌寨能有此辉煌成就,沈蓬生绝对是最大的功臣。
看来有些人运气来了还真是挡都挡不住。
邬琅还是挺欣赏沈蓬生的,当然,因为沈蓬生,他在东昌寨的视觉体验完全上升了一个等级。
不过邬琅并不常主动和沈蓬生搭话,一来沈蓬生十分忙碌,每天要处理的政务相当于邬琅在临淄王府的五倍,基本没什么时间用来闲聊。也不知道卢彦怎么想的,沈蓬生体格弱成这样还让他这么过劳,哪天猝死就有他好哭的。二来,沈蓬生可不是卢彦那种蠢货,夸一夸就蒙头了。沈蓬生心思细腻,邬琅不敢在他面前多说话,怕露出马脚。三来嘛,当然是维持他苍云堡绝世高徒的矜持了。虽然他和沈蓬生不是一个体系,但是作为这个寨子里少数携带智商的人。那就是王不见王,见了就要撕逼的!
不过,虽然卢彦已经正式宣布他加入东昌寨,却还是没有分派给他任何工作任务,只给了他一个玄苍将军的空头衔,好吃好喝供着。
邬琅不骄不躁,毕竟对于卢彦来说,他还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若是真听了他一句话两句话便委以重任,那才叫搞笑了。
邬琅也乐得在东昌寨里白吃白喝,每天带着常山去巡山,顺便欺负欺负寨民。
不出几天,他已经和东昌寨的大部分人混了个脸熟。东昌寨上上下下都知道寨子里来了个穿诡异黑甲,手持刀盾,年轻气盛,骄傲嚣张偏偏又武功高强的玄苍将军。
土匪窝里比什么,自然是拳头功夫。
除了寨主卢彦,军师沈蓬生地位超然。底下一些年轻喽喽们可都是谁拳头大听谁的。
以前寨子里青少年组里拳头最大,最能打的是宋松,现在邬琅来了,他就是拳头最大的,所以很就收了一群小弟,天天围着他转。
这群十四五岁的小屁孩父母多是寨子里有些权利地位的,成天没事干便拉帮结伙去渔阳镇捣乱,放现代那就是活脱脱的太子党,二世祖。宋松就是这群人的头头,傲气的不得了。
邬琅爱好挺少,收拾熊孩子正巧是其中之一。以前他作为一个已经迈入奔三年纪的大学狗,时常被一些小鬼嘲讽。十四五岁的少年啊,那就是正午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是未来的主人。你们这群夕阳赶紧落日吧,别挣扎了,拯救世界没你们的份。
面对宋松这一群问题少年,邬琅又再次回想起了当年被嘲讽的愤怒。他内心的调教之火已经熊熊燃烧。
起步是顺利的,因为他现在是这群人的老大了。
方法十分简单,且操作通俗易上手,把这群人虐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行了。
但他需要的是一群支持他的忠心小弟,不是精神病患者,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点到为止。
少年人的崇拜往往单纯而执着,在崇尚武力的他们眼中,邬琅就是强者,就是他们的老大,寨主也没他厉害。
为了凸显自己是邬琅亲军,他们不跟这寨子里其他人一起叫邬琅玄苍将军,他们喜欢跟着常山喊五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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