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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颜酡 · 滟谈 · 水月镜花之千帆尽 (vagary)


  舌尖上有银的腥味,和他唇舌的湿润柔滑。他抱着我说:“回家。”
  之后我才看到那张毕业证书,坦白说我并不很惊讶,也许有那么一点……一点点。他大概还会在剑桥待一年,拿到授课式硕士学位。回家之后他看着我开了瓶酒,斟满他喜爱的那一对郁金香杯,再安静递到他手边,他笑得格外安心,显然很满意我的举动。
  我说,祝贺。他笑着摇摇头,同我碰一下杯沿,饮过之后他拉我过去,侧脸轻轻偎进我肩窝。
  我一直将头发保持着和兰蕤相仿的长度,只有这一头珊瑚色的发,金红剔透,是我爱的那个人的颜色,除了这,我什么都像了我想要取代的那个人,唯独这发色我不想改变,提醒自己,曾经一度,我是为他而存在的。
  那晚我们在公园散步,期待中的雨始终未落。凉风吹拂,兰蕤拉着我的手,轻轻摇晃。我侧头看他,二十岁的大男孩,白衣似雪优雅姿态。有时我会有种神秘的想法,若他的时光停留于这一刻……此时他看上去仍像个孩子,那种超乎年龄的成熟韵味却如影随形,仿佛自他出生便不曾远离。对这世间唯有领略,毫无惊惧,我不明白,他为何能如此平静,平静得仿佛能接受一切,占有一切,包容一切。
  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能够惊吓到他的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呢。


第6章
  后来教授把我的功课减少到一星期三次,余下的时间兰蕤为我请来武术教师,其实我懂得一点格斗技,但不是这些……古老的Porcelain拳术,剑术,而兰蕤亲自教我如何用刀。他将别墅里的小型健身房重新布置成训练场,半游戏地同他过招时,我吃惊地发现,假如我不利用自己本能赋予的疾速来躲避,单凭招数,他甚至是可以制住我的,他有很好的技巧,显然经过了很久的修习。坐在榻榻米上,他抱紧我微笑说:“小时候家里每个人都要学的。”
  他数给我听,我见过的未雨和未离,其实都熟习相当程度的格斗技,至少对付寻常意外足以自保无虞,至于未澈……兰蕤笑了笑,“澈堂哥是专业人士。”
  他不再说下去,拉我起身继续练习。
  其实他有一年假期可休,但他只给自己一个星期,于是我们去了巴黎,住市中心他母亲置给他的公寓,并不大,精致且旧,有几十年历史。我们住四楼。客厅里有木格子百叶窗,风景太好,远处就是埃菲尔铁塔,抵达时正是傍晚,举目四望,满眼烟霞,依稀有白鸽飞过,我看见曼妙丝巾般蜿蜒流远的塞纳河。他给女佣放了假,于是整间公寓只剩我们两人。我再次有了惊奇发现,兰蕤做起家务来,手势并不荒疏。
  他笑说是读中学时住校的成绩,然而他甚至会一点厨艺,至少一日三餐不成问题……这让我怀疑他在伊顿公学里参加的课外活动难道是家政社——俨然不大可能。客厅里有一对十八世纪最盛行的S型情侣椅,白柚木漆金边,优美柔和的美术式云头线条,椅垫和靠背上的织锦绘着的精美纹样是茶花和栀子。我们蜷缩在椅子上喝茶,相对无言,窗外吹来巴黎夏夜混着星光的风。
  离开巴黎前夜我们去听了场小提琴演奏会,主角是个二十一岁的东方少女,英文名字是Wicker·Sue。我轻轻读入场券上的Porcelain文,很特别的名字,粟其柳。
  原来,是粟,不是苏。
  薇可·粟。
  兰蕤打电话给花店订了一束雪白栀子。女孩的表演精彩绝伦,我的音乐修养只是兰蕤熏陶出的那一点点,可是也听得出,那种逼人的动人。她身材窈窕,穿银朱色斜肩长裙,裙脚飘出一圈细细的镂花蕾丝,纤细脚踝看上去柔韧有力。她生得很美,眉眼细媚,薄薄的唇抿紧时流露微弱抵御气息,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她在台上是完全自控的,表情荡漾在若有若无之间。谢幕后兰蕤牵我的手带我到后台,一路居然毫无阻挡,穿过大批安保人员和贴身保镖,我们找到她。她正把琴放进琴盒,毫不意外——至少那神色里看不出丝毫意外——对兰蕤点点头,“奥琪德,好久不见。”
  兰蕤把花递给她,她并不道谢,接过去将脸庞埋进去深深呼吸,“我很喜欢。”
  她言辞简洁一如入场券的精致设计。我差不多明白这是盛名之下极度自信已达宁谧的自在悠然。一如她拉起的那支谢幕曲,《心无定属》,来自一张我听过的专辑,《NAME OF WATER》。
  我想她真正是明白何谓声名水上书的女子。
  兰蕤平静地拉过我,“这是优。”
  她伸手同我握一握,“你好,优。”
  那种平静几乎吓到我了。
  兰蕤说:“薇可是我表姐。她母亲是我堂阿姨。”
  这次我真的被吓到了。兰蕤笑起来,安然地揽住我,拍一拍。
  薇可换过衣裳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只我们三个人,在老友路易,不知道她怎样安抚经纪人。这女孩很有些神秘的味道,带点异域情调。后来我知道她并没有萧氏血统,只是领养儿,美越混血,但那音乐天赋却是与生俱来,同她的养母,那位天才小提琴手萧怡其相比毫不逊色。换下华丽礼服,她穿了套极简单的米色衬衫长裤就同我们出来,那套衣服是薄薄的丝,益发衬托得她身材修长柔软,长发随意绾起,插一根镶嵌珠贝与绿松石的银簪。
  我们去的那家店向来以食物的美味和巨大分量著称,但薇可的胃口非常好,完全没有大多数美女面对美食时的谨小慎微。她有极普通的吃相与神情,点菜非常熟练,不知为何便令人安心。
  我们不大交谈,偶尔薇可用只言片语和我聊天,兰蕤只微笑旁观,并不插话。这样做的良好后果是其他桌上的人会看过来并窃窃私语,但终于无人前来搭讪。大概他们会疑心坐在这里的三个年轻人的身份,只是无法确认,而我们钻了这空子得到自在晚餐时间。
  之后我们送薇可回酒店,她对我们挥挥手,径自离开,不说再见。
  我忽然想起,似乎应该拜托她签个名……如果那是正常的反应。
  兰蕤听到这里笑得弯腰。


