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时初的思绪已经飞驰到了“论联名上信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限制酒桌文化的可行性”上,脑中混乱的龙须酥只能处理单线进程,乍一感受到温暖柔软的触感,还惯性地将联名上信的可能通道想完。
之后,龙须酥集体爆炸,在灼人的温度之下融化成一滩黏糊糊的液体,顺着神经元流向四肢百骸。
时初话都不会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怨念都没了,如何打倒糟粕文化的想法自动被丢到八百里外开。直到晕晕乎乎坐在餐桌边喝下第一口粥,才大梦初醒般活了过来,刚想说话,味蕾却抢先绊了他一下。
他又舀了一勺粥喝下去,盯着碗里的米粒看了半天,抬头问秦煜:“怎么这么好喝?”
“是吗?”秦煜也舀了勺,仔细感受了一下,不就是楼下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粥店吗,这么多年味道一直没变,反正他没尝出来什么不一样。
时初将碗里的粥喝了个精光,然后和秦煜一起出了门。他要回研究所那边的住处,秦煜开车把他送过去,在楼下嘱咐要是觉得身体哪里不对劲,千万别硬撑着,及时告诉他。
时初住三楼,从这个角度抬头,能看见窗边放着的花盆。他的洋桔梗种子刚刚长出了一条颤颤巍巍的小苗,他整天呵护万分,在它面前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秦煜跟着他抬头看了看,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知道了。”时初收回视线,郑重其事点点头,然后在秦煜的注视下带着满脑袋的装修队欢快地上了楼。
酒不是白喝的,时初将专利相关资料和手续都整理好,耐心等了几天,等来了刘田伍的秘书联系自己的电话。
当天在饭桌上他就觉得有戏——刘田伍灌小辈酒的坏习惯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作为商人的职业修养也同样出色。
刘田伍果然看上了自己的专利。
他这个专利耗费了几乎整个学业生涯的心血,和其他一些为了加分保研奖学金随便弄的不一样,是真正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实验,呕心沥血才研究出的东西。
当时在酒桌上给刘田伍说的虽然略夸张了一些,可哪个推销员不极力推销自己的商品呢,刘田伍回去想一想,自然也能沥干其中的水分,从商业角度考虑这个专利技术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利益。
当然也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在其中。时初当时把刘田伍控股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其子公司翻来覆去研究了无数遍,再托老杨打听打听,发现他们想要扩展的领域需要更新的技术,而自己的专利恰恰和他们的新领域相关。
学习其实是一件需要长期投入才能得到回报的事情,不像有些东西能让人看见即时性的反馈。又是生物这样需要付出大量精力的学科,时初在很多实验数据错误的深夜都自暴自弃地想过——干脆不读了,退学打工都行,真的读不下去了。
现在他种下去的树开始逐渐结出果实,这才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做“十年磨一剑”
挂了刘田伍秘书的电话,时初带着自己整理好的资料和手续去了约定好的地点。
这次是咖啡厅,刘田伍派了更专业的人来和时初谈合作,他松了口气,心道这下总没人爱好给别人灌咖啡了吧?
对方带了律师,看来确实是诚心。前半段谈话都很顺利,刘田伍那边的人主要看了专利材料,再问了时初一些更详细的情况,确认了各方面没什么问题。
后来就要初步确认双方意愿——刘田伍那边想直接要专利所有权,所以这一阶段主要围绕转让价格协商。
时初这时候才发觉自己吃了亏,他一个人带着资料就跑过来了,单打独斗,压根不是对方律师的对手。
不过影响不大,时初的目的根本不在钱上。对方看时初还是个刚出学校的学生,利用各种理由压下价格,可时初一直不怎么吭声,那边就一点点地再涨,等看到时初神色松动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对视了一眼,以为马上成功了。
没料想时初喝了口咖啡,放下杯子,缓慢而坚定地说了几个字:“我想要股份。”
于是当天没谈下来,那边表示要回去请示刘总,双方客气地握手道别。
时初面上不显,等人走了才开闸将心底的兴奋放出来——他今天才切实摸到了“知识的价值”。
