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诽十分钟,把包子一口不剩吃完了。
汤可林举着那张垫包子的油纸对光,正方形的薄纸上印着斑驳的油迹,一圈一圈的,分散各处,长得跟章寻的头像一样。
“......”
汤可林重重地叹出一声,“啪”地往脸上拍一巴掌,那油纸即刻粘附在脸颊。他突然坐直了,想起章寻之前还贴着创可贴,那一晚站在小区门口等车,一边脸还是肿的。
摔的?谁信?摔能把脸摔肿,糊弄他大爷。好你个汤思哲,不敢揍你小叔就去揍你小叔的猫,都敢欺负到我头上了。上回欺负一次这回欺负一次,回回把脸弄破相,我连你大爷都不放在眼里,还怕你这鳖孙?!
汤可林貌似忘记了汤思哲与章寻还有一层夫妻关系,明明他自己连送“猫条”都不被搭理,就擅自把章寻归为他的东西。
他只咬牙切齿地想,章寻那瘦条条的身形、那薄皮,压根扛不住揍,一挨揍就伤痕毕露。他连和章寻上床都没敢往那副身体留下印子,凭什么汤思哲可以随便蹂躏?凭什么虐猫?!
汤可林越想越气,怒火像雪球越滚越大,脑海里滑过许多画面——
章寻给他处理伤口,力度很轻;章寻戴着卫衣帽孤零零地等车,抬头飞快看他一眼,挡了挡受伤的左脸;章寻出去抢食,又被胖揍一顿,伤痕累累回来;章寻和他吃饭,往花瓶插了一枝茉莉花;章寻看到汤思哲出轨,脸色煞白。
画面也像雪球不停地滚动着,最后的最后,是章寻立在玉兰树下,眼睛很亮,但不是喜悦的光亮。章寻说,这次是我错了。
雪球土崩瓦解,变成排山倒海的飞雪将汤可林覆盖,汤可林“唰”地从沙发站起,怒火攻心。
明明是汤思哲错了,章寻凭什么道歉?好,我也有错,我错三分,错在犯浑、说错话、觉悟太迟。汤思哲错七分,错在虐猫、虚伪、暴力、自私、出轨、撒谎、小气。
汤可林把汤思哲的七宗罪列全了,气得磨着后槽牙在客厅走了一圈又一圈,恨不得把那黑面神的儿子扒下一层皮。
他气冲冲奔到阳台往对面一看,突然一怔,意识到他连章寻住几楼都没问过。汤可林的怒火霎时变为郁结,气馁地缩回沙发一言不发,继续凝望天花板。
半晌,他穿上鞋子匆匆出门。
章寻在书房里阅读文献,如果他回家,多半时间呆在书房,晚上去另一个房间睡,两人互不干扰。汤思哲知道他什么意思,起初还哀求几句,久而久之也默许了。
你睡你的,吵不到我;我学我的,碍不着你的眼。这是他们之间最舒服的相处模式,在吵完一架后找到了。
书房那扇百叶窗也紧紧拉上,两耳不闻姓汤的,这是他与自己和解的方式,在与汤可林闹掰后也找到了。
静谧的书房里,手机却突然吵闹起来,接连不断闪着消息。
他点开一看,小区业主群里,汤思哲发了一张车头的照片,问:[哪位户主的车停错了?这是我的车位,我都用了快一年了,怎么车还能随便停的吗?]
下面跟着他那不着调的小叔的回复:[是我的。我刚搬进来不清楚啊,我现在不在家,明天我再开走,抱歉哈。]
汤思哲发了两个微笑的表情。
汤可林发了一个龇牙和抱拳表情。
章寻一路看下来,心想,抽风。他屏蔽了群消息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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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几天(3)?没存稿了。。。。。。
第32章 32死皮
章寻一早出门,单元门前的长椅上坐着一个吃冰激凌的人。他自动忽略了,但那冰激凌一路尾随,他走一步,那冰激凌就移动一步,摇摇欲坠。
章寻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它。
冰激凌说:“去哪?我送你。”
“我为什么要你送?”
汤可林被问住了,没料到章寻这样设问。章寻四肢健全,的确不用自己送。再就是,眼看对方一副恨不得抽死他的神情,他再怎么回答都自讨没趣。但他厚着脸皮说:“你就不能反过来问问。”
章寻颇具耐心:“你为什么要送我?”
未曾料到,这个问题也让汤可林很难作答,他总不能说昨晚意淫你了,那章寻真能把他踹到西天去。可是不光昨晚,攀岩的时候也想了,在会所时也想了,吃个包子都能联想到章寻。只要一想,身上的某块皮肤又在发痒,现在亲眼看一看章寻还挺能止痒。
章寻直视着他,不知道这人在想什么,一声不吭的,那耳朵还渐渐发红。
憋着话不讲,又在抽风。章寻转身离去。
汤可林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说:“我就爱送。”
“那你给我送终。”
汤可林脚步一顿,停在原地捧腹大笑,他就爱章寻这个冷脸讲笑话的劲儿。笑了一会儿,他逐渐收声,表情严肃起来,汤可林大步流星赶上去抓住章寻的手臂,“你干嘛,你有病?”
