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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颜酡之春阳·别篇·九秋· 续篇· 青霜筵 (vagary)


  玫瑰是白,蔷薇是红,他说二者均象征爱情。
  可是何谓爱情。
  午后三点,日光将他的额镀出细密阴影。我一步步走过去。他说我的脚步太轻,似猫尾轻拖过丝绒地毡。所以我放重一点。他头也不回,手伸来,日光随之流泻,他为我推开一个崭新安宁庭院,光之庭院,我的守门人。
  他说,过来啊,同。
  篱笆上有乳白菟丝子缠绵,藤缚了树,温柔两不相争。
  我坐到他身边,他熟练揽我入怀,我听见他低声唱一首歌。
  “纠正,无法纠正的错误。触及,无法触及的星辰。战胜,无法战胜的征战。实现,无法实现的梦幻。”
  我想翻身而起,他压住我肩头,低头轻吻。一点点一斑斑,阳光自他刘海滤过,便成碎金,浇在我眼帘教我目盲,他的唇暖热,舌尖浸有桔茶之味淡苦微甜。吻淡而烫,浓而甜。
  手臂拢紧,堪堪自觉之前便绕住他脖颈,臂弯嵌合,将自己悬在他身上,卧在他膝上。午后三时,风停云静如菟丝洁白。
  他在吻里低语,在低语里吻。我头晕目眩。“心跳太快了,同同。”笑弧压在我唇上分毫毕现,他开心得令我想让他痛。
  我恼恨心底那不肯放松的悲凉之感。青铜单摆悬于末世之沿,记记空无,悬崖下路过长风,观望盛世迷情,为什么,这命给了我永远,对他却丝毫不肯放松。生年有限而爱念无垠。我如何舍得。这吻,这人,这怀抱这刻骨温存。额头摩挲,兽性的慵懒在芳苏夏日蒸腾起动人倦意。他俯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不想放开你。
  那一句,我心如冰。
  我推开他坐起身,长发在他掌心簌簌洒成一地荒凉。自散碎刘海下将他望,他神色温软空蒙。胸口衣衫有我握出纠缠褶皱,我偏过头去,这一刻,日光惨白,沙沙刺眼。
  我说,“我真他妈的讨厌你。晏雪匆。”
  我跑回客厅,在玻璃拉门上重重绊了自己。脚趾先麻木钝然,而后剧痛。潮湿漫过脚掌。我听见他跳起来的匆忙。我坐倒在沙发上努力蜷起自己,趾尖在丝色绒面沙发上擦出一些云雾般的淡红。我努力将它们压在身体下。蜷身,长发是清凉茂密丛林,而我跻身其中,掩耳盗铃,想他看不见。
  他靠近,空气静如沉尘。我心里有火样寒而凉的高温,落到水底便淬得出白烟。那般的烈与痛。不知来处,我将痉挛指尖压在膝头下,直挺挺依着靠背,刘海缝隙之中,是他温柔怜悯的眼。
  我嘶哑着对他吼叫,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我就是这么神经质,怎么样。你他妈的到底知道什么。
  你什么都不知道。
  晏雪,你不问不探究,虽然我说你听。你知不知道宽容施于人心一样苦如黄连。我什么也不信,除非炎凉世态,强者为王。可是,我不知道,若彼岸盛开重重白莲,荡涤我心一如昨日安然童稚,不负不欠,你可是渡我破浪的帆?
  你承得起我多少呢。你当真不会厌倦?
  我又懂得你多少呢。我当真不会孤单?
  菜的做法,也许他背得熟了。
  将洗净的鲈鱼去鳞,鳃和内脏,用纱布擦干。
  用适量的食盐抹匀鱼的内外。
  葱姜洗净,姜切片。水发香菇,火腿切片,备用。
  鱼盘用两根葱横垫,将鱼放葱上……
  何一风流至此。
  他没有靠近我,只将药棉绷纱轻轻放上茶几,转身离去。我良久抬头,厨房里有响动。空气如涓涓细流温和,通往后院的门仍半启,花香闪烁,如一双双绚丽的眼天真窥视。我给自己止血,细微的伤,手抖得不能安稳。
  就是他,若即若离,聪敏如此。缠腻或爽冷,总在我不能抗拒之时。刚才我怕自己怕得死死按捺十指。那一刻我被自己吓得心寒,倘若他靠近,我不知我会做出什么。
  我不知四年前同他纠缠时的我是否此时的我,在他怀中任他索求的我又是否恨他恨我入骨的我。我到底是什么。
  一个不老不死的我,我是什么。
  有朝一日他不在了,我又该如何?
  厨房里渐渐洇出香气,渗透温柔酒香,丝微曼妙如小幅水粉画。他在找开瓶器,将红酒换瓶。我坐立不安。
  随后他走出来,端了白瓷盘。看也不看我,哼着歌径自转身拿酒来,排开盘碟刀叉,这才大惑不解看我,“怎么不过来?菜好了。”
  我咬牙看他。
  他耸肩,过来俯身看我。“同同?”