都说读书人身上没有铜臭味,这样的人太少,连他们导师都一边带学生一边在外接项目赚钱。当能用知识换取金钱,谁想拒绝呢。
在专利申请下来之后,导师就告诉过时初,他要是有朝一日想将专利卖出,那必定是一笔不菲的价格。
时初当时听了,但始终没什么实感。直至今天,从对方口中说出的数字是他在当学生时都不敢想过的,以往那些在实验室的日日夜夜,崩溃过、失败过又爬起来咬牙坚持的经历才在他心中转化为了沉甸甸的重量。
时初甚至在那些人说话的间隙走了个神,心想要是有一天秦煜不想工作了,他终于也有了一点点底气说那就自己来养他。
他手指放在手机屏幕上,想给秦煜打个电话,喜悦的情绪总是第一时间就想分享给他,但又想到秦煜知道了他的打算未必会同意,划来划去还是决定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就先不提。
这么一犹豫,屏幕就被新的来电页面占满了。
时初看清了来电人,心里突兀地跳动了一下,表情瞬间褪了个干干净净。
他接通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随后时静说:“向德光找到我了。”
第78章
时初的性格和他妈是一脉相承,反正有什么事要不是到了没法收拾的地步,那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向德光年初被意思性地拘留了几天,出来后依然死性不改,把手里的钱都挥霍完了,又来找时静要。
时静不给,他就说这么多年时初没尽到赡养的义务,要上法院告他,这么一来他的工作和生活肯定要受到影响。
这话他不会在时初面前说,当初时初小小年纪拿菜刀对着自己,他就知道,他儿子不喜欢被威胁,真逼急了宁愿鱼死网破。
可时静平时也不和什么人来往,如今年近半百,孩子就是她唯一的软肋。
她文化程度不高,又是家里最大的孩子,父母都觉得女孩儿上那么多学没用,于是勉强让她读完初中就出来打工,挣钱补贴家用。
向德光是她一个人在外地打工,狼狈不堪时认识的第一个对她好的人。
他会给她买漂亮衣服,会告诉她人要为自己着想,还会在生理期照顾她。最重要的是,她将上学时每年都考第一的奖状随身带着,在周围的人都对此露出讥笑表情时,只有向德光夸她聪明,只有他摇头叹气说没继续读书可惜了。
知己难寻,惺惺相惜,什么甜言蜜语都比不过一句“不读书可惜了”。更何况向德光是这样长得好看,身材高大的男人,这样的人无条件支持她,她很容易就沦陷进去。
爱情就这样来得迅速,燃得猛烈。在向德光的鼓动下,她和家里闹翻,毅然决然地和父母断绝了关系离家出走,背井离乡,跟着向德光来到了自己全然陌生的城市。
她那时候年纪小,很多事情父母没有教过她,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忽略了很多不起眼的细节。
例如向德光从来不给她承诺,两人起了冲突他就容易情绪失控,在她对这段感情产生犹豫的时候又下跪求饶,一边扇自己一边恳求原谅。
于是她一次又一次的心软,有一回两人吵了架,她下定决心收拾行李想要搬出去,向德光跪在她面前声泪俱下,发誓从今以后,她不用再打工挣钱,由自己来出钱,供她上高中,考大学。
这个诱惑于她而言比任何物质上的东西都更能打动人,她又一次犹豫了。
当时她刚满二十,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冀。计划着月底就辞职,然后买书开始学习。甚至每晚睡觉前她都要幻想一番将来考上大学的情形,然而事情就是在这时候发生了变化——她怀孕了。
那些年,未婚先孕简直是堪比犯罪的名头。烙在一个人、一个女人的头上就无声地附上了各种不怀好意的猜测,好像就活该被人指指点点。
她怕得要死,整个人无助又脆弱,慌乱地想要和向德光快点结婚,甚至不惜同意任何要求。向德光知道消息的那天晚上出去喝的烂醉,回来看着她,无声地笑了,他说:“好啊,那你就别想着读书了,好好在家养胎吧。”
在婚姻摇摇欲坠的那段时间里,她一度认为怀孕才是命运的拐点,是肚子里这个生命的存在毁了她本来可以得到的生活。可当时向德光还没有那么过分,她只是消沉了一段时间,很快又全心投入到即将出世的孩子身上。
没关系的,她想,至少她现在有了爱人,有了孩子,有了曾经梦寐以求的温馨家庭。
人在得不到什么的时候就喜欢自欺欺人,像那只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无论事实如何,反正总要找个理由让自己心里好受。
到后面,时静甚至已经遗忘了当初想要读书的强烈渴望,一直随身携带的奖状也早就不见踪影。她和当初嘲笑她读书愿望的那些人也逐渐相谈融洽,见了面各自吐槽两句自己老公不洗袜子不做家务的坏习惯,再聊一聊刚出生的孩子吃什么奶粉实惠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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