第7章
  次日我们返回伦敦,生活继续。兰蕤的课程比从前少了一些。秋日艳阳里,我们并肩走在石板路上,落叶斑驳镀金华彩,碎着一地暖洋洋的秋意。他像一个过分正常的二十岁男孩子一样穿着合身的素花呢大衣,戴一顶薄薄的灯芯绒报童帽,随意姿态抢眼得很。我穿得和他很似,只不过大衣是黑白飞鸟格,帽子上多了一枚小小的银质花饰,水晶镶嵌的新月,像一只媚人的眼睛。
  凯丽安笑说,你们俩看上去像一对漂亮的名门闺秀。我猜她早就知道兰蕤的身份,故此才开这种玩笑。我不知道教授是否警告过她,以及其他同学,事实上我的确很少同他们交谈。但两年来没有人问起我的事,这让我终于安心。只凯丽安是个例外,她大概二十二三岁,和我这个肉体的年纪相仿。自然女孩子的年纪是不可问的。作为教授心爱的学生,她不止一次在教授的办公室里逗留,并遇到兰蕤来接我,她偶尔会同我们打招呼,并在私下打趣我。显然她是个开明坦率的女孩,和她的黑人男友,来自肯尼亚的塔奎因一样。
  自从那次她看到我佩戴的宝石,我察觉凯丽安的态度有一点异样。但我无法分辨。从那之后塔奎因常常来接她,并屡屡在资料室抑或地下书库里碰上我,次数频繁得让我也不得不奇怪起来。后来我的课程便被缩减了,那多少令我松了口气。更多的时间我和兰蕤在一起,他并没有把我带到他的课堂上,有时我会好奇他在那些时候的表现是否一如假期里我见过的他与萧氏属下的会面,温雅谦逊,不失凌厉。但我不大喜欢那种精英汇聚的场合,特别是课堂讨论,他们每一个都难免显出很强的攻击性。那种气场让我有点不适。我能感到水在我的骨头里摇晃,平衡感被打破,作为我本质生命的终极形式,这个肉身在它的操控下显得太过敏感了一点。
  想一想我已经有四年没有动用过自己的能力了。在之前这是不可想象的。无论抵抗抑或逃离,都难免暴露自己不是人的事实。我总是把很多事搞砸,即使很多时候责任并不在我……然而作为失败者,我一直都很称职。即使在遇上兰蕤的那一刻。我被琅玕轻松地逮住捕到他身边,但最后留下我的人是他。
  我还是不知道,他究竟对我是怎样的感觉。那和他呼吸的颜色,眼神的变幻,许下的承诺,都毫无干系。
  他依然没有占有我,在他满了二十岁的如今,当然这并没有被期待的必要,只是事实而已。我始终无所顾忌,这他是清楚的。在他之前我曾和许多人在一起,某些人为了一夜而买一杯酒给我,某些人则带来鲜花和承诺,但最后的最后永远剩下一个被斥之为怪物便仓皇逃离的我,殊途同归,落拓一如当日。我一直记得,在那艘名叫天上之风的游轮上,我坐在船舷边,水上之风,荡荡不定。那时我是真的想要遗弃这个身体了,纵然它这样美丽,然而始终不是我的。也许正因如此,他提出邀约时我才没有拒绝。这迷人的躯壳,被谁拥有都是一样。但他的自信是一种花香,悠远绵长地居于众生之上,仿佛违拗都是一份罪孽。只是四年来我除了愈来愈像他,也并没有更多值得启齿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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