  “你有病啊。”我低语,有气无力。“你干吗不骂我,不凶我……你干嘛还对我这么好,干嘛不骂我无事生非……你干嘛不!”
  他静一下,轻拍我脸颊,低笑。
  “你想得美。”他说。
  不争不辩,不急不躁。他从不跟我争吵,或许因此我才更不能自已。逼迫他,即是逼迫自己。我对自己不能解释,逼得急了,他只道,你放心。
  我明白他意思。我们沉默相约,有生之年,不谈生死。
  自此而始,我懂得如何自控。我再怕也没有用,再踌躇,不过折磨彼此。
  无论如何,我只有他一个人。
  二十几年尘嚣纷扰,我早已疲惫,离别杀戮,遗弃记忆,我只想这半生恶梦迅速融化如骄阳下冰雪,只想安静同他相伴终老。
  生年有涯,爱念无限。
  —Olivier Russell—
  这一世,只想同他厮缠到老。
  还记得,他刚在我身畔停留下来时,我手下那一对美人惊诧眼神。
  那个清晨白昼淡明,风吹帘动,丝丝浴过他赤裸的肩。他怕冷般缩了起来。长发搔过鼻端,痒得我几乎打出喷嚏,于是醒来。
  而他在我怀中,宁静如雪。
  肢体勾缠,发丝纠绕,他仍没有醒。眉蹙着,颊上一汪瘀紫,浓浓淤进我心。手抬又落,我不敢碰他,怕他醒。
  他惊醒的时候,陡然如兽。矫健柔韧身躯绷紧成欲发的强弩,他有那实力一击而中。看清我,便懒洋洋凶狠地眯了眼,低骂,“白痴。”
  眉尖涌着暧昧不甘的结,脸颊掌痕下烧出半片红晕。他一把抢过被子,盖过头顶。我提起耐心一点点同他缠,如剥葱,剥出一个脸色辛辣柔软洁白的他。
  能做的,也只有赶紧找药给他,他几乎跳起来一把打掉。痛得拧了眉,还一脸阴沉清冷,只背过身去装睡。好胜如他,傲慢如他,做什么都不奇怪。只是这世上有千条妙计,就有一定之规,对付别扭个性,我能写出一本论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十年前读的心理学硕士大概是没白费。
  扯下被子,喝他,转过来。他冷冷转过脸来,正好捧住亲一下,再笑着哄,“乖。”
  那张神情冷酷似狼的俏脸在惊愕与尴尬间摇摆失衡,举步维艰的姿态,真是可爱。
  对他,对自己,我沉默许诺,此生不会放手。
  他就是我的那一个人。
  我不想知道他的过去,他的记忆,他的一切。那与我何干。他是Inuki或者Jackal Yan,与我何干。颜苏同,只这一个名字是我铭记。我的同,我怀中的珍宝。他不老不死,那是四年前我开始恐惧,而今却早已淡忘的事实。是的,他已不是人类。那又如何。
  我如愿以偿的,不过是他全心全意。
  我们度安宁生涯,如寻常伴侣。摒除所有顾忌,他嗜甜贪嘴一如小孩子,又有好酒量。最喜欢的零食是白兰地泡樱桃。我们常去超市搜寻苹果大小的小甜瓜,洗净挖空,注入葡萄汁和白兰地,在冰箱里冰二十四小时。冰凉甜蜜,酒香四溢。他中意得不得了。
  为他,我练出一手不错厨艺。闲散日子,衣食无忧,将有限时间浪费在无限快乐里面,是我此生所求。快乐不会自己寻人,可我总会踩到它的尾巴捉回身边。中文里有四个字叫神仙眷属,我想我明白。因为我的同,他在。
  我明白我们何等相爱。他向来矜傲,不善温存。一旦情不自禁,总是自窘。
  他生日是阳春三月,最后一日。
  春光潋滟,我约乔和哀来家里,还有驻店乐队的人,素日里同跟他们玩耍,大家亲近。悄悄开了Party给他庆祝。酒我选的是德国冰酒,糖份极高,同向来喜欢。百分之二十的酒精含量,却容易上头。
  那一晚他当真高兴。乔看准机会使起坏来,八面玲珑,倒正称了我心。乐队成员给乔鼓动,便抢着和他拼酒,接二连三给他放倒。我只看着好笑。他酒量虽大,坐得虽稳,眼神也已水意盈盈,我过去抚他肩头,他顺势靠来,身子软绵绵火热,吃吃地笑。手里还抓着酒杯不放。
  乔向我使眼色,推哀过来。同迷迷糊糊只是笑,撑起身子,眼色仍妖娆挑衅,脸颊却涨满红晕。
  看着英国美人手里满满一杯不掺水威士忌,我忍俊不禁。
  好吧,good luck,my baby。
  哀绿绮思靠在乔怀里对我微笑时,同已经给她灌得软在桌上。
  乔打了几个电话,叫人把乐队成员挨个送走,扶着哀离开。她对我吹个飞吻过来。“有个完美的夜晚,老板。”
  我看着怀里醉得咕咕哝哝只顾磨蹭的他,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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