章寻觑了他一眼。
汤可林咽了咽,“我是说,你身体怎么了?”
“你没别的事要干了吗?”
还学我说话。汤可林心中生出一丝愉悦,他死皮赖脸说:“对。”
章寻走,他追;章寻停,他定。汤可林见章寻转过身步步逼近,慢慢缩减距离,令他想起昨晚依偎在身躯上的白烟。他不自觉放轻呼吸,等待章寻走到他身前。
然后,他被踩了一脚。
“那你去洗鞋,别来烦我。”章寻撇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汤可林被踩,不但没有不爽,反而觉得这力道不轻不重的,被猫踩了一样,踩得心里痒痒的。他低头,鞋面上有个浅浅的印子,一抹就没了,汤可林心说这猫爪还挺干净。
章寻来到汤老太家,刘丽和他打过招呼便上班去了。今天方惠要去给一位脑梗偏瘫的老人洗澡,章寻去实验室的路上顺道给汤老太做日常检查。
那位偏瘫的老人属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先一步走了,没钱、没人照顾,只能由社区时不时派人过去看看。距离老人上一次洗澡已经是半年前,家里蚊蝇横行,排泄物无人清理,臭气熏天,社区只好委托家政公司派几个人过去清理。
“我比她幸运多了,不愁吃喝还有人照顾。”汤老太唏嘘道,“但是人一旦安逸下来,反倒容易想东想西。你二婶给我洗澡,热水器坏了,出来的温水能烫坏人,那花洒的水淋到我身上、溅到她手上,她惊慌失措的,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水太热,我说没太大感觉,她说烫出水泡了。”
汤老太拉起袖子,烫伤的地方有红斑,水泡戳破后留下一道疮疤,“但我真的没感觉,我当时想,我真的老了,知觉衰退,神经都麻木了。水泡破了,本应该很痛,我也察觉不到,或许这也是一种好处。”
章寻拿了药给她涂,老人手臂上有些许褐斑,是衰老的印记。随着老化,疮疤痊愈的过程逐渐变长,长到可以淡忘它的存在。
“这是变老带给我的第二个好处,记忆力衰退,可以忘记很多不好的事情。”汤老太看着自己的疤,自嘲地笑了,眯着眼睛晒太阳,“总爱讲老人有多心善仁慈,没有的事,不是有多包容,是记不住事儿了。”
章寻给她擦完药,盯着那道疮疤,好像可以洞悉出它形成的原因,“其他人也许是记不住事,我知道您是真的包容。”
汤老太凝视他半晌,眼尾的皱纹深了深。
章寻不看她的眼,只盯着她手臂说:“那道疤就陈在眼前,怎么可能记不住。”
“你是聪明的,瞒不过你。”汤老太重新闭起眼晒太阳,面容平和,“怎么知道的?”
章寻跳过了照片的缘由,只说:“每次吃饭小叔都和你们不对付,不像一家人。”
汤老太啼笑皆非,“不包括我,我才懒得和他们年轻的吵,都是他大哥在那念叨。”
两人一同望着窗外的树,经风一吹,那抹绿不停地跃动,有些晃眼。
一阵沉默过后,章寻问:“奶奶,你会恨吗?”
“过去非常恨,非常伤心。他出生的时候,我真的控制不住情绪。这么小的婴儿,不用两只手,一只手就能完全勒住他脖子,如果不是被人拦下,我能把他活活掐死在医院里。
“尤其是看他越长越大,那双眼睛和那女人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我就止不住地恨。我还试过把他带到离家远的集市,然后自己回家,想着他随便被人贩子拐掉最好。
“我是不是很卑鄙?但我没法和他们讲道理,谁要试图理解他们?一个是我丈夫,一个是我妹妹,背着我私通,换作是你,你能理解吗?”
章寻不答她的问题,只握住那双枯槁的手说:“但你还是把他留下了。”
汤老太笑了笑,轻轻拍着他的手背,“身不由己,其实很多决定的确没有必要,只是在求一个体面,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你家的丑闻,那么多张嘴在嚼舌根,现在老了不在乎,年轻时在乎,只好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不干脆让他生母把他带走?”
“汤可林身上流着一半老头子的血,我不愿意管他,不代表老头子不愿意。何况他的亲生母亲,我的妹妹,其实是个过于洒脱的女人,洒脱到刚生完孩子一星期就和另一个男人远走高飞,她说她恨死老头了,害她怀孕,她也不愿管